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第113章 富贵人家公子都是酱紫的
  边文轩内心慌乱,本能让他掉头想跑,但转念一想,他来这里是接许默的,如果他走了,许默岂不就是羊入虎口。

  想想许师爷细皮嫩肉温柔儒雅的模样,落到坏人手里,必然被折磨到蓬头垢面,失魂落魄。

  边文轩虽然害怕,但还是勇敢地留在了原地,“本官可是县令,哪来的宵小贼子敢对本官不利,本官就砍掉他的头。”

  王喜在旁边惊诧地瞪大眼睛,什么时候大人如此英勇坚毅了。

  等用余光瞄上一眼边文轩抖成筛子的腿,又尴尬地笑了笑。

  不多时,斜阳县城大门地动山摇。

  听动静,确实不少人。

  边文轩两条腿抖地愈发迅捷,瞳孔也渐渐放大,盯着远方的尘土由远至近,最后停留在城门口。

  所有人捂住口鼻,随着灰尘的淡去,看见一辆高端贵气的大马车,以及一个骑马的英姿儿郎。

  后头林林总总坐马车驴车的暂时不提,边文轩一眼认出来骑马的那个就是方恒,顿时把心放回肚子里。

  瞳孔缩回去了,两条腿不抖了,吃饭都能干两大海碗。

  他呵呵笑着,回头就给了谎报军情的衙役一巴掌,“哪来的五十人,哪来的气势汹汹。”

  衙役委屈垂头,“动静像呀。”

  边文轩不理他,笑着迎了过去,“阿恒,怎么就你一个人,许师爷呢?”

  他话音刚落,贵气大马车的帘子撩开,身着一身青色衣袍,清隽又儒雅的许师爷从容落地。

  “许久不见,大人。”许默端庄行礼。

  边文轩笑眯眯地点头,“是许久不见,这四个月许师爷不在,全县百姓都想死你了。”

  哪有之前的半分凶神恶煞。

  王喜在后头把嘴都要撇丰京去了。

  一群人寒暄着进了城。

  许默要回小院看看,边文轩死活要拉着他进县衙,还拿出民生大计来当说辞,许师爷也只能无奈上岗。

  小院的事情就交给弟弟妹妹了。

  马车内。

  王扶风皱眉盯着边文轩,扭头问姜笙,“这位大人与你们很熟?”

  姜笙眨眨眼,正犹豫着要不要说。

  王扶风从袖袋中掏出一小块碎金子。

  小姜笙的眼睛亮了,她几乎是立马交代道,“是三哥的姨姨派来保护三哥的,也是他雇大哥做师爷的。”

  说完,把玩着碎金块,暗自猜测是不是真的。

  王扶风低头沉思,似乎是在回想,是哪位姑姑跟边家有关系。

  想来想去,他双眸一凝。

  不多时,马车停在一间小院前。

  因为许久没住过人,小院的门锁上了锈,到处都是枯枝残垣,东边的屋顶还塌了一块。

  王扶风眉头紧皱,“你们就住在这种地方?”

  姜笙点头,疑惑不解,这院子虽然蒙上了一层灰,但只要打扫干净,依然是一处好宅院啊。

  至少比破庙强多了。

  塌掉的屋顶有方恒爬上去补,院子的杂草有张姑姑和翠儿婶拔,腐烂的桌椅有张启全修,地上的尘土有郑如谦和温知允扫,就连水缸里的污垢,都有长宴踮着脚尖费力清洗。

  即使有八位家仆,也没人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主人,他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王扶风失落地看着,好像逐渐体会到了,王家没有人情味的原因。

  他犹豫良久,终于也撸起袖子,决定去帮忙。

  随身的家仆吓到魂不附体,忙不迭阻拦,“少爷不可,您这般尊贵的人,怎么能亲自干这些腌臜活计。”

  正在补屋顶的方恒动作一顿。

  洗水缸的长宴略一失神,险些栽进大缸里。

  王扶风笑了,“王伯,你也认识阿恒,他从前不比我尊贵吗?”

  方小公子,丰京的方家,那可是连王家都要攀附的存在。

  怎么方恒能爬上屋脊补砖泥,他王扶风就不能呢?

  “可是少爷……”王伯支支吾吾,“您和方公子不一样。”

  方恒无父无母还被家族势力追杀,王扶风却有钱有权有奴仆,确实不一样。

  但越是不一样,就越要一样。

  方恒能做的事情,王扶风也能做到。

  他单手拂开老仆的阻拦,认认真真地清扫庭院,收拾脏物,擦洗桌椅。

  尘土附着于他的宽袍大袖,枝蔓割破了他柔滑的衣摆,连那肤若凝脂的手都多了几道红痕。

  姜笙凑到温知允耳畔,悄声嘀咕,“扶风哥哥的身子如此孱弱,怕不会累得晕倒过去吧。”

  要是真晕倒了,他刚才给的金子,是不是就得还回去呀。

  “别担心。”温知允给妹妹吃了剂定心丸,“他身子骨孱弱,既有先天的不足,也有后天的过度呵护。”

  人和玉雕不同。

  玉雕先天是什么样的材质,决定了易碎程度。

  但人是可以锻炼的,先天决定了起点,后天决定了终点。

  如果王扶风生下来就好生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虽然达不到方恒那种一棍子劈倒两个庞大山的地步,但也绝不可能孱弱至此。

  所以偶尔干点活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姜笙若有所思,回过头看看四哥也挺单薄的身躯,咧嘴一笑,“四哥你也挺需要锻炼的,等二哥的地买来,你去种豆角吧。”

  温知允,“……”

  晚上许默回来,张姑姑烧了满满一大锅的红烧鸡块干豆角,一行人热热闹闹地吃了饭。

  然后,小姜笙开始发愁了。

  这次来了那么多的人,小院就四个房间根本不够住的,让谁和谁挤一挤呢。

  王扶风也算是王家的贵公子,能忍受跟别人一张床吗?

  然而不等她询问,王家一位奴仆就走了进来,并把地契奉上。

  原来半下午的功夫,王扶风就在斜阳县买了座房子,离小院不算太远,里头衣食住行,各项物品,应有尽有,根本不用操心。

  用干净的帕子擦干净嘴角,王扶风缓缓站起身,冲着众人拱手,“多谢诸位款待,扶风就先行回去休息了。”

  他施施然离去,身躯虽弱,风姿依旧。

  姜笙在他背后张大嘴,回头看了一眼方恒,又看了一眼王扶风,终于把内心的震惊问了出来,“原来这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吗?”

  百两银子的房子说买就买。

  不比较价格,不计较细节,只要最好最合适的。

  没有万两银子的底蕴,都不敢做出这种事。

  郑如谦叹了口气,以为小姜笙又羡慕别人有钱了。

  没想到小姑娘红着眼眶,问的竟然是,“若三哥以前也这样,是怎么忍受,吃不饱饭,到处流浪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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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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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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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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