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不怕输,才会赢的漂亮>Part 6 后来我想你,都藏在了草稿箱里
  Part6后来我想你,都藏在了草稿箱里

  现在我每天都望着的那颗星,也能成为你望着的那颗星,我会对星星说我想你,却不会再对你说。因为,我把想对你说的话都藏在了草稿箱里。我知道你不会知道,我也知道自己不会让你知道。我依旧想着你,只是不再明目张胆。

  我大概会孤独终老吧

  “我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的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它是个空洞,呼呼地往灵魂里灌着刺骨的寒风,所以我们急切地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所以你填不了。”

  ——毛姆《面纱》

  01

  “影子,我想我大概会孤独终老吧。”晚上十点钟左右,一位读者给我发来消息。

  这位读者前两天才告诉我,她要谈恋爱了,男生对她很好。隔着屏幕,我都替她感到高兴。

  “为什么呀?”我放下手中的面霜,匆匆回复过去。

  “因为我觉得自己不适合谈恋爱,他进,我就退。”

  他对你好是真的,你不敢接受也一点儿没掺假。

  大概,我们每个人都会遇见一两件生命中特别想去做的事情,最后却因为胆怯和卑微,选择单方面地放弃,最后自怨自艾。

  喜欢一款包包,却因为手头紧而选择以后再买,可等买得起的时候,早就不像当初那般心心念念了。

  想去一个地方,满心期待地筹划安排,等去了才后发现,和自己憧憬的样子有着云泥之别,之后就再也不敢轻易有所期待了。

  或者喜欢一个人却因为年少时候的胆小,不敢袒露心迹,过后再说起,早就没有当初小鹿乱撞的奇妙感觉了。

  我曾无数次想过无数种和你相遇的情景,只是最后你都没有来,所以时光磨倦了我对你的全部期许和热情。

  你知道吗?

  我不是没想过爱情。你没来的时候,我把我们会在哪里相遇、会去做什么、会有怎样的心动,都如数家珍。你来了,我却又不敢向前,一步两步,在最后快牵到你手的那一刻,成了缩头乌龟。

  我想,我大概是天生适合单身的吧。

  02

  前两天刷朋友圈,看见一个很久没有见过的朋友发了一条动态,是一张输液的照片。配文是这样写的:“熬过一个人生病住院,一个人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

  看到这句话我突然很难过,想好了一大段文字,最后还是变成了三个“抱抱”的符号。

  以前一直觉得一个人会很难熬,搬家的时候没有人帮忙,走夜路的时候内心七上八下,生病后没有人照顾,伤心时没有人安慰,深夜回家也只有冰冷的床。

  你看,一个人多孤独,孤独得像一条狗。

  可当失望攒多了,就觉得一个人好像也没什么。

  一个人搬家可以一只手拎一大包,两趟就搞定,包里会随时装着防狼武器,生病打点滴可以一只手打针,一只手托吊瓶去厕所,伤心的时候,四十五度抬头仰望天空,眼泪就流进了心里,回到家自己蜷缩在床角,用残留着余温的手温暖冰冷的双脚。

  因为没有你,我学会了好多本来应该由你来做的事情。

  自己搬着水上了好几楼,然后扣在饮水机上,自己踩在椅子上换灯泡,自己修烧坏了的烤箱,自己看电影、撸串,自己徒手将偌大的箱子放在行李架上,拍拍手便坐下了,留下身边人吃惊的表情。

  开心的时候,我就炸鸡配啤酒,对饮城市的霓虹,和自己不醉不归。

  难过的时候,我就自己抱着自己,蜷在沙发上,让眼泪顺着纹路落下,浸进布料再蒸发掉。

  没有你,柔弱的人是我,哭过后笑得没心没肺的人也是我。

  你看,这样的我还需要男朋友吗?

  03

  朋友告诉我,她渴望爱情是真的,但觉得自己等不到也是真的。

  二十出头,觉得所有事情都妙不可言,值得等待,唯独“爱情”两个字让人觉得奢侈。

  没有体会过牵手的温暖,亲吻额头的怦怦直跳,没有感受过策马奔腾的轰轰烈烈,也没有品味过酱醋盐茶的相濡以沫。

  明明什么都还没有经历过,却觉得自己已经看破了红尘,有些东西大概永远也经历不到了。说的大概就是我这类人吧。

  谢耳朵在读给莱纳德的信中写道:“人穷尽一生追求另一个人共度一生的事,我一直无法理解,大概我自己太有意思,无须他人陪伴。所以我祝你们在对方身上得到的快乐,与我给自己的一样多。”

