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蜜山是在那扎罗国都城以北一百五十里的地方,半山腰上有一个村子,这是全世界距离神庙最近的村子。村民的房子稀稀疏疏总共加起来只有四五十户人家。不过这里的房子都很精致,石头搭成的台基,青砖堆砌的墙,木头的梁柱,乌瓦铺顶。一看这里生活的就无比富足。在村子往北沿着上山的石阶走五十里就会看到一个大院子,院墙高大,但却孤独。这与杨小山在俞山的家很是相像。这院子里的主人也同样是个男人,看上去很年轻,就是脸不怎么好看,头发齐肩,耳朵褶皱又紧贴着脑袋。他眼睛很小,鼻子也塌,而嘴却出奇的大。这些五官生在同一张脸上造成了出奇的效果,再加上一脸的小雀斑使得这张脸像吃了很多芝麻后拉出来的大便。他有个不太好听的名字叫黑人,这是他自己起的名字,可他的脸虽丑,皮肤却没有特殊的黑。所以黑人这个名字究竟是怎么来的除了他自己外无人知晓。他也从没有提及过,别人也不敢问,因为神给自己起名字总会有他自己得理由。黑人在这个村子甚至整个国家被认为神是几百年的事实,实际上单从表面上看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村民,长相普通,甚至有时说话直来直去,与都城那些贵族人士说话时引经据典的样子完全不同。可是他是神又是人尽皆知的事,因为他已经活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了,很多上年纪的人回忆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黑人就是这个模样,几十年过去了他的脸上没有老人特有的皱纹,眼睛同样散发着年轻的光。整个国家的人都知道他叫黑人,可是却没人敢这样称呼他,所有人只管他叫做神或者神明。原因是这片土地上看得见摸得着的神只有他这么一个,这就好比一个森林里若是有十只老虎,那么其余的小动物一定会给它们都起一个名字,比如虎大,虎二之类的,可是如果整个森林只有一个老虎,那么所有动物大多会直接叫他老虎吧。
那扎罗国有几个特点,小,少人,古老。小很好理解,整个国家只有一座大城与两座小城,因为小,所以人口少也就顺理成章了。那扎罗国虽然在整个平原上毫不起眼,可事实是这是一个极其古老的国家。黑人记得很多年前在迦蜜山定居时这个国家就已经存在了,国王也传了不知多少代。而黑人在这里从最初的一个不知名的隐士,到后来成为了该国备受万人敬仰的神。如今有时候他的一个想法就可以改变这个国家的政令,甚至可以影响国王的继任者。虽然他拥有无限的权利,可他也曾经说过这些权利并不是他所希望要的。这就好像有一个富家公子哥,享受着无限的金钱与美好的物质生活,可这个公子哥却到处跟人讲他根本不在乎钱一个道理。黑人也觉得说这样的话多少有些矫情,所以他现在闭口不谈权利的事,却悄无声息的享受着权利带给他的安全感,这个状态已经持续了三百余年。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过插曲,神权与王权同时存在时一定有一个平衡点,平衡点一旦被打破了的话冲突不可避免。有一年的国王叫做麦考伦,他是一个浑身健硕并且占有欲极强的人,他表面上表示对黑人无比的尊敬,可暗地里却集结了一百个精壮的士兵,趁着月黑风高这一百个士兵成了一百个杀手,他们闯进迦蜜山,每人手里都有一根长毛和一把弯刀,将黑人的院子团团围住,就像是一群张牙舞爪的猫包围了一只落单的老鼠。而黑人这边由于没有事先得到情报,平时他又没有护卫跟随,所以他这次根本没有帮手,这场战斗的人数是一百比一。这一夜国王安稳的躺在宫殿里宽敞柔软的大床上想着这个国家所谓的神被砍死的场景。几个赤条条的美女围在左右两侧,他心情大好,以至于兴致大发,将这几个女人一个个弄得腰酸背痛。后来他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等他一觉醒来时窗外有些亮光,那是初晓的太阳发出的有些稚嫩的光。然后他就借着光亮看见自己得床头站着一个浑身血淋淋的人,是黑人。他身上的血不停的滴落,但再看他的脸上丝毫没有痛苦,其实这些血并不是他自己得。黑人背后背着一个箩筐,里面横七竖八放着十几柄刀剑,这一夜他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以至于他必须要多准备一些兵器防止卷了刃而无兵器可用,杀人与杀猪是一样的,砍骨头砍多了再锋利的刀也会卷刃。还没等国王呼喊救命,他的脑袋就飞上了天花板后又弹落到十几尺外的地上。黑人有点累,他处理了床的几个女人后才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尸体上。这个王宫里的人都已经死的差不多了,他衣服上的血就是证明。杀人也是件很累人的工作,因为人的骨头极其的坚硬,他背后箩筐里的十几把刀已经大多都卷刃了,如果再有护卫冲出来他就只能用卷了刃的刀砍人了。不过最终也没有人再冲出来,也许这个宫殿里的人真的死光了,护卫仆人妃子以及来这里做客的运气极差的外国友人。也有一种可能是人们都跑了,因为国王已经死了,他们就没有必要再为其卖命。最后黑人还是不放心,他站起来在宫殿里巡视了一圈,发现了一个隐秘的小屋,他用力踹开门,里面有一个长相干瘪的侍女抱着一个襁褓里的婴儿。侍女吓得抖如筛糠。
“这孩子是谁?”黑人其实不想滥杀无辜,只不过可能是由于惯性的原因刹不住车而已。
“这,,,这是我的孩子。”
黑人一把抢过孩子,然后在他胸前摸出一块金子做的牌子,上面写着孩子的名字,他与刚刚死了的国王有着相同的姓氏。
“你没有必要撒谎,在神面前谎言有时候救不了你们得性命,他就是那个小王子吧,前几个月麦考伦的小老婆给他生的小孩。”
