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八
莫愁和尚如期而至,他本身又高大又肥胖,皮肤极黑与他的小徒弟海心一个颜色,远处看像个穿了衣服的黑熊甚是奇特。不知道他是否对黑肤色的人是不是又有特殊的偏好,收徒弟时也要看肤色。他牵着一匹马,这马也同样生的高大,不高大根本拖不动他。马尾巴上绑着一只风干的羊腿,吃水煮羊腿是他的最爱,平时无论行路到哪里,铁碗与羊腿是必备的,铁碗里装满了水,放在炭火上,羊腿解下来用小刀削成薄片,放在水里刷一下就可以吃了。他的刀功极好,可以将羊肉削的极薄。
莫愁见到杨小山的到来很是吃惊,吃惊之余又是满心的欢喜,因为他的出现说明战争已经要结束了。老友见面没有寒暄,也没有太多的话。杨小山正在煮今天刚刚挖到的羊角根,去了皮煮熟了吃有一点甜味,但更多的是涩。其实这里的动物还是不少的,羚牛毛冠鹿之类的不少,野兔也常见,但杨小山决定还是尊重一下海心的习惯吃几天的素食,只不过吃素对于杨小山来说有一个缺点就是永远没有饱腹感,或者是刚刚明明吃饱了,只吹了一阵风或者打了一个隔就又饿了。
杨小山挥了挥手,莫愁凑过来。
“没想到你会来。”
“苏合死了,十天前。”
莫愁有点诧异“我还没有听说这件事,巴图大营那边也没有传出任何风声。”
“他们一定封锁了消息,但十万大军死了主帅,撤兵指日可待了。”
“苏合怎么死的?”
“我亲自下的手。”
莫愁憨笑道“这不像你的作风,杀人的事你会亲自办?”
“没办法,让任何人来做这件事都是有去无回,只有我亲自来。”
莫愁叫来海心,吩咐他选出几只鸽子来放出最后一波消息,苏合已死的事一定要让夏丰知道。之后便将剩下的所有鸽子全部放飞掉了。海心对它们依依不舍,满脸愁容的样子。杨小山则说“我们要回家了,它们也一样。”
海心说“据说它们头上都有三根羽毛,可以辨别方向,所以这些飞奴才不会忘了回家的路。但可不一定就能回家,飞到海上有大风大浪,飞到山林里有老鹰,所以这次分别也许就是永别了”
杨小山摇摇头对莫愁说“你们当和尚的都这么多愁善感吗?”
莫愁哈哈大笑起来,说“谁知道呢,你也清楚,我是个不太正经的和尚。”
杨小山抬头看了看这天上的鸽子,它们扑腾着翅膀绕着山谷飞了许久,最终吹来一阵风,它们才悻悻离去。灰白色的小点在蓝天的映衬下格外的明显,像一张硕大的画纸上点了一些淡淡的墨迹。但只不一会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杨小山说“据说人死了灵魂会变成一只鸟,然后飞回他们最想去的地方。”
“公子,你怎么也多愁善感起来了。”
“莫愁,三娘死了。”杨小山知道这件事必须得告知给他。
莫愁愣了一下,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像一张毫无内容的画纸。杨小山静静的等着他给出反应。过了很久,莫愁才嗯了一声,说道“我已经知道了,战争未开始之前我接到过二哥差人送来的信,信里都说了。这个世界每天都在死人,这次只不过不巧轮到了我们的头上而已,我们兄弟十个人中大哥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剩下的人也都会死。”莫愁看看杨小山“公子,只有你是永生的。”
杨小山隐隐觉得莫愁的话在似有似无的刺痛着自己的心,他干咳了一声,嘀咕了一句“该死的祁老二,他真是个大嘴巴。”
“公子没必要责怪二哥,这件事我早晚会知道,据说杀人凶手被你捉到了?”
