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瞬呆滞,反应过来后,就突然感到一阵森森寒意。
庄胥看他那匪夷所思的神情,定是不信了,于是严肃道:“若要算,便不疑。”
山河并非不信,而是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眨了下眼,解释道:“我是以为自己听错了,那可知具体是何年?”
庄胥吹出口凉气,道:“若我没算错,大抵是三百二十四年前。”
三百二十四年前……他反复沉吟,似在努力追溯,毕竟离他太过久远了,好多远离的人事,他记不清了。
但这一年,他恰恰记得。
那年他三十三,正当壮年,历经绝望后自尽不成反被游方高人所救,高人授予他功德囊,并告知招魂鼓一事,自此他便踏上了寻鼓之路。
也是在这一年,他体会过心如死水,一时间又死灰复燃。
当年出生的人,往后几十年应有活着的印记,即使再微不足道。
他在上幽城待过十六年,也应有所耳闻,何况能被诅咒的,兴许是个大奸大恶之徒,可奇怪得很,他不见有半分这方面的记忆。
再来就是,三百多年了,除了他还会有谁存活至今?
据当年的高人所言,他之不死躯绝无仅有,是故,那个人也不可能还活着,既是如此,为何有人要诅咒一个死了两百多年的人?
“为什么要诅咒已死之人?”山河一副微寒的表情,觉得此事太过狐惑可疑了。
庄胥稍作思索,道:“也未尝不可。”
山河投来疑惑一眼,他继续道:“大祭师也说了,入万劫不复之地饱受折磨,不得投生,也不复出世。”
“在世之人诅咒一个死去多年的人……到底会是个什么样的仇恨,延续了两百多年,至今还化解不了?”
连带着子孙一起背负这般仇恨?山河一脸苦闷:“再者,或许那人死了又投生了呢?”
他总觉得朝天歌知晓个中缘由,但又有什么难言之隐,才这般回避不答。
对此,庄胥不置一词,但既然能下诅咒,也必定清楚情况。
少顷,山河问道:“你还知道些什么?”
他幽幽的目光盯着庄胥,盯得他似乎矮了一挫。
尤其是那意味不明的眼神,似恳求期待又似质疑审问,丝毫不给人琢磨喘息的间隙。
其实,庄胥大可以回山河一句“天机不可泄露”,但只要这句出口了,便也就等同于透露了些什么。
何况,这也并非透露不透露的事,而是他拿捏不准约莫算出来的东西,该不该叫“事实”。
兴许这个“事实”太过曲折离奇,让他也不好断定,以至于不得不怀疑起自己的算法是否出了纰漏。
庄胥此刻心绪盘根错节,他隐隐算出了些,但又觉得不对劲。
山河看他迟疑纠结的模样,大抵猜出情况不妙,但既然庄胥不便告知或另有想法,兴许只是时候未到。
庄胥喃喃道:“我不确定。”
听上去不像是搪塞,山河点了点头。
两人走出了城隍,他还想绕回城隍庙一探究竟,还未到城门,便见一行着霁青色衣的术士浩浩荡荡乘风而来。
山河一把将庄胥带入城门下隐蔽,凝目望出,顶上那行人晃眼便从城墙上掠过。
“那是星辰宫的人!”
山河沉着个脸,盯着领头的那位,背手在后,高傲地扬着蓄有细长胡须的脸,不消说,自是那星辰宫宫主离纵阕了。
离纵阕竟然也离了悬月峰来此,八成是来寻他的,也难怪,最器重的弟子娄殊重已然折臂,座下弟子又有几个能担此重任。
说是重任也不奇怪,毕竟山河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何况还有那么多人争着要啃,成败或只在朝夕。
离纵阕虽自负,也不到目中无人的地步,尤是紧要关头,就越发能看清形势。
他们此番倾巢而出,阵仗不小,来势汹汹,仿佛将赴一场生死决斗,兴许还能美其名曰“诛邪”。
在山河看来,当今玄门入流的不入流的,对外多是一副严气正性、大义凛然的态度,实则心有诡奸,常构煽阴谋,私下里更是行为乖谬。
好在并无同恶相济,互为牵制尚能维持些明面上的东西,即使有朝一日,撕破脸皮斗个你死我亡,好歹能相互抗衡,即是玄门中人自相残杀,也不至于危及他人。
山河早先对灵修术士还颇有几分好感,毕竟从他修习术法开始,“正邪”二字便分立两侧,玄门中人素有能名,但凡术士,便是个正人君子、高洁之士,然而后来接触多了,也就有了改观:
正邪并不能简单“分家”,正中有邪,邪中亦有正,相克相生。
“城隍庙之事,不日会为众人所知,倘若还留在上幽城,怕是……”庄胥话未说完,山河神色一凛,便一个蹬足跃上了城楼。
“发现了什么?”庄胥后脚跟来。
山河双目掠过似棉花般松软的城,远远飘着抹红,他即刻定住了视线。
“红绫出现了!”他抛下一句话,如电掣般追了上去。
庄胥才反应过来,要追上却无处可追,根本什么影子都见不着了,就只能干呆杵在城楼上。
山河一路追来,对方分明在引他前行,虽然被他捉住了,但也只是分身居多,过不久就又会出现一条红绫来,本尊却销声匿迹了。
自此,他也就断定了,红绫之所以能行分身之术,决计用了遣灵术!
