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第111章 小姜笙的第一套房
  方恒其母,闺名弗雪。

  若这里是王弗雪少时的簪花别院,也就不理解为何进来时,便感到一股亲切。

  姜笙恍然大悟。

  郑如谦如遭雷击。

  王扶风还算淡定地转身,望着这只见过一面的小表弟,浅浅一笑,“看来,是物归原主了。”

  便是承认了,这是王弗雪的别院。

  方恒强忍悲伤,眷恋地抚摸着小院里的一砖一瓦,一石一土,好似穿过十数年的岁月时光,看到那在百花中翩翩起舞的灵动少女。

  良久,他嘶哑着声音喊出一声,“阿娘。”

  眼泪滚滚而落。

  王扶风看在眼里,长长叹息。

  有人母子阴阳相隔,思绪却永远牵连,亘久难忘。

  有人明明尚在世间,却不懂珍惜疼爱,冷漠以待。

  也许,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缘分,就是这般说不清道不明吧。

  好不容易等方恒平静了情绪,他接过泛黄的地契,没有再推辞。

  郑如谦在旁边疯狂流口水,再一次惋惜自己没有出身世家,没有富贵亲戚,虽然做起了小生意,却连给妹妹买套房子的钱都不够。

  冷不丁刚才那地契又伸了过来。

  郑如谦抬起头,就看见方恒直直地举着地契,越过他,停留在姜笙面前。

  郑老二,“……”

  “姜笙,这地契以后归你了。”方恒望着奶萌奶萌的小姑娘,眼底是不加掩饰的疼惜,“以后,你再也不是流浪儿。”

  流浪儿之所以流浪,不仅仅是没有住的地方,更是没有家,字面意义上的家。

  现在,许默给她上了户籍,郑如谦为她赚钱,方恒把地契给她,她跟流浪儿这三个字,再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了。

  曾经梦寐以求的安定,就在眼前。

  小姜笙呆呆愣愣地望着地契,好半晌才小声嗫嚅道,“可是三哥,这是你阿娘的,也是你表哥给你的。”

  “我的就是你的。”方恒不容她拒绝,直接塞了过去。

  小姜笙捧在怀中,犹如捧着一团炙热的火,燃烧了瞳仁,也燃烧在心底每一寸。

  哥哥给的。

  属于她的,家。

  姜笙抬起头,发现周围所有人都在含笑望着她,每个人的眼里都是温柔与善意,支持与鼓励,仿佛在说:恭喜你啊小姜笙,你有家了。

  那个倒在雪夜里的九岁男孩更是轻叹一声,笑着对她摆手:小姜笙,终于可以放心你了。

  鼻子有些微微的酸涩,眼圈也随着滚烫。

  但姜笙不想哭鼻子,更不想让爱她疼她的人也跟着流泪,所以她吸吸鼻涕,抱着地契跑到郑如谦跟前,大声道,“二哥,我们不用交房租了,你还要放弃作坊吗?”

  郑如谦瞠目结舌。

  哎,不对啊,刚才不是在感动吗,怎么突然转火到他这了。

  虽然簪花小院不再交房租,但作坊歇了就是歇了,真的开不起来啊。

  郑如谦苦着脸道,“小姜笙,腊肉真的卖不了了,做出来也没人要,这作坊咱们继续开着,还不如租出去赚得多呢。”

  做生意,要考虑利益得失。

  姜笙也知道郑如谦说的没错,但她看到作坊关门时候几个姨姨偷偷抹眼泪,说家里又要吃不起饭了,也看到张启全叔叔跟翠儿婶唉声叹气,说不想回十里铺村面对腌臜的张家人。

  张姑姑虽然没说话,但想来也是不愿意回斜阳县的。

  于是小姜笙明白了,作坊不止是一个作坊,更是十几个人吃饭的根本,它不能轻易关闭。

  但她也不想为难二哥,既然三哥已经把地契交给自己了,姜笙直接心一横道,“那二哥,这个作坊以后就给我吧。”

  全家的目光都侧了过来。

  许默惊奇地挑了挑眉,郑如谦瞪圆眼睛,方恒抿着嘴笑,温知允把头靠在长宴肩上,也都翘起嘴角。

  姜笙年纪太小了,这两年赚钱发展的压力都放在了三个哥哥的身上,对他们来说,弟弟妹妹能够开心生活就够了。

  没想到前有温知允不甘示弱凝神学医,后有姜小笙鼓足勇气接手作坊。

  弟弟妹妹们年纪虽小,却没有甘心一直躲在象牙塔里,这种精神值得鼓励。

  许默在惊奇过后,第一个站出来,“小姜笙,只要你不往里赔钱,这作坊就交给你,随你折腾,你看怎么样?”

  “什么叫折腾呀,我也会赚钱的好不好。”小姑娘再次化身茶壶精,两只胳膊叉在腰上,满脸不服气。

  许默忍笑,揉着她的小脑袋,“好好好,你说的都对,只要你不赔钱,怎么都好说。”

  姜笙扬起小脑袋,“不会赔钱的,一定不会的,对吧张叔。”

  她征求似的看向远处的张启全。

  张启全一愣。

  刘翠伸出手,在他腰间猛掐一下。

  张启全回过神,赶紧点头,“是是是,一定不会的。”

  这一刻,面对小姑娘信赖的眼神,以及夫人放在腰间软肉上的手,张启全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作坊撑起来,越做越大。

  姜笙满意地收回目光,小脸喜滋滋的。

  许默眼神愈发温柔,又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等抬起头,才发现王扶风一直盯着自己,眼神里满是看不懂的东西。

  “扶风兄,怎么了?”许默礼貌性发问。

  王扶风回过神,梨涡若隐乍现,“许兄真是个好哥哥。”

  许默权当做是夸赞,浅浅一笑,便结束了话题。

  王扶风也没有继续,转过身与方恒交谈了起来,关于他们共同的(外)祖父,王老爷子,以及对王家接下来的动作。

  谈来谈去,都觉得让王家先乱一阵子比较好。

  只要他们没分出来个胜负,就抽不出来精力管方恒,也不会伤害方恒兄妹。

  那就足矣。

  倒是郑如谦和姜笙,这兄妹俩头一次意见有了冲突。

  眼见着四月到了,正是种植豆角的最佳时节,郑如谦着急回斜阳县买地雇人。

  可姜笙想壮大作坊,势必得留在府城。

  兄妹俩意见相左,又不想跟对方分开,只能绞尽脑汁说服对方。

  姜笙说,“二哥,我们就在府城种豆角嘛,租地贵一点点,但是可以在作坊里晾晒豆角,多方便呀。”

  郑如谦摇头,“还是得回斜阳县,府城这边的地太贵了。”

  “租地不贵啊。”姜笙不解。

  郑如谦支支吾吾了一会,才咬牙狠心道,“我不是租地,我是想买地。”

  租地价格相差个几十文,但买地一亩就能差二两银子,自然就是斜阳县更为划算。

  姜笙撅起嘴,既为二哥的野心感到高兴,又为兄妹意见相左而感到忧心。

  最后还是张启全站出来调停,“我们可以先回斜阳县种好豆角,再回府城开作坊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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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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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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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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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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