  我倒觉得不是别人不够有趣,吸引不了我,也不是自己太有趣,别人企及不了。而是单纯觉得“爱情”这个东西,不适合自己。

  认识的人越多,越觉得自己不会心动。

  不是不敢爱了,是不会爱了。

  不知道遇见你的那一刻,应该以何种姿态,是该报以热烈,还是该投以温柔,是该佯装着娇嗔可爱,还是依然痴笑如狂。

  老实告诉你吧,现在连我自己都已经不知道,哪一个是真正的自己了。

  所以对于你,我早就不敢有半分念想了。

  我想,我是天生不适合谈恋爱的。

  04

  有一门课的老师告诉我们,她在二十岁之前都不知道该以何种方式和异性相处。

  而我何尝不是。

  二十岁以前,我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我会天真地以为某个男生多看我一眼或多和我聊几句就是对我有好感。真正喜欢我的人,我却傻傻分不清楚。

  我会在喜欢了自己很久的男生面前,撕掉他亲手为自己写的情书,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那一刻的自己是手足无措的,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也没想过怎么才不会伤害别人,只知道逃逃逃,断得干干净净。

  我没遇见我喜欢的人,也不想别人会喜欢我。自认为,承受不住那份欢喜。

  其实我不是自恋或高冷,生活中的我自卑得很。在别人眼中,我高冷,眼比天高。大概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是不会爱,我不知道该如何接受一个人的好感或喜爱,我也不知道自己应该付诸一种怎样的感情在别人身上。

  我不想爱别人胜过爱自己和家人,但我想有一个人视我如珍宝,懂我一切的低头不语和欲言又止。

  你看,这样自私的我,还有人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有时候觉得,自己是活该孤独终老的。

  想想都觉得冷清。

  05

  有时候又觉得一个人真好,不必揣测对方,不必委曲求全。

  有时候觉得一个人真好,不必迁就呵护,不必强求欢颜。

  有时候觉得一个人真好,吃饭刷碗永远单人份,轻松省事。

  只是当一个人逛街,遇见第二杯半价时,只能尴尬地摆摆手离去,这时感受到外界对单身者深深地不友好。

  当一个人出去吃自助餐,中途离去一小会儿,餐具就被收走时,就会发现比一个人吃火锅更孤独的是,一个人没得吃。

  当一个人挤地铁,被人潮拥挤,不小心踩到某女生的脚,被她的男朋友大声斥责时,眼泪就开始打转,都是女生,我又比她差多少呢?为什么别人就有人守着护着爱着。

  有人告诉我,不介意孤独,它比爱更舒服。

  当经历过所有的孤独和伤痛后,当你一个人解决掉所有问题和麻烦后,就会明白,一个人真的可以很强悍。

  只是不得不强悍。

  所有人都认为我是铁铮铮的女汉子,只有我自己知道,只是还没有能懂我眼中的似水柔情。

  06

  其实,我也不是情愿孤独终老的。

  看见身边人秀恩爱、分享喜悦感动的时候,我会想,总有一天我也会遇见一个可以把我大胆放在朋友圈的人;看见别人收到玫瑰花的感动时,我心想,自己或许某天也可以手捧大束鲜花,招摇过市;看见地铁上有说有笑的情侣时,我会想,后来的你是怎样的高度、怎样的胖瘦;冬天看见别人手牵着手,相互取暖,我会想,要是有人暖着我冰冷的双手该多好。

  我依然向往爱情,向往你。

  可我天生愚钝。

  我不知道茫茫人海,哪个才是对的你,也不知道如果遇见了,有没有勇气去张开双臂拥抱你。

  我不知道这样渺小的自己,是不是有人愿意带着放大镜,翻山越岭地来寻找我。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忍受我的一身臭脾气和神经大条,敏感、多疑,任性又刁钻。

  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愿意爱我如生命,爱我的好跟我的坏,爱我不彻底的一切。

  07

  有人说,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行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坐另一班飞机离去。

  其实,每一个觉得自己会孤独终老的人,都不过是在虔心等一个愿意和自己终老的人。

  所以,我一直在等,等一个中途不会转机的人,等一个可以和我厮守终生的人。

  我知道你也许不会来,但我还是愿意等。

  多少黑名单里,曾经互道晚安

  我们这一生大概都会遇到一个很喜欢却又不能走到最后的人吧,起初我们总以为那个每夜跟你道晚安的人一定舍不得让你独自挨过没有他的夜晚,事实上最后你们还是在没有彼此的世界里深眠。没有晚安就没有晚安吧,要相信少了祝福的你,一个人也可以睡得很安稳。

  01

  公众号后台有读者留言说:“影子,你知道吗?我终于将他拉黑了。那个以前每天必须点开对话框道晚安的人,如今真的形同陌路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直接将他删掉,兴许是还有念想,但我真的想放下了,让我一步一步来,好吗?”

