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寄鹤抄(完本)>第一百零一章 旧重逢
  林婉慈生前极爱凝翠苑中那片梅林,株株都品相不凡,枝条如上等乌炭漆黑晶莹,花朵娇艳似琥珀冰盏,或三五相依偎,或墙角独一枝,暗香幽浮。

  小七爷安陵晏思忆亡母,平日都嘱咐花匠悉心呵护,风来雪去掉上几朵也要惋惜心痛不已。

  在启程离开瑜园的前一个月,他亲自下令,让人把凝翠苑的梅花全部毁去。

  数轮日夜间,满院琼枝冰清,只余败叶废土。见月亭如旧,孤零零伫立在荒地里。

  已初长成的少年临窗执笔,留下墨痕依依:“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之子归穷泉,重壤永幽隔。私怀谁克从?”

  是首悼亡诗。写就了,待笔墨晾干,阅后即焚。

  一个清瘦老迈的身影在博古架前拾掇旧书册,检点装箱封存,归在行李里要一并带走。

  这瑜园里人来了又去,唯一没变化的就是舍伯。人年长到一定岁数,再衰老些也看不大出来。

  他直起腰,坐在椅子上歇口气,“又在悼怀九夫人?”

  少年道:“几句前人的笔墨,谈得上什么悼怀?不过是勉慰寂寥。”

  待那纸张化为灰烬,又亲自用竹簸撮拢了,扬撒进亭前的泥土里。那些曾经沃育了满园寒梅的泥土,如今被翻刨得满目疮痍。

  “有些诗话因事而发,抄来难免伤心。纵然是妙句,也不想读与人听。仔细思量,倒不如未得此句,不如未经此事。”

  舍伯不置可否地拂了拂落在前襟的灰屑,“此去沪上同大少团聚,九夫人泉下有知,当感安慰。”

  少年却冷哼一声,“承蒙他用得上?”

  “人事更迭有聚散,血缘之亲亦不可逆。什么样的出身,有怎样的父母,这是每个人都无法选择的。”

  安陵晏一直站在阶下,垂眼望着满地残花,这时候也没有变换姿势,低声说:“自然也好,人事也罢,看起来是某一天突然变化,其实暗中早已蠢蠢欲动。只不过粗心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而已,对吧?”

  开春就不太平,预示着这一年会发生很多事。安陵晏第一次真正跨出深深庭院,离开蓟台瑜园,从北平坐专列南下抵达上海颐和公馆。

  上海的“帅府”,虽没瑜园王府阔大,规模也已经相当惊人。整体分东、中、西三座院落及院外部分,仿照北洋军阀时代天津的公馆曹家花园式样设计,全部用大青砖建成。

  曲甫良亲自带队将这一老一少主仆迎入,边往里去边介绍。正中主楼欧式风格富丽堂皇,遍布浮雕,工艺精湛,过道墙壁镶嵌着法兰西进口的兰花瓷砖。一楼是会客厅,也是商定军机大事之处,二、三楼是办公和居住的所在。东楼是迎接贵宾举行仪式的地方,有一座高达七米的磨砖雕饰高墙,中间开有大门,门口伫立一座透雕垂花顶式的门楼,方台浅阶,称垂花仪门。

  西院的楼群则作为帅府卫队的营房、训练场、网球场及仆佣住房。又称西楼,采用三角形的山花、红砖墙体,壁柱、线脚、门窗框和檐部采用白色石头,色彩鲜活明快。

  一路舟车疲惫,稍作安顿已近黄昏,安陵清还耽搁在军署没有回来。

  舍伯服侍安陵晏在房间内用过餐,主仆俩便出来四下逛逛,熟悉环境。

  正信步间,忽听马蹄声嘚嘚,由远及近。他惊忙侧身避让,浓密的树枝掩映下,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须臾,一人一骑从径道飞驰而过,又听“喀”的一声响,横出遮挡的树枝被马鞭挥出抽断。骑手回头朝路旁怔立的两人望了一眼,再度绝尘而去。那人穿一身英式骑服,帽檐压得很低,挡住半张脸不见真容。匆忙一瞥间,只来得及看到露出的下颌线条十分精致,光洁白净并无髯须。

  安陵虞在松树下走了几步,就看见那根折断的枝条半垂,褐色的松果散落一地。

  马场和操营地里都不缺跑马的地方,偏到这清静雅致的所在走马扬鞭,飞土扬尘实在大煞风景。

  他掩住口鼻蹙眉问:“那男人是谁?什么人竟敢公然在帅府庭院里骑马?”

