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没遇见他,最大的可能就是像他所见到的那些尸骨一样,迷失在这里,我无法知道那些人是否也像我们一样要逃离欢城,也或许是因迷失方向,而死在这里的人……
对于他确信老毕头儿走出这里的看法,我虽无法确认,也不想反驳,因为毕英坚信老毕头儿还活着。至少现在,很幸运,我们遇见了老李头儿,也因此有了走出这里的希望。
老李头儿像招待贵宾似的款待我们,由于激动,我发现他的脸上总带着笑容,眼神始终没离开过我。
路上,他破例让我直起身子走路,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来到家里,他也让我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我知道我的举止让他感到新奇,从他的目光中,我能真切感受到他的羡慕之情,这也让我得到了放松。仅仅不用学他们的样子走路这一点,便可以让我省下很多力气。
老李头儿把家里珍藏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让我们吃,月光之下,他恬静地看着我坐在地上,用手拿着朝嘴里送,还不时地用嘴叼过半截煮熟的玉米,我却无法接受,只能用手接住,然后对他说:“我饱了!”
看着他的样子,让我觉得他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似乎在哪里看到过,一时很难想起,直到躺在他用玉米秸专为我铺就的“床”上,我才突然记起,那是在教堂里,当我打扫完教堂,跟神父道别,走出教堂大门的时候,我看到了那双陌生的眼睛,他的头发胡子都很长,像很多年都没修剪过,那人站在大门旁边。
刚开始看到他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一个长期在外的流浪汉,或者是来教堂留宿的,因为他的样子有点扎眼,所以我问了神父,神父说他也没在意,可能是不敢进来的忏悔者。每当我看他的时候,他都立刻把目光转向别处,仿佛在观察着每个出入教堂的人,他一连在教堂门口呆了几天,每次都呆到我走出教堂。后来我发现,在我朝家走的时候,他也尾随着我,幸好我家离教堂很近。
有一次,当我扫地快到他跟前,无意中抬头看他时,发现他的眼里闪着泪,他激动地看着我,颤抖着抬起手,我以为他会摔倒,慌忙扔下笤帚,抓住他的手:“您没事吧?”
他也紧紧地抓住我的手,我都感觉有些酸疼了,他像没有任何反应似的抓住不放,眼含泪水地望着我,嘴张了几下,还是没说出话来。
我又问了一句,他才如梦方醒似的松开,一句话也没说,转身跑开了。
那双含泪的眼睛却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
现在想起来,我倒觉得那像一场梦,当我面对老李头儿的眼神时,却觉得那么真实,这无法不让我怀疑自己,难道这真是梦境?身下的草是真实的,夜是真实的,没有月亮,也看不到星星,就像白天看不到太阳一样。躺在这里,没有风,也不觉得热,唯一感到的就是静,连虫鸣的声音也没有,静得可以听到老李头儿翻身的声音。
那屋子看上去更像一顶不太圆的帐篷,上面还做了两个不太对称的造型,像屋檐,又不完全像。刚看到它时,我还以为自己走进了童话世界的小屋,连房子都那么另类,甚至有些古怪。因为静,让我有些害怕,仿佛整个墨色的天空都向我压过来,连同看得不清晰的玉米……
“一水!等等我!”
我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这声音听上去又十分渺茫,像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我忍不住转过头朝那声音望过去,发现魏普不知从哪个地方突然冒了出来,直奔我而来,他一瞬间便来到我跟前。
我怎么也想不到会是他,我知道他是为了抓我而来,因为在被他看守的那段日子里,他和我就像朋友一样,几乎没有什么秘密,我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在他的意识里,我从没要跑出去的念头,所以对于我在那里的行为,他几乎全然接受,甚至有时候,他还默默地跟着我学,就像行走,虽然刚开始的时候有点费力,后来,他觉得换一种方式行走,对他来说似乎更有魅力,所以每天不知疲倦地练,我觉得他的样子很丑,像小儿刚刚学步,两只手抬得老高,像是专为平衡做的一副调节器,不停地摆动着……
他真的追上来了?我的心里一阵惊慌,想跑得更快,但是脚却完全不受我的控制,越想跑快,脚步越难迈出,最后沉得几乎抬不起来,只能眼看着被他赶上。
“还跑这么快!越喊越跑,着魔似的赶去哪儿?”
“去哪儿?”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还能去哪儿?”
“看上去像要离开似的……”
“当然——”
“为什么不带上我?”
“告诉你,你还会让我走吗?”
魏普想了一下,点了点头,马上又摇了摇头,眼睛紧盯着我,说:“不知道——不过幸亏赶上了,不然我会遗憾终生——”
“为什么?”我说,“你在这里不是很好吗?”
“是好!可我更相信你说的——”
“我说什么了?”
“梦——”
“梦是什么?”
“我不知道,可现在想知道——”
“我都不记得曾经说过了——”
“可我记得——”魏普说,“它可以带你去很远的地方,它可以给你希望,它可以让你成为你自己——”
我惊讶地望着他,僵直地愣在那儿。
“难道你都不记得了?”
我摇了摇头,依然默不作声。
“因为你的到来,我把自己也打碎了,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谁——可——你——”魏普激动地大声吼道,“难道我错了?真的错了?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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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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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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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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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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