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俗人一枚>227,他会弹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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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他?董事长,你买吉他干啥子喃?”坐在后排的董贞好奇的问。

  “董事长,你还会弹吉他啊?”坐在前排的李静也回转身来,略带惊奇的问。

  “买来弹噻!”王勃说。

  董贞听说王勃会弹吉他,立刻揶揄:“耶,董事长,看不出来得哇,你还是个多才多艺的文艺份子!”

  前排的李静也立即附和:“董事长’,读书,做生意,电脑,吉他……你还有啥子不会的?”

  “学海无涯,不会的多了。”王勃笑着道。

  黎君华听王勃说买吉他,还以为他是给他班上的某个同学带,听王勃说他买来自弹后,则完全陷入了一种不可思议当中。乐器不比其他,翻翻书,或者请教一下老师就好懂,这东西,需要很高的门槛和天赋。其他的不说,会乐器之前你首先要有乐器,然后要有懂乐器的老师教。但四方是个三四线城市,会语数外,数理化的人随便找,但是找一个会弹钢琴,会弹吉他的老师却很不好找。音乐老师当然也有,但这边中小学生的音乐课音乐老师通常不是教唱一些老掉牙的少儿歌曲,革命歌曲就是提把录音机插上电在教室内放歌,民族音乐,西方古典音乐一通放。偶尔教一教DoReMiFaSoLaSiDo之类的音符。但教也是白教,跟着喊两声还行,拿首新歌自己识谱就完全不行了。

  高中期间,黎君华一度曾对音乐发过一段时间的烧,让黎明德花了近千元买了把雅马哈的电子琴放在家里自己玩。但因为不识谱,小县城也找不到老师教,最初的兴奋期一过,这把上千的雅马哈电子琴就成了摆设。黎君华自己的水平也就停留在弹点《世上只有妈妈好》,几秒钟时长的《致爱丽丝》这种程度,而且只能弹单调,复调,和声这种更复杂的调子是搞不出来的。

  在黎君华的记忆当中,自己这表弟,别说吉他这种“高大上”的乐器,一般随身听之类的电器都不一定有。他会弹吉他?自己的几个死党不太了解他,但对王勃“知根知底”的黎君华则完全觉得有些天方夜谭!

  “勃勃,你真会弹吉他?什么时候学的?”黎君华用一种“我怎么不知道”的表情看着王勃。

  “这个……”王勃面色一赧,想着措辞,表姐的几个死党好忽悠,对自己的家庭状况一清二楚的黎君华却不是那么好打发,“我有个同学,很喜欢弹吉他,我从他那里学了不少。但自己没乐器,一直借他的吉他玩也不是个事,我就想自己买一把,无聊的时候弹弹。”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推给万金油“同学”好了。

  原来如此!黎君华不疑有他,心中的疑惑去了不少。她见王勃对音乐感兴趣,立刻想起了那台被自己尘封已久的雅马哈电子琴,于是就说:“勃勃,你想不想弹电子琴嘛?我屋头有台电子琴。你想弹的话把它拿切嘛。”

  黎君华的话让王勃一愣,错愕不已。黎君华的那台雅马哈电子琴他怎么会不知道?大概是在他读初中的时候,有次去大姑家做客,坐在客厅沙发上的他忽然听见一阵琴声从表姐的卧室传来。王勃好奇,站在门外悄悄的窥视,就见她表姐坐在一台他从未见过的十分漂亮的“大琴”面前“叮叮咚咚”的弹奏。表姐弹奏的好坏他听不出来,也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还是在那台看起来十分高级,他从未见过的大琴上。当时的王勃很想走进黎君华的卧室近距离的瞧瞧这台漂亮的大琴,如果可能的话表姐能让他亲自按几个上面的键,满足一下他对未知事物的探索欲那就更加的美妙。但是,当时的他无比胆小,根本不敢进黎君华的卧室。他在心头渴望着黎君华能够邀请他进去,就像他第一次跟着母亲去大姑家做客这个漂亮的表姐主动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听她的随身听一样。

  可是,从始至终,从王勃听到第一声琴音起直到最一一个音符结束,站在门外的他也未被自己的表姐邀请过。倒是黎君华的几个堂弟堂妹自由自在的在她的卧室和客厅间相互穿梭,在黎君华的那台高级的雅马哈电子琴上东按西按的乱弹琴,让当时的王勃羡慕不已。

  不久之后,母亲让他过去,王勃便安静的从黎君华的卧室门口离开,如同他安静的来,重新回到客厅的沙发规规矩矩的坐好。

  在王勃童年和少年的记忆当中,他这个生活优渥的城里表姐有很多让他眼热而又心动的稀奇玩意儿,比如随身听,照相机,电子琴,BB机,以及她的那辆七变速山地自行车。但是,除了那个砖头大的随身听王勃有且只有一次触摸过外,其余的,他连碰都没碰过一下。少年时对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总是充满好奇的王勃当然想近距离的看一看,摸一摸,甚至如果可以的话,拿把螺丝刀把这些东西拆成零件看看里面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可惜,这些愿望他一个也没能实现。

