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撵中,关内侯和嬴霜公主大吃一惊,连忙掀开帘子朝着外面看去。
周围有些没见过灯光的侍卫,此刻也纷纷汇聚在走廊上的岗哨处,朝着这边看来。
倒是那些随行护驾,虽然也是一惊,但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他们有见过灯光,虽然不如秦用手中这电筒光芒那般耀眼,但也没那般惊讶。
马上,嬴政骑着高头大马,一脸惊讶的朝着这边看来。
他也知道秦用家里的灯光,甚至秦用都为他解释了不少。
可是他也没见过这种可以随身带走的灯光啊,这未免也太过神奇了一些吧?
“走开!”
忽然,嬴政一声轻斥。
那为他牵马的士卒急忙退开,嬴政立刻纵马上前,冲到嬴政身旁,翻身下马。
“贤弟,你这电灯又是怎么回事?”
嬴政一脸惊讶的某样,笑道:“莫非贤弟家中的电灯,还能拆下来随身带着走?那岂非太方便了?”
秦用转头看去,对于这些后世的东西引来的惊讶,他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些天,住在他家院子周围的人,为之惊讶的要多少有多,早已经习惯。
“王兄,这不属电灯,当然,也可以称之为一种电灯,但它的名字,我通常叫做矿灯,或者手电筒!”
秦用摇头一笑道。
“矿灯?手电筒?”
“什么意思?”
嬴政有些不解,疑惑道。
“一个名字而已,没什么意思。就是这东西和家里的电灯不一样。家里电灯是用来在家中照明所用。”
“而此物,却不适合放在家中用,更适合用来走夜路。瞧,这大晚上出行,手持一把手电筒,是否方便了很多?”
秦用摇头,对于解释这些东西,他已经疲倦了,基本上都是用最简短的方式过滤一遍。
至于一些没必要,或者说了别人也不能理解的话题,说了也是白搭。
“哦,还真别说,这东西照在路上,的确明晃晃的,跟在大白天没什么两样!”
嬴政微微点头,随即有些艳羡的看着秦用。
他是发现了,这每一次,不见秦用还好,只要一见秦用,他就有种怀疑人生的感觉。
照理说,这天下的好东西不都应该是王的吗?
可怎么看起来,自己和这家伙一对比,就是一个十足的穷光蛋,没见过世面呢?
要说宝物,自己宫里面那也是因有尽有的,可愣是没有一件比得上人家手里的东西。
夜明珠皓镧,他有!
可那东西的光,怎么能比得上这手电筒,秦用家里的电灯?
仅此一点,他就没得比,那其他的东西,又怎么比?
看着秦用手里面一样接着一样的东西,那用起来是一个比一个更加方便,简直令人恨不得占为己有啊。
多的不说,就说这所谓的手电筒,仔细一瞧,再去看看队伍中举着的那些火把灯笼。
好家伙,那压根不再一个层次上。
举着火把赶路,怕风太大不说,哪怕没风,走起来都得小心翼翼的,就怕一个没看清楚,摔一跟头,哪里比得上人家这东西方便?
“咳咳,我说贤弟啊,你答应寡人的东西,什么时候能给寡人啊!”
沉吟片刻,饶是嬴政知道,作为君王,有些事情不能操之过急,但看到秦用身上的宝物,他还是忍不住一阵心痒难耐,一脸无奈的说道。
秦用一愣,不禁回头看了嬴政一眼。
但见嬴政一脸委屈的样子,秦用不由就撇了撇嘴。
好家伙,这还是自己认识的秦王嬴政吗?
虽说在曾经秦用的记忆里,这作为帝王的,几乎都是不讲理的存在。
尤其是这秦始皇,历史上出名的暴君!
别问为啥,电视上就是这么演的,书上也是这么写的。
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都是扯淡。
这作为帝王的,有时候下命令,那就跟平时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是对是错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心情。
这要是心情不好了,做出一个错误的决定,大不了脱下龙袍,让龙袍代替自己受罚,挨几鞭子啥的。
就如电视上包青天里面,八贤王鞭打龙袍一样。
演起来好像付出很大一样,实际上也就那么回事,只能让人无语。
可在真正的见识了嬴政后,秦用才明白,所谓帝王,始终也是一个正常人,普通人。
这只要是人,无论在什么位置,都总有受委屈的时候。
就好像嬴政,都说他是千古一帝,纵横八荒,横扫六合,古往今来,无人能敌。
又说他残暴至极,千古暴君,丧尽天良,焚书坑儒等等等等。
反正在后世很多记载中,不好的一面,嬴政都有份。哪怕是考试题上,你不答他是一个暴君,你都得被扣分!
可实际上,他真要那么厉害,说什么就是什么,言出法随,纵横天下,只凭一己之念,那也不会出现历史上封王十年却毫无作为的一段了。
在见识过真正的嬴政后,秦用也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天下,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无奈。
君王也有君王的无能为力,很多事情,也得受到钳制。
就好比嬴政,从小受到赵国的欺凌苦处,回到秦国,受尽华阳太后一脉的外戚势力打压。
称王后,权柄皆落在他人的手里,他只能在母亲和仲父吕相面前受气。
如今好不容易算是熬出来了,后面还吊着一个宗室。很多时候帮不上忙也就算了,还尽是添乱。
关键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他是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
咋办?
就连秦用都不得不佩服,嬴政却是能人所不能,这么多年,一直修身养性,克制己身。
就这样的人,你要说他狂暴,真正了解过的人都不可能相信。
但总的来说,虽然秦用不觉得嬴政狂暴,但平日里的君王气概还是有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流露出这样一面了?
这不是开玩笑吗?
要让后人知道,那还不得惊掉大牙?
“我说王兄,你这可不像一个王该有的样子啊。这几天不是忙嘛,等过了这几天,愚弟定为王兄献上一套,可以吧?”
秦用一脸无奈的摇了摇头,面对嬴政这一幕,他就连说话都小心翼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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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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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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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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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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