  面试回来看见这条留言的时候,还是小小地迟疑了一下的,因为毕竟自己没有参与过这位读者的生活,并不清楚事情的脉落。回头想想,兴许就是因为我毫不知情,那边的她才想听听我这位旁观者的看法吧。

  我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都拉黑或删除过自己的前任,试图以这样的方式与他划清界限,并且警示自己放下。我也不知道当你做完这个决定之后,心情是低落懊悔还是轻松无所谓。

  之前在微博上看见过有人讨论这个话题,其中有一个点赞数多的评论是这样讲的:拉黑喜欢的人就像拔掉心头的那根刺,在拔的瞬间很痛,但是解决了一个永久的祸患。

  其实我是不太赞同这个评论的后半部分的,我觉得拉黑或者删除你喜欢的人并不意味着你就真的放下了,也许你只是在自我麻痹。那个躺在黑名单里的人,你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去点开的,只是对方不再有一丁点儿回应罢了。不在你好友列表里的那个人,你也还是会想方设法地知道他过得好与不好的,只是位置不同了。

  从好友列表拉黑和删除并不是长久之计,你还是得学会如何在心里彻底擦除一个人的痕迹。

  只是那几百个日夜的回忆,不是你说清除就能清除得掉的,有时他可能会成为你永久的牵绊。

  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对他的想念已经到了极致,已经不可能想念得更多了,结果,在某一个意想不到的时刻,我们又成功地比原来想他的程度,再又多想念了他一点点。

  很多时候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我们都是无可奈何的,任凭时光如何流逝,他仍在心上。拔掉心头的刺并不是流点儿血那么简单的,留在心头的伤口是无论如何也愈合不了的。

  如果注定了无法痊愈,就让他成为一根柔软的刺陷在心窝吧。不再挣扎着取出来了,只要努力让自己学会和这份微妙的疼痛共处就好。

  毕竟那个后来躺在你黑名单里的人,也是曾经抱着鲜花哼着情歌、灿烂过你整个青春的那个人呀。

  02

  以前问过身边的朋友,如果和以后的男朋友分手了,而你又还单方面地念念不忘,会选择拉黑或删除他做个了断吗?

  朋友的答案都是:不会,但是也不会再联系。

  感觉身边的大多数朋友都是挺拎得清的人,不会轻易地去加一个人为好友,也不会刻意地去拉黑或者删除一个人。他们都觉得,刻意地去做某件事结果只会适得其反,急着去掩饰的恰好是自己不敢面对的。

  其实有一段时间,我还挺想将好友列表中每晚给我道晚安的某个人拉黑的。倒不是因为心虚,而是害怕他在我这里得不到他想要的结果。

  可最后还是没有这么做,硬生生地将“加入黑名单”这样的标识换成了“消息免打扰”。

  有时候会想,为什么添加好友的时候需要两个人同意,而删除或者拉黑时,一个人就可以了。

  回头一想,如果连删除、拉黑都要经过两个人同意,得有多尴尬呀。这样想来,可能一个人悄悄淡出还好一点吧。

  即使这样,我还是会觉得和曾经某个亲密的人切断联系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毕竟当初那么亲密无间过,毕竟都曾坦坦荡荡地为彼此付出过真心。

  而那简单的一键删除并不仅仅代表着好友列表里少了某个昵称,朋友圈里少了某张面孔,而是意味着可能此生你们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

  想想觉得还真是挺不忍的。

  所以我决定了,以后即使我不再问候你了,我也不会拉黑、删除你的。就让你成为我好友列表里的一份回忆吧。

  我希望你也不会。

  03

  最近看到崔卫平在《你的腹中有一千道光芒》中提到:“爱情不是一个人自己怀抱着的某个东西,不是这个人的私藏品,也不是他的某个秘密享受。称之为‘爱情’,当然总是双方的,因而需要向对方‘显示’。”

  其实我觉得不仅仅是相爱的时候你需要向对方显示,决定不爱的时候你也要表现得落落大方啊。

  你要明白真正地删除是从心里删掉,而不单单是从好友列表里。

  仅仅在好友列表里删除或拉黑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只是抑制我们不去想某个人的冲动罢了,但心上的那个洞还是只有他才能吻合的。

  而真正地删除和拉黑,是打从心眼儿里的,真正打算去放下一个人的时候,他在不在你的好友列表里都无所谓。因为删了他不代表你真的忘记了,留着他也不意味你还有念想。

  与其纠结是着将他删掉还是将他拉入黑名单,还不如打从心底的一句:“随他去吧。”

  总有一天你会看见一个名字,不痛不痒。他没有躺在你的黑名单里,而是光明正大地在你的好友列表中。

  而你已经有勇气听到他的消息,不害怕别人说有关他的话题。

  单身太久是一种什么体验

  长期单身的姑娘,据说都是上帝的宠儿,是以后可以得到真正幸福的人。耐得住寂寞,方能守得住繁华。太早的恋爱,太多是错爱,所以每天都有许多人分开,许多人受伤害。不必为了脱单去将就,你若精彩,必会有人来爱。经营好自己,你一定会遇到那个属于你的人,时间会证明你的等待是值得的。

  01

  上完晚自习回来,室友拿着一本书拉着我,要为我念一段话。

  本来是准备做课程PPT的,看着室友激动万分的样子也不忍心拒绝,便放下包坐在电脑桌前听了起来。

  室友拿着上午买的那本《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念着念着就没有缘由地大声笑起来,估计是被里面的情节暖到了。

