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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破茧

  麦子并不饱满,即便是煮熟之后,麸皮也远比里面的面粉多,吃了几口之后,云琅的嗓子就被磨的很痛。

  太宰接过云琅手里的灰陶碗,把一块烤的油脂吱吱作响的野鸡腿塞给了云琅。

  “麦饭粗粝,难以下咽,黍稷一时难找,且将忍些时日,待我去远处寻来。”

  云琅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他绝对不相信是自己人品爆发的结果,其中一定有缘由。

  这时候问什么都不合适,快快的接受太宰的好意比什么都重要。

  太宰见云琅撕扯着鸡腿,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的日子里,云琅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太宰无微不至的关怀。

  虽然这些关怀非常的原始,有时候是一块烤熟的黄精,有时候是一串已经泛着紫色的野葡萄,更多的时候他会变戏法一般的从怀里掏出一颗黄澄澄的梨子。

  当一大碗黄米饭出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他坚信,太宰真的是已经尽最大能力在照顾他。

  云琅整天乐此不疲的撕扯着身上的硬壳子,这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

  当他忍着无限的痛苦清除掉胯下那块最坚固的硬壳,禁锢他的外壳终于全部脱落了。

  陶盆中荡漾的水波里出现了一个光滑的蛋头。

  随着水波慢慢平息,水面上的倒影越发的清晰,一张俊秀的小脸浮现在水面上,即便是因为没有眉毛跟头发,仅仅是耐看的五官就清晰无比的告诉云琅,他现在是一个长相很不错的美男子。

  厚厚的一层硬壳去掉之后,他的身体也整体小了足足一圈。

  就这张稚嫩的脸,最多只有十二三岁,没人会认为他的实际年龄早就过三十了。

  脱壳的过程对云琅来说也是一个新生的过程,喜悦就像光明一样慢慢展现,梦想伴随着希望一起起飞,以最好的形势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这个新的世界。

  云琅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至于过程虽然恶心一些,难堪一些,结果是好的,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像蝴蝶在黎明时分挣开茧子,在美丽的朝阳下第一次开始呼扇翅膀……

  赤条条的站在阳光下,云琅张开了双臂,像是在拥抱整个个世界,也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宣告,自己来了。

  太宰看着云琅就像是在看一个绝世瑰宝,眼中不仅仅只有欢喜,更有泪光浮动。

  云琅收回目光,虽然这一幕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他依旧感到新奇。

  再一次用嘶哑的声音问太宰:“我是谁?”

  这个问题太宰最喜欢回答了,张嘴就道:“你是第五代太宰!我是你的耶耶”

  这样的问答对两人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游戏,两人都有些乐此不疲的意思。

  也直到这一刻,云琅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

  他需要一个第五代太宰。

  始皇帝的家宰是宦官,这在始皇帝以前是不可能的,家宰乃是王室重臣,秩一千五百石,掌管大王出行,衣食,寝宫,游猎,并有校正大王不当言行职责。

  自从嫪毐与秦太后私通生两子阴谋叛乱,为始皇帝剿灭,长信侯嫪毐就成了始皇帝心中永远的痛。

  面对母亲生下的孽种,始皇帝狂性大发,下令诛除了雍城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一把火将这座嫪毐用了十年才修建成的坚城烧成了白地。

  一座城的人死并不能平息始皇帝心中的狂怒之火,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嫪毐这种假宦官,他亲自对赵高下令,只要是出入王宫的内府男子,全部施以腐刑。

  自此,太宰一脉想要依靠血脉来继承就成了泡影,于是,每一代太宰都会寻找一个优秀少年,以父子相称,最终完成接替。

  毫无疑问,太宰看中了云琅。

  这一幕对云琅来说并不算陌生,当初云婆婆就是从一堆孤儿中间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要是良才美玉,在哪里都会熠熠生辉,对于自己很优秀这一点,云琅有着充分的认知。

  而太宰的做法也非常的普通,太监在寻找继承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子侄,就会找另外一个看中的人来继承自己的一切。

  只是太监寻找的一般都是太监,太宰是一个宦官,而云琅非常的不愿意做什么宦官。

  更何况太宰也没有什么东西好继承的,付出比收获更大的时候,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选择。

  云琅不明白太宰是怎么从一团焦炭中看出自己是一个优秀少年的,每回问他,太宰都笑而不答,云琅总是觉得他似乎非常的得意。

  山里的日子过的没心没肺,很快,秋日就要消失了,一场北风吹来,山腰处的阔叶林就立刻变得稀疏起来,漫天的黄叶几乎遮蔽了天空,只留下干巴巴的树枝矗立在那里,如同持戈的武士。

  手脚回来了,身体获得了极大的解脱,云琅就无所畏惧,即便是死,也是进行了充分的抵抗之后死掉的。

  一连两天,云琅都是在剧烈的咳嗽中度过的,每一次剧烈的咳嗽之后,总有大团的青灰色粘液从喉咙里喷涌而出,粘液最终由清灰转为淡白。

  神医太宰以为这是一个排毒过程,是云琅将要痊愈的好现象。

  因为云琅可以说话了,他每日出去的时间越来越短,放在云琅身上的时间更多了,他甚至给云琅做了一个沙盘,手把手的教他认字。

  “秦书有八体,凡我士人虽不一定全习却一定要知晓。

  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大篆乃益伯观世间万物,测天下玄机,以飞鸟鱼虫外形取其意而创,古朴典雅,最是优美,只是字体繁复,刻于简牍多有不便。

  我皇元年,下诏“车同轨,书同文”,丞相李斯集三百能人异士经三年出小篆,大材昭昭,只可惜为人奸险,小篆通行天下,有利于我大秦,李斯死无葬身之地,乃是自取。

  刻符乃是万年文,只求通意,不求美观,字迹铁钩银划,乃是匠人用于铜器上的字体,老夫只求你能看懂,不用刻意通习。

  虫书通行于吴、越、楚、蔡、徐、宋等南方诸国,王一统天下之后,此书已经式微,兼之“书同文”经行天下,渐不为人所知。

  署书,殳书大同小异,一书于殿宇,馆阁门楣之上,一椠刻于兵刃之上。

  唯有隶书老夫对此深恶痛绝,你却不得不习之,世人往往畏难趋易,隶书就是如此。

  云阳奴程邈,初为县之狱吏,获罪始皇帝,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

  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此书大损篆书之美景,除却便宜之外再无半点好处……唉,你亦当习之。”

  太宰说话的功夫,云琅已经用非常正确的握笔姿势用树枝在沙盘里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分别书写了云琅二字。

  这让太宰一脸的惊喜。

  如果让云琅用隶书,大篆,小篆这样的字体写别的,他自然不会,至于说到名字……他以前练过。

  “云琅?你识字?“

  云琅羞涩的笑了一下道:“仅限于名字。”

  太宰正色道:“会书写名字,已经是士人了。”

  “啊?”

  太宰微笑道:“能书写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万中无一。

  尔云姓出自于缙云氏,是黄帝时夏官之后,以官名为姓氏,比老夫的乌姓要高出不止一筹啊。

  看你握笔娴熟,虽然怪异,却运转自如,看来老夫捡到宝贝了。”

  说完话,太宰就提起树枝在沙盘上用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书写了始皇帝三个字,并一字一句的教云琅念诵,直到发音确认无误,这才带着老虎走出石屋,继续去巡视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云琅就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比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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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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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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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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