“是,京城的一处地窖里,等你回去发落呢。”
“你看着办吧,我现在是个和尚,不好开杀戒。”
“你就是个假和尚。”杨小山恶狠狠的说,其实他明明知道莫愁并不是假和尚。启召国内的和尚因为是可以免除徭役赋税的,所以这个身份就成了香饽饽。可是并不是说所有看破红尘的男女老少剃了头发再取一个法号就算是出家人了。想要变成一个合法的和尚必须有官府颁发的的渡蝶和庙里给的戒牒,缺一不可。有了这两种文书后才能剃度,再取一个拗口的法号。莫愁该有的都有,可为什么杨小山却说他是个假和尚呢?他平时从不遵守戒规,不但嗜荤,并且酒量极大,除此之外他与程璎珞的关系这些年根本扯不清楚。
莫愁是个浑身黝黑大胖子,说他浑身黝黑其实是管中窥豹的说法,因为他的脸与脖子是黑的,手脚小腿小臂也是黑的,所有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觉得他浑身上下都是黑的,至于他的胸脯与屁股究竟是黑还是白,只有程三娘知道。现在的中原人大多数偏瘦,因为大多数人都吃不饱饭。只有地主贵族才有可能出一两个胖子。而和尚之中若是有肥胖的,不用说,一定是个不守清规戒律并且爱偷嘴的和尚。莫愁就是这样。并且加上他平时不拘小节,又皮肤黝黑,豹眼环目,所以给人的感觉用两个字可以形容:丑与凶。
可是别看他现在是这样,三娘却爱他爱到骨子里。有人说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爱到骨子里,那么她眼中看到的这个人就会与其他人大不一样,比如说三娘的眼睛里看到的莫愁的模样极有可能是个皮肤白嫩,身形匀称的俊俏和尚。这么说其实也对也不对,因为人在几十年的跨度上总是在变化的。莫愁在三十年前确实是个俊俏的人,那时他的皮肤还不黑,肚皮还不圆,并且他有一身健硕的肌肉,站在街上就是个英姿飒爽的大侠。那时候他二十几岁,头发还没有剃秃,也没有莫愁这个法号,他的俗名叫李元吉。而三娘也只有十几岁,她才刚刚开始发育,胸前像木板一样的平,脑袋像毛桃一样的小,但她既泼辣又大胆,她第一次见他就被吸引住了,三娘用了几天的时间确定了自己是喜欢他的,然后就跑到李元吉面前说我喜欢你你能不能娶我。这在礼数甚严的中原实在是新鲜事。
李元吉似乎也吓一跳,心想哪里来的乡野的傻丫头竟然说这等胡话。
不过三娘还算彬彬有礼,她说“小女子姓程,名璎珞,就住在隔壁,我在家里排行老三,所以你可以叫我三娘。当然我们成了亲以后你就得叫我娘子了。”她这么说实在是勇气可嘉,但又转念一想,这确实也有点傻。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当然,接下来的时间莫愁对这个小姑娘唯恐避之不及,那时候先帝已经驾崩了,现在的皇帝继位,苗婆婆也搬出了皇宫,所以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们兄弟几人成了溜街串巷的闲人,,就住在如今的宅子里。李元吉与他的兄弟们每天的任务就是帮婆婆打扫院子,洗刷池塘,堆砌假山。他们还年轻,并且个个身怀绝技,但却对做这种琐事乐此不疲。而当时三娘的家就在婆婆的隔壁。那是一所普通的民宅,并不豪华甚至有点破败。一个十几岁的姑娘与她整日流连赌坊酒肆的爹爹相依为命。按她的说法她应该还有两个姐姐的,但经过打听才知道她的两个姐姐一个被她爹爹卖了换酒喝,另一个卖了还赌债。三娘还没有被卖掉是因为她的身板还是过于单薄,卖不上个好的价钱。
再后来几年,三娘已经长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俏女郎。身体有了明显的变化,屁股翘起来,胸前也鼓鼓的像两个大水瓢。可还没等三娘的爹把她卖了的时候,他却意外的死了,深更半夜喝醉了酒躺在路边,第二天被人发现时身体已经凉了,浑身上下成紫黑色,一看就是被一种毒物咬死的。禹平里毒物确实不少,一尺长的蜈蚣,巴掌大的蜘蛛,小手臂粗细的毒蛇,街坊们对他的死都没有太意外,因为他种人迟早是要遭报应的。三娘没有掉一滴眼泪,草草的把他安葬,变卖了租屋。把所有的银两缝在亵衣里,第二天便消失了。她去了哪里无人知晓,就如同她从不曾在这个世界存在一样。李元吉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懊恼,但这种感觉又难以言表,他是不会承认喜欢三娘的,但是若是不喜欢何来的懊恼呢。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就像太阳升起来就会落下去,下雨就得有云彩一样平常,可是李元吉那时候还年轻,对于这一点是个榆木脑袋。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依旧是做着毫不起眼的小事,就像个普普通通的百姓过着无聊又周而复始的生活。直到三年之后的一个夏季闷热的夜晚,三娘出现在了李元吉的家门口,他克制住自己得欣喜,连忙把她让进院子里。
“这几年你去哪了?一个姑娘家家的说走就走了,你不知道大家有多担心你。”
“大家?这个世界还有有人担心我?”
