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第112章 回斜阳县了
  还挺有道理的。

  豆角不可能立马长出来,种下就可以回府城。

  府城的作坊也不能立马开起来,因为还没想好做什么。

  兄妹俩一拍即合,又恢复之前亲亲热热的样子。

  “二哥二哥,买了地咱们以后就是地主老爷了。”姜笙兴奋地蹦蹦跳跳。

  郑如谦呲着大牙,“等豆角赚了钱,那才是真正的地主老爷,过年给你买烟花放,买多多的。”

  张启全看在眼里,忍不住笑着摇头,到底还是俩孩子啊。

  冷不防姜笙看过来,“张叔也和我们一起回斜阳县吗?”

  他啊……

  张启全有些迟疑,他来府城就从来没打算过回十里铺村,更不打算再与那个家有所纠葛。

  但到底是土生土长的斜阳县人,离开家乡大半年,难免想念。

  更何况,他不念爹娘,不念张家的人,但能不念友人,不念其他交好的亲戚吗。

  内心坚固的思想还是松动。

  张启全犹豫着道,“我要跟你们翠儿婶商量一下。”

  “不用商量了。”刘翠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我们回去看看。”

  只是省亲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有些东西半年断不了,一辈子也断不掉。

  “你回吗,姐。”刘翠看向张姑姑。

  六个孩子回去,张启全夫妇也回去,就剩下张香莲一个人留守簪花小院,难免孤单。

  但也不能强行逼迫她回去,毕竟不是每个人有勇气面对过往,和泼皮无赖的。

  张香莲心底一颤。

  如果是以前的她,能生出逃离的勇气就已很难,想要回去面对人渣,还不如死了。

  但在作坊忙碌半年,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也看着孩子们经历重重艰险。

  再柔弱的人也应该醒悟了。

  再困难的问题,也终将面对。

  张香莲握紧拳头,在姜笙明亮的目光下颤声道,“我回。”

  有了这句话,所有人都开始忙碌,收拾东西,热情洋溢地回家。

  就连许默都精神振奋,终于不用隔着数坐城池处理琐碎案件了。

  只有王扶风,眉头紧皱,弱柳扶风地跟着许默来回了小半个时辰,终于忍不住道,“你们都走了?”

  许默微愣,“是啊,我们兄妹向来不分离。”

  王扶风抿着嘴,素来光明磊落的他,竟然有些难以启齿,“……我也想去。”

  嗯?

  许默挑起眉头,将这位身子骨病弱,心智却超群的扶风公子上下看了遍,心底揣测他用意。

  王扶风将早就备好的说辞拿出来,“……这阵子一直是小温大夫在为我诊治,怕离开他有些不便,再加上我生下来便体弱,还未曾见过安水郡之外的景色,听说斜阳县地博物广,想趁机去瞧瞧。”

  恰逢温知允扛着药箱过来,认真道,“到了斜阳县,请吴大夫为你诊治诊治,他的医术可要比我强上太多。”

  王扶风颔首,白弱的面颊上荡起点点红晕。

  许默没了拒绝的理由,只能默认。

  转眼收拾妥当,他们一行人坐马车的坐马车,赶驴车的赶驴车。

  托王扶风的福,兄妹六人也坐进了王家的特制大马车里,感受了一波平稳与豪华。

  从外观上看,王家马车就比他们的普通小马车大了一倍,拉车马儿有足足三只。

  进去更是内有乾坤。

  他们的马车里头就是板子底,周围用木头搭出高的一截,便是坐的地方。

  这王家的马车构造倒是没差,但屁股坐的地方全都包裹了柔软的棉花,中间还放置一台小茶几,上头放着茶与盏,下头拉开是蜜饯与果子。

  再往屁股坐的地方下看,里头竟然还藏着小棉被,抽出来就能盖在身上。

  比王明宇的那辆马车还要豪华。

  郑如谦看地眼馋极了,恨不得立马拥有一辆,但又拿不出多余的钱。

  穷人就是如此。

  没钱的时候想要某个贵价物品,等真的攒到这些钱了,又不舍得花,反而想着去置办更有用的东西,衣食住行,又或者拿去赚更多的钱。

  因为穷,没有根基,所以钱要花在刀刃上。

  郑如谦再眼馋,也只能左摸摸右摸摸,再故作熟稔地跟姜笙介绍,“这辆马车,没有五十两银子下不来。”

  姜笙非常配合地张大嘴巴,表示惊讶。

  郑如谦更骄傲了,拍着胸脯道,“等以后二哥赚了钱,给你买个比这还大的。”

  姜笙用力点头,眼底都是崇拜。

  郑如谦嘿嘿笑着,扭头看着平稳安坐的温知允,“小四,二哥以后也给你买。”

  最后看向没有任何头晕恶心症状的长宴,“小五,二哥也给你买。”

  这一会功夫,许了一百五十两出去。

  姜笙忍着笑,看向这辆马车真正的主人,“扶风哥哥,这一辆马车需要多少钱才能置办下来呀。”

  王扶风嘴唇动了动,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讲,好大会子才道,“三百两。”

  其实已经少说了很多。

  但听在郑如谦耳朵里,仍旧如同晴天霹雳。

  感情他刚才许出去的不是一百五十两,而是九百两银子。

  这这这……

  “二哥,要记得给我们买啊。”姜笙坏心眼,故意找他确认。

  一旁的温知允和长宴全都跟着点头附和。

  郑如谦的大脑疯狂转动,这会应该怎么办,是否认呢,还是咬牙认下来。

  算了,直接装死吧。

  已经十二岁的郑如谦,老大个身躯,突然一软,倒在方恒身上。

  不等方恒嫌弃地拨弄开。

  姜笙笑着冲过去,挠他腋下。

  郑如谦被挠地受不了,一个打滚,又扑到了温知允和长宴身上。

  几个孩子,或闹作一团,或温柔端坐,伴随着小女孩银铃般的笑声。

  原来这就是跟家人在一起的感觉啊。

  王扶风在一旁看到痴了。

  紧赶慢赶五日,终于抵达斜阳县。

  边文轩一早得到消息,带着一众衙役在门口等候。

  他心有怨言,骂骂咧咧,“一百两银子一年啊,这师爷居然有四个月不在县城,太不合格了,我要扣钱,扣钱!”

  “大人,许师爷虽然不在,但事情可一桩不落地全都处理了。”王喜好心提醒。

  边文轩杀气腾腾地眼神瞪回去,仿佛在问:你到底是谁的奴仆。

  王喜缩了缩脖子:奴站在正义的一边。

  边文轩撸起袖子,正准备跟王喜好好打一架,远方传来凌乱的马蹄声。

  有个聪明点的衙役趴在地上听了听,急忙禀报,“大人,来者汹汹,恐怕不下五十人。”

  边文轩的心底一个咯噔。

  完了,完了,有人袭击斜阳县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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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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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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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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