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第30章 二更
  纪大伯母听到叶家今天来提亲了,还不等纪爷爷来喊,就自觉地上门了。而且还不是她自己来的,一家子女儿女婿,儿子儿媳孙子都来了。

  纪迎春早就听到今天叶家来给纪迎夏提亲了,忍不住想过来看看,但她不敢,她爹娘还有汪明华都下地干活挣工分去了,没人陪她去,她去了不是找抽吗?本来那叶家是她的未婚夫家,现在她却先嫁人了,人家能理她才怪!到这一刻,她终于觉得自己理亏了,不敢面对叶家人了。

  等到她爹娘还有丈夫都回来了,她娘嚷嚷着要去蹭饭,她才觉得机会来了,也吵着要跟去,有了爹娘在跟前,谅他们也不敢拿她怎么样!

  纪迎夏对于不请自来的人,没什么好感,但今天是特殊日子,她也不在意了。免得不吉利。

  李梅英一到屋里看到桌子上的菜眼都亮了,自从纪迎夏他们从家里搬出去后,他们就没吃过肉了,这猛一下看到这么多好吃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不过,她到底顾及着脸面,没有当着外人的面做出不合适的举动。

  纪迎春一进门就看到一个俊朗的年轻小伙子手里拿着拐杖腰板挺直的坐在那里,穿着一身列宁装,看着极有气势,那人小麦色的皮肤,深邃的眼眸,紧抿的薄唇,如刀削般线条分明的轮廓,她的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这人怎么长这样子?虽然,那人腿瘸了,但那满身的刚毅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了的!

  不知怎么的,纪迎春竟然有点不甘,这人怎么可以长这样子?他不应该,因为腿瘸,一副颓废落魄,胡子邋遢的模样吗?这么精神的样子?是一个腿瘸的人该有的吗?她暗恨!

  汪明华看着纪迎春自从进屋开始就盯着别人看,而那个别人还是她以前的未婚夫,就有点不悦,这纪迎春也太拿不出手了,这点场面就把她惊住了?那以后还指望她什么啊?他不动声色的扯了扯纪迎春的衣襟,纪迎春回过神来,又不甘的看了叶锦程一眼,才在一旁的椅子坐下。

  纪大伯一过来就和叶展华聊了起来,说真的,叶展华本来对纪大伯感官不错,但通过悔婚这事,他对这人的感觉就大不如前,但对方到底是纪迎夏大伯,以后还要打交道,别人笑脸相迎,他也不可能怒脸相向,只有态度温和,实则疏离的应付着。

  纪大伯觉得他们让迎夏嫁给叶家是对的,要不然为什么这叶老弟对他还跟以前一样啊?甚至比以前更客气呢?

  纪大伯看不明白不代表纪爷爷看不明白,那叶展华对待大儿子,分明没有以前那股亲近味了,人为什么对你客气?还不是因为你不是自己人了!哪有对自家人客气的?

  纪爷爷再次感叹,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他这大儿子拍马也赶不上小儿子,唉,可小儿子命不好,早死。即使这大儿子脑子不够使,但他命大啊!他也只有捏着鼻子认了。

  李梅英眼珠滴溜溜的转个不停,尤其看到墙角摆着的礼品时,那眼睛都盯在那些东西上了,要不是纪奶奶喊她,她还在贪婪的看着呢!

  “叶家弟妹,这下好了,以后我们还是要做亲家的,哎呦呦,怪说不得,缘分天定呢,这迎夏和你们家儿子那可是真有缘分啊!不然怎么就被迎夏救到了呢!”李梅英笑呵呵的对着刘志梅说道。

  谁要跟你做亲家啊,刘志梅心里恨死了纪大伯母,但面上却笑呵呵得道:“那是,迎夏这孩子,我和老叶都喜欢,那可是当亲闺女疼得!”

  李梅英尴尬的笑着,心里气的不行,就纪迎夏那德行,值得你当闺女疼,你会不会看人啊?

  “呵呵,媳妇就是媳妇,当闺女,那不乱来吗?媳妇就该好好教育,不然不得爬你头上去啊,我跟你说……”

  “老大家的!”她还没说完,就被纪奶奶冷冷打断了,她本来在旁边坐在,看到大儿媳妇和锦程他妈说的上好,她也没打断任她们聊着,没想到,她越说越不是那么回事,迎夏好歹给她干了五年活,喊了她五年娘,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她就巴不得迎夏不好啊?她安得什么心啊?迎夏被婆婆教育,她当大伯母的就开心了?这也太龌龊了!

  李梅英确实挺怕纪奶奶的,虽然纪奶奶从来不喜欢说她什么,但只要她一瞪眼,她立马就不敢吭声了。典型的吃软怕硬。

  刘志梅暗笑,活该。继而又笑着道:“儿媳妇也是娘生父母养的,哪能不疼的,再说我还指望她们给我养老呢!女儿迟早是要嫁人的,以后靠的还是媳妇!所以不疼媳妇疼谁啊?”她想的开的很。

  李梅英一愣,是啊,女儿早晚要嫁人,以后她老了,不能动了的时候,难不成还能靠女儿回来伺候她不成?再说了,她家迎春嫁到城里去了,以后能回来几次还说不定呢,更何况回来照顾她了!