  念完后,室友又回到座位上认真地看了起来,全程都是一句话:“唉,真是虐狗。”然后开始捶胸顿足。

  “有这么夸张吗?”坐在旁边的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从她手里把书抢过来读了一段。

  然后便看得停不下来了。

  一直以来,都觉得一个人其实挺好的,省去很多麻烦。可不知道为什么读到这本书的时候,居然也会面红耳赤,像是跟自己在谈恋爱的感觉。

  明明觉得自己是不需要爱情的那种人,可看到这种甜暖文时,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感慨半天。

  这些年遇到过我喜欢的人,也遇到过喜欢我的人,唯独那个刚刚好的人没让我碰上。每次都以“那个对的他一定在赶往与自己相见的路上”为托词安慰自己,可恍然发现这条路还真是漫长,自己居然已经一个人走了这么久。

  白天可以坚强得无坚不摧,活成自己不需要爱情的模样,晚上却会一个人看着那些暖心的小桥段潸然泪下,矫情万分。

  时而庆幸一个人的自由随性,时而又羡慕两个人的黏腻吵闹。

  以前一度讨厌那种挡在路中央各种亲昵的情侣,所以会横冲直撞过去还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现在反倒会“好心”地绕过去,不忍心中止他们的甜蜜。越来越觉得不是他们在阻碍些什么,而是自己打扰了他们的“雅兴”。人多的时候,落单的那个人总是显得最多余。

  单身久了的感受大概就是,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但有时还是会很羡慕,不愿意轻易去谈一场恋爱,但看着别人也会觉得好幸福。

  02

  本来并没有觉得单身是一件多么“特别”的事情。

  前几天看着身边朋友的恋人都换了一批,顺口感叹一句“恋爱是会上瘾的”,却引来了寝室的一阵群攻,一致认为我应该把“恋爱”一词换成“单身”。

  忽然发现,长这么大,自己一直没有放弃的两件事,一是活着,二是单身。

  一不小心就活成了经验丰富的“单身老专家”,当然还是全球限量版的。

  曾经有朋友对我说过她单身的感受,她说:“单身太久就是,一个人去吃自助餐的时候,都不敢中途去洗手间,因为生怕回来的时候,餐具就被收走了。”

  当时听了既心酸又觉得好笑,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一个人出去点餐的时候,从来不会中途离场。

  其实吧,我倒也没有如此强烈的感触。只是觉得有时候想写些关于爱情的小暖文,别人都会觉得是在“纸上谈兵”,没有太大的信服力。

  其实我也曾幻想过自己谈恋爱时的模样,是韩剧或童话故事里的温馨浪漫,还是像身边有些朋友般的相敬如宾,抑或是如炙日般热情似火。想来想去,还是想不出最适合的形容词来描述自己恋爱时的样子。

  我想啊,我心仪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难舍难分,而是彼此见或不见都会舒心自在的;不是才华要有多出众,样貌要有多姣好,而是过尽千帆仍能把彼此当唯一;不是需要多睿智多有钱,而是对方成熟有趣;不是喋喋不休、整天唠嗑,就算彼此不说一句话,他也能懂。

  我要的爱情啊,是惊喜浪漫过后的酱醋盐茶,是风靡云涌的平淡安心,是小吵小闹后仍可以牵手走到最后的满足依赖。

  你不需要活成所有人眼中的王子那样,毕竟我也不是公主,活成我一个人喜欢的样子便好。

  03

  就在这篇文章写到一半的时候,寝室的灯熄了,刚才的那位室友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继续看着那本书,笑声依旧那么爽朗。

  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她拿着一本书看得如此投入。用另一位室友的话来讲就是,前段时间考试都没见她如此认真过。

  顿时就觉得,这种状态其实蛮好的。没有因为单身久了就觉得无趣,依旧让自己的生活充满欢乐,虽然只是沉浸在别人的幸福中,也依然期待爱情。

  前阵子还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形容单身的话:“越来越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却发现自己活成了自己最想嫁的男人的样子。”

  当时感慨颇多,现在看来,觉得活成自己想嫁的男人的样子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你能说会画,还扛得起桶;至少你一身裙装,还依旧坚强;至少你喝酒随性,也还是温柔。

  人们生来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在极力寻找与生命共慷慨的灵魂和与自己繁华相爱的另一半。

  也正因为单身太久,才更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明白了如何用最好的自己抓住那份最期待的爱情。

  虽然偶尔咋咋呼呼、胡思乱想,但还是会努力沉淀着自己,只为在某个转角处遇到他时,可以大胆地表白:“嘿!原来你在这里,等你好久了。”

  而他亦同样温柔地回应你:“让你久等了,接下来的日子就牵手一起走吧。”

  到那时你会觉得,前面所有的单身时光都是值得的。因为那些时光换来了闪闪发光的自己和正好合适的他。

  愿你自强时,依然有人疼、有人爱,愿你变成更好的自己,同时也能找到与你契合的另一半;

  愿你没有人陪伴时,依然觉得不孤单,愿你一个人时,仍可以照顾好自己,愿你单身很久后,依然相信爱情。

  因为不知道恋爱有多好,所以觉得单身也不差。

  最好的爱情,是刚刚好

  01

  前几天吃饭时,一位朋友突然起了一个话题:“如果让你选择,你是选一个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呢?”

