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活过来,不就是为了畅快一生吗?
嗤笑的看着威宁侯,木晚歌直言讽刺道:“我生来畏热,最是不怕冷的。爹爹让我添件衣裳,我不知道是该感动,还是该觉得可笑呢?”
威宁侯面上一阵红一阵白的:“你。”
木晚歌神色一转,冷厉睨向威宁侯,截断他的话。
“夫子责罚弟子,连圣人都一样受过。爹爹既然让我教养她,我罚她又怎么了?她木晨音既然娇弱至此,又何必跪在我脚前,求我教导她?爹爹拿我婚事相逼,不就是想让我外祖兰陵萧氏,夸她一声有士族贵女风范吗?想得了好,却不能受苦,天下哪来的那么多好事。既然受不住了,往后别再来找我罢,当个权贵家的贵女,也无妨。”
“你们是亲姐妹,一荣俱荣,一辱共辱!”威宁侯这话说的格外气弱。
木晚歌笑了,眸色春光灿烂:“爹爹,你错了。她不过是个庶女,影响不了我。况且,我不是已经许了人家吗?再不济,我也有舅舅们给我做靠山,她何德何能让我迁就。”
“你没想过让三姑娘替你嫁?若是如此,你何必答应我教她?”威宁侯面色难看。
木晚歌踱步退到了胡奴的身后:“逗她玩儿啊,也逗爹爹开心开心。想得到,却偏偏得不到,这样不是很好玩儿吗?”
若她不拿士族贵女风范勾引木晨音,她怎么会在她面前百般隐忍。
若她爹不想给木晨音增添萧氏助力,他怎么会在她面前演着慈父模样。
戏弄,她喜欢这个词。只是现在看来,似乎他们都不喜欢呢!
“逆女,你找死!”威宁侯这是平生第三次被人下了脸面。
第一次是萧氏阿眸,第二次是当今圣上,第三次便是木晚歌。
他该说,这是天注定的一脉相承吗?
威宁侯对木晚歌动了杀意,他此时顾不得什么萧家势力,皇权至上,他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杀了这个孽障!
木晚歌重生之后,曾对着道祖许下一个愿。
她愿害她之人,不得心想事成。
所以,威宁侯想杀他,恐怕不能心想事成了。
胡奴手中匕首拔出,直冲冲的刺向威宁侯的喉结处。
威宁侯轻蔑的仰身躲了过去:“小丫头学的功夫还浅的很,就这点儿杀招。”
话音刚落,他忽然觉得两个膝盖发麻,不受控制的仰后摔倒。
跌在石阶之上,威宁侯觉得自己的老腰不太行了。
胡奴诧异的看着他,她没有踹侯爷呀。
木晚歌抬了抬眼睛,往屋顶上瞥了眼。
月圆夜黑风高夜,总是有些不明人士啊。
威宁侯狼狈的趴在地上,这张老脸算是丢尽了。
木晚歌没有嘲笑他,只是面无表情道:“爹爹,今时不同往日,西苑里的姨娘们,功夫不错。”
常顺硬着头皮,在威宁侯涨红的神情下,走到他面前。
他这个招了霉运的,出现的总不是时机。
只希望他接下来报的消息,能救他一命吧。
“侯爷,西苑的红姨娘有孕了。”常顺谄媚的笑着道。
威宁侯府十多年没有新生儿的喜气,常顺带来的这个消息,确实让威宁侯高兴的忘记了一切。
他都有三个女儿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上天再赐他一个子嗣,定然是男嗣吧!
木晚歌望着神色激动的威宁侯,意味深长的笑道:“愿爹爹心想事成,您赶紧去红姨娘那儿吧。她肚子里的孩子贵重,说不准以后木家的血脉就靠她延续了呢。”
“前几天我得了盒东海夜明珠,常顺你给二姑娘送过去,安抚安抚她。”威宁侯头也不回的离去,在即将跨出清绛院院门时,他突然提高声音对常顺道。
木晚歌望着威宁侯幼稚的举动,无语的半扯着嘴角。
这点儿破玩意儿就能惹的她嫉妒生气?别闹了,她不是眼皮子浅的,她娘亲留下来的嫁妆里面,东珠都够她当弹珠打着玩儿了。
威宁侯独自去了西苑,常顺被遣去取那盒夜明珠。
悄悄在库房里打开看一眼,常顺的心抽疼抽疼的。这么好成色的夜明珠,留着给大姑娘多好。
二姑娘姿容绝色,但却配不上这样的大颗明珠。反而是小米粒大的珍珠,才最合适她。
而大姑娘,诶!
常顺重重的叹了口气,认命的托着木匣子向芙蕖院重新走去。
他明白他主子让他这时候送明珠的意思,无非是不想让他再和红姨娘那边有接触。
多年的小心谨慎,在红姨娘那里湿了脚,真是孰不可忍。
晚膳尚需要准备的时间,常顺去了芙蕖院,又自作主张回到清绛院时。
木晚歌站在灯火之下,身姿修长,光影氤氲。
瞬间,常顺觉得他得收回方才心里的可惜。
大姑娘恐怕压根看不上侯爷得的夜明珠。
“大姑娘,侯爷得了两盒夜明珠。”常顺弓腰低头,恭敬的举起手中木匣子。
木晚歌没有接过木匣子,她缓声道:“劳烦常总管还惦记着我。天暗了,这些夜明珠留着让常总管照清楚前路吧。你到底年纪大了,免得跌了摔了,到时候您全家都乱套了。”
话一语双关,听不听的懂,便是常顺自己的事儿。
常顺在威宁侯身边当小厮多年,迎来送往的,如此简单的话,他入耳即明白。
肩胛骨轻微的缩了一下,碰上木晚歌似笑非笑的眼神,他仿佛看到了那位主子。
“多谢大姑娘体贴,老奴会记在心上的。当年嫡夫人也曾关怀过老奴,老奴一直铭记在心。”常顺脸上的谄媚,到没有那么多了。
木晚歌微微颔首,淡笑不语。
“去西苑吧,带着我替爹爹做的扇套。”
松绿色的扇套,大气简单。
接过扇套,常顺感激的将腰弯的更低。有了这扇套,他也好师出有名的去西苑伺候在侯爷身旁。
大姑娘和嫡夫人一样的好,他是奴才,他却更懂得记恩情。
侯爷啊,他不想作评,反正他多帮衬些可怜的大姑娘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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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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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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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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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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