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第29章 一更
  叶锦程觉得今天他来对了,通过这次谈话,他对纪迎夏这姑娘更加了解了。心里对于婚事,再没了担心。他如今这样子,虽然自信能给媳妇好的生活,但很多姑娘看得都是表面,对于他这样一个瘸子,大多姑娘都是避之不及的,她们也没有那么多的青春浪费在一个瘸子身上,以此来考验这瘸子是不是能给她们带来美满的生活,再说一个瘸子又怎么给得了她们幸福呢?

  而这纪迎夏姑娘竟然不排斥嫁给他?他仔细观察了,这姑娘说的是真心话,真的不觉得他是个瘸子有什么关系。既然是真心话,叶锦程觉得,这婚事就可以谈下去了。毕竟人姑娘都没嫌他了,没道理他自己嫌弃自己,再说,像他妈说的,他对纪迎夏这姑娘确实很有好感。也可能这姑娘救了他,被美救英雄,这感觉,很稀奇,忍不住的,脑海里总是闪过这姑娘的一颦一笑。

  上次在山上被小姑娘救了,他就觉得这小姑娘不一般,现在更加确定了,这姑娘不是一般女子,毕竟敢嫁给瘸子的姑娘怎么可能普通呢?他相信,只要他们结婚了,即使他腿瘸了,他们俩一定会把日子过好的。

  既然两个孩子已经谈妥了,也没什么意见,那婚事基本没什么悬念了。刘志梅的意思,他们回去找个媒人,在媒人的见证下,把婚事订了,免得夜长梦多,再说这样也正式点,免得委屈了两个孩子。

  纪奶奶叹了口气,同意了。事情已成定局,她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叶家两口子为人处世,没话说,她找不出错处,处处都为夏夏考虑到了,她当人家奶的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就是她小儿子小儿媳在世时,她都不能打包票能有这两口子,会为人会做事。既然夏夏也同意了,她也就彻底放下心结,接受了叶家小子将成为自己小孙女婿的事情。

  既然已经接受了叶锦程,纪奶奶再看这孩子,那感觉又不同了,这小子就是夏夏以后的依靠了,夏夏要跟这小子过一辈子,人都说女婿如半子,那孙女婿也算半个孙子了,纪奶奶把这小子当自己孙子看,更觉得顺眼了。有句话说的好,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这祖母看孙女婿也是一样的。

  刚开始的时候,纪奶奶虽然面上笑着欢迎他们,但那笑容里带着的疏离,叶锦程怎么可能感觉不到,现在老太太亲热的拉着他得手,一会问他的腿还疼不疼,一会又说回去了一定要把身体好好养养,总而言之就是对他身体好的,她都一一问了。

  叶锦程虽然觉得老太太前后态度不一,但也理解,这是未来媳妇的奶奶,也就是他奶奶,于是他拿出十足的耐心,回答老太太的问话。甚至还说了一些军营里的笑话,逗老太太开心。

  叶展华两口子看得目瞪口呆,这臭小子,平时看着酷酷的,不爱理人,这关键时刻哄人还挺有一套的,这不亲家老太太一会儿的功夫,就被他哄的眉开眼笑的。

  叶锦程却不觉得讨老太太欢心有什么可羞耻的,他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不然也不会因为瘸腿而耿耿于怀,他是人,而且自认是个平凡的人,所以很不理解他弟妹,为什么总喜欢用那种英雄黯然、英雄落难的眼光看他,这令他很不适。

  纪奶奶虽然啰嗦了点,但她并没有把他当成一个救了战友的英雄,而是当成了一个平凡的人,当成一个会成为她孙女婿的人,那种关心也只是关心他身体而已,那是一个长辈对小辈的疼爱,这样他更能接受,因为没有哪个人会因为长辈的爱护,而不适的。人,都喜欢得到长辈的关爱,叶锦程同样也是。

  午饭当然是纪迎夏做的,不讲究什么大鱼大肉,这年头也没有这么多大鱼大肉给他们吃,因为什么都要票,也就是纪迎夏会打猎,家里还有一些腌制的兔子和野鸡,不然中午菜都不够吃的。

  毕竟叶家这三口子,上门上的太突然,没有多余的时间准备,不过好在这样也不错了,再加上刘志梅准备的礼品当中,有一块五花肉,纪迎夏拿出来掂了掂,有两斤多,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弄得,不过不管他们在哪弄得,总归是合法的,不然他们也不会明晃晃的拿出来送礼了。纪迎夏十分大方的割了一斤,打算做红烧肉,兔子野鸡虽然好吃,但很久没吃红烧肉,她也很想啊!

