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平三十三年八月十四
塞外大草原上,一匹老马在缓慢的向北行着,杨小山没好气的对着这个听不懂人话的牲畜一通抱怨。就像一个小肚鸡肠的老掌柜在数落一个范懒不干活的伙计。可是这匹马只是不停地打着响鼻,时不时吐着舌头,似乎并没有听懂他的话。杨小山心想人老了也不能以筋骨为能,马老了也是一样的。只怪自己从巴图军大营里跑出来时太仓促了,没有能好好精挑细选一下。他还记得看马匹年纪的方法,看牙齿,它们的牙齿都是随年龄越大就长出来的越多。杨小山当时掰开这匹马的大嘴,他的这个动作似乎把它吓坏了,它连连后退,秃噜秃噜的大叫着,如果不是巴图人的注意力都在那个赢了黄金的傲木嘎身上,说不定就发现杨小山要逃跑的迹象了。仓促的杨小山抬眼一看这马只有四颗牙,还以为是一匹年轻的小马驹。他温柔的拍拍它,在嘴唇上竖起一根手指轻声的说道“嘘,小马儿,送我一程吧,到了山里我给你找最好的草料。”可路程过半,他才发现这马哪里是小马,分明是老的牙口都掉光了的老马。骂脏话都不足以表达他现在的愤懑。
不过虽然杨小山很是着急,可一路上巴图人并没有追过来,他们一定以为这个神奇的李大元杀了人后是往南边的长城跑了。一人一马路上行了三四天的时间,虽然没有干粮,但这并不能难倒高原长大的杨小山,打猎对于他来说并不是难事,钻木取火这些也异常简单。做陷进捉野兔或者是将一根木杆的一头磨锋利当做标枪使用都是一个猎人最基本的技能。夜晚天气很冷,这时候这匹老马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它的身上似乎永远都是暖的。杨小山靠着这匹老马度过了好几个夜晚。不过他要时刻警惕着狼群的威胁。若真是狼群来了,把这匹老马咬死那就是麻烦的事了。他曾听过这里的草原狼虽说个头不大,远远望去人畜无害的模样,甚至还有点小可爱。可若是真的遇上了饿了几天肚子的狼群,凶残的很。它们虽然饥饿又疯狂,可在捕猎时绝不会因此而慌乱。就像人类的士兵攻城一样,它们会静悄悄的匍匐过来,利用狼个数的优势将猎物包围。之后再一起发动攻击,让人无处可逃。前几天杨小山与马匹老马都相安无事,但到了第六天夜里,狼群确实来了。它们眼睛会发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夜里的恶鬼出没。只有杨小山知道它们绝对比鬼还要危险。那匹老马也有所察觉,它突然站起来瑟瑟发抖,像是寒冷中颤抖的老人。杨小山拍拍它的后背,将地上预先备好的多根火把一一点燃,插在地上组成一个圆圈,将自己与老马圈在当中,接着他摘下马背上的两只脚蹬分别握在手里,等狼群靠近了。杨小山奋力一击,两只铁器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不一会儿狼群便离开了。
经此一劫,杨小山似乎开始喜欢上了这匹老马,他用力的捋一捋它的鬃毛,在它耳边小声说“老家伙你可真行,刚才很镇静嘛,我开始还担心你受了惊四处逃呢,在那种时候最怕的就是没有目的的乱逃了,你跑出火圈外,一定就死定了,我一个人也没办法救你,毕竟狼太多了。”
那马也嗷嗷叫了两嗓子,算是回应。
“不知道你是因为很有胆量还是因为老了跑不动了。”
那马又叫了两嗓子。
“算了,我就当你是一匹有胆量的好马吧,我们现在必须得走了,等火把燃尽了我们再走就来不及了,夜路难行,不过今天的月亮还算圆,我俩都要擦亮眼睛。”
杨小山立刻收拾了东西,一手举着火把,一手牵着马,就这样继续向北行去。
“等回到关内,我给你介绍个新朋友,你别看不起它是一只驴,可是它却是天底下最大的驴了,甚至它与你差不多高,它性格很好,你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杨小山为了给老马壮胆一路上在不停的在说话,只不过话说多了最后变成了絮叨。从自己的大黑驴说到了禹平城里的新鲜事,又从偶遇格桑,说到了境北这场已经接近尾声的战争。他说起这打胜仗的事就开始洋洋得意起来,毕竟战争结束有自己的功劳。但瞬间又想到这马可是巴图的马,
虽然它只是牲畜,但谁又知道这是不是一匹爱国的马呢?若是它因为自己杀了大将军而怀恨在心,等睡熟的时候一口咬掉了自己的耳朵可就不好了。
“老马啊老马,你还没成精吧,你真的能听懂我说的话吗。”
它没有回应,低头咬了几口野草。现在这个季节嫩草已经不多了。杨小山看着它呆呆的眼神,最后才确定它真的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于是接下来的路程杨小山就闭了嘴。
一直到天亮,他们来到了一处稀疏的林子,是北方特有的松叶林,老马似乎看到锋利的针叶有些恐惧,杨小山好言相劝了很久才半推半拖的将它牵出了林子,林子过后就是一处矮山,山后面是个不大的山谷,这里有一条小溪,溪水流速很快,从远处就能听到哗啦啦的声音,等走近了似乎这水声大的有些刺耳了。
溪水边有两间茅草屋,屋子又小又简陋。屋外似乎晾晒着一些东西,杨小山走过去才发现是晒干的草药。他敲了敲其中一个的门,无人应答,屋里只有咕咕的叫声。透过门缝才发现屋子的主人是许多只灰白色的鸽子。这一间是鸟舍,那么另一间自然是住人的了。
杨小山又敲了敲旁边的门,依旧无人应答。他栓好马,推门而入。屋里没有任何陈设,只有茅草,以及做饭的简单炊具而已。他点点头又叹了口气,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时外面的马叫了一嗓子,几乎同时,杨小山的身后有一个声音响起。
“站住,你什么人?”