李元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三娘说“我走了三年以为自己可以变成一个游侠,我以为路上的山峦叠嶂或者大江大河可以把我自己得心填满,甚至路上如果遇上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我就嫁给他,可是我错了,我的心里只有你。时间越久思念就越是浓烈,所以我决定回来看你一眼。”
三娘说了这番话,像一个铁锤重重的砸了李元吉一下,然后李元吉这个榆木脑袋突然就开窍了,有时候男人开窍可能就差这么一下。他说“想我就嫁给我,我明天跟婆婆说一声,再让我的兄弟们替我张罗张罗。”这是他第一次说出这种话,也是唯一的一次。
三娘的脸上看不出一丝的欣喜,反而笼罩着一团黑。她说“不成了,我出门时间不久,遇到了一伙匪徒,不但被劫走了钱财,也因此失去了处子之身。我不能嫁给你了。”
李元吉表示他不在乎,三娘却连连拒绝,二人便有了分歧,甚至后来分歧导致了争吵。夜里的争吵显得异常聒噪。一般情人之间的争吵都是以女子的落泪为终,哪个男子也抵不过梨花带雨。可是三娘在这方面异于常人,她从不落泪,包括她爹死的时候。他们吵着吵着,三娘突然就沉默了,李元吉也随之闭了嘴。
接下来这个开了窍的李元吉一个举动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凑过去把她搂在怀里,也不说话,就静静地搂着。夏夜本身就闷热无比,而两个人的身体犹如两块炽热的木炭。他将她抱进屋里,后来的事情就理所当然的发生了,这是他们两人在一起的第一次。
之后三娘管李元吉借了些银两,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巷里开了一家茶肆。南来北往的客人让三娘变得更加成熟,而李元吉偶尔也会在天黑以后偷偷的摸进她的屋子,然后一阵地动山摇之后,一切又回归了平静。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十几年,他们两个人的这种不正当的关系一直保持着,李元吉对三娘也还算好,但唯独对成亲的事绝口不再提。他后来反思过,冲动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犹如洪水猛兽,甲骂了乙的祖宗,那么对于乙来说最好的回应方式就是再骂回去,但假如说乙本身是一个爱冲动的人,直接拔出刀来把甲杀了,那么他也许会因为这件小事收到官府的通缉,入狱甚至掉脑袋。那天晚上他提出要娶三娘过门这件事就像因为冲动杀了一个无辜的人一样。虽说当时他似乎已经坚信了这件事。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心里的冲动源于身体上的冲动,等他与其他男人一样排空了身体里的欲火,他的脑袋也随着冷却下来,他才发现冲动的确不是一件好事。后来他们一直都没有成亲。再后来有个人突然出现了,这个人的出现对他们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变。他就是杨小山。
杨小山是嘉平二十二年来的中原,他是个神秘的人,并且只有十几岁,长的倒是有模有样,但就是身子有些单薄。谁也说不清婆婆为什么对他有一种特殊的怜爱,把他当亲孙子一样对待。他们兄弟几人纷纷表示不解。有一天婆婆将他们这些兄弟们叫到一起,一脸的严肃,她说自己年纪大了,活不了太久了,以后大马关兄弟会的所有人全都要尊杨小山为少主人。
在场的人听了大吃一惊,但迫于婆婆的威严,无人敢反驳。他们还发了誓,烧了香,拜了先帝。拜先帝是兄弟会的习惯,也可以称之为一种固有的仪式,但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他们过去十几年以及未来时间要做的事与先帝毫无关系。甚至新加入的这几个人,老七刘斟,老八王简以及九妹他们都没有见过先帝的面。
杨小山的到来让他们逐渐忙碌了起来,这倒随了这兄弟几人的愿,他们也闲了这些年,从年轻的小伙子,闲到了头发虚白的中年人。而由于突如其来的忙碌,李元吉似乎对三娘显得冷落了。两年之后的一天,在三娘的被窝里,刚刚从异地回来的李元吉与三娘亲热的异常忘我,这时候三娘越发的风韵,可李元吉已经逐渐的变黑了,肚腩也又大又圆。等他们冷静下来后三娘问道“那个杨公子给了你们什么,让你们给他这样的卖命?”
