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呢?”他站起身来巡视一圈,“你睡这间?”
“嗯。”
“不错嘛,那我以后都睡这里咯?”程澈眨眨眼睛,心满意足的倚在沙发上叹气。
焦扬却听出了不对劲,“什么叫以后都睡在这里?”
“我要在中国呆一阵子,难道你认为我来住两天就走?”他挑挑眉毛,唇角勾起一弯打趣,继而又蹭到她面前装出可怜兮兮,“焦扬,你也知道我父母都在法国,我在中国举目无亲……”
还不等焦扬说话,程澈竟然突然换了一副表情,颇有些凶神恶煞的瞪着她,“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你在法国的时候我帮了你那么多的忙,所以我在中国就得赖上你!”
表情变化之快,让焦扬哭笑不得,只能说好,“在这儿住可以,你老实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程澈蹲下身,动作利落的打开行李箱,哐啷哐啷的翻出日常用具,头也不抬。
“你来中国干什么?”焦扬十分严肃的抛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十分重要,关系着他们关系的定位与走向。据焦扬所知,程澈虽然有个中国名字,但只因程爸爸想缅怀他的故乡情节,程家一族,基本都已经移居国外。所以程澈来中国,投亲靠友的理由便第一个说不通。
程澈依然不抬头,“我爸爸的公司在法国大力推行中国风的服饰,我被派回来采风。”
“哦。”焦扬简短的应了声,提着的心被渐渐放了下来。不知道怎么,竟有一种无法言语的轻松。
————
焦扬这才发现,作为一个所谓的法籍华人是多么的吃亏。据程澈交代,这是他第二次回国。第一次回国是四岁,那时候还小,所有的细节,一概记不清楚。
因此焦扬便暂时充当了妈的角色,带着程澈这个半个中国人走街串巷的融入中国社会。程澈似乎对所有事情都感兴趣,每天都保持着不可思议的高昂热情,而且他此次回国的名义是为采风,如此冠冕堂皇,焦扬也没法拒绝他。
终于在游荡了第五日后,焦扬实在累的不行了,“程澈,要不你自己出去逛逛?还有一个月学生们便要开学,我还要试讲备课。”
程澈趴在她面前,微微眯起眼睛,一副惬意享受的模样,却不语。
“其实你自己也是可以的,你不像当初去法国的我,你中文虽然不算很流畅,但只是说的慢,基本表达没问题。而且长的那么帅,中国人都喜欢以貌取人,你若有什么问题问路人,他们肯定会告诉你……”焦扬试着和他沟通,连续逛五天的街,口干舌燥的介绍本土人文,时不时的还要转化成法语,这并不是一件好差事。
却见程澈仍是微眯眼睛,长长的睫毛随之眨动,犹如蝶翼。
“你……”焦扬正要继续说下去,却见他突然开口,声音慵懒却很固执,“以貌取人,那你呢?”
“啊?”焦扬只顾费尽口舌说教,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个词汇。却见程澈眼睛上的蝶翼微微展开,透出一隙蓝色的瞳眸,“你说,中国人都喜欢以貌取人,我长的帅,所以会讨大家喜欢。可是你呢?”
唇角已经凝结起了一抹促狭,言语中尽是固执的孩子气,可眼睛却完全的睁开,蓝色的瞳眸犹如一波碧水,清澈的一眼就能看到她的心里。
澄澈,怪不得叫程澈。焦扬想着,有一秒钟的恍惚。
男人大多喜欢用微眯眼睛这一动作来表现自己的情绪,程澈微眯眼睛时,大多是有了什么坏念头,譬如此时,在挑她语病,等她入套,盼她上钩。可是另一种人,眼睛微眯时,流泻出的只是危险。
那样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的危险,犹如电视里演的关羽,一瞪眼睛,便是有人要人头落地的征兆。这样的决绝的,自信的,充满了不可一世的霸道与狂妄。或许别人有几秒钟的质疑或不服气,但是事情的结果则证明,这样的危险行之有效,且屡试不爽。
后一种,就属于易明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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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扬最终还是陪程澈出去,程澈带的都是欧元,需要去银行兑换。他们一前一后的出门,恰巧碰到邻居的大妈,那大妈别有深意的看着焦扬扬起唇角,回头看了他们两次才先他们而去。
“你不认识她?”程澈纳闷的指指邻居,“怎么光笑,却不说话?”
果真是国情有异,这点都看不出来。焦扬无奈的扯扯嘴角,“走吧,现在3点多了,听说4点银行便不办理这些业务。”
两人并肩走,焦扬心想自己的一世清明估计已经被毁为一旦。也罢,反正自己归国不久,亲人又不在旁边,名声原本就是给别人看的东西。既然没人看,自己心里又没鬼,就任它去吧。
去银行兑换完钱,两人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快到大的时候,焦扬顺手一指,“那是我的母校,也是我以后工作的地方。”
原以为只是一语带过,没想到程澈却仿佛很感兴趣的招呼司机停车,“焦扬,咱们去看看吧,我想看看你以前生活的地方。”
她看看表,兜兜转转之后已是七点多,现在学校的老师也都下班回家,估计也遇不到什么熟人,便点头,“好。”
大与法国的大不同,有江北第一古校之称的大,四处都是参天的古树,郁郁葱葱,带着浓厚的学术气息。焦扬与程澈并肩行在校园里,明亮的路灯照得地发白,显得程澈的一双蓝色瞳眸越发晶亮。
不时有女生看向他们这边,微抿着嘴唇小声对程澈指指点点,焦扬禁不住想,原来隔了年,大女生的花痴习惯仍没有改观。她以前与易明晞在一起的时候,便习惯了大女生的注视,一对看起来登对的男女,总是这校园里最美丽的风景。
再看看程澈,仿佛没有将众人的注视放在眼里,手休闲的插在裤兜,唇角噙着一抹笑意,淡淡的,却让人觉得璀璨。焦扬喜欢看他这样从容的样子,便也微微侧头,微笑起来。
“你们这儿也有个湖?”程澈突然转身,指着大的人工湖,“还这么大。”
“嗯。”焦扬点头,“它叫做映雪湖,据说是江北最大的人工湖。”
“哎,你小心一些。”焦扬看程澈饶有兴趣的走到湖边,忙把他扯了回来,“这湖水虽然看起来不深,但还是能淹死人的。”
大二的夏天,她与易明晞下自习回来,就有一个人在这个湖里溺水。当时易明晞二话没说,脱下衣服就跳了下去,身姿矫健,行动英气逼人,惹得无数在岸的女生啧啧称赞,尤其是他湿淋淋的上岸之后,焦扬觉得他几乎被那些花痴女生的眼光生吞活剥。
被救的是一个女生,焦扬至今也不知道那女生是怎么在湖里的,只知道易明晞英雄救美的事情在校园里传的沸沸扬扬,从此,扬名大,那个被救的女生更是以一周两封情书的速度暗送秋波,可是易明晞却充耳不闻,只是以后在每次路过映雪湖的时候都要握紧她的手,小心翼翼。
想着往事,焦扬不由的唇角上扬。程澈觉得莫名其妙,“笑什么?”
“没什么。”焦扬一愣,往昔的甜蜜很快被现实的冰冷惊醒。她走在前面,指指前方的一个欧洲式的小房子,“走,我带你去吃大的一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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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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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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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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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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