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俗人一枚>229,我写的
  意识到这首后来火遍全中国,让孙燕紫获奖无数,成为她成功路上强有力的一个推进剂的《遇见》,比既定的历史提前了三四年出来之后,王勃的心脏突然就不受控制的急速的跳动了起来。不过,他第一个想到的却不是如何占有,抢注这首《遇见》,而是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圆谎?

  说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不知道是谁唱的?我靠,你都能从头至尾的弹唱完这首歌,你却说不知道歌名和演唱者,你他妈哄鬼呢!

  或者闭口不言,拒绝回答两个川音学生包括表姐黎君华的问题?这是国家机密吗,你不回答?人家就是正常的一问,对你既没伤害又不花你一分钱,现在的气氛又很友好,你却闭口不言,你他妈有毛病啊?

  完全不符合人之常情!

  而且,王勃还想到了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买把吉他回家,除了自弹自唱,自我消遣,还有打算用吉他追女的想法。就是说,以后他肯定会将后世的不少经典名曲提前给唱出来。如果听歌的人没心没肺,听过就忘,那也罢了。万一让人家印象深刻,记住了其中的一两个主旋律,而后忽然想起了多年前他自弹自唱的那熟悉的调子,这他妈如何解释?

  OK,其他的歌还远,不需要他现在就伤脑筋,但这首《遇见》,已经被十几个人听去了,其中六七个还是川音的科班生,那耳朵和对旋律的记忆,可非一般人可比。以这些人对音律的敏感,等两三年后孙燕紫唱《遇见》的时候,这些人到底会认为是他抄袭孙燕紫的词曲人,还是认为别人抄袭他呢?如果到时候让孙燕紫陷入什么抄袭风波,那就搞笑了!

  所以,最合乎情理,应付眼前困境的最佳办法就只有把这歌先“抢注”咯!

  “呃,姐,你是说我刚才弹的那首啊?”王勃的脑子神思念转,短短的几秒钟,已经在脑海中转了无数个念头,“这首歌叫《遇见》,我自己写的。”王勃脸上带笑,云淡风轻,浑不在意的道,而后又把目光看向刚才问他问题的两个川音学子,“不好意思,我不是川音的,我现在还在读高中。”

  王勃这两句云淡风轻的话,却将周围的一干人,不论是眼前的几个熟人,还是后面的几个陌生人完全给震住了。特别是黎君华,董贞几个熟人,原本王勃会乐器,会弹奏吉他,而且还弹得那么好,就够让他们惊诧涟涟,吃惊不已的了,但这家伙竟然还会写歌,会作词作曲,这一步,对几人来说,不是一步一米,完全是一步千里,完全超出了几人的想象!

  黎君华心头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王勃撒谎!因为对作为麦霸,而又对王勃“知根知底”的她而言,唱歌容易,把哥唱好也容易,只要有一副好嗓子,多练,普通人把一首歌唱得似模似样并不困难,比如长期当麦霸的她唱歌就很不错!但要想作词作曲,特别是作曲,在黎君华的观念中,这完全就是极少数天才才能涉足的领域,非一般人能干的大众活!自己这表弟,这么多年来,家里头不仅穷得快揭不开锅,整个四方,也从来没听说过出了什么了不得的作曲家,连音乐老师全都是五线谱都不一定识得全的半吊子,王勃从哪里去学作曲?而不学作曲,不懂乐理知识,手头又没有可以捕捉灵感的乐器,他突然说他会写歌,这不是天方夜谭嘛!

  然而,黎君华心中的怀疑也就只维持了几秒钟时间,然后就开始动摇起来。动摇的原因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这表弟,从自己跟他“亲密”起来,他从未骗过自己,更没有在自己面前装过大象!两个月前,他说他会开一家好吃的米粉店,一个星期后,“曾嫂米粉”出来了,味道不仅够好,而且够绝,仅仅两个月不到,便横扫整个四方小吃界,让无数卖米粉,卖抄手,卖小面的摊主,店主鬼哭狼嚎,大喊“完了”!一个星期前,自己这表弟又说开网吧赚钱,自己跟几个死党来成市一考察,开网吧果然赚钱——用赚钱来形容已经有些不够,应该叫搂钱,抢钱!

  现在,自己的表弟平静的说《遇见》这首歌是他自己写的,那会有假么?自己有什么理由去怀疑他?

  作为麦霸的黎君华既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家中男女歌星的卡带装了一大箱子。什么歌星唱了好听的新歌,她都会第一时间听见并且有意识的去学。可王勃刚才唱的那首被他叫做《遇见》的,她只听了一遍就喜欢上了的歌,黎君华可以赌咒发誓的说,在此此前,她从没听到过!

