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个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猪油泼过了,筷子也用开水煮过了。
太宰还是没有回来。
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云琅以前就不喜欢等人,时间稍微一长,整个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
天擦黑的时候,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
一阵凉风吹过,太宰终于回来了。
他的模样很狼狈,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云琅上前要搀扶,太宰推开云琅,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
这是脱力的症状。
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事情就是这样轮流转的厉害。
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
云琅没有问是谁打的,只知道太宰这条船似乎不是很安稳。
缓过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过云琅拿来的黄米饭,上面浇了一些肉汤,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云琅吃过饭之后,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时间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欢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过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这里多久了?”
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没有我这个秦人的立锥之地。”
“不感到遗憾吗?”
“秦人一诺千金,死不旋踵……”
云琅想了一下道:“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只要快活,哪里都是乐土。”
“不可通便,不择手段非好汉,不改初衷大丈夫!云琅你要记住,人一旦通权达变了,就没了坚持。”
云琅点点头,他不想问太宰用一辈子为一个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没有资格在死掉之后,依旧牢牢地控制着一群人为他所用。
当然,这是他的想法,太宰却会把自己的坚持当成一种荣誉。
这非常的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齐,就像是枯守孤岛,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至于赵氏孤儿这种残忍的忠贞,正是太宰这样的人所向往的。
在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里,云琅想了很多,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毕竟,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依山环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测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云琅不相信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会过于相信他。
直到现在,云琅都在怀疑,从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个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独自存活三天。
这一辈子,云琅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好运气,因此,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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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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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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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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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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