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就听李静让他弹一首曲子。
王勃一抬头,见身边的几个人都看着他,一副期待的样子。两个多月没摸吉他,王勃的手和嘴都有些痒,在店内环视一周,见前面有把椅子,于是朝李静努了努嘴,说:“静姐,去把那边的那把椅子给我抽(端)过来,马上给你们弹一曲。”
“要得,董事长!”李静见王勃要献艺,拨开众人,屁颠屁颠的把椅子端了过来,王勃大马金刀的坐下,二郎腿一翘,试着拨了几下弦,手感还在,就在脑海里检索起曲子来。
前世,王勃经常弹的曲子也就是十几二十首。有些曲子他只弹,比如《卡农》,有些则边弹边唱。由于现在的王勃是手又痒来嘴又痒,自我感觉歌也唱得不错,于是就挑了一首适合自弹自唱的歌。
“咳咳!”王勃咳嗽两声,清了清喉咙,“好久没弹了,弹得不好的话你们不要笑哈!”
“笑啥子哟笑!”
“快点弹快点弹!”
几人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四方是个三四线的小城市,属于文艺沙漠,会摆弄乐器的凤毛麟角。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
一首悠扬的吉他声响起,简短的前奏过后,王勃开始边弹边唱。他弹奏的是一首孙燕紫的《遇见》,一首十分适合用吉他伴奏的歌。实际上,这首歌的原唱孙燕紫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就只用了吉他和钢琴这两种乐器的伴奏。
“阴天,傍晚,车窗外;
“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
“爱要拐几个弯才来。
“……”
跟张涵鱼,蒋文,陈道民,王子文那种低沉,沙哑,带着磁性,适合说台词演电影的男中音,男低音相比,王勃的嗓音则高了很多,稍微大声点,就容易变尖,形成一种锥子般的冲击波。所以,从小到大,为了避免给人一种吵架的感觉,王勃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十分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
虽然天生的音调比较高,无法大声大气的说话,在某些地方也无法显示男人所谓的“气概”和“霸气”,但在其他方面却给他带来了两个好处,或者说优势。
其一,从小到大,不论是同学、老师还是同事、朋友,王勃都给他们一种比较温柔,礼貌,文质彬彬而且十分有教养的印象。当然,不太喜欢他这种说话风格的大概会将他的轻言细语当成是“不大气”,“不豪迈”的表现,甚至还会认为他有些“娘”。
其二,天生的高嗓音能够让他很轻松的唱一些高音的歌曲,比如什么《大海》,《离歌》,《死了都要爱》之类的。这让他在跟朋友同事在KTV唱歌的时候如鱼得水,十分的让人羡慕跟嫉妒。不少人还跟他开玩笑,说他既然有这么好的一把嗓子,为啥不去当歌星,参加一些快男梦想秀之类的选秀节目?王勃心想,如果他晚十年出生,或者不是自小生活在农村而是生活在能够接触更多资源,了解更多信息的大城市,说不定还有那么一两分希望。但是当王勃买第一盘磁带,正儿八经的拥有一个真正的可以别在屁股后面腰带上的随身听的时候,他已经二十岁了。大学已经考上,人生道路基本上已经定型,去走一条比过高考独木桥还要难无数倍的选秀之道,他疯了吗?
再说,虽然老天爷给了他一副适合唱歌的,还算不错的好嗓子,但王勃自己的兴趣爱好却并非在唱歌上。他喜欢音乐,后来甚至还买了把吉他自弹自唱,只不过是因为在他人生最孤独,最困难,差不多一无所有的时候,某些歌词,某些曲调能够跟他的灵魂进行某种程度的共鸣,共振。他通过听歌,通过自弹自唱可以很好的来抒发心头集结难去的块垒,郁闷,悲苦和孤独,在音乐的洗礼和冲刷中让自己变得不那么悲伤——不过,很多时候却是越听越悲,越弹越苦,越吼,越唱越加感受到生活的艰难和不如意,所以经常把自己搞得泪流满面!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著队拿著爱的号码牌。
“……”
随着**的临近,此时的王勃,不论是歌声还是表情,差不多完全进入了状态。抱着吉他,微闭着眼,清亮的嗓音以一种自诉自语的方式将这首旋律朴素而又简单的歌娓娓道来,用力不猛,听起来却让人觉得十分的苍凉,遗憾和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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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在王勃的手指弹拨出第一串完整音符的时候,站在他身前的几人便完全安静了下来。这是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歌曲,曲调虽然简单,但旋律却十分的优美动人。
但这却不是让他们吃惊的,最让几人吃惊的却是王勃的弹奏和演唱。在几人最初的料想中,王勃大概会弹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这种简单的曲子来应付了事,不想他却弹了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歌!