这孩子没有睡,可也没有哭,瞪着眼睛笑吟吟的看着他,黑人说“小子,你以后就是这个国家的国王了。”然后他把这婴儿交还给这个侍女,转身走出了房间。
接下来的一百年,黑人完全掌握了这个国家的政事,国王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直到很久以后黑人才对政治逐渐失去了兴趣,后来才将国家的决策权交还给了国王,自己便躲进山里又成了一个闲散人。
黑人除了活的久,他这几年又添了新的绝活,神都是有绝活的,比如传说中天帝的七儿子炎鸟能口吐烈火,他本身在烈火中灼烧百天却不会受伤,而天帝的九儿子滕蛇则可控制人的精神世界。相较于传说中的神的绝活来说,黑人的绝活有些微不足道,那就是他可以消解人们的心病。去年的时候那扎罗国的内阁中有两个贪官,他们俩都是这里数一数二的内阁大臣,结果贪官甲事情败露被杀了头。从此贪官乙便得了心病,因为这个国家无论国王再到百姓都是极度痛恨贪官的。而这个贪官乙总觉得厄运会同样降临到自己得头上,他开始日夜惴惴不安茶饭不思,有心到国王那里自首却始终拿不出勇气来。后来就做了病,有人出主意让他来迦蜜山朝拜神明,神明一定会有办法。他照做了,黑人意外的见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请他在山上小住了几日,几日一过,这贪官乙欣然下了山,到了都城便直奔国王的宫殿。他先是除去了自己得官帽与官服,而后又脱鞋赤着脚。他走过凹凸不平的石子路,跪着觐见国王,他将这些年自己贪腐的事情毫无保留的说了一通,其实他此时心里已经做好了被砍脑袋的准备,掉脑袋的疼只是一时的,可内心受折磨却有可能是一辈子。不过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国王对他从轻发落,没有杀他的头,仅仅罢了他的官而已。这件事后来传出了风声,接着就有大批的人来迦蜜山朝拜,他们大多患有或轻或重的心病,比如爱情上的不如意,仕途上的不得志,夫妻俩结合多年无所出,生意人做买卖赔光了家产等等,都是一些琐事,每天都叨扰着黑人,他烦,却不能对信徒发泄,因为他这些年给自己立了规矩就是要善待百姓。因为他儿时的梦想就是要做一个善良的积功德的神仙,虽然他的儿时已经距离现在一千多年了。
直到前年的秋天,他实在按耐不住关了院子门,到异地远游去了,其实远游也并不太远,只不过是绕着那扎罗国走了一圈,不到两个月就回来了。回来后他就闭门不出,每月接见的人屈指可数。只有内阁的两个自己亲信的大臣,与两位自己信得过的信使。在偌大的院子里只有他自己,黑人从来都是喜欢独住的。他这么做是在这里等杨小山来,他已经为此盼了很久,就像期盼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他为了杨小山能早点来可是下了不少的功夫,他先是指使中原的人杀了杨小山心爱的女人,而后又以此为诱饵约他前来,在西部高原他又为杨小山精挑细选了一个可靠的向导。而这几天他兴奋极了,因为他算着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等人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一个等了将近一千年的人。
这一天一个信使来见他,这个信使有很多优点,机敏,忠心,做事仔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懂得一些简单的中原话,当然那扎罗国的人称中原那片土地叫东洲。黑人见到他开门见山的问“他到哪里了?”
信使一板一眼的说“杨小山已经进了我们这个国家。不过这次他又杀人了。”
“他刚刚从高原上下来的时候就闯进一个强盗窝里,把那些强盗杀得一个不剩,这次他又做了什么出格的事吗?
“额,的确很出格,他进了那扎罗的地界以后我们的国王陛下在边塞地区派了使臣接待他。可是这使臣却一直带着他在几座城之间绕圈子,而不是直接将其送到您这里来。”
“让陛下派人去接是我的意思,不过我说的是速速带他来见我,绕圈子是怎么个意思?”
“也许陛下是想带东洲人周游一番趁机炫耀一下那扎罗国的富有,您知道东洲人很少到这个地界来。”
“杨小山和我都没有那么多的闲心的,他后来怎样了?”
“他,,,他杀了使臣与其他随从,国王正在全国通缉他。”
“哈哈哈。”黑人发自内心的笑出声“这一点都不出乎预料。不过这次陛下有些过分了,你立刻派人去找,然后直接把他带来见我。”
“那陛下那边向我要人我该怎么回绝?”
黑人撇了一眼他说道“要人?他找死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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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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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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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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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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