  刘志梅看着那婆孙俩聊的热闹,笑着摇摇头,往灶屋去了,她刚刚就听到纪迎夏这姑娘砰砰乓乓的在剁着什么,就想着过来看看,有什么帮忙的不?毕竟这么多人的饭,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让她一个人忙活,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呢?

  纪迎夏正在把五花肉切成一块一块的,看到刘志梅进来了,手没停的继续切着,嘴上却笑着道:“伯母怎么不休息啊?这灶屋脏得很,到处是灰尘!”

  刘志梅摆摆手,也笑着道:“脏什么脏啊,都是农村人谁在意那么多啊?我来看看你有什么要帮忙吗?”她看着这姑娘手脚利索的把手切块放到碗里,那碗填的满满的不打紧,还耸耸的冒出来一大截子,好家伙,这姑娘到底是切了多少肉啊?“迎夏啊,你这肉,打算怎么吃啊?”

  纪迎夏笑笑,“我打算做红烧肉,伯母,你们喜欢吗?”

  刘志梅连连点头,“喜欢喜欢,尤其是锦程那孩子最喜欢吃红烧肉,可惜我每次都做不好!”

  纪迎夏抿嘴笑笑道:“我今天做的多!”所以可以吃个够!

  刘志梅愈发满意了。这姑娘不管是家务活还是人品,都没得挑。

  人人都说婆媳关系难处,她却不觉得,她是个命好的,嫁给叶展华就没受过一天苦,每次和叶展华有个吵嘴的时候,公婆都是站在她这边的,用她娘家妈的话说,她是越活越回去了。她撇撇嘴,她娘家妈是个多子多孙的,她光兄弟就好几个,更别说还有三个姐妹了。这样的家庭,她又是中间的孩子,得到的疼爱能有多少。

  但自从嫁了人,她就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简直跟神仙似得,婆媳和睦,丈夫疼爱,儿女孝顺,家庭经济也宽裕,这日子就是神仙也不换啊,虽然现在大儿子腿瘸了,但眼看着也要娶媳妇了。她就要当婆婆了,说不定马上就能抱上孙子了,她忍不住暗乐。

  她没受过婆婆的苦,也希望能和媳妇处的好,当然这是她自己选的儿媳妇,她喜欢得很,自然会对她更好的,尤其对方不嫌弃她儿子,愿意嫁给她儿子,她更是感激对方。

  纪迎夏松了口气,虽然她奶跟她说,叶家父母怎么怎么明事理,到底没相处过,所以心里没底,现在看到了。她觉得她可以放心了。只要不是太难缠,她都能应付,更何况叶家伯母不仅不难缠,而且看起来还很好相处。这就更让她欣喜了,她暗自苦笑,她不怕苦不怕穷,唯怕如她大伯母一流的人,即使如大伯母一流的人,也没什么,只要跟她没关系,她都可以置之不理,但如果自己的婆婆是那种人,那日子就精彩了。

  再聪明再讲理的人,遇到一个胡搅蛮缠、不顾一切的亲人,你也没办法啊?

  “我来给你烧火吧!”刘志梅说着就做到灶台后面拿柴点火去了。

  纪迎夏笑笑,没阻止了,她也想跟着叶家伯母聊聊天,亲近亲近,“大娘,大锅小锅都烧起,我蒸点米饭!”他们家大米不多,吃米饭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就纪迎夏来的这么长时间,她一次米饭都没吃过,今天也是借着贵客上门,解下馋。

  刘志梅听这孩子刚还是一口一个伯母的,现在就喊大娘了,心里也是高兴,这说明,这孩子跟她亲近啊,“要怎么烧跟我说就是!”

  纪迎夏先在小锅里倒了一些清水,先把水烧开,原主并没有做红烧肉的记忆,可她知道啊,她上辈子虽然没有做过菜,但她看厨师做过,她喜欢吃,也喜欢研究菜的做法,虽然她自己从来没做过,但很多菜的烧法,她其实知道。就说着红烧肉吧,最关键的是要把红烧肉做的肥而不腻,怎么做的肥而不腻的,首先就是要去油。

  至于怎么去油,这很简单,待到水烧开了,把切好的肉,倒进锅里,一会儿后,拿个大针,一下一下的把针刺在那肥肉上,这样那肥肉里的油自然而然就流出来了。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就没有那么腻了。

  刘志梅边烧锅边看着纪迎夏做饭,那心里是一百个满意啊,这姑娘手艺不错啊,那红烧肉烧的红亮亮的,看着就有食欲。

  纪迎夏做完红烧肉又开始炖鸡,炖完鸡,又炒了个麻辣兔丁,然后又准备了几个蔬菜,也算不错了。纪迎夏怕不够吃的,每盘子都做的很多,足够他们吃的。因为她知道,她爷奶肯定会喊大伯大堂哥他们过来陪酒的,所以这菜就更不能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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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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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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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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