秀书网>其它小说>寄鹤抄(完本)>第一百零二章 千般错
  安陵晏循声望去,说话的是一个长相聪明端丽的女人,衣饰也得体而登样,却不像女佣。他并不识这就是跟随叶琳琅多年的私人女秘书美宝,也看出来她在这公馆里颇有资格。

  于是又看了琳琅一眼,方轻声说,“晚辈不该随意评论长辈的样貌,世人既如此说,自有他们的道理吧。”

  安陵清落座后便不再说话。这种时候,若有什么想要了解的,也只有让琳琅代为询问。

  琳琅嗔怪地瞥了美宝一眼,吓得美宝匆忙寻个借口退下,不再露面。她又仔细问了些安陵晏的生活学业,起居安排等。见他谈吐温文,年纪虽小却言语稳重,对答也敏捷得体,便赞许道,“不愧是世家子弟,与寻常少年不同。”

  安陵晏忽然察觉,那双盈盈流转的妙目里,藏着一道犀利剔透的光。当他看别人的时候,那目光也未离开过他。有意无意端详这方长成的少年,丰神俊朗,如玉山上行,腹有诗书,气度雅致端方。

  三盏茶过,安陵清还有公务在身,不能久留。琳琅便有意结束这次见面,笑着点头说:“舍伯做事仔细,实在没什么可挑剔。公馆的下人们任由差遣,一切都按你们在北平时的习惯。若有什么疏忽不周之处,千万不要将就,着人来告诉我,自会再行安排。”

  俨然是帅府女主人的做派,只不过有实无名。

  待安陵晏和舍伯从前厅起身告辞,走得没了踪影,安陵清才靠在沙发上重重叹一口气。

  “还是这么犟。婉婉去世以后,他就再没正眼看过我。”

  琳琅坐在旁,柔声劝慰:“又犟又拧,不是和你挺像的么。难怪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到底是多年心结,一时半会儿解不开也是人之常情,急不来的。”

  迟疑片刻,又试探着问,“恭家那件事,真的非如此不可吗?我看行之年纪虽小,却不是人云亦云的性子,主意挺大的,恐怕未必乐意。别到时候一波未平,自家里闹得更僵。”

  安陵清眉宇间愁色更浓,“我看你说话他倒听得进去,要不,找个机会先探探他的意思?”

  琳琅无奈地笑笑,“得了,恶人倒惯会推给旁人来当。”

  他却正色起来,一把将她揽过,放在膝上坐着,“哪里有什么旁人。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夫人。今天当着那么多下人的面……委屈你。”

  “没什么,甫良是个心直口快的,拐不来这些弯弯绕。”

  她把脸埋在他的胸前,听到清晰的心跳,觉得整个人都温暖起来,于是微笑着安心聆听片刻,才起身替他仔细理了理领口,“好啦,去忙吧,别耽搁了要事。”

  他点点头,在她眉心吻了一记。“这旅程越来越惊险,必须要全力以赴,才能看到结局。”

  黄梅季过去,是个难得的爽朗好天气。

  琳琅一大早便邀安陵晏到马场散心,他也对这个行事不拘一格的女子充满好奇,于是欣然应允。

  绕着跑马场飞驰数轮,始终胜负未分。琳琅勒缰微喘,面露赞许之色,没想到这斯文俊秀的少年如此精于骑乘,并不像传言中那样身骨孱弱。

  安陵晏提着红丝缰折回,诧异地指指琳琅胯下的青骢马。

  “怎么连马鞍都没上?这……不怕危险吗?”

  琳琅的马背上只铺了块织锦毯子,马鞍马具一应具无。这本是源自哈萨克族的赛马方式,上海赌马风行,渐渐流传过来,为了减轻马匹负重,跑马时会把华而不实的鞍具全部摘除。

  “你大哥常说,为了一睹终点的美景,旅途中的诱惑可以忽略,多余的负重可以抛弃。”

  少年勾起半边嘴角,不置可否的浅笑竟和安陵清似足七八分。“凡事做到极致不留余地,未免也是种无趣。”

  “或许吧。所以他一直告诉自己要撇开感情,让正确的人去做正确的事。”

  “可惜他所以为的正确,和我认同的大概不是同一种。”

  聪颖早慧的安陵晏,说话从没有多余修饰,意思简明洞彻却又优雅柔和,并无咄咄逼人的犀利,而世间多的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的聪明。琳琅若有所思地缄默,跃下马背,两人一起朝凉亭走去。

  亭中早就有下人备好茶果,石鼓凳上也铺放了绣墩。

  “你和大哥……怎么认识的?”他实在很好奇,忍不住问了出来。

  琳琅亲手替他斟一杯桃花饮,轻描淡写道,“我偷了他的军服,扮成个男人模样把舞小姐带出舞厅。你大哥后知后觉,发现以后忙追出来讨要,却被我弟弟一桶冷水从头浇到脚,枪也泡得熄了火。不打不相识,就这么认识了。”

  安陵晏一口茶水喷出,呛得直咳嗽。太意外了,完全超出所有他能想象的范围。再看她的时候,不禁有些“肃然起敬”。

  “那后来呢?”

  “后来啊……到底不也没能跑掉么。”她微笑着叹口气,话音中不无婉转缠绵的意味。

  忽想起什么似的,问:“听说你的哥哥姐姐们,都早已经订了亲?”