李元吉想了一会儿说“我们是为婆婆卖命,而不是杨公子。”
“你其实不用瞒我,我与婆婆相识了这么多年,她老人家早已经把我当做自己人了,只有你仍然把我当成个外人。”
李元吉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婆婆说杨小山不是普通人,她老人家看到这世界要有大事发生,倘若真是什么不好的事,只有这个人有能力阻止。”
“他真的有这么厉害?他是神仙吗,可会腾云驾雾翻江倒海?”三娘的话里充满了讽刺。
“我只觉得他是个挺好的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看出来。”
“听说祁二哥在外城开了一家酒肆,以便于打探消息,可是一个小小的酒肆能打听出什么消息来?。”
“二哥平时看起来絮絮叨叨的,其实他是个神通广大的人,他觉得能就一定能,何况他的酒肆开在港内,那里全是天南地北的旅人,消息多的很。”
“人再多也都是穷人,可那些王公贵族呢?他绝对接触不到。并且婆婆年纪大了,你也不可能指望着她什么事都亲自操心吧。”
“那依你的意思呢?”
“要开就开一家青楼,并且要全禹平数一数二的那种,甚至绝不能逊于官办的那些。”
“你可知道现在政令严明,禁止当朝官员私会民妓,所以说你即使开一家再大的青楼也接触不到那些朝廷的官员。”
“政令再严明也有不少的人钻空子,何况整个禹平消息最灵通的你以为是那些当官的?”
“哦?不是吗?”
“当然不是,朝中官员的嘴可都是严的很,你别想从他们嘴里套出什么消息来。我说的是城里那些不学无术的官宦子弟,那些纨绔。他们别看平时游手好闲的,其实朝里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最是先知先觉。”
李元吉似乎对她的话有些兴趣,他追问道“你说的确实有些道理,不过我们如今没有合适的人手,外人又信不过。”
三娘沉吟了一下说“你觉得我不行吗?。”
李元吉大吃一惊,掀开被子坐起来。他说“你?说笑呢吧,青楼怎么能是一个女子操持的?”
“青楼里不都是女子么?女子怎么就不能开青楼?”
“开青楼与做妓女本来就不是一回事,一个女人若是与青楼扯上关系,朋友该怎么看你?你的清白呢?”
三娘哈哈冷笑起来“清白?我程璎珞何时有过清白?”
李元吉被噎的说不出话,他的一腔无名之火往上涌,本来就不白的脸色变得更黑了,他从床上爬起来,独留还浑身赤裸的三娘在被窝里。
“你今天真是莫名其妙,我回去睡了。”李元吉走时留下这句话。
三娘没有动,只是静静的躺在黑暗里,她睡不着,觉得一阵莫名其妙的寒冷。许久,她竟不自觉的流下眼泪来,她也觉得奇怪,她爹死的时候她都没有眼泪。
第二天她找到婆婆说了这个事,婆婆说“老三知道吗?他不会同意的。”
三娘说“我又不是他的人,他自然是管不到我。”
婆婆看看她叹了口气说道“这个李元吉啊,他是个很好的人,对我也孝顺,对兄弟们也义气,唯独对不起你,我知道他就是这么个人,不值得你守了他这么多年。”
“婆婆,过去我初见他时只有十三岁,可现在已经三十几岁了,没有人会娶我,我也不想嫁人,我只想做些事让自己忙碌起来,女人有时候爱胡思乱想就是因为太闲了。”
婆婆脸上的皱纹搭拢着,她看现在的三娘比当年的自己更是可怜。她说“也罢,这个元吉啊,活该他赌气。我明日就叫老五来,他手里的宅子多,你选一个地方,本钱的事你更不用操心,我让他一并给你办了。”
这件事就这么突然的定下来了,一年后,禹平朱雀大街上的最繁华地方,一个叫莳花馆的青楼刚刚开张,就有一个黑脸的大胖子闯进去,他也不理会那些貌美如花的姑娘,而是找到她们的大掌柜,妓馆的掌柜有个不太文雅的称呼,叫老鸨。但是莳花馆的老鸨实在是当不起这个老字,虽然已经年过三十,可是却依旧算的上风华绝代,与她相比,甚至其他的那些年轻的姑娘都有些黯然失色了。有很多恩客都是冲着这个老鸨来的。当然她身为掌柜自然是不会接客。
这个黑脸大胖子似乎来者不善,在场的所有客人都以为他是来找茬的,纷纷避让,但谁知厅堂内的护院见了他都老老实实毕恭毕敬的称呼为三爷。
他找到老鸨,二人进了里屋,三言两语就吵了起来。有些好事者蹑手蹑脚的来门外偷听,大概听出了这个男人原来是老鸨的相好,但是他们为何争吵却不得而知。
杨小山当时不在禹平,李元吉面红耳赤的从莳花馆出来就直接来到婆婆家,他本想找婆婆理论的,可是婆婆的一番话对他来说犹如当头棒喝,她说“三娘一个从未出阁的姑娘,本来就无父无母,无亲无挂的,想做什么是她的事,任何人都没权利干涉,除非你娶了她。”
李元吉回应道“我自从踏进兄弟会的那一刻起就决定了跟随婆婆不会娶亲了。”
“兄弟会有说过禁止成家吗?你看看你大哥不就是很早就成家了?”