  这样的问题想想都觉得俗套。不过真回答起来,好像又无法选择。所以,当时我并没有回答。

  有人说,在爱情里不能一味付出,不然容易受伤。可还是有人不遗余力地爱着,最后成就了一生一代一双人。也有人说,在爱情里不能太自私,否则对方迟早会心灰意冷。可依然有人蛮横无理,任性自我又从不缺爱。

  在与人交往中,我们常常会有这样的思维:你对我好,我便对你好,可在爱情里这个推理是不可能成立的。

  因为爱情不是一个因果关系,爱一个人是毫无逻辑可言的。

  所以如果让我选择,我不会自私地选一个爱我的,也不会无私地选一个我爱的。大概我会不按常理地选一个刚刚好的吧。

  他不用多爱我一点,我也不会少爱他半分,我们爱彼此到刚刚好就好。

  正如波伏娃所说:“我渴望能见你一面,但请你记得,我不会开口要求要见你。这不是因为骄傲,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毫无骄傲可言,而是因为,唯有你也想见我的时候,我们见面才有意义。”

  波伏娃在等待一个彼此都想见对方的时机。不是为了那颗高贵的自尊心,而仅仅是等待那份刚刚好——我想见你,刚好你也想见我。

  而于我,我可以先喜欢上你,但如果决定要在一起时,你一定也是要喜欢我的。这不是因为自私,而是因为,只有彼此相爱,我们在一起才会更长久有趣。

  02

  在我眼中,最好的爱情就是你爱我不比我爱你多一点,我爱你也不比你爱我少一点,刚刚好。

  曾经有人告诉我:“爱情里,一定要选择爱你多一点的,因为这样你就会被宠成公主。”

  当时,我笑而不语,我知道在那些“爱情高手”眼里,我说再多都无足轻重。

  很多人都想在爱情里掌握主动权,最好是那种他足够爱自己,而自己也还有余力去爱别人。

  我并不觉得这样的爱情就是最好的,即使对方给你的可能是他最好的爱。

  我渴望的爱情是,有时候你一句不着边际的胡言乱语,都会有人给你简单地回应,盯着你手舞足蹈的样子浅浅一笑,然后牵着你的手陪你去看日出日落。相同地,你生活里的每一个小癖好,我也都会记在心中,一边吐槽扮鬼脸,一边为你美好地坚守着。

  我们都爱着自己,但也会分一些爱给对方,给的剂量不用太多,适度就好。

  在爱情里,我不太赞同用付出和得到来决定谁是这场爱情的优胜方。

  因为我知道就算你倾尽所有,感动了周围的所有人,也不一定能够赢得那一个人的心,但并不意味你就是卑微的。同样地,即使有人不求回报地送你鲜花、钻戒,装满了整间屋子,收到了所有人羡慕的目光,也不代表你就是胜者。

  爱情不是一场比赛,它没有绝对的胜方,也没有落寞的败方。因为爱情里,一旦角逐出了赢者或败者,这场爱情就是失败的。在我看来,它更像一场合作,有人付出多一点,有人付出少一点,但荣誉或者落败都是双方的。

  所以这场爱情里,如果王子不是你,那我也就不当公主了。

  在这个明码标价的时代,我还是不允许我的爱情太廉价的,一点儿也不可以。当然我也不需要它太有分量,太沉重反倒承担不久。

  03

  莫文蔚有一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爱是折磨人的东西,却又舍不得这样放弃,不停揣测你的心里,可有我姓名。”

  爱情还真是一种复杂而又甜蜜的感情,让人备受折磨又忍不住想要去拥有。

  大一时,宿舍楼下经常会看见一对情侣,在楼下各种亲昵。第一次见时有些好奇,见多了虽有些反感,但偶尔还是会有些小幻想的。

  我以为,他们黏得如此难舍难分,也一定不轻易分手。可不久再在女生宿舍楼下看见那位男生时,他的怀里搂着的是另外一位女生。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太过黏人的爱情。我一直认为将自己不留余地地置身在爱情里,其实是一件挺危险的事情。

  月盈则亏,水满则溢。

  爱情就像瓶子里的水。碰撞、融合,太满则会溢,太少又掀不起什么波澜,瓶盖拧得太紧会变形,太松会漏风。

  爱一个人的时候,即便给他全部的爱,也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当然,你也不能太过吝啬,刚刚好就好,给他适当的爱,也给他足够的空间。