杨小山缓缓转过头来,他本来想与老朋友打个招呼的,谁知才发现站在眼前的是个陌生的年轻人,眼睛又大又亮,但脸却黑的很,手里握着一根与他肤色相同的铁棒,脑袋上裹着厚实的头巾,穿着一身脏兮兮的棉袍,棉袍可是中原独有的,在巴图草原上并不常见。
“噫?不对吧,出现在我眼前的不应该是个老和尚吗,怎么变成一个年轻人了?”
听到杨小山的这番话,这年轻人更为紧张了。“你究竟是谁?”
“别紧张,我是来接你们回关内的,这里的苦日子结束了。你是莫愁的徒弟?”
那人愣了一下,似乎仍是将信将疑,他又问道“你究竟是谁?”
“我叫杨小山,你听说过么?”
年轻人惊讶的瞪起眼睛,他本身眼睛很大,瞪起来时眼睛里几乎全是眼白。杨小山嫌弃的说“有那么惊讶吗?别瞪我了。”
“你是杨公子?我们终于可以回去了?”
“是,战争就要结束了。”
这人也是个和尚,他身上穿的其实是件僧袍,然而由于过于老旧并且肮脏,已经完全看不出基本的样式。他头上因为是秃的,所以才缠上厚重的头巾保暖,远远看去倒有一些异域的风情。他听杨小山说了境北的局势,一想到要回家了,他几乎热泪盈眶。杨小山能够理解他在这里生活半年多的时间实属不易。这一片广袤无垠的草原只有草,对于牛羊来说是天堂,但对于一个食素的和尚来说则是地狱一般。杨小山很好奇他是如何度过这半年的时间的。
“师父与我约定好了七天他回来一次,最多八天,他每次来都带粮食,还有一些粗盐之类的,但是这草原上粮食实属稀有,所以他带的多我就可以吃饱,带的少我只有挨饿的份。不过北面的山上有野薯,野菜,南坡上还有秋豆,这些有时候也能充饥。我饿着还好,但是万万不能让这些飞奴饿着,我们打胜仗还要靠它们传递消息呢。”
“所以莫愁带的粮食还要分给它们?”
“杨公子所言不差,对于战争来说飞奴很是关键,而我也只不过是飞奴的奴隶而已,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保住它们,不让它们冻饿而死,师父的消息就可以安稳的传回给六师叔了。”
他口中的六师叔指的是夏丰。
“你叫什么?”
年轻人才想起来还未自我介绍,他站直身体双掌合十说道“阿弥陀佛,小和尚法号海心,出家在法元寺。”
杨小山点点头,然后又远望了一眼远处的草原与山丘。他说“这地方一定有野兔之类的野味,不妨我一会儿去抓他个一两只填肚子。”
海心有些难为情的说“杨公子,出家人应该遵守清规戒律的,在这地方杀生实属不该。”
“呵,人不得先活着吗?快要饿死了还管他什么清规戒律?”
小和尚一再坚持,杨小山没想到的是他是一个内心无比坚毅的和尚,在这个鬼地方仍然坚守戒规,不吃荤的。
“我很奇怪,莫愁这个喝酒吃肉又有女人的假和尚,怎么会收你这么一个真的和尚的?”
“公子此言差矣,师父他怎么会是假和尚?酒肉本是些虚幻的东西,师父他因为心里早已空无一物,所以根本就不用循规蹈矩的修行,但我就不行了,我还做不到他那样,无论是酒肉还是女人,我还做不到心无旁骛。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戒掉。”
杨小山想笑,但是他忍住了,一来觉得有些不尊重人,二来他也不想戳穿莫愁的话。此时鸽子又咕咕的叫了起来,它们似乎又饿了,像嗷嗷待哺的孩子跟娘亲要奶水喝一个样。而海心确实算是个合格的奶娘,赶忙去给它们填食。
杨小山瞬间就明白了莫愁为什么会找这么一个小和尚来养鸽子了,若是换了自己,不出一个月这些鸽子估计着已经成了下酒菜了。
“这些药材是你自己采的?”
“是,小僧在中原的时候就喜欢摆弄这些,但是因为修行清贫,有一些个名贵的药材根本就买不起,后来师傅说要带我来巴图的草原深处,这里有很多味药材是中原所没有的,我才欣然前往。”
杨小山闻了闻,药材的味道在这山谷中飘过来又飘过去,久久挥散不去。
“莫愁什么时候回来?”
“师父上次出去是四日前,估计着还有个三四日他就会回来。”
看来杨小山注定要在这个地方住上几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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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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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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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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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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