  安陵晏点头,“我们这样人家的子弟,差不多都是一出生就被父辈安排好,走哪条路,结哪家亲……真是可笑可悲。独我稍幸,父帅去得突然,还没来得及被乱点鸳鸯谱。”

  话音刚落,自己也觉出不对,尴尬地咳嗽一声作掩。“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

  “我明白,老帅爷在时,一向最疼你。”琳琅体谅地替他解围,又闲闲调开了话头,聊些别的。

  安陵晏的反应,并没与琳琅的预计产生天壤之别。她也知道,自己这套说辞,安陵清就算不能猜到一字不差,也不会相去太远。

  他的口气有些不自在,“不管怎么说,先让他们见见吧。以后的事谁都说不准,这也只是权宜之计。”

  “真要替他做这个主?你现在……只是他的‘大哥’。”

  “长兄如父。”

  琳琅叹息道,“这关头上,你不肯回心转意,我也能理解。只是,千万别操之过急,怕会适得其反。”

  颐和公馆是和瑜园迥然不同的世界。唯一相似之处,大概就是那座翻盖的藏书楼,仍唤作“四知堂”。

  这里仆佣如云,言行举止的仪态却比瑜园的下人要差了太多,起码舍伯是这样认为,管束起来相当麻烦,他也在努力地适应。

  安陵晏在颐和公馆的日子,和在瑜园时并无多大差别。长日静心书斋足不出户,丝毫不为外物所扰。红尘俗气浊而烈,故纸堆里却有清冷真味。十里洋场的喧哗,灯红酒绿的乐趣,于他而言不过是弹指即散的海市蜃楼,激不起内心半点波澜。小小的年纪,眼角眉梢含着一种逸然脱俗的气韵,目光仿佛徘徊于世外,又像氤氲着水雾,柔和而模糊。

  忽然有一天,封闭的天地裂开一道细缝,外面的世界渗了进来。而命运露齿,森然冷笑,沉寂的屏障于危墙下轰然坍塌。

  他的今生就是这么开始的。

  安陵清显然比旁人更懂得一年之计在于春的道理。

  这年暮春之期,帅府上下都一团忙碌,据说将有贵客光临。

  安陵晏以前从没发现,或者这些人从没想让他发现,当女佣们愿意聚在一起叽叽喳喳闲谈的时候,什么都清楚。你一言我一语随口凑几句,每个人像长了四双眼睛八只耳朵,公馆里的事巨细无遗,任何一个主人都没她们知道的多。

  舍伯平常绝不掺和这些嚼舌根,更不会在小七爷面前多嘴。并固执地认为,闲言入耳会跌身份。安陵晏倒不觉得身份因此又高出多少,事事被蒙在鼓里却是真的。

  他只是纳罕地察觉,佣人们看他的眼神日渐内容丰富起来,有着好奇,揣测,和或许僭越的促狭。

  她们仿佛有生之年沾了帅府的光,不胜荣幸,必须把今日种种所见所闻都夸到最好,才不枉长了这一回见识。毕竟,招待太行军司令大驾,是寻常百姓一生也难睹的场面。

  恭克钦,字公镶,是林立的军阀势力中举足轻重的风云人物。出身官宦世家,先世隶汉军正蓝旗,其曾祖、祖父、父亲均为进士,曾经先后任过四川总督和湖南巡抚,素有“一门三进士,一代两总督”之誉,和京城安陵世家并论,可谓旗鼓相当的门阀望族。武昌起义后,捞得西北筹边使兼边防军总司令。上任之初便在西北地区独揽大权,成立安保会,不断招兵买马,经过数十年根深蒂固的积累,俨然以西北王自居。

  这天清早,安陵晏天还没亮就被唤醒,迷迷糊糊被服侍着洗漱更衣,然后晾在一旁候着。恭司令的车队已经抵达花园外岗哨,所有人都跑出去迎接,他像是个按规矩拾掇好的摆设,等需要的时候拉出去亮亮相就够了。

  离午宴开席还有好几个小时,却不让他到处乱走乱逛,只能老老实实待在房里。

  她们一定知道,为什么他要被看起来干等着。安陵晏假装生气,皱眉抱怨:“都跑去看热闹,偏把我拘在这儿算怎么回事!我是犯人吗?”

  她们笑嘻嘻交换眼色,叽叽咯咯说,“哎小七爷,好事多磨,再耐住一会儿性子,还怕没有美人美景可瞧么?”

  安陵晏愣一下,对女佣的暗示并非毫无所觉,可这念头却通向一个让他排斥的方向,脑子顿了一下,没有想透,也不想再听她们说更多。“你们去帮我看看,舍伯回来没有。要是回来了,让他到这儿来。”

  安陵晏早起让舍伯去四知堂捡几卷北平带来的孤本解闷,谁知一去就黄鹤无踪。

  女佣有些为难,其中一个年长的老妈妈温和地责备他:“今天是什么日子!小七爷好好做该做的准备吧,惦记几本破书干什么!”见他不高兴,另外一个让步说:“时候还早呢,多个人说话也能解闷。我替七爷去看看。”又过了好半天,她回来说舍伯不在,前厅正奉茶果,想是忙着照看去了。她给留下话,让舍伯得空就来见小七爷。

  她根本没把安陵晏的话放在心上,大部分的话头还是绕着恭司令打转。他觉得自己又被敷衍了,却无可奈何。

  当身边所有仆佣都陆陆续续跑去前面看热闹,久违的清净让安陵晏松了口气。当即换下那身累赘的西服三件套,躲进后园阁楼,俯瞰窗外熙熙攘攘的笑脸和忙碌,忽然在东楼南侧发现一处不寻常的高台。

  仿佛受到冥冥中神秘的指引,他独自朝那处僻静的所在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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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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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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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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