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我和姓高的,我是一直都在犹豫要不要做出头鸟呢,这姓高的却先开口了,只不过,对方开口说的话,却让我大吃一惊。
“张大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的!荡平乱世,还天下太平!如若有一天,功成名就之时,我高顺忘了今日的誓言,便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相信很多人已经听出来了,这个姓高的,他不是别人,他,他居然是高顺?
高顺啊!那个800陷阵的领袖?那个三国最强特种部队之一的陷阵营?那个800人就把关羽张飞搞得灰头土脸的陷阵营?
不可能是他吧?他怎么可能跟赵云是老乡?我记得他不是吕布的部下么?吕布现在应该在并州,他不是也应该在并州吗?
我还是有点激动的,如果这个高顺真的是那个高顺的话,那,可就真好玩了,要是以后打仗的时候,有高顺的陷阵营的话,那,害怕其他人吗?哎妈呀,想想都激动。
“那什么,高,高大哥,你叫高顺?”我忽然开口问道。
“咦?”小雨很惊讶,走过来,道:“哥,你是不是傻了,高大哥自然叫高顺啊,你怎么这都忘了?”
“呃?是吗?”我有点尴尬,难道,自己以前知道?哦,不对,难道,赵云以前知道?
“不怪小云!”高顺却是摇了摇头,道:“我来的时候,他那时候还在常山学艺。”
“哦!”小雨点了点头,然后道:“哥,你也真是的,高大哥的名字你都不知道,还跟他玩了这么久。”
“嘿嘿!”我嘿嘿笑了笑,道:“这个,我一直认为,朋友嘛,只要志趣相投,名字,也只是一个代号罢了!所以,也没有去问高大哥的名讳,倒是我的不对!还请高大哥原谅则个。”
“小云说的没错,支取相投,就是朋友!”高顺笑了笑,道:“那,这么说,小云,你是要跟我们一起去参军了?”
“去!当然去!”我很是大义凛然,道:“方今乱世,贼寇猖狂,导致民不聊生,无数无辜的人死于非命,流离失所,我等习武之人,如果不能为民做事,简直空长年龄!如果不能荡平贼寇,简直空有一生武艺!”其实,我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底气,就是因为,有高顺在,只要他的陷阵营一成型,嘿嘿,打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就算打不过,有陷阵营挡着,跑也跑得过了吧?
“说得好!”夏侯兰也很是激动,道:“小云,你的话语简直说道我的心坎里去了,今后,我夏侯兰就跟着你们了,咱们三个一起参军,一起打贼寇,一起帮助黎民百姓!”
“错!是四个!”小雨不乐意了,道:“你们别想丢下我!”
“小雨!”我有点头疼,道:“我们去参军,你瞎掺和什么?”
“哥!”小雨的态度很坚决,她看着我,说道:“我警告你,你要是敢丢下我不管,我就立刻死给你看!”她说着,居然真的倒拿长枪,枪尖抵在自己的脖子上,道:“还有,我也警告你,你别想趁我不被偷偷溜走,要是让我知道了,哼!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我一阵冷汗连连,我刚还在想着等晚上小雨睡了之后再跟高顺他们走呢,这倒好,这丫头已经猜到了我想什么了。
然后,我求助似的看向了高顺,那家伙这个时候居然偏过头去不看我了?
得,看来,小雨这丫头跟着我去参军,是没跑了。
“哎呀!”我挥了挥手,道:“算了算,我答应你,带你去,但是,你得保证,一切都得听我的,知道吗?”
“真的?”小雨欢呼雀跃,道:“只要哥让我跟着你,我什么都听你的!”
我愣愣的看着小雨,唉,这丫头。
高顺和夏侯兰也向我摆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然后,我们几个就开始收拾村子了,村里无辜惨死的人很多,我们把他们的遗体一个一个的收殓好,然后挖了坑埋了起来,根据名字,用木板写了他们的墓碑,就在村子边上,一时间,这个地方就多了很多的坟墓了。
虽然我对这里的归属感还不强,但是,当看到他们的亲人在墓碑前哭得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免不了一阵心酸,是啊,这乱世,受苦的,永远是贫苦老百姓啊!
难怪,很多人要为民请命,当他们看到被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哭得天公都愁云密布的时候,他们那个时候,唯一想的,可能就是以后要帮助更多的人了。
至少,我现在,是真的有那种要帮助更多人,不让他们流离失所的想法了!
收拾完了这一切,我就计划着准备出发了,不过,在出发之前,我还是想着要把剩下的村民转移走,毕竟,这里已经来过黄巾贼了,这可不保证以后还会不会有其他的黄巾贼来,如果真的来了,我又不在,那,可就真的惨了。
然后,我就想到了我的师父,呃,也就是赵云的师父!
一代枪法大师童渊,就住在常山深处,我想的是,只要师父同意的话,我就把剩下的村民转移的山里去,让他们在山里先生活着,也就那么几个老人和孩子,以童渊的能力,肯定是能保证他们的温饱和安全问题的。
只是,也不知道他同不同意!
没办法,我只好自己去求一求了!
常山是很大的一片山,数目郁郁葱葱的,在林中走着,也就只能看到地上星星点点的太阳光,林中鸟叫虫鸣,远处兽走禽飞,好一片原始生态环境!
这条道,我是按照记忆走的,赵云每年都会从这条道上山下山,自然是轻车熟路的。
走了没多久,就到了我此行的目的地了!
就在树林深处,很突兀的出现了一处木屋,就仿佛是被人硬生生从里面把树都砍了,然后用砍下的树建造而成的。
倒是一个好地方!
只是,也不知道,下雨的时候,住在这么多树下,这雷,会不会劈到这里来?
我胡思乱想着,刚走近木屋,就听到有人说话了。
“小云,你来了?”是一个中气十足,但又很让人静心的男子的声音。
我很熟悉,他就是我的师父童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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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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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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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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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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