  所以,我觉得最好的爱情是,爱得不多不少,八九分便好,满心欢喜又有所期待。

  04

  我爱你,但你是自由的。

  年少的时候觉得,最美好的爱情就是整天腻在一起,把自己全部的爱都给对方。现在却觉得最好的爱情就是给彼此留有余地,爱得不太满当,也不太匮乏。

  不要束缚,也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也不渴望从对方身上得到比付出的更多。

  我喜欢你,刚好你也喜欢我,你适合我,刚好我也适合你。

  后来我想你,都藏在了草稿箱里

  01

  成为某媒体连载编辑以来,每天会收到很多稿件,当然也会心痛地拒掉部分稿件。前两天在同一时间内,我拒了同一个人的二十来个稿件,准确说是二十封信,信里是对前段感情的懊悔和怀念。

  从她的来信里,我能很明显地感到她的那份放不下以及不甘心。

  在拒她的最后一份稿时,我私信了她,并说明了拒稿理由,顺带安慰了她几句。

  我并不指望我的安慰能起到任何作用,只是觉得“共享”别人的隐私后,应该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减轻一下对方的痛苦。

  晚上,她回复了我:“没关系啦,本来也不抱希望的,只是想找一个地方把对他的想念都安放起来。”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干过同样的“蠢事”,明明分手时很决绝,可背后一个人的时候说什么也放不下。

  “分手吧!”

  “嗯,好。”

  分手时,你不哭不闹,连一句“为什么”都没有问。别人都以为对于这份感情,你早已释怀,可是呢?你只是在没人的地方一个人默默地舔舐着伤口。

  大概,爱他就是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包括不爱他。不打扰,就是对他最后一次的用心。

  从此,我依然爱你,只是不会再联系你了。我对过往依旧情深,只是不会再指望你会如我意重。

  02

  一个关系很好的学妹告诉我,她和男朋友分手了,原因很简单,男朋友移情别恋了。

  一天,她哭哭啼啼地跑来问我:“我到底哪里不如她了?”

  “我会打扮,会做饭,我……算了,他不爱我了。”

  我以为她会失落很久,纸巾都为她准备好了,后来她却擦干眼泪,自我安慰起来。

  我这个学妹呀,骄傲得很。虽然身边的人都知道她伤心,可她从不会轻易让人瞧见她的失态。所以,分手时也没有半点要纠缠的意思。

  后来,很少有身边的人再谈及学妹和她前男友的事情了,大家都以为学妹放下了。只有我知道,分手后,她开始写日记,把对对方的依恋都悄悄封存进了纸里。

  在别人看来,你哪哪都好,只是对方不再爱你了。你输给的不是那个所谓的“第三者”,而是他对你渐渐失去热情的心。

  单单就“不爱了”这几个单薄的字,你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所以,我不会吵着嚷着要见你,然后跟你说“我们不要分手好不好”,我只是将想对你说的话都放进日记本里。

  我不说,不代表我不想你;而我想你,不意味着我就会对你说。

  拜伦在诗中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既然不知如何相见,不如就这样吧。我把你悄悄酿成回忆,不见只思。

  从此,学妹再也没有联系过他,那个人最后也变成了她生命的过客。

  最初不过你好,最后也就只有不纠缠、不再见。

  03

  电影《东邪西毒》有一句感人肺腑的台词:“当我们不再拥有的时候,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不忘记,不联系,从你的生命里退出,就是一直以来我想你的方式。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我们只是走过一段路,没想到,最后对你的那份思念比经过还要长。

  那又怎样呢?我知道你不会回来的。

  正如《如果我爱你》里所说的一样:

  如果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么我会笑着帮你撩起垂下的头发;

  如果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我只会笑着对你说:“你头发乱了哦。”

  所以啊,如果我想你,而你刚好没那么想我,我也只是把它藏进我的秘密基地,任由它年深月久。

  我不会让你有负担,也不会让别人探到蛛丝马迹,更不会让自己唯唯诺诺。

  也许某天,我会告诉别人:“那个人,我曾经想念了好久。”只是表情不再有变化,内心也不再有波澜。

  现在我每天都望着的那颗星,也能成为你望着的那颗星,我会对星星说我想你,却不会再对你说。

  因为,我把想对你说的话都藏在了草稿箱里。我知道你不会知道,我也知道自己不会让你知道。

  我依旧想着你,只是不再明目张胆。

  就这样吧,各自安好。

  我还是想嫁给爱情

  今年除夕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和往年一样,爆竹烟花,鸡鸭鱼肉。早早吃过晚饭后,一大家子就围在火炉旁嗑起了瓜子,拉起了家常。

