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家庄的生活很恬静,这里慢节奏的生活,真的很令人神往。沈夫人出自于名门大家,她教授女儿做菜的手艺,堪称一绝。
朱兴明从未想到,粗茶淡饭也会做的这么香。四样小菜,都是出自于小诗诗之手。
第一道,是嫩笋炒豆腐。豆腐取自于山泉水,泉水甘冽,做出来的豆腐清香无比。而细嫩的豆腐,配上嫩笋。炒制的火候恰到好处,端上桌后,清香扑鼻。
平淡中见神奇,越是手艺高端的厨子,往往在一些家常菜上下功夫。还有一道,炒白菜。
全部用的是细嫩的菜心,炒出来的菜心光洁细嫩,入口清脆不说,还有淡淡的回甜味。
第三道,是一样荤菜,炙羊肉。取自于青山羊腿,带皮羊腿用荷叶包了,在炭火中炙烤。烤到一半,再把荷叶去掉。等荷叶的清香浸入羊腿中后,再把羊腿放在火上炙烤。
炙羊肉香而不膻,回味悠长。比朱兴明在宫里吃过的,都要好的多。
朱兴明吃的赞不绝口:“好吃好吃,实在是太好吃了。小诗诗,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好手艺。”
小诗诗洋洋得意:“都是我娘教得好,我娘做的,可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一旁的沈夫人微微一笑:“倒叫太子殿下笑话了,民妇粗手笨脚,也只能教授这些了。”
朱兴明塞了一嘴的食物:“这还叫笨手笨脚,那宫里的厨子都该去撞南墙了。”
沈夫人扑哧一笑:“殿下过誉了。”
“哎呀,还有一条鱼呢。”小诗诗立刻惊诧起来:“朱哥哥,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端过来。”
原汁原味的油泼鱼片,先把草鱼处理干净。然后,将鱼肉片成一片片。每一片的鱼肉,都薄如蝉翼,这个就要考教刀工了。
小诗诗是没有这个刀功的,鱼片是她母亲沈夫人片的。每一片鱼片都近乎于透明,用八十度左右的热水汆一下捞出。
然后,将鱼片均匀的摆放进盘子里,上面放上葱姜丝,酱油辣椒米醋之类的调料。
感谢大明朝,这个时代辣椒已经端上餐桌。如果是明朝以前,百姓们是没有口福吃到辣椒这样的佐料的。
最后,均匀摆好盘的鱼片上,泼上热油.。油泼鱼片,朱兴明犹自爱之。这道菜,他吃的大快朵颐:“好吃,太好吃了……”
朱兴明酒足饭饱,小诗诗很是开心。能够在朱哥哥面前展示自己的手艺,这是令人兴奋的事情。
吃罢饭,还有一个多时辰的时间。猪老大已经非常不满了,这个时候小主人应该给自己喂食了。可是,朱兴明来了之后,小主人就不理自己了。
所以猪老大很愤怒,看到朱兴明的时候,尤其的愤怒。
“朱哥哥,我们去捉鱼罢。我娘说,这个时候捉了鱼,用盐巴腌制出来晒成鱼干,冬天我们就有咸鱼吃了。”
还没等朱兴明答应,小诗诗已经拉着他的手去了。
花家庄依山傍水,是个绝美的人间仙境。小诗诗带着朱兴明来到河边,她挽起裤腿就下了水。
她的皮肤白里透红,潺潺溪水中的小诗诗,如同曹子建笔下的洛神。
“朱哥哥,下来呀!”小诗诗冲他招招手。
朱兴明:“我?”
没办法,入乡随俗吧。我们的大明王朝皇太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今,竟然脱了鞋子挽起裤腿儿,下到了河里做了渔夫。
河水清澈见底,鱼群却是很多。前日一场大雨过后,河水暴涨。使得许多鱼群逆流而上,纷纷到了大河上游。
现在河水降落,鱼群开始回游。现在,正是捕鱼的好时机。
河水很浅,深不过膝盖。小诗诗和朱兴明搬了一些鹅卵石,将石块堆砌在河道两侧。石块越堆越高,然后在河水出口,留出一个簸箕大小的口子。
簸箕大小的口子下面,放置上一个竹篓。接下来,就等着坐收渔翁之利就行了。
大雨过后,河水暴涨逆流而上的鱼群纷纷回游。这些河里的鲫鱼、鲤鱼之类的鱼群开始往回游,到了这个出口的时候,自己纷纷掉进了竹篓里面。
而小诗诗和朱兴明的工作,就是捡拾这些小鱼。太小的鱼儿放掉,手掌大以上的鱼儿留下。
半天功夫,他们便收获颇丰。
朱兴明第一次捉鱼,玩的不亦乐乎:“哇,这么多鱼,哈哈,诗诗,咱们发财了。”
小诗诗“嗯”了一声:“好啦,咱们不能捉太多啦。这些鱼带回去,娘还要收拾半天。”
狗腿子旺财和孟樊超做了苦力,二人把收获的鱼篓背回了沈家。沈夫人谢过了礼,拿了这些鱼去开膛破肚,抹上盐巴之后,放在阴凉处晾晒。
阴干的鱼干最好,晒干的次之。这些鱼干,就作为母女二人过冬的调味品。
忙了半天,天色也已经不早了。手下催促了好几次,朱兴明才依依不舍的上马。而小诗诗,则加倍恋恋不舍的站在家门口,挥手送别。
朱兴明翻身上马,冲着小诗诗微微一笑,小诗诗报以一笑,冲他挥了挥手。
朱兴明一提马缰,白马四蹄纷飞。手下部众,跟着一起策马奔腾。花家庄的小路上,朱兴明一行人策马飞奔,端的是英姿飒爽。
她的朱哥哥是个盖世英雄,是这乱世中的救星。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
离开了花家庄,朱兴明回了京城。而他们下一步的计划,还是锦州关外签订盟约的事。
双方都想假借签订盟约的幌子,意图弄死对方。朱兴明有一百种方法弄死豪格,却想不出豪格会用什么办法来杀自己。
尚可喜暗暗担心,他是听说明国太子的厉害的。可是,豪格似乎胸有成竹。只要那朱兴明敢来锦州城外,他就必死无疑。
豪格一行人继续北上,他们已经知道,和明国和谈无望了。既如此,杀掉朱兴明这个心腹大患,则成了眼下的当务之急。
一行人跋山涉水,终于回到了盛京。豪格的无功而返,似乎早已在黄台吉的意料之中,他禁不住叹了口气:“眼下明国既不肯和谈,唯有一战了。”
豪格却施礼说道:“皇阿玛,儿臣有一计,或可生擒那明国小太子。”
黄台吉心中一动,不由自主的看向了他。崇祯有个聪明的儿子,自己为什么不行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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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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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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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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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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