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春燕当然也想去静风国一趟,当初从云王府出来时,就是想去,但因为其他事的牵扯而一直没有成行,而今,真是要去了。她也不喜欢流血事件。德妃宫的事让她也耿耿于怀。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些人那么不经吓,平日作威作福的,设计、陷害、杀人于无形,却原来也是纸老虎,她不过戴了那国主的面具看了场戏,只是想吓吓那德妃以及她的帮凶,为静出口气,什么也没说,结果导致德妃宫的十几条人命,弄的她也不想找那什么淑妃、令妃取乐了。这里阳光明媚,天空纯净,空气清甜,满眼都是花红柳绿,林木葱郁,一切什么都是原生态的,怎么也比她那个时代的满目苍褐美上千万倍。而能能正是需要这样的绿色能源,而且博士还没有信息过来,她何不好好玩玩。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封建落后的地方,女子独身出行要变成男儿的样子,不过这也难不倒多才多艺、万能的能能。
一副翩翩公子装束的苏珊于第二日步行出了富城。出了城,是没有尽头的宽宽的土质路面,路上来往行人不少,骑马、骑驴、坐轿、坐车的。而那些安步当车的,则大多是短褐布衣。这些人或肩挑,或手推,或背背的,脚步匆促,没有时间或者没有心情欣赏路两边绿茵茵的田野。
苏珊一袭蓝色长衫,清爽宜人;羽扇纶巾,又显风流倜傥。缓步在这官道上,想低调都不行,一时引来许多探究、疑惑的目光。偏偏她还旁若无人,闲庭信步的。
一辆马车哒哒地由后而进,后面还有几匹马儿跟着,看来是护卫。
车从苏珊身边经过,对香味最是敏感的苏珊闻到了那车中散漫出的极清雅的一种香味,没有任何脂粉味,想来该是个男子。所以当那车走到了前面时,苏珊不由抬眸打量了一下那车子。车子外观并不奢华,车厢也并不很宽,应是单人马车了。只是车帘浮动,让她看到一双趣味打量的凤眸。有车,有护卫(带刀的),当然不是一般人,苏珊也只是对那股清香感兴趣,所以一看之下,便移开了视线,继续欣赏路边那绿得沁心的原野。
四五个护卫骑马跟在车的后面也经过了苏珊,有两个人打量着她,心中诧异的同时又警惕不少。
在苏珊醉心地欣赏着身边景色的时候,那走过去的马车突然在距她五、六米的地方停下。
苏珊一步一步走向前,而后经过马车,就在她走到那车的窗子下时,一个声音不疾不徐地响起。
“这位公子要去哪里?”
迅速看看周围,苏珊知道车中人是在同她说话。
“静风国。”
想也没想,脱口而出。
“静风国?”
车中人讶异地重复,那几个骑马的护卫更是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这位玉面公子该不会是梦游或者是疯子吧?他去过静风国吗?知道静风国距此有多远吗?天,这样一位公子哥儿,要走到静风国,那不要了半条命?
耳中听到车中人重复了自己的话的语气,苏珊就知道自己又犯了最低级的错误——没大脑。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已经说了出来。
“是啊,我想体验一下唐僧的感觉。”
又是一句不经大脑的话。
“唐僧?”
还是那个低低的声音,这次却更疑惑。
“是啊,我听说一个叫唐僧的僧人步行走了十万八千里,很是不信,可是说话的人信誓旦旦,我决定体验一下,毕竟不实践,便无发言权。”
到了这份上,也由不得苏珊了,只好顺着说下去。
“有这样的奇人吗?本——在下却未听说。没想到你一个文弱书生,竟也有如此气魄,难得。”
“好男儿志在四方,又岂在意这千里徒步。”
苏珊在心里恶心了一下自己,目前为止,她连静风国在哪里都不知道,什么千里徒步,还真是——
“公子可愿与在下同行一程?”
车里的人顿了顿,再低低地说。
“苏某谢过公子,素昧平生,苏某不便打扰,你请。”
一个不愿意露面的人邀一个陌生人同行,也太奇怪了吧。即便她苏珊再无脑,再不怕他暗算,但想到要被人千方百计地试探,还是不会答应这种邀请的。
车里的人不再多说,数秒的停留后,那车又在马蹄哒哒中向前滚动。
“你为什么不坐那车,车子虽然不宽敞,但两个人还是松松坐下。”
马车走远,能能说。
“不知道说什么,所以不喜欢。”
苏珊干脆地说。
“你不会真要走到目的地吧?”
来这里一段时间了,还没有好好看看这里的景色,先走走再说。
近午时,苏珊到了一处村庄,在那里买了一匹马——虽然不是什么坐骑,但总强上步行百倍——她可不想真的学那唐僧,要用两只脚丈量土地。
看别人骑马,感觉是件很赏心悦目的事,但真正骑了,才知道远非步行舒服,马颠得厉害,而且很快屁股和腿都开始不舒服了,所以没骑几个小时,苏珊便舍弃了马。能能建议她用手腕上的镯子,但苏珊说既然要做一个游客,就该好好欣赏景色,不然等离开后可能要后悔。所以决定用马车。于是,又设法买了辆马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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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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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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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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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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