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黄台吉的想法,也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豪格自信心爆棚,他想在锦州城外弄死朱兴明。具体怎么操作他没说,反正三个月之后,明国太子会北上锦州。
钟粹宫这边,朱兴明也在犹豫。说实话,他猜不出这个豪格要用什么方法杀自己。锦州城北一片荒凉,若有伏兵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殿下,要不,咱们还是别去了吧。”就连孟樊超也这么劝道。
朱兴明摇摇头:“不成,本宫一定要去。明日无事,咱们去一趟花家庄。然后,就北上辽东。”
不知道花家庄的小诗诗怎么样了,她应该是吓坏了吧。或者说,一直在为自己担心着。
是的,小诗诗和母亲回到花家庄之后,就一直在为朱兴明担心。当他们知道朱兴明的太子被废后,更是无比的内疚自责。
花家庄的庄主罗兴恩去皇庄打探消息,也是一无所获。这些日子,小诗诗一直都不开心。原本天真烂漫的脸上,再也难见笑容。
沈夫人看到后,每每也只能是暗自叹气。女儿小小年纪,便已经品尝到世间的酸甜苦辣。
这日,庄主罗兴恩赶着毛驴兴冲冲的从皇庄回来了。皇庄的主管刘来福,给他带回来一个好消息。
“夫人,夫人!大喜,大喜事啊!”一到了沈夫人家门口,罗兴恩便激动的跳下驴车,推门走了进去。
大概又觉得擅闯寡妇门不太合适,跨进去一只脚的罗兴恩,在大门口又停了下来。
罗兴恩只敢在门口叫喊,半响,沈夫人端着簸箕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罗庄主,有什么事么?”
罗兴恩在门口兴奋的大叫:“沈夫人,我去了皇庄,那刘公公说,太子殿下又被重新册立了!”
沈夫人一惊,这个时候,屋子里的小诗诗猛地撞开了屋门:“罗大叔,你说的是朱哥哥么?”
额,罗兴恩有些尴尬。普天之下,敢叫太子爷为朱哥哥的百姓,大概也只有小诗诗一个了。
罗兴恩点点头:“我去皇庄进种子,听刘公公说,太子爷扳倒了左都督田弘遇,还将山东总兵也给拿下了。那田弘遇贪污成性,买官卖官,侵占民田霸占民女,可谓是罪行滔天。太子爷查处田弘遇有功,早已被万岁爷下旨布告天下,重新册立为太子了。”
“真的!太好了,娘,朱哥哥又是太子了,朱哥哥又是太子了!”小诗诗拉着母亲的衣襟,兴奋的叫着跳着。
沈夫人也是一脸的欣喜:“谢天谢地,菩萨保佑。”
久违的笑容出现在小诗诗的脸上:“娘,我就知道朱哥哥不会有事。朱哥哥是好人,自然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哟,我们的小诗诗,什么时候嘴巴变得这么甜蜜了。”就在这个时候,马蹄声响,一队人骑马到了沈夫人家门口。
而说这话的人,骑着一匹白马。马上之人,赫然就是朱兴明。
朱兴明笑着翻身下马,小诗诗大叫一声扑了过来:“朱哥哥!”
朱兴明长大了,已经是个身材修长魁梧的英俊少年郎。而小诗诗也在一点点的长高,一点点的成熟。在旁人眼里,这就是郎才女貌的天生一对璧人。
小诗诗旁若无人的拉着朱兴明的手,再也不管不顾:“朱哥哥,你真的又成太子了。太好了,你把坏人都抓起来了么?”
众人有些尴尬,尤其是沈夫人,女儿胆大包天,竟然敢称呼当朝太子朱哥哥。
好在,太子爷看起来并不在乎,好像还很开心的样子。聪明的,都知道这位诗诗小姑娘,将来八成会成为太子妃。甚至于,将来会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
是以,花家庄的百姓,对于沈夫人母女之前是感激,而现在则是愈发的恭敬了。
朱兴明笑着点点头:“都抓起来了,全部打死。”
小诗诗认真的点着头:“把坏人抓起来,都打死。朱哥哥,你这次来看我,还是要马上走的么。”
朱兴明摸了摸她的头:“那个,我可能还要离开京城些日子。可能,很长时间都不能来看你了。”
“你又要去打仗么?”小诗诗像十万个为什么,一直问个不停。看得出来,她确实是很高兴,重逢的喜悦。
沈夫人母女一直都非常自责,她们觉得,是她们连累了太子。如今朱兴明官复原职,她们自然高兴的不得了。
朱兴明不想她担心:“不是,就是去辽东看个朋友。”
“那是个什么样的朋友,女、女孩子么?”小诗诗小心翼翼的问,她有些酸酸的了。
朱兴明哈哈大笑:“除了我妹妹,还有小诗诗,本宫可就不认识别的什么女孩子了。”
小诗诗终于松了口气:“那、那,你那个朋友是做什么的...”
小诗诗一旦缠上他,就叽叽咯咯的问个不停。庄主罗兴恩等人,只好摇头苦笑。在花家庄真好,这里像是一处世外桃源。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在这里,远离朝堂纷争,远离世俗喧嚣。一切,都是那样的安静祥和。
“朱哥哥,你还没说呢,你那个朋友是做什么的?”
“哦,他是个杀猪的。说是在辽东给本宫准备了一桌子杀猪菜,让本宫去尝尝。盛情难却嘛,本宫得去。”
“那、你那个朋友挺豪爽的。不过,我可不能给你做杀猪菜,猪老大谁也不能吃。”
东院里的猪老大听到了小诗诗的呼唤,立刻拱着长鼻子趴在猪栏边上,看着小诗诗直哼哼。
朱兴明喜欢来这里,不单单是为了看小诗诗。也是,想寻找一份内心的宁静。
“朱哥哥,你这次要去多久,大半年么?”小诗诗抬起头,怔怔的看着他,满脸的不舍。
朱兴明笑笑:“很快,或许,用不了那么久吧。等回来的时候,我再来看你。”
小诗诗立刻开心起来,冲着朱兴明甜甜一笑:“朱哥哥,我娘教我做菜了。我现在会做好多好多菜,娘都夸我手艺好呢。”
朱兴明一怔:“哦,是吗,那本宫可得好好尝尝。”
小诗诗回过头:“娘,朱哥哥要留下吃饭,女儿去下厨好么。”
小诗诗的厨艺还是不错的,她对此非常的自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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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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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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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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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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