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总会来,她一直在这儿等着呢。
躺在美人榻上,她突然猛地打了个喷嚏,随即喃喃自语:“不知是谁想我了呢。哎,怪我貌美如花!”
素织不忍直视的闭上了眼,主子真自恋。
胡奴认真的赞同点头,主子说的没错。
威宁侯见着木晚歌时,闭上了眼,默默重新退出去。
他的宝贝二女儿病卧在床,手包的跟个猪蹄似得。而始作俑者竟然悠闲的躺在榻上,旁边侍婢还唱着小曲儿。
这一定是他这几天没睡好,眼睛晃神了。
“叫醒你们姑娘。”威宁侯站在门口板着脸,瞧着颇为吓人。
屋内的小曲声没有因为他的到来而停止,也提醒了他,他刚才没有看错。
胡奴木着脸的表情,慑人之处与威宁侯不分高低。
“回侯爷的话,主子身子弱,大夫交代主子要多休息。原本主子应该睡到正午,但是为了教导二姑娘,主子硬撑着早起。您瞧主子眼下都青紫了。侯爷心疼二姑娘,想必也是一样心疼大姑娘的。奴才记得,萧家族长夫人还同太后赞过侯爷,说您是个好父亲”
素织站在胡奴身后,一本正经的说着瞎话,脸不红气不喘的。
威宁侯审视着素织:“不愧是从太后身边出来的伶俐人。那位殿下费心了。”
素织眉梢微动,步不退让:“因为侯爷不让殿下放心。”
胡奴听不懂他们的打击锋,但是不妨碍她护着素织,免得威宁侯一巴掌拍死素织。
两个侍婢忠心耿耿,一文一武,威宁侯突然笑了。
“既然没休息好,那本侯等她休息睡醒。”威宁侯坐在门外的椅子上,上面铺着软垫,坐着很舒服。
屋内吴侬软语的小曲儿,软绵绵的,挠的人心肝儿痒痒儿的。
威宁侯毫无打搅的动作,胡奴和素织守在门内外,各自垂手微微低头的站好。
小曲儿唱了一遍一遍,威宁侯心中的气怒,全被这女儿娇唱飘了。如今他就是绕指柔,神色柔软的不像话。
夕阳西下,月亮渐渐爬在空中,威宁侯回首时,看见木晚歌裹着披风还单薄的肩膀,心疼了。
“多加件衣服吧,夜了,天凉。”威宁侯像个慈父,目光柔和的看着木晚歌。
木晚歌脸粉扑扑的,浑身散发着慵懒的气息,软绵绵一团。
“让爹爹久等了,实在是女儿睡前喝了一碗药,大夫配的安眠药材量多了些,醒也醒不过来。”
素织眼睛瞬间睁大,旋即恢复正常,惊讶模样无人发现。
看来她睁眼说瞎话的本事仍需加强,竟然比不过主子,该面壁思过一会儿。
威宁侯揉了揉木晚歌的头顶,没了簪发饰的长发,他不用担心手被扎。
“记得你小时候,爹也这么揉着你的头发,在廊下看着月光。那时候,你娘亲会在旁边弹着古筝。其实,我更喜欢她弹琴,但是她说古琴应当用于修身养性,而非娱悦取乐。你娘啊,说话总是让人无法反驳,觉得她说什么都是对的。如果错了,那定是旁人的错,天下人的错。”
开了个头,威宁侯的回忆就像是开了闸的洪水,从记忆深处喷涌而出,拦都拦不住。
望着木晚歌的侧颜,威宁侯笑的深情:“你啊,没有你娘亲长的好看。她姿容堪称天下第一,无人能及。当然,这不怪你,是爹爹我长的不够好看,再有你娘亲弥补,还是拖了后腿。嗯,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你娘亲当年天天在我耳边重复,听了几百遍,我怎么着都记住了。”
威宁侯说着说着,就哭了。
“歌儿,爹对不起你娘,对不起她啊。爹是混蛋,对不对?”
“对。”只听不说话的木晚歌,开口答了威宁侯一声。
威宁侯的声音戛然而止,这戏演不下去了。
木晚歌托腮,专注的盯着威宁侯:“爹爹说完了,该轮到我了吧。”
“四岁那年,娘亲去世,您迫不及待的让侯府人称元氏为夫人。我年幼不懂事,娘亲给我安排的侍婢奶麽,在半年的时间全部被打发走,从此我把元氏当亲娘。她对我事必躬亲,我要做什么都让我做,但惟独有一点,要记得木晨音想要什么,我都得给她。因为她是妹妹,我的亲妹妹。”
“小孩子贪吃,我最爱甜食、肉食,元氏便让小厨房时刻供应着这些,味道一个赛过一个。所以,在我四岁之后十三岁之前,我都是一个胖子。小时候那能叫珠圆玉润,长大了恐怕只能勉强被说声有福气。出过一次门后,我再也不愿出府一步。嘲笑讽刺的眼神,不好受。”
“二妹妹长的好看嘴又甜,她软糯的唤我一声大姐姐,我连娘亲留给我的玉佩,眼也不眨的就送给她。结果,玉佩碎了。我当时对娘亲还有记忆,所以心疼的哭了。爹爹还记得那时你怎么说吗?你说我小家子气,区区玉佩罢了。”
“我知道爹爹特意过来是为了什么,哪次爹爹踏足我这清绛院,不是因为二妹妹受了委屈呢?说来好笑,我一个无亲娘爹不疼的女儿,能把父母双全的二妹妹如何?在家从父,爹爹吩咐我不能惹二妹妹生气,我从此把她捧在手心,她摔倒了,我最先给她当肉垫,即使地上有碎木渣滓。”
“别说了!”威宁侯压抑着声音吼道。
木晚歌冷漠的看着威宁侯,脱去披在身上的披风。
她面上笑容讥讽,和曾经嘲笑过她痴肥的那些人一样。不,是比她们更讥诮,更讽刺。
眼前这个人,她恨了几十年。
这世上所有人都可以加害她,因为他们与她无亲无故。但是,唯独他不可以!
他是她的亲爹啊,他们的血脉一样,理当是这个世上最可以彼此信任的人。
然而,就是这么个让她深信不疑的人,不停的拿着刀子刺了她一刀一刀,最后让她的人生千疮百孔。
她不够自强是错,但从来没有人教过她,他们把她往废人、懦夫、弱者的路上引着。如果不是死,她如何能得知她走的那条路,原来是如此的可笑。
而今,看他为了另一个女儿,在她面前回忆过往,眼泪汪汪,她得多不容易才能憋住内心的嘲笑之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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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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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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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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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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