“婆婆,大哥已经过世了二十多年了,独留下了大嫂孤零零的在这世上也二十几年。我们这些人命没个定数,说不定哪天就会身死在外,不适合有家。”
老太太拿起手边的竹杖对着他的屁股抬手就是一棒,气鼓鼓的说道“你个混账,要说过去那些打打杀杀的日子也就罢了,可是自从先帝驾崩至今已经二十几年,其中你们也过了二十几年安生日子,这些年也没见你对谁动了成家的念头,枉费了三娘对你痴情了这些年。”
“我曾经对她提过成亲的事,结果却被她拒绝了。”
婆婆摇摇头不住地叹息“你心里怎么想的只有你自己清楚。我看你呀不如找个庙头自己出家当和尚去。你不娶了她,又不让她做自己想做的事,你这是胡搅蛮缠。”
李元吉没有施礼扭头就走了,这可不像平时的他,他平时一向是对婆婆毕恭毕敬的,这也足以看出老三这个人这次真的是恼了。婆婆等他走后,突然傻呵呵的笑了,她自然是不会真的动怒。这些人对于她来说就像是孩子,无论他们是当初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还是头发虚白的中年人。她觉得也许老三想通了,明天就会到莳花馆去找到三娘向她提亲,跟她特爷们儿的说你嫁给我就老老实实守在家里伺候婆婆,以后莫要出来抛头露面。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嫁给一个自己喜欢了几十年的人是一辈子最最重要且无可替代的事,比开妓馆啊面子什么的重要多了。婆婆甚至都想到了三娘若是真的过了门,莳花馆这一大摊子究竟要交给什么人去打理。可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李元吉第二天根本没去提亲,而是找到了一个不大的庙头,将自己得头发剃了个精光,自此他才有了莫愁这个法号。婆婆知道这件事后,大吃一惊,气的三天滴米未进。她用竹杖敲着池塘边的假山石,对着门外破口大骂,她也不顾这门外究竟有没有人,只管骂就是了。而李元吉剃度后一个月,他才开始后悔,后悔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一下子彻底伤了婆婆和三娘两个女人的心,他还是有些于心不忍。其二是这佛门里循规蹈矩的日子确实不怎么好过,何况本身就发福的他剃了头发显得自己的身体更圆了,穿上宽大的僧袍像池塘里扭捏身体的王八。可是他又不敢回去,因为他知道婆婆真的发起怒来还真的挺可怕的。
直到半年以后,杨小山跑到那个庙里,连哄带骗的把他带回婆婆那,又从中说了不少的好话,婆婆这才消了气。她老人家就如同是莫愁的亲娘,这天底下没有亲娘与儿子反目成仇的道理。可三娘不同,她已经彻底寒了心,两人从此很少见面,即使见了面也毫无交流。这种情况又持续了几年,直到嘉平三十年,杨小山突然现身找到莫愁,他这时已经搬至了瑶城玉俞山双石村隐居,平时若是没有重要的事绝不会来禹平。他这个人也很少严肃认真,单单从外表上来看完全就是个纨绔的模样,但这次他与以往大不相同。莫愁觉得应该是有事发生了,他赶忙问怎么了。
杨小山说荒落现身了。
杨小山思来想去,这件事还是应该交给莫愁来办,因为这兄弟几人中,就属老三老四二人的武功最高,但老四却是个深居简出不喜欢与人打交道的怪人,他唯一的爱好就是教徒弟。他住的地方远,又清静,除了每个月都来给婆婆请安外绝不外出,都是宅着在家里教徒弟练功。当然这差事要交给莫愁来办最为合适。莫愁毫不犹豫的就应了下来,然后杨小山拍拍他的肩膀嘱咐说今晚别忘了得跟婆婆她老人家告个别。
紧接着杨小山又到莳花馆,来此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他几年没回来,想念赵青娘的歌喉,他觉得瑶城的青楼女子虽然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但却没有才情,更是没有真正会唱的人。二是他想与程璎珞说说莫愁的事。杨小山与她开门见山的说“巴图那边情形严峻,莫愁这次去很可能九死一生,但是他却轻易的将这差事应了下来。”