  既然以前从没听过这首歌,王勃又说是他写的,难道,自己这表弟真的会写歌?

  黎君华发现,此时的她,整个脑子完全有些凌乱了。

  而不太那么了解王勃的薛涛,董贞和李静三人,则没有像对王勃“知根知底”的黎君华那样对他“疑神疑鬼”。此时此刻,面对王勃这个成绩好,懂电脑,会做生意,而且还会弹琴唱歌,作词作曲的家伙,三人觉得只有一个词才能形容眼前这个不断突破他们认知领域少年:

  天才!

  生而知之的天才!

  而对王勃完全不了解,连他姓什么都不清楚的川音的几个男女,一听王勃说这首不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绝对一流的歌并非某个当红歌星的新曲,而是他自己写的时,也是震惊不已!

  特别是当王勃还说他并非川音的学生,而只是一个高中生时,几个川音作曲系的科班生,嘴巴大张,完全可以塞个鸭蛋进去——

  尼玛,这还要不要人活了?一个还在念高中的外行都能写出如此词曲一流的歌曲,自己这几个科班出身,专业吃作词作曲饭的人在大学呆了两三年,也没拿出任何让人眼睛一亮的作品,人比人,真他妈气死人呐!

  “同学你好,我叫夏明,川音作曲系三年级学生。你这首歌太好了,写得好,唱得也好。看来你也是一个音乐的爱好者,以后也准备走音乐这条路吧?作曲还是声乐?”一个高大挺拔,披着长发,看起来颇为帅气的男生自我介绍说。这男生便是最先开口的那位。

  最初,他只是觉得王勃弹唱都不错,在表现这首歌时的感情也比较丰沛和到位,但要说他弹得多好,唱得多棒,那真不见得。在音乐人才聚集的川音,嗓子好,玩乐器玩得炉火纯青的人他见得多了。

  但是当王勃说这歌是他自己写的时,而且他现在还是一个高中学生时,作为作曲系的夏明便有些动容了。弹奏和演唱需要天赋,但作词作曲除了需要天赋,更需要灵感!可就是这该死的灵感,却最让人捉摸不透,难寻难觅。一个优秀的作曲作词人,一辈子也不见得能够冒几次灵感出来。而一旦冒出来,便能够流传千古,成为作曲作词人一辈子的骄傲。王勃刚才的那首《遇见》,说流传千古还太早,但流行一时,以夏明专业的眼光,却完全足够了。

  王勃还没来得及回答,夏明身后的一个高挑,清丽,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生已经开口:“夏明,这位同学这么好的作曲天赋,以后肯定是走作曲这条路啦!”

  “不见得哟,悠悠?这位同学的嗓音也很棒,轻快,明亮,穿透力也够,刚才听他的歌,有一种林志弦加杰克逊的味道。人家也可以走声乐,演唱这条路啊!作曲家哪有歌星吃香!”另一位女生马上反驳。

  “悠悠,欣欣,我觉得你俩都有所偏颇。要我是这位同学,我就当一个既会唱,又会写,自己写,自己唱的唱作人。”又一个男人加入了讨论王勃“前程”的行列。

  “……”

  王勃见自己还没开腔,几个川音的男女生就开始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起自己的前程来,这让他颇有点哭笑不得。趁几人热烈讨论的机会,王勃招来吉他店的老板,开始讲价。

  买电脑时因为不懂,黎君华和董贞几人插不上嘴,只有站在一边干眼看。现在买吉他,几人虽然还是不懂,但吉他没电脑那么多零件,倒是可以帮王勃好好的杀一杀价格。

  而还在一边兀自争论的几个川音学生,见王勃在和老板杀价,立刻也热情的加了进来,帮忙一起杀。一伙十几个男女好一通杀,最后硬是将原价1150元的雅马哈FG700的单板吉他给杀到了780元!

  “小兄弟,这吉他我原价卖给你,就不赚你钱了!今日相见,也算有缘。你有音乐方面的天赋,以后若是成了大明星,别忘了在合适的时候提一句老李我的‘名屋吉他’哟!”付款时,吉他店老板也跟着来了句玩笑。

  “要得,李哥。你是个好人,做生意也实在。我以后若是成了名,一定帮你打广告。”王勃笑着随口敷衍的道。雅马哈FG700系列的吉他,都是单板,用的是整块木头,不是合板,几片薄的粘在一起。前世王勃去吉他店看过这个系列,哪怕是淘宝店,也没有一千块以下的。

  当然,现在的一千块肯定不能跟十几年后的一千块相提并论,但是除了古董和各种服务,什么东西不是越来越便宜?同样一件东西,现在很值钱,隔个十几年,白送给别人也不一定有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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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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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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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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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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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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