  舍伯眯起眼遥望那背影,慢悠悠说道:“旁人不敢,唯独她却可以。那不是什么男人,是住在园中园的那位。”

  原来公馆花园中心,另有一幢中西合璧的二层小楼,独立成院,叫澹怀楼,下人们都称之为“园中园”。那是安陵清特修建给叶琳琅所居——四年前她就已经从海格路搬进了帅府。

  那楼宇清静幽雅,装饰精美。内设会客厅、舞厅、餐厅、琴房、书房、办公室、起居室,唯独没有厨房。因一日三餐都是由帅府厨房按时送到,且以夫人的标准供应。

  直到那骑乘的身影彻底杳无踪迹,舍伯才低声从旁提醒,那女扮男装纵马庭院的女子名叫叶琳琅,是个当红的女明星,也安陵清的红颜知己。据说从十四岁起就跟在少帅身边,从北平到沪上,常伴左右已不下十年之久,极得宠信。在这颐和公馆里,地位同正室夫人并无区别。

  “姨太太?怎么没听说他几时还娶过小。”安陵晏极纳罕,朝那女子远去的方向又看了一眼。他自幼长在瑜园,见惯了祖父那些低眉顺眼仪态娇柔的小老婆,从没想过身为妾室女子竟也有如此大胆奔放的做派。

  “不是姨太太,上下都还称叶小姐。”

  安陵晏挑眉,露出几许恍然,“以我那位大嫂眼里不揉沙的性子,怎容得下这一出?”

  舍伯寡淡得没有春夏秋冬的一张脸面始终毫无表情,简单答:“一言难尽。”

  顿了顿,又说,“是在九夫人去世的第二年,大少才带她来了上海,开始公开露面。之前从未有过。”

  安陵晏听完,停住脚步默然一瞬,朦胧想到什么,清秀的眉宇拧起又松开,“唔,听起来相当了得么。厉害如大嫂都降不住,我倒有兴致见识一番。”

  他很快就正式见到这位传说中连骄纵跋扈的郑锦珊都只能无可奈何的红颜知己。

  次日清晨,主楼正厅大开,帅府上下齐聚一堂,各自该站的站,该坐的坐。

  安陵晏由舍伯领着,从正门入,便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站在窗前,双手负于身后,身形仍旧高大颀长,和幼年记忆里的那个男人别无二致。

  听到身后动静,安陵清转过头,沉静的眸子骤然划过一道亮色,低沉的嗓音似是竭力按捺激动,唤他名字,“行之。”

  安陵晏没有动,微垂着眼睑任由他看。直到舍伯不轻不重地拽了拽他的袖管,才跨前一步,冷淡地唤了声:“大哥。”

  生疏的两个字令安陵清微笑的嘴角泛起一抹苦涩。

  “长这么大了。过来,让我看看。”

  他主动张开臂抱了抱儿子的肩膀,却察觉到少年的僵硬和不情愿,一声不易察觉的轻叹过后,只得放开,保持着一步以外的距离。不过短短的一瞬,还是看见了,安陵晏脖子上挂的那根玉绳。底下坠着的,必是当年镶入银板的鹤瓷,藏在镂空长命锁里的满月之礼。原来他一直都戴着,从小到大,遵守对亡母的允诺,不失不忘。

  空气中的僵硬被一声通报打破,曲副官大步跨进来,向安陵清行过礼后,又对着安陵晏抬手致敬,“副官曲甫良,见过七少。”