三娘似乎一直绷着,她问了一句“公子为何不多派些人手?”虽然脸上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可是她的问题本身就已经直白的表达了她的想法。
“人多不代表就是好事,反而会误事。三娘,我知道你与莫愁这些年鲜有往来,但男女之事旁观者清,我们都知道这绝不是你们想要的结果。”
“公子,对于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在意结果是最可笑的了,人的结果都一样,最后都是埋入土里。”
杨小山站起来说了一句“他明日就动身,今夜会去与婆婆告别,你若是想拦着,去找他,你要是能把他拦下来,我就另找他人来做这件事。”说完走到门口又回头说“我去隔壁会一会青娘,你赶紧回婆婆那吧,去晚了就来不及了。”
三娘抬头回道“青娘可是我们这里的头牌,公子今日可带够了银子?”
杨小山没好气的说“我与青娘可是过命的交情,我尊重她只拿她当朋友,今夜我只听她唱一曲,听完了我就走。扯上银子,三娘也未免小气了些。”
“公子你这个人有时候很怪,就拿莫愁这件事来说,我不知道是该谢你还是该埋怨你。”
杨小山畅快的一笑,扭身出去了。
三娘低头只思考了片刻,就一拍桌案站起来。她卸去繁琐的头饰,换了干净利落的衣服。让手下的人准备了马车,当即直奔外城东北厢婆婆的院子。路程不算近,等到时天都已经黑了。不出所料的是莫愁正从婆婆的大门里出来,两个人走个碰头。
他们开始还是相对无言,但后来三娘率先开口说“三哥你又胖了许多。”
“三娘,你也长皱纹了。”
莫愁嘴里说着的话虽然有些不中听,可听到三娘耳朵里却是暖的。
“公子今天来了,他说你要去巴图那边。”
“是,明日动身。”
“你没想过临走时与我告个别吗?”
“我啊,嗯,想来着。”
他们有来言去语的聊了很久,虽然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但这些年来还是第一次。甚至天已经很晚了,他们却仍旧纷纷站立在婆婆家的院子外。直到三娘说自己的腿麻了,莫愁俯下身子让她爬上自己的背,莫愁的后背宽阔又柔软,虽然有一些汗臭味,但也不妨碍三娘将自己的身体与之贴的紧紧的。所以路上就出现了一个奇特的景象,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和尚,背着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人,仔细瞧瞧,还有人认出来这个女人就是莳花馆的老鸨。可是莫愁与三娘似乎毫不在意他人的目光。而此时对于莫愁来说,这种感觉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那个不眠的闷热的夏夜,三娘失踪了很久又突然出现,李元吉第一次提出要娶她的那个夜晚。虽然如今有些物是人非,莫愁不再是那个树临风的大侠,三娘也不再是那个楚楚动人的小姑娘。可是这些变化却毫不影响两个中年男女就这样在大街上目中无人的走着。他们来到三娘的住处,二人没有干柴烈火的相拥,毕竟都已经一把年纪了,莫愁也没有再次提出要娶了三娘,一个大和尚娶妻也是笑话。两个人平静的聊着这些年自己身边的趣事,仿佛是要将两人未在一起的时间都弥补上似的。
等天一亮,莫愁抬头看看窗外的清冷的光,说“三娘,我得走了。若是我平安回来,到了禹平就来找你。”
三娘听到这个很欣慰,来找自己,无论是干什么,即使两个人是不是能成亲又有什么关系呢?