他不仅弹了一首他们从未听过了歌,而且还开口唱了!
他不仅开口唱了,而且声音竟然是如此的清亮,空灵,干净!他用他的这种清新,干净,冷静而平淡,带着一丝丝能够触摸到惆怅的嗓音,将一副冬日的画面在几人的脑海中缓慢的展开:
在阴天的某个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在那拐几个弯才能到的地铁口,有一个人排着队,拿着心爱的号码牌,整个世界一下子突然安静了下来。我想,我等,我期待,却不能得到命运的安排……
“名屋吉他”的店铺内,除了王勃几个,还有六七个年轻的男女。从其穿着打扮上看,不用猜也知道是川音的学生。在王勃最初唱《遇见》主歌的时候,这几个川音的学生还没太在意,音乐学院嘛,收的就是爱玩乐器,爱唱歌爱写歌的人。
但是,当王勃的第二段主歌唱出来后,原本叽叽喳喳,跟吉他店老板讨价还价的几个学生开始不淡定了,几乎所有人都开始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然后,就到了《遇见》最**的部分: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著队拿著爱的号码牌。”
“……”
**过后,是一段简短的过门音乐。如果说在最开始的时候因为环境和熟练度的原因,王勃还带着些拘谨跟节制的话,此时的他,在完整经历过A段主歌和B段副歌(也就是所谓的**)的浸染下,已经完全放开,进入到了忘物忘我的境界。
王勃完全闭上了眼睛,轻快的过门音乐一走,再次进入主歌,紧接着副歌。他不再刻意压制自己的情绪,不论是手上的伴奏还是嘴上的唱词,明显加快了不少。情绪,表情也愈加的丰富和激昂。在第二次过门音乐的时候短促收敛了一下,但在副歌再起的时候不论是音调,表情,动作还是情绪,彻底的推上**!最后,在淡淡的结尾音中仿佛一片飘落的羽毛,一个简洁,毫不炫技,但又让人感到余音绕梁的收尾!
“啪啪啪啪——”王勃睁开眼睛,迎接他的是一阵热烈的掌声,除了站在他面前的几个自己人在热烈的拍掌外,几个店内的川音学生在王勃闭眼自嗨时也趁机围了上来,此时也在拍着手。就连吉他店的老板,那个留着长发的中年人也朝他竖了一个大大的拇指。
这场景让王勃“吓”了一跳。不论前世今生,这都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自弹自唱,公开“演出”。最初,他以为是别人在给他喝倒彩,但看大家的表情和眼神,却完全没有喝倒彩的样子,一张张脸上,除了吃惊和讶异,其余的便是赞赏,甚至还有些崇拜。
王勃赶紧起身,朝周围的人微微鞠躬,算是回礼。他的这一动作,却让站在后面的几个川音学生再次鼓起掌来。
“同学你好,请问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最新出的吗?”就在这时,站在外面的一个男生忽然走到王勃的跟前,开口询问。
“同学,你是哪个系的喃?以前怎么没见过你?我们是作曲系的,你是哪个系?管弦系还是声乐系?”又一个女生开口,看王勃的目光充满了无数的小星星。
站在王勃旁边的黎君华,一脸迷醉而又满脸难以置信的看着他:“勃勃,你唱的啥子歌哟?哪个歌星唱的?好好听哦!”
哪个唱的?孙燕紫噻!王勃下意识的就想开口,突然意识到现在才1999年,他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日历都翻到2003年了。孙燕紫第一次唱这首歌是什么时候,他不清楚——谁没事会去记这玩意儿?但能够确定的一件事便是此时的孙燕紫,肯定没开始唱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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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点一滴的支持,是瞎子坚持下去的无限动力……(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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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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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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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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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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