  然后,对为首的男仆吩咐道:“叶小姐到了,出去迎一迎。”

  男女仆佣刚迎到门口,一队衣着齐整的人物已经款步入内。随从们向左右分列而立,当中露出位明眸皓齿的女子,正笑着将一把蕾丝遮阳伞递到女佣人手里。

  她今日换了中规中矩的女装,装扮并不华丽。裙长及踝,颜色是毫不张扬的胭脂灰,优雅纤细的颈项空无一物,耳上的明珠也小巧玲珑,唯独青丝间绾着的一对玲珑玉簪是不可多见的物件,看雕工像是古董,不知经过多少年月摩挲,润得堪比脂冻。

  那女子看不出年龄,身量高挑,纤瘦而轻盈,摸约也就二十出头,但实际肯定不止。若按舍伯所说,叶琳琅是从十四岁起就已经跟在安陵清身边,林婉慈故去那年的安陵晏才七岁,如今八年过去,她怎么也快二十八、九了。

  安陵晏在北平的生活清如静水,高墙深院隔绝喧嚣,也从不对外面的万丈红尘有什么多余的渴想和好奇,自然认不出这位炙手可热的女明星。不动声色打量一番,只觉她容貌确实生得极美,却毫无矫揉造作的媚态,举手投足间洒脱之气不输男儿。

  眼前排场说是众星捧月,却也不尽然。就算没有那一堆人前后殷勤的衬托,也丝毫无损于她鹤立的气度,是那种人群中绝不会被淹没的出挑和独特。

  因为对逼死生母的锦珊心怀怨怼,所以反倒对这位大嫂的劲敌生出莫名的好感来。

  曲甫良介绍时颇为踟蹰了一番,“这位是……呃……”便尴尬地顿住。

  是啥?安陵晏该怎么称呼她才合宜,实在令人困扰。偷眼看周围,众人没有一个接他的话尾,仿佛都知这是雷池,不可碰触。

  她却满不在乎地朗然一笑,“你就是行之?我叫叶琳琅。名字起了是让人叫的,想怎么称呼都行,不必拘泥多礼。”

  敏感的少年发现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大哥抽空望了她一眼,露出个很浅的赞许的微笑,她则回以莞尔,轻拍了拍他的手背以示安抚,并不介怀。两人间这份超越寻常的默契和体贴,令观者动容。

  她大方地吩咐佣人看茶,“都大眼瞪小眼傻站着干什么,修定身术么?不嫌累得慌,我可乏了。”说罢落落大方地率先坐下。

  安陵晏心里暗暗吃惊,心道这女子在帅府的地位果然是不同凡响。北平的那个家里,规矩大过天,繁文缛节多不胜数,从没哪个女眷敢在老帅爷前毫不避忌想干嘛就干嘛。简言之,老帅爷坐着她们就只能站着,帅爷若站着,不让她们跪在一旁已经算是开恩。

  不多时茶水呈上,他揭开盖碗,见汤色金黄澄如琥珀,阵阵清幽的香气扑鼻,杯底却连一片茶叶也瞧不见。

  琳琅柔声招呼,“你大哥常喝的绿玉冻这时节入口太寒了,怕你喝不惯。这桃花饮尝尝看味道如何,若喜欢,回头让舍伯取些备用。”

  一笑之间,还留有孩童般的稚气,和她年纪不大相称,却又说不出的娇憨自然。

  安陵晏自幼体弱,不耐腥膻寒凉之物,饮食上多有避忌。原来她早就一一打听明白,也做了妥善的安排,却不点破,也不露半丝刻意讨好,只以礼相待,体贴而不失分寸。最令他感到放松的是,她完全不像旁人那样把他当成一个小孩子敷衍应付,甚或调笑逗乐。一应态度,完全是成人间才有的从容方式。

  这时,琳琅身边一直陪同照应着的女子忽然笑吟吟问道:“小七爷可有看过叶小姐拍的电影?人们都说真人可比黑白屏幕上好看,你觉得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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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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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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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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