莫愁离开中原,在巴图一直打探荒落的消息,当然,他发现这里地广人稀,除了生活清苦外并没有太多的危险。杨小山说的九死一生根本就是吓唬人的东西。后来荒落找到了,结果巴图与启召的战争又要来了。他本想等战争结束了,就可以回禹平与三娘见面。人随着年纪增大越变得患得患失,越想抓住身边一切能抓住的东西,他在草原上常常能想起三娘的音容笑貌来,可意想不到的结果却是三娘死了。
杨小山与莫愁并排站着,看着空中的信鸽一点点的消失,草原的天蓝的不像样,甚至比最纯粹的蓝色颜料还要蓝,这颜色看久了的感觉仿佛在幻境迷失一般。如今有一种蓝色颜料是金精石配着其他的材料制作而成。但是这种颜料却无论如何也描绘不了草原的天。
杨小山突然问道“这里的天都是蓝的这样吓人吗?”
“是,比中原的天确实蓝一些,但是比起西北的高原还是差一些,公子不是在高原长大吗?怎么,你过去没觉得那里的天很蓝?”
“没觉得,小时候每天一觉醒来就想两件事,怎么样对付饥饿与寒冷。”杨小山又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出口。
“公子想说什么?”
“没有,一件无关紧要的事而已。”
“这仗若是要结束了的话,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要回关内吗?”
“你与海心一同回去,我自己要去一趟黑山。”
“黑山?黑山在此地的西南,挨着我朝边境,与北梁也接壤,那里过去是巴图部落间的必争之地,可如今卓达亲王死了,各个部族的青壮年也都悉数出征了,只有一些妇孺。”
“我需要去那里查证一些事。关于卓达的死。”
莫愁沉吟了一下说道“不如我陪公子同去吧,那里的路我最熟悉不过了。”
“也好,关于卓达的死你知道多少?”
“知道的不多,也只是传闻而已,黑山部落其实是这一片土地上十四个小部族的统称,而卓达是整个黑山的首领。他对南边的启召与北梁两个国家一向是主张亲和的,因为他知道贸易对巴图的重要。但今年春天他巡访至粮库堡时却无故的死了。”
“粮库堡?”
“是,巴图人都管它叫这个名字,是黑山的一座小城。卓达到了粮库堡的第二天就传出死讯。”
“所以你觉得他是被苏日勒的人杀的?”
“不一定,苏日勒确实把他当做眼中钉,可黑山离泽尔阚太远了,他也可能有心无力。卓达死后,黑山的十四个部族之间也处在分崩离析的边缘,有几个大部族的族长都想争当黑山的首领,其中最大的是一个叫萨楚的部族,他们的首领本就与苏日勒亲近。”
“所以你觉得有可能是那个萨楚部族的人干的,或者是他们与苏日勒的人串通起来一起下的手?”
“我也只是猜测而已,毫无证据,因为卓达一直反对出兵启召,但黑山又是门户,苏日勒想要攻打长城绕不开黑山,所以卓达的死算是帮了苏日勒一个大忙,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说卓达就是苏日勒干掉的吧,那个萨楚部族也是一样。也说不准卓达就是年纪大了自己死的呢?”
这时海心收拾好了回程的行李,牵着一匹黑马出来。这马有些消瘦,但背上却驼了相当多的东西。仿佛压的马腿都有些颤颤巍巍的站立不稳。
“这么多行李?你这是要去哪?把没用的都扔掉吧。只带些干粮与必备的东西就好。”
海心连连摇头说道“不可不可,公子,这些都是这里特有的药材,关内想买可是要花大价钱的。没事,我不骑马,在前面引着缰绳就好了。”
“我们要绕道黑山,在那里停留几日,然后再南下入北梁的飞龙关,路程还很远,我怕你太慢拖了后腿。”
“什么?我们要去黑山?不是从这里直接回境北吗?”海心的眼睛瞪的溜圆。
“直接回境北?那边有巴图的征讨大军,要是遇上了还不得把咱们几个剁了喂狗吗?”
“可是这些,,”海心情急之下将目光投向了一直不说话的师傅。
“卸下来吧,咱家公子有的是钱,等回了关内让他送你一整车的药材。”莫愁说着,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又语重心长的说“他这个人又有钱又大方,你这一路上要尽可能的溜须拍马,他就专吃这一套。等回了中原他给咱们重修庙宇也说不定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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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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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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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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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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