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上,这个大汉长得眉清目秀,很象是个读书人,而且无论是语气还是态度都非常的和气,再看后面那条大汉也是如此!
代百顺心想:“奇了,这两个人看上去象读书人啊,却又长得这般高大,一点都不瘦弱,倒象是干体力活儿的,难不成他们是哪户权贵家的书童啥的,专门干力气活儿的书童?”
反正只要愿意住他的店,代百顺都欢迎,见有生意,他连忙陪上笑脸,道:“我也算是客店伙计,我家的客店不大,夫妻店,我是又当伙计又当掌柜,反正里里外外就是我们两口子忙活,有时候家里孩子也能帮帮忙!”
这大汉嗯了声,道:“你的店倒是便宜,那咱们就去吧,我们连夜赶路,也是累得紧了!”
代百顺在前面带路,不多时便把这两个大汉带到了自家客店的门口,前面的大汉抬头看了看店名,道:“回头客店,回头是岸,这个名字很有禅意,很好很好,阿弥陀佛!”
后面那个大汉也大声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代百顺回了下头,心想:“怎么搞的,竟然念起阿弥陀佛了,这两人是干什么的啊!”
等进了客店,这两个大汉把扁担放了下来,那个坛子就放在客店堂屋的空地上,他俩把竹笠取了下来,露出了两个光头,头上还有香疤,代百顺这才明白,原来他俩真的是和尚啊!
两个僧人登记了法号,然后又预交了两天的房钱,便住进了店里,他俩把那个坛子也抬进了屋子里面,进了房间之后,两个和尚便一直没有出来,一直到了吃晚饭的时候。
姚氏叫过来代百顺,道:“那两个和尚要不要吃晚饭啊,晚饭可也是要赚钱的,你去问问他俩!”
小本生意,所有能赚钱的生意都得做,晚饭也是一笔生意呢。
代百顺点了点头,去找那两个和尚,到了屋门外,他敲了敲门,道:“两位师父,晚饭要不要店里给准备啊,我们这能做素斋,全素的,保证不落一点荤腥!”
屋里响起阿弥陀佛,屋门打开,两个和尚一起出来,说道:“贫僧刚才在打坐,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我们师兄弟不禁荤腥,只是不喝酒而已!”
代百顺哦了声,原来不是吃素的和尚,嗯,这年头不吃素的和尚还是很多的,正好,吃肉的和尚可以赚的更多些,肉总是要比菜贵一些的嘛!
代百顺把两个和尚请到了前面的堂屋,堂屋又当大堂用,又当饭堂用,堂屋不大,顶多也就能坐三桌,坐满了也就能会有十来个客人。
代百顺对姚氏道:“这两位师父不忌荤腥,但不喝酒,把咱家上好的五花肉端上来,请两位师父品尝!”
姚氏大喜,这可是好事啊,吃肉的和尚最讨人喜欢了,看他俩的样子肯定能吃,说不定他俩的这顿饭就能赚上个几十文呢,这可是好买卖!
片刻工夫,姚氏就端上来一大盘子的肉,还有一盆的米饭,米饭是精米做的,不是糙米,但肉其实不咋地,是猪肉,不是羊肉,这年头吃猪肉的人都是穷人,有钱人吃羊肉,代百顺做的是穷人生意,所以店里准备的就是猪肉,反正大家只要能吃饱就成,什么肉的无所谓!
两个和尚便是属于只要有肉吃,什么肉无所谓的那种人,他俩大口吃肉,大碗吃饭,片刻工夫,一盘子肉和一盆米饭便吃了个干净。
一个和尚说道:“掌柜,再来一盘肉和一盆米饭,刚才这点不够!”
说着话,这个和尚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银子,扔到了桌子上,看样子是要当成是饭钱。
这年代百姓们所花用的都是铜钱,银子和金子也有少量流通,但绝非主流,这和尚一出手就是一块银子,如果去兑换的话,怎么着也能兑换出来一贯钱!
一顿钱吃一贯钱,这可是大手笔啊,代百顺开了这么多年的客店,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大方的客人!
代百顺上前拿起银子,陪起笑脸,道:“小店做的是小本生意,这银子找不开啊,得去兑换才行,但现在天色已晚……”
和尚笑道:“算是明天的饭钱,我们明天只吃早饭,然后就出门,这银子如有剩下,就当赏你的了!”
代百顺又惊又喜,和尚不化缘就不错了,竟然还赏钱,他活了这么大,头一回遇见给别人打赏的和尚,他一定遇到的是假和尚吧,或者是富豪和尚!
他连声答应,回头冲着姚氏晃了晃银子,姚氏乐得眉花眼笑,连忙又去端肉盛饭了!
片刻功夫,姚氏又端来了肉和饭,并且还端来了一大盆的肉汤,肉汤里面加了不少的调料,香气浓郁,两个和尚用肉汤泡饭,吃得眉花眼笑,风卷残云,没过多一会儿,又把这些东西吃了个精光。
代百顺心中欢喜,要是天天都能碰上这么大的买主就好了,真是没有想到啊,原来和尚要是大方起来,普通人还真比不过他们哩。
两个和尚吃完了饭之后,出门去了,他们抬来的那口大缸就放在客房里面,出门之时,门上挂了锁,而且不是客店给的锁,而是他们自己带来的锁,挺大个的,黑乎乎的铁锁,相当沉重。
姚氏路过客房门口时,看了看那锁,回了前堂,小声对代百顺道:“当家的,你说那两个和尚抬的坛子里面装的是什么?”
代百顺摇头道:“我哪儿能知道,客人的事情咱们少问,只要能给房钱饭钱,你管他们抬的是啥呢!”
姚氏呸了一声,对于代百顺这种不求甚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很不满,不过,她就算再好奇,也不会真的去查查两个和尚抬的是什么,店里的活儿一忙乎,她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毕竟客店里的事情,确实如代百顺说的那样,只要客人付钱就行呗。
待到傍晚时分,代百顺和姚氏的儿子代小福回来了,是赌输了钱回来的。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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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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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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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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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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