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啊?小雨,怎么了?”我这才反应过来。
“你想什么呢?大家跟你说话你都没听见。”小雨疑惑的问道。
“啊,没什么!”我打了个哈哈,道:“这个,大家都安全了吗?”
其他人却不说话了,都回头看了看村子,那里面都是村民的尸体和鲜血,空气中散发出浓浓的血腥味,连天空,都是阴沉沉的,仿佛要下雨一样。
“唉!”我叹了口气,道:“乱世啊,人命如草芥,何时是个头?”
“所以我们要立志为民请命,清了这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那个手握大刀的年轻人满脸坚毅的说道。
嘶,咦,这又是哪号人物?志向可不小啊!我暗自思索着,姓高的很有可能是河间四将之一的高览,那,这个家伙,不会是其他三人中的一个吧?嗯,好像不大对,至少,年龄应该是对不上,这小子,年龄跟我差不多,大也就大一岁,应该不可能!
那他是谁?
“小兰说的没错,我们习武之人,就要为民请命,荡平这乱世,还天下太平!”姓高的也激动的说道。
诶?小兰?小兰是谁?不是小览?也不对,姓高的才是小览,那,这个小兰又是谁?
我很是疑惑,也怪赵云从六岁开始就去山里学艺了,到现在,他都没记住同村人的名字,导致我也没什么印象。
“哥!”小雨拉了拉我的手,道:“高大哥和夏侯哥哥说的没错,我们就应该这么做。”
夏侯大哥?夏侯兰?哦,想起来了,历史上,赵云确实有一个同乡叫做夏侯兰的,他好像是在曹操账下做事,后来被赵云抓住了,赵云为了避免自己的嫌疑,就没有去管他,至于再后来怎么样了,他就不知道了,据说,好像是做了一个小官?
原来是你啊!
我笑了笑,道:“是啊!说的都没错,可是,我们应该怎么做?就凭我们几个人,怎么荡平,啊,这个乱世?怎么还天下太平?”
“哥,我们去参军啊!建立功勋,当上将军,以后,你就带兵去抓住这些坏人!”小雨很是兴奋的说道。
我一阵苦笑,道:“小雨,你以为当将军这么容易啊?说当就能当的吗?”
“小云!”姓高的看着他,很是认真的道:“你能来,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天要不是你,恐怕,我们所有人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呃....”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要不是看到小雨在这里,自己到底会不会出现?
“是啊!小云!”夏侯兰也说了,高大哥之前跟我说你不愿意去参军,我还挺生气的,你武功这么高,一脚就把那个家伙踢死了,居然不去参军,实在是太可惜了,没想到,你最后出现了,而且,直接解了大家的围,我才想起来,小云,你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
“啊?”我愣了一下,道:“什么意思?”
“伺机而动,擒贼擒王啊!”夏侯兰笑道。
“是耶!”小雨开心的道:“哥,我就知道,你是最聪明的!”
......我实在无话可说,他们都把我想的太好了吧?
我真的很想过平静的日子。
“小云!”这个时候,旁边有人叫我了。
“诶,张大爷,您小心点。”我连忙过去扶住了对方。
张大爷紧紧地抓住我的手,道:“小高和小兰他们说的没错,你们还年轻,就应该去建功立业,荡平乱世,唉,可惜,我已经老了,若是能年轻个几十岁,我也跟你们一起去了。”
“是啊!小云!”旁边的马大娘也说了,她看着他,说道:“我们原本以为,我们村子不招谁,不惹谁,就不会有什么危险,可是,你看看,这些杀千刀的,居然杀了我们这么多村名,还有你李大娘他们一家,都死得好惨啊!还有.....呜呜,我的儿啊!”她说着说着,居然就开始哭了起来。
马大娘的儿子我是知道的,那一个很憨厚的人,平时也乐于助人,没想到,他也在这次黄巾贼袭村事件中遭了毒手。
“马大娘,您先别哭!”我安慰了一下,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痛,岂是常人能理解的?
“小云!”马大娘忽然之间居然直接跪下了。
“马大娘!”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我连忙把她扶了起来,道:“小云,大娘求求你,一定要帮我报仇,杀光那些黄金贼,让你马大哥九泉下的灵魂安息!”
“马大娘!我......”这事儿闹得,怎么就这样了?
“小云!”张大爷也说道:“你看看我们村子,本来一片祥和,大家每日都早出晚归,种田的种田,耕地的耕地,生活也是很安静祥和的,可是,就是这些乱贼,他们闯入了我们的村子,杀害了我们的亲人!”张大爷咬牙切齿了一阵,然后道:“小云,今天是我们的村子,明天也不知道是哪里的村子受到这样的屠戮,我们村子有你们几个少年英雄,才得以保存下来一些骨血,可是,其他村子呢?更多村子呢?他们怎么办?”
张大爷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我,是啊,今天要不是姓高的、夏侯兰,还有小雨他们抵挡了一阵,这个村子,恐怕已经没了吧?那,其他的村子呢?他们没有这些有武功的人的话,是不是直接被屠杀完了?
唉,这乱世啊!
“正好今天朝廷再招兵,以你们几个的武艺,建功立业,肯定不成问题的,张大爷只要求你们,当上了大官以后,一定要为民请命,赶走那些烧杀抢掠的坏蛋,行吗?”张大爷很是认真的说道。
“呃?”真奇怪,难道,古时候的人,觉悟都是这么高的吗?一个小小的农民,平时只是种田耕地的人,他们居然会说这些话?为民请命,赶走坏蛋?
我实在有点搞不明白了。
不过,想一下,又不奇怪,这里毕竟是赵云的故乡,从赵云后来的表现来看,他确实做到了为民请命,凡是以百姓危险这件事,难道,是因为村子里面的启蒙思想教育?
应该很有可能!
“张大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的!荡平乱世,还天下太平!”姓高的首先发言了,他说道:“如若有一天,功成名就之时,我高顺忘了今日的誓言,便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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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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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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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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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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