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自从他走之后,我也一直想他,有时也想像他一样一走了之,可我还是舍不得离开!你说这儿有什么看头儿?除了地就是玉米,转几天也见不着一个人,就是真走不出去,你在这里又饿不死,到头来还不是得给逮着?说实在的,有时候我还真想在这里让自己迷一次路,试试那种感觉。”
“您是……”
“叫我老李头儿好了——这是——”
“他叫刘一水,我叫毕英,那是我弟弟毕龙。”
“他怎么长成这样儿?真吓人!要不你们在跟前,我非吓昏过去不可!”
“他不是我们欢城人,也不知道打哪儿来,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怎么回事……”
“怪不得,刚才第一眼看到他还站着呢。”老李头儿说,“你再站起来我看看!”
听了他的话,我这才放下心来,知道他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反应,而且隐约让我感到,他和老毕头儿似乎还是朋友,就像刚才他的歌里唱到的,让我觉得那歌是唱给老毕头儿的,望着眼前的老李头儿,我仿佛觉得自己已经走出欢城。于是站起身,双手拍了拍尘土,刚想去握老李头儿的手时,才想起我无法做到。
“看!他,他站起来了!”老李头儿惊叫着,“你会不会摔倒?”
“当然会,谁都会不小心摔倒的……”见他不相信,我在他面前走了几步,假装脚下绊了一跤,摔倒在地上,立即又站了起来。
“怎么会有这样的怪物?”
“还有更怪的呢……他说他把梦丢了!”毕英想拦住毕龙,没等她开口,毕龙便脱口而出,“他要找回他的梦,当我们是傻子!还拿这个来骗我们!”
“多嘴!”毕英呵斥他一声,接着又转过脸对老李头儿说,“李大爷,别听他胡说……”
“噢——”老李头儿应了一声,“你父亲就是个怪人,要不,他怎么会想到离开呢?要说我也是,不过我只是想想,没真正去做——走吧——”
“去哪儿?”
“你们今晚是别想走出去了。”
“难道您要把我们交给组长?”
“傻丫头——”老李头儿笑了一下,说,“要那样,可能我早不待在这儿了,况且,我为什么非要向他们汇报?即使汇报给他们,我又能怎样?还不是得呆在这里?别说你们了,就是当年你父亲的事,我也没说过,要不见到你们,我还真想不起来……”
“那您的歌是唱给谁的?”我试探着问道。
“除了我自己,还能有谁?在这儿走上几天也见不到一个人,说不上一句话,我要不给自己说点什么,怕是连话也不会说了!”
“我听着倒像唱给另一个人的——”
“这里除了我还会有谁?”老李头儿有点伤感地说,“这还得感谢老毕头儿。说实话,在那之前,我已经不记得多久没说过话了,还不是因为没人?正巧他来了,你想,我心里有多高兴!他开始问我的时候,我说自己也是因为迷路没走出去的,他不相信,后来我带他去我家,我骗他说我都在这儿住了大半辈子了,他才相信——”
“为什么这么做?”毕英气愤地问道。
“我只想让他留下来,跟我做伴,陪我说说话,甚至想让他跟我一起看守这里——”
“真是个自私鬼!”
“那后来呢?”
“其实我一眼就看出来他是个不安分的人!夜里趁我睡着的时候跑了——你想,在这里他还能不迷路?况且还是在夜里,什么都看不见!没想到我起来的时候,他又绕回来了,这也算是个奇迹,因为我住的地方几乎没有别人去过,就连组长派来送信的人都找不到这里。说到这儿,我倒想起来,最初来这儿的时候,我还跑出去查问过组长,害怕他们捎的口信儿传不过来,后来我连问也不问了,怕是过了这么久,他们也都把我忘了,所以老毕头儿来的事我一直都没跟任何人提起过,我知道他们永远不会找到我,也不会治我什么罪。别说这个,就是在我外出散步时,还经常发现因为迷路死在里面的人呢……”
“我父亲也会死在这里吗?”
“不会!”老李头儿使劲摇了几下头,对毕英笑了一下,说,“我认得他,我一直相信他。就像他说的到欢城之外看看,我相信他找到了要去的地方,不然他怎么会不回来?他答应过我要回来的,并且答应给我讲欢城外的事——”
“我说的没错吧?”
我朝毕英眨了眨眼,却发现她的眼睛湿润了,泪水顿时涌了出来,她哽咽着说道:“我们也能像他一样走出欢城了?”
“一定会的!”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连我也不敢相信,在这里住的时候,他每天都会跑出很远,因为原先去村里的路我都忘记了,没想到他竟然绕出去了,虽然那时候想留住他,但我心里想的更多的是让他走出去,走出这里,到他想去的地方去。后来,我凭着记忆给他指定了方向,所以临走的时候,他答应了我的要求——”老李头儿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望着我问道,“欢城之外是不是你们那里?”
“是的,”我看了看毕英,她也不置可否地望着我,于是我大着胆子对老李头儿说,“在那里,人们都像我这样走路,有宽阔的路,还有车,最重要的是我们还有梦!”
“它在哪儿?你拿出来我看看!”
“拿不出来!”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在这里,你睡着的时候就会有!”
“那怎么可能!”老李头儿惊愕地望着我,“还不把它撑破了!算了,我也不想要这东西——咱们走吧,还是去我那儿看看,要不,摸黑走真怕找不到家了……”
来到老李头儿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因为辨不清方向,我不知道他家是在玉米地外,还是在玉米地里,我清楚地知道房子的周围全是玉米。
这里只藏着一座房子,连院子也没有,孤零零地趴在地上,因为屋子过于低矮,完全被高高的玉米遮住。我想即使不是在这么黑的夜里,谁也无法发现这里还有一处房子,而且房子里还住着一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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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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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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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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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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