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仲武没有推脱,当即应允下来。既能满足自己好奇心,又能回报国际纵队的热情,像这种一举两得的好事,肯定要全心全意办好。
现在的索仲武,已经把鼎新政府当作了自己人。最近一周,他与工农义军指战员共同行动,杀洋夷灭奸细,端得是痛快无比。自从加入时空调律者,索仲武就很少过上这种爽利日子,对他来说,工农义军的同志,乃是无可置疑的战友,相比其余那些平行世界,感情投入完全不是一个等级。
不过,再好的战友也会分别,再美好的时光,也会有结束的时候。等开完送行宴会,索仲武便要孤身潜入港市,在这座刻满殖民烙印的城市,从事毫无乐趣可言的调查工作了。
另外两个分队,正在欧洲、北美做着同样的事情。弗朗辛已经写了两篇报告,遣词用句十分板正,不过并没有多少实质内容,显然只是应付故事;张载驰与麦克安尼,刚刚才上传第一篇报告,他们两人各写各的,加上来也只有八百单词,而且字里行间颇有怨气。
麦克安尼对穿越者同伴很不满意,在报告里面各种指责。藩镇军官就没这么小肚鸡肠,无论书面报告还是录音,都很少提及搭档,他的不满,主要集中在北美地区的风俗方面。
张载驰认为,当地人穿的全是奇装异服,既不方便又难看;张载驰还认为,北美居民实在莫名其妙,互相歧视不说,还对新下船的移民极不友好,“如此鼠目寸光,虽一时成事,终不免国运衰落。”
索仲武很想同情北美分队,可惜他做不到。因为张载驰遭受的麻烦,接下来他会一样不少地全部遇到,而且其势更猛。
为了避免暴露身份,前往港市侦察期间,索仲武必须换掉义军军服。八角帽不能再戴。保护色作训服也得暂时收起来;防身用的纳甘左轮,倒是可以挂在马褂里面,问题是这东西备弹太少,装填又过于繁琐,实在不如22世纪的枪械好使。
【但我又有什么办法?按照人设,我要么拿左轮,要么拿最早期的自动手枪。要是用现代枪械,稍不注意就得穿帮。】
任务小组帮他设定的伪装身份,是在不列颠入籍之后,回港市淘金的纨绔少爷。这就意味着,索仲武必须遵循“高等华人圈”的流行趋势,先给自己套上别扭无比的长衫马褂,再拄上一根臭名昭著的“文明棍”,把自己装扮成土不土洋不洋、十分招人鄙视的假洋鬼子。
闹成这样也是没办法。在港市,无论华人洋人,最看重的都是金钱;想要畅通无阻,漂亮时装与鼓涨腰包,缺一不可。如果索仲武穿着破衣烂衫进九珑,那他只能在城寨贫民窟落脚,要是敢去别的地方溜达,立刻会被巡捕轮棍打出马路,弄不好还得关进班房。
姓前挂着mr的“高等华人”,享受的却是另一种待遇。华捕在穷人、苦力面前活像凶神恶煞,但他们见到“米斯特”的时候,唯一会做的只有点头哈腰;高档茶楼,连跑堂小二都是一身绸缎,有一个算一个全是势利眼。想从他们嘴里套消息,除了要有一身行头,还得出手阔绰不吝打赏,唯有这种方法,才能让店家满脸赔笑,点头哈腰地讲了又讲。
与“陈委员”见面那天,多萝茜搜遍数据库,为他准备了适用于东亚各国、加起来总计十页的穿戴指导方案。来港市的路上,索仲武把华夏篇抄了下来,只要有机会便会到集镇采买,陆陆续续攒了不少装备。
他以为这么做定然万无一失,收集的衣服、饰品又好又靓。送行宴会结束后,他还专门从行李里面取出行头,向冲田总司、高善继炫耀了一番。令索仲武始料未及的是,两位义军将军都是大摇其头,二话不说,就把他拽到了旅指避弹所。
那地方,其实就是莲花山反斜面的一个地下洞穴。虽然照明黯淡、空气潮湿,但好在地方偏僻,外人绝对无法窥探。冲田总司旅长与高善继团长,把自己的行李整箱搬来,从中精挑细选,很快就帮索仲武凑齐了装备:
高善继提供了长衫、马褂,都是从军之前媳妇置办的。前者用了上好湖绸,月白底色颇具书生气息;后者紫红发亮,锈满喜庆的“福”字纹样,与港市的流行趋势恰好符合。
冲田总司借出了在虾夷做官时的礼帽,以及当年公发的拐杖。帽子是十五年前从不列颠进口的,圆檐微微上翘、帽筒粗壮笔直,堪比战列舰的烟囱。“文明棍”同样是进口货,用的是又重又硬的北美橡木,尾端镶了钢头,轻轻一挥就能把野狗抽飞。
为了衬托这根拐杖,索仲武的千层底布鞋,被冲田总司强行换成了尖头俄语皮鞋。那是他在西北打仗时,从罗斯国将官行李想中搜到的;由于号码太大,冲田总司不仅自己穿不上,三年来也始终送不出去,直到今天,方才找到了合脚主人。
见冲田旅长如此慷慨,高团长不甘示弱,又借给了索仲武一套玉石挂件,无论在哪个朝代,都能算得上厚礼。
农地改革后,那些老实的地主老财(不老实的都去当了土匪,旋被剿灭),为了过活纷纷变卖浮财,价格很好商量。高团长在老家收了不少玉佩,其中品相最好的三件,趁着这次机会再次改换门庭:
大如手掌的和田玉弥勒佛牌,最适合挂在马褂胸口;核舟记题材的蓝田玉扇坠,与传自前朝的象牙骨折扇,恰巧相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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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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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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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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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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