  “浅浅,你这个年纪也该处个对象了,你看前几年年轻的时候,还有人到家说媒,这几年人影都没见到一个,你还真准备孤独终老啊。”大姨苦口婆心地说。

  “浅浅,你别怪姑姑说话直,从小到大你都不如你表姐优秀,找男人不能像你表姐要求一样高,差不多就行了。”三姑眉头紧皱着,还不忘时不时瞟我妈一眼。

  三姑话刚说完,我妈的脸立马就黑了下来,正准备开口和她理论一番,被我桌子下的手抑制下来。

  “你表姐上次给我提过一次,一个曾经追过你表姐的男人,要不介绍给你,反正你表姐现在已经有了你表姐夫。”三姑依旧喋喋不休地说着,眼里不免露出一些得意的光芒。

  “三姑,你别操这份闲心,喜欢过我表姐的,肯定也看不上我。”

  我说的是大实话,听到我妈耳朵里,却十分不乐意,脸色变得越发难堪了。

  每年回来必被催婚,我已经是司空见惯,早练就了一身刀枪不入的功夫,不管谁说,我都能笑着面对我即将三十岁的事实。

  亲戚一走,我妈就开始对我发脾气。我猜发火的原因,应该是我在一大家子面前承认了我不如表姐优秀的事实,助长了三姑的耀武扬威。想想也对,任何一位母亲,都不愿承认自己的孩子比别人家的差。

  我也没多放在心上,趁着她嚷嚷的间歇,溜进了自己的房间。

  如往常一样,敷着面膜,刷着朋友圈,隔着屏幕知道了王琛的除夕是怎么度过的。每天看他的动态,这已经成了这六年来的习惯,是一个坚持最久的爱他的方式。

  “你看,姐其实也是有爱情的,虽然有些苦涩。”看着屏幕里他的照片,自嘲地说着。

  爱情对于三十岁这个年龄来说,已经成了最大的奢侈,谈不起也耗不起。可三十岁的我依旧在等一艘船载我通向爱情的殿堂,而不是婚姻的坟墓,这艘船我已经等了六年,不想再等下去。

  起床撕掉脸上的面膜,打开电脑,编好一封长长的邮件,输入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鼓足勇气点下“发送”两个字。网页转了半天,却显示出“网络繁忙,发送失败”的字样。

  试了几次,都是网络繁忙的状态,网页一直跳转着,兴许是太多心里有故事的人,都选择在今天将它寄出去吧。

  对于爱情,我一生都在主动,可我一直都处在被动。

  “王琛,要是她不答应,我们俩就一起凑合呗。”这是高中时王琛第一次让我帮他送情书时,我对他说的话。虽然他以为我是在开玩笑,但说出那句话时,我的心还是怦怦直跳。

  明知道没有答案,可我还是直勾勾地看着他,期望他能有点反应。王琛使劲搓了搓我毛茸茸的头发,转身便走了。

  他转身的那一刻,桌子下的情书已经被我扯得字迹模糊了。借着这个理由,我并没有把情书递给隔壁班的女同学。

  陷入爱情的女人,大概都是自私的。我仗着他对我的信任,一次又一次地辜负了他。

  送了几次,没见反应,他也就放弃了,脸上虽挂着笑容,但我还是看见了他内心的失望。

  以后的日子,我帮王琛挡下了所有他追求或追求他的女孩子,每次一起出去吃饭,我都会喝酒,假装醉得一塌糊涂,然后说一些他以为的酒话。

  我以为他会一直傻过去,所以我便一如既往地疯下去。

  “梁浅,情书你没有给丹丹,对吗?”在一次大学班级聚餐过后,王琛扶着装醉的我试探着。

  “罢了,已经没有意义了。”我以为他会追问到底,可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刚提起来的心还没有落下,王琛突然一把搂住了我,整颗心立马又开始上蹿下跳,他身上洗衣液的清香味,至今我都记得。

  “梁浅,不用再装了,我也不想再装了。”王琛紧紧搂住我,可没过多久便放开了。

  “或许我们可以试一试。”王琛突然的答应,让我有些惊喜若狂,完全忘记了我是在装醉。

  “嗯嗯嗯。”我使劲点着头,眼泪也忍不住地往下掉。

  在别人眼里我表现得有些矫情,可他们不知道我追了王琛四年,从高中追到大学,虽然不够明目张胆,但也都耗费心机。

  和王琛确定关系后,我开始四处宣示我的主权,挽着他的手看电影、吃饭、爬山。王琛也不介意我的横行霸道,总是浅浅一笑,然后将他沉稳厚实的臂膀给我靠。

  “王琛,明天我们去看电影呗。”

  “嗯。”

  “王琛,明天我们去看画展。”

  “嗯。”

  “王琛,明天吃剁椒鱼头。”

  “嗯。”

  在室友看来,王琛的百依百顺是对感情的无所谓,一度要我用分手测试他。只有我自己知道,王琛的迁就是对一个人最深沉的爱。他知道我没有安全感,所以总是极力地肯定我、迁就我。