  很多年之后,表姐第三次搬家,从东门体育馆搬到四方广场。去帮自己姐姐搬家的王吉昌给王勃带回了不少的“好东西”,其中一个便是多年前黎君华使用过的一台砖头大的随身听,可惜已经坏了。如果不算手电筒和小马达,这是王勃第一次拥有一台复杂的电子设备。尽管已经坏了,他还是抱着极大的热情自己捣鼓。不久之后,竟然被他成功的修好。这台砖头大的,被他修好的随身听王勃使用了好几年,一直到他上大学。

  黎君华的话让王勃不由自主的陷入了上一世的回忆,想着那个安静的依靠在表姐的卧室门口,盯着表姐的那台雅马哈电子琴长达大半个小时却没被表姐喊进屋的自己,现而今对方听说自己会弹吉他后却大方的让自己把她那台贵重的电子琴“拿切嘛”,今昔非比,直让王勃感触不已,感慨良多。

  “谢了,姐。吉他我还可以说有两把刷子,电子琴却完全是个门外行了。你那电子琴先搁家里吧。需要的话我再找你要。”王勃笑了笑,对身边的表姐道。

  “要得。你要的话直接说哈。”黎君华也不以为意,在她的想象中,自己这表弟会弹吉他,恐怕跟她会弹电子琴差不多,DoReMiFaSoLaSiDo,弹点简单的旋律,附庸风雅。

  春熙路和川音都在成市的一环以内,从春熙路那边过来开车的话也就十来分钟。王勃对成市不熟,但他知道买乐器去音乐学院附近肯定不会有错,就如同买运动器材去体育大学附近,买英文教材去外语学院一个道理。

  实际上,当车子一驶入川音所在的新生路时,大大小小的乐器店,琴行便一家挨着一家如雨后春笋的出现,简直就是乐器一条街。1999年的成市,四个轮子的小汽车也不太多,不存在停车位难找的情况。薛涛直接把车子停在路边,然后几人就从车上走了下来。

  货比三家,走访了几家吉他店,大致了解了一下这年头吉他的价格之后,王勃再次领着众人来到一家中等大小,人气还不错,名叫“名屋吉他”的吉他店。

  “老板儿,那把吉他多少钱?”王勃直接走到雅马哈专卖区,指着挂在墙上的一把雅马哈FG700的吉他道。

  卖吉他的是一个穿着T恤和牛仔裤,留着齐耳长发,显得颇有艺术气息的中年男子,他看了看王勃的年龄,又瞧了瞧王勃指着的吉他型号,有些不确定的问:“同学,你是初学者?如果是初学者的话,我建议你先不买这么贵的吉他,这吉他要一千多。你可以先选把一两百块钱的吉他来练手,等技术上去之后再买把好点的也不迟。”

  “呵呵,不算是初学者吧。”王勃笑着道,倒是对这老板有了不少的好感,“你把这吉他取下让我看下吧。”

  王勃这么一说,中年男子便不再问,抬手取下挂在墙上的吉他,递给王勃,转头却服务其他顾客去了。

  王勃将吉他以弹奏的姿势抱在怀中,还没拨弦,只是这么粗略的一感受,这把要一千多的雅马哈单板吉他的手感比他前世花两三百块钱买的那把三合板红棉吉他好了不知道有多少倍。

  随手拨了几个弦,侧耳聆听,发现手里的这把FG700,音色饱满,充满了颗粒感,高音明亮而又不发脆,低音浑厚却不浑浊,共鸣也持久,且没有明显的衰减。

  “真是一分钱一分货呐!”王勃感叹了一声,脸上带着明显的喜色。

  薛涛,董贞,黎君华几个对吉他一窍不通的人听吉他店老板说这吉他要一千多,全都吃了一惊。这岂不是说他们要不吃不喝的工作一个多月才有可能买得起王勃手里的这把木头吉他?但在他们的眼中,王勃手里的这把吉他跟其他那些一两百,两三百的吉他完全没有多大的区别!

  他们见王勃拨了几下弦,弹出了几个不成曲调的音后,接着就开始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东瞧西看,对手中的吉他又是摸,又是敲,又是拧,煞有介事,但曲子却不见他弹出一首,这时,众人,包括黎君华便开始怀疑这家伙是不是真的会弹吉他,而不是在几人面前装模作样,故作深沉。

  “哎哎哎,董事长,你别一个劲的检查吉他,还是给我们弹一曲听一哈儿噻。”这时,站在王勃面前的李静有些等不及了,出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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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一点一滴的支持,是瞎子坚持下去的无限动力……(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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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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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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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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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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