  可,她儿媳妇丁小曼,她以前经常骂她,对她也不好,不是挑鼻子就是挑眼睛的,她心里真的不记恨她吗?她家老太婆平常还没对她怎么样呢,她都恨她恨的不行,更何况丁晓曼了,想到这,她气势汹汹的朝丁晓曼看去,接收到婆婆凌厉的眼神,丁晓曼畏惧的缩了缩肩旁!这下,李梅英放心了,就丁晓曼这性子,谅她也不敢不给她养老!

  纪迎北看着他媳妇被他娘,莫名其妙的瞪了一眼,也是很无奈,只能握着他媳妇的手给予安慰,对方是他娘,他还能怎么办呢?丁晓曼看着被丈夫握着得手,垂下了眼睛,掩住了那眼底的苦涩。为什么她命这么苦,摊到这么个婆婆和小姑子呢?

  纪奶奶也是连连点头,“那是,我们家夏夏可是个孝顺孩子,尤其对我们老两口,更是照顾的周周到到!看那啰嗦劲哪里像个年轻小姑娘啊!”说完就哈哈笑了起来。

  刘志梅笑着点头,“是啊,这孩子还勤快,我们来这半天,就没看她歇过脚,一直都在忙!”

  纪奶奶笑眯眯的,显然对方说到她心坎里去了,“唉,你不知道,这孩子也是个闲不住的,以前家里的活都是她干的。”

  李梅英很是气闷,这老太婆也太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吧,纪迎夏有她们说的这么好吗?怎么没见这老太婆夸过她家迎春啊,同样是孙女,咋差别这么大啊?

  如果纪奶奶听到李梅英的心里话,一定会嗤之以鼻,夸纪迎春也要有夸的地方啊,在纪奶奶心里,纪迎春就是个一无是处的人,有这个么印象,她想不出来怎么夸她啊!

  刘志梅笑着道:“以后到了我们家里不用这么累了,我们家人不多,活也不多,再说还有锦程他妹妹在呢,大家轮着做,总能休息下!”

  李梅英更是呕血,这是婆婆吗?这是亲妈吧!她又忍不住想,你这样对待媳妇,早晚一天被媳妇辖制住,爬到你头上去!看你怎么办?她冷笑。

  纪奶奶也有点感慨,“夏夏这孩子跟着我们受苦了,她喜欢吃大米喜欢吃肉,以为我不知道呢,看到她偷偷摸摸的上山打猎,我这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刘志梅是知道迎夏这孩子去山里打猎的,要不然也不会救她儿子了,但为了吃肉去山里打猎,还是太危险了,“喜欢吃肉这没什么,等他们订婚了,让锦程给你们送肉过来,大米也有,他们部队的粮票肉票他都没用,都给迎夏拿来!”对于把儿子的津贴票据给纪迎夏,刘志梅认为这是应该的,因为以前叶展华就是这么干的。

  纪奶奶喜笑颜开,不管她要不要,对方这话听着就舒服啊!不过她嘴上还是拒绝道:“不用不用,那肉吃不吃的也没什么的!”

  刘志梅摆手:“没事,反正他又不用那些东西!”

  纪迎春听到她们的谈话,那个气啊,她也想问一句,同样是孙女,她奶怎么这么偏心啊,她结婚的时候,她奶什么都没出,她就觉得她的婚结的仓促了,什么都没有准备,更别说定亲了。轮到纪迎夏结婚了,又是提亲,又是定亲的,什么意思啊?她难不成是捡来的,所以她奶才这么对她?

  当她看到纪迎夏未来婆婆这么喜欢她,她心里酸的不行,她嫁给汪明华这么久了,还没见过汪家人呢,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想法?以后她到了城里会不会喜欢她?她要求不高,只要汪明华她妈对她就像纪迎夏未来婆婆对待纪迎夏那样就可以了。

  虽然叶家人,给了她不一样的感受,但她也没有后悔嫁给汪明华,毕竟汪明华是京市人,是城里人,而叶家再有钱,再富裕,那叶锦程也是个瘸子,也是个泥腿子,他怎么能跟汪明华比呢?她只是不高兴,纪迎夏要嫁的人家,竟然也不错,虽然这人家是她不要的,她也不甘,纪迎夏一个没爹没妈的凭什么嫁这好呢?

  还有那个叶锦程,从她进来开始就没看她一眼,好似她是个陌生人似得,虽然,他们本来就是陌生人,但他们毕竟从小就定亲了,他对她就没有好奇心吗?难道就不想知道,从小与他定亲的女的,长什么样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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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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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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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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