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耸耸肩,一副我不相信你的表情说道。
秦用一愣,瞬间无语了。
好家伙,这话说得,还让人怎么反驳?
事实就是如此,这天下,不管是谁,再能画大饼,那也比不过一个称王的啊!
这别人画大饼,顶多就是对个别人。可君王不一样,那是给天下人都画一个摆在那里!
这画大饼的技术,还能美名其曰帝王心术,你说厉不厉害?
“我说王兄,你这阴阳怪气的,愚弟真有些受不了。这样,王兄,你看这事怎么办吧,我听你的!”
秦用这心中莫名的百般不是滋味,面对这一刻的嬴政,他突然发现,还是面对平日里比较有威严的嬴政更加好相处一点。
“这可是你说的!”
然而,就在秦用话音落下的瞬间,嬴政却是眼睛一亮,突然笑道:“你手里面这宝贝家伙给寡人一个,现在就给,如何?”
秦用一愣,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面的照明灯,瞬间无语了。
好家伙,你说你一个君王,就为了这样一个手电筒,你值得吗?
“哈哈哈,我说王兄啊,你嬴了,刚好我这里还有一个备用的,来,给你一个新的!”
秦用无语至极,说话间,转身走到一旁,故作在马背上行囊里翻东西,实则在系统商城中又换下一个手电筒,走回来交给嬴政,道:“诺!”
嬴政赶忙伸手接过,在上面摸索了半天,一副惊喜的模样,笑道:“这怎么弄亮?”
秦用无奈摇头,伸手过去,道:“诺,这里往前一推就亮了!”
嬴政闻言照做,下一刻,那光芒闪耀,瞬间刺得他睁不开眼睛,连忙把手电筒移开!
“豁,好生刺眼,真如太阳一般!”
嬴政一脸惊喜的笑道。
秦用撇撇嘴,他有些鄙视,但又不好说什么。
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似乎有些不了解嬴政了。这真是自己熟悉的那个人吗?
曾经是赵郎,摇身一变是秦王,如今赵郎不像赵郎,秦王不相秦王,更像是一个小家子气的孩子一样,简直太令人不可思议的。
正当秦用心中暗自嘀咕的时候,嬴政手电筒照着前方,见前面的护卫队伍已经走进,他突然低头,凑到秦用耳边,笑道:“贤弟啊,知道为什么这么久,你虽然背负着君候之名,实际上却只是一个三等爵不?”
秦用一愣,心中不禁咯噔一下。
什么意思?
这话意有所指啊!
不等秦用发问,嬴政便已经笑道:“今天你要记住一个道理,机会是求来的,不是争取就能得到的,更不是等到的。”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人呐,因时制宜,该出手时就出手,别什么事情都憋着不好意思开口!”
秦用猛地回头,看向嬴政。
嬴政这番话,就仿佛一个大铁锤狠狠击打在他的心口上一般。
这分明就是意有所指,故意提醒他啊!
可是,当他看向嬴政的时候,却发现嬴政已经站直了身体,昂首挺胸,朝着前面走去。
仅仅只是刹那间,嬴政那君王霸气再次涌上来。
前面队伍见王来了,纷纷驻足。
嬴政却是不管其他,径直来到那车撵前,翻身直接爬了上去,站在车架上,大手一挥,喝道:“贤弟前面带路,起程!”
秦用借着嬴政手里面的电筒灯光,看清楚了那车撵中坐着的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关内侯和那嬴霜公主。
他不禁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不是说好嬴政前来做客吗?怎么把这两人也给带上了?
是觉得杀了自己几百号人,自己一点怒气都没有,还是什么?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秦用心理的确有些不高兴,但也不好在这里折了嬴政的面子。
既然嬴政这般做,那就一定有这般做的理由,不管其他的,还是先忍忍吧!
想着,秦用拱手应诺一声,翻身上马,手电筒照着前面,轻拍骏马,开始慢行出宫。
后面,队伍继续前行,而嬴政却转身走进车厢中跪坐下来,把玩着宝贝似的玩弄着手里面手电筒。
那光芒照耀,让整个车厢都通亮一片。
往外一招,那更是了不得,队伍的护卫们,那火把的光芒都完全看不到了。
“啧啧,好宝贝啊,没想到寡人要了这么久,其他的宝贝还没得到,倒是先拿到这东西了!”
“老太爷,你看看这光怎么样,是不是亮如白昼,更胜白昼?”
嬴政啧啧一声,叹息见,悄悄看了一旁的老人一眼。
但见老人和少女都一脸好奇,满是呆滞的望着他手中电筒,嬴政心中不禁一乐,意有所指的笑问道。
“大王,这是何物,为何这般神奇?怕是就连宫内那可皓镧也比之不上吧?”
嬴政话音一落,那老者收回目光,心理不知作何感想,而嬴霜却已经忍不住问道。
不怪她迫不及待,这东西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神物一般存在。
曾经,一颗皓镧就能引起天下的震动。
虽说在后世,这手电筒的价值绝对无法和夜明珠皓镧相提并论。
可在这个时代不一样,这东西新奇,而且宛如神物一般,在有些人眼里,那价值就不是皓镧所能相提并论的。
无论是神奇之处,还是作用,都是如此。
“怎么样,嬴霜阿妹喜欢吧?”
“寡人这贤弟啊,别的本事没有,但要说看人的眼光,那绝对是一流的!”
“这不,方才见到阿妹,便一见倾心,奈何从小有娘养,无爹护。跟着阿母一起长大,终究缺少一点男子气概,脸皮太薄!”
“这看上人家姑娘吧,就知道脸红,不懂得说话!”
“这不,方才寡人前去,要了半天,这宝物是交到寡人手里了,实际上却不是给寡人的!”
“诺,阿妹拿去,这是寡人这贤弟送给阿妹的小小礼物,阿妹可千万莫要嫌弃才好!”
嬴政咧嘴一笑,说话间,直接将手中电筒朝着嬴霜递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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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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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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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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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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