他有些苦恼,对方甚至连遣去遣回都运用自如……
唉!他该去面壁了。
不久就追到了雁南归城,他只匆匆瞟了一眼,却惊见如今的雁南归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是阁楼林立,如今苍茫大地之上,房屋零星散搁,完全失了昔日的繁华。
他甚至怀疑,自己是被红绫带跑偏了。
待他掠过一面高墙,回头望那伫立在高墙之上的三座双层重檐楼时,他方意识到自己回了那素有“玄宗圣地”美誉之称的临台地。
那就意味着他离故城不远了。
他有些恍惚,这方土地曾涌现出多少才子群体,无论经商、务农还是从文,无不出类拔萃各领风骚。
众多方士闻名而至,却多数以求学为主,若是想谋得一席之地,也堪比修仙。
“临台地……”他心中隐藏的苦涩被抽丝剥茧。
未待他咀嚼回味,红绫本尊出现了,但她却不再纠缠山河了,而是一溜烟跑了,看来是有自知自明,山河此番是抱着必杀她的念头追来的。
夜抵临阳城,这座物是人非的故城,再次撩起了他久违的心伤。
红绫没了踪迹,他踽踽走在空荡的街。
暮色生寒,沉重的静寂四面八方拢来,连重回故城的丝丝柔和暖意,都让夜风吹跑了。
那座大宅静淌在朦胧的月色中,在记忆中慢慢复苏它的轮廓,他愈是走近,呼吸愈是急促。
原以为别后世事更变,不再是原来的城,也不再有旧相识,应早已心如止水,不曾想,夜风还是那么狂乱,吹乱了他心底一池水。
那些年城中还有故人,他就很少留意这座城的每个角落。
似乎距上次的好好看已隔了六十几年了吧。
倘若他没记错,在这条巷口的拐角处应有个豆腐摊,那家祖传的豆腐花,深得阿爹阿娘青睐。年少时常被他们带来此吃豆腐花,看着阿爹阿娘你来我往的笑容,夹在中间的他总是吃出了腻味。
因此,他时常使坏心思,将阿爹支开去买糖葫芦,待阿爹将人家整支糖葫芦棍都买回来时,他和阿娘早已将豆腐花吃干抹净了,然后对着阿爹得意的笑。
那时,阿爹只会无奈摇头说他皮,然后趁机弹了一下他耳朵。
那摊位果然还在!
山河在棚下寻了个熟悉的位置坐了下来。
四周空荡寂寥,唯独此处仿若隔绝了风寒,他伸手摸了摸耳朵,还是热热的。
呆坐了许久,他好似听到对面墙角老妇人的嗔叫声:
“谁啊?!在墙角放什么爆竹啊?惊得鸡飞狗跳的!谁家的孩子啊?爹娘呢?不管教吗?”
听,还是那个乡音!不知是哪个大嘴巴子告的状,害他一回家就被阿爹罚倒立背生意经了。
山河傻笑出了声,那时在外真够野的。
年少犹爱贪玩,要不是阿娘护着,他早就被阿爹打得皮开肉绽了。
一旦惹事,阿娘就隔窗传个话,让他快逃,阿爹追出街了,他就一道烟向风月之地躲去了,即使明知他躲了进去,阿爹依旧不会踏足那种地方半步。
那时候傻傻的,以为阿爹是怕阿娘,后来才知,那不是怕。
直到他玩累了,回家再跪默丹书。
山河不由想,若不是小时候被罚多了,也不会产生抵触感,以至于丹书一道功夫未到家,不然也定能如朝天歌这般成为行家里手了。
山北寻虽生意繁忙,但对山河从来不会疏于管教,那些叔叔伯伯们也常劝他阿爹,找几个先生教或管家看着就成,何必亲力亲为?
山北寻却十分认真地对山河说:“我初为人父,请你多指教。”指教指教,他觉得自己把阿爹指教到沟里去了。
对此,曲思满总是笑他经验不足,山北寻却正经回应:“再生几个,经验就丰富了。”
那时,山河在一旁听着,觉得阿爹太霸气了,将来他也要如此这般。
不过,他觉得阿娘也实在厉害,能把阿爹治得服服帖帖的。
于是,他请教阿娘:“阿娘,教我如何一招制服阿爹吧。”
曲思满笑得捧腹,说将来他定能无师自通。
但至今为止,他也不知自己通了没有。
他总觉得阿娘身上有太多他想学的东西了,相较于阿爹的强制灌输,他还是喜欢阿娘和风细雨般的熏陶,若非气走几个老先生,山河也就鲜有机会跟着曲思满习字作画、练曲唱歌了。
阿娘说:“这些都是细水长流的技艺,有朝一日必定大放光彩。”
对的,有朝一日!
他到现在都没能大展拳脚,不禁觉得有些对不住阿娘。
隔巷就是那个名为“家”的地方。
山河缓缓起身,离开了豆腐摊。
拐角处有棵树,树影斑驳中,似乎站着个人。
山河身形一滞。
那是个身材娇小,鬓角微霜的老妇人,双手捧着个碗正对着他,那双目眯成缝,嘴角的皱纹划出了个无声的笑,是那么的亲和。
“哑姑娘?!”山河呆愣住了,他急忙抹了把脸,老妇人还在!
山河激动地冲了过去,可她却转身离开了,拐进了黑暗的角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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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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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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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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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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