  我曾经想过,我用四年的时间追到王琛,我要用余生的时间慢慢和他消磨。可爱情总是不会太过完美的。

  这场爱情里,是我先动的情,也是我中场临阵逃脱的。

  那天下了点,雨,距离现在六年差五十二天。我打电话约王琛出来,王琛来的时候给我提了一杯热奶茶,是我最喜欢的哈密瓜味的。看着他头发上细细的雨珠,脸上还一脸的宠溺,我的心便开始于心不忍了,可现实不允许我退缩。

  我们要毕业了。

  还没有毕业,王琛就签了上海一家很不错的风投公司,而我因为爸爸身体的原因回到了老家。看到王琛犹豫不决的样子,我开始慌了,以他的脾气,我怕他为了我放弃上海的工作,跟我打包回老家。

  “王琛,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美好。”

  “分手”两个字是我鼓足所有勇气说出来的,比当初说“我喜欢你”几个字还要用力,因为我害怕说得太轻,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我说的话,王琛真的信了。眼里充满了怨恨,是我从来没见过的。

  我不知道分手后,王琛过得怎样,我们都淡出了彼此的世界,从来没有联系过。但我知道我过得一点都不好,没有他的日子,我整颗心都被掏空了。后来我才得知,分手那天,王琛一个人在雨中淋了很久很久,回到宿舍就病倒了,口中一直喊着我的名字。

  看到我丢了魂的样子,闺蜜骂我活该,说我太矫情,异地恋情侣牵手到最后的不是没有。

  不是这样的。我不是没有想过和王琛谈一场永不分手的异地恋,只是我太没有安全感了,也太依赖他了,我不敢想象没有他的日子,我会怎样地无理取闹,所以长痛不如短痛,谁都不耽误彼此,准确地说,是我不想耽误他。

  过后,从别人口中听说,他也是一直单身一人。我和王琛也阴差阳错见过几面,见了面也只是彼此对视,然后再形同陌路。我对他依旧深情,他对我依旧怨恨。

  偶尔几抹烟火碎在星空里,像极了一个人的心碎。这么多年的除夕,除了被催婚以外,就是关在屋子里想他。

  “浅浅,浅浅。”因为想得太入神,妈妈在门外拼命地敲着门,很久我才听见。起床不小心碰到了鼠标,电脑屏幕亮了起来,“发送成功”四个字格外刺眼,我却没顾得上看。

  “楼下有人叫。”妈妈露出一脸窃喜的样子。

  我不知道这个时间谁会找我,搞得我有些莫名其妙。还没来得及打理,便懒懒散散地下楼了。

  “梁浅,不用再装了,我也不想再装了。”王琛见我下楼,上来一把就抱住了我,浓浓的酒味扑在我的脸上有些刺鼻。

  “我申请调回来了,你不用再担心是异地了。”王琛见我没反应,嘴里一直不停地说着。

  王琛变了,比以前话更多,但也变得更成熟稳重了。

  我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头一直埋在王琛的怀里,眼泪却忍不住地落了下来,全蹭在他的衣服上。想哭是从见到他的那一刻,想嫁给他是从高中开始的,兜兜转转,身边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心却始终如一。

  “你以前的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去哪儿了?”王琛见我一直不说话,有些惊讶地问着我。

  “罢了,都由你。”王琛宠溺地说着。

  这一夜我们几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牵着手穿过了所有的大街小巷,逛遍了所有的河堤,看着夜空烟火璀璨。

  “王琛,我还是想嫁给爱情。”王琛送我到楼底转身的那一刻,我终于吼出了心底埋藏已久的那句话。

  王琛转头说着话,午夜的烟火适时地蹦了出来,我什么都没有听见,只能看见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在夜空中化成了弧形。看我仍没有任何反应,他邪魅地笑了笑,指了指我的手机。

  “我就是爱情。”我打开手机,看见了王琛的短信。

  你还是晚点来吧,我还不够好

  “爱是一种奢侈品。如同巴黎橱窗里的狐皮大衣,那么炫目,那么迷人,可是上面的标价会让人清醒过来。爱亦是奢侈品,只能远远地看着,别幻想或触摸它,因为那需要合适的时间、合适的人相遇在合适的地点,缺一不可。”

  ——《单身男女》

  01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可我依旧一个人。

  作为一只拥有一身傲骨和久经沙场的资深单身狗,我想说的是,混到这个地步,完全怪罪于自己的“作”。

  一直高傲地活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退,不攻,只守。若有人想亲近,就早早建一道防线,断去其所有念想。

  高傲是假的,不够勇敢倒是真的。

  从小到大,自己好像没有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一直都活得很“乖”。高中以前,每天都是过着学校、家里两点一线的生活。几个同学约着去哪里玩,我通常会因为太远而不去,偶尔大家开个男女之间的玩笑,我会觉得越界,一本正经地告诉他们,以后不要拿我开玩笑。有男同学悄悄塞情书给自己,我也永远都是面无表情,然后默默地走到垃圾桶跟前扔掉。习惯性地藏着端着,总是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

  少了年轻人该有的生动和可爱,多了几分佯装出来的高冷和稳重。

  常常打着“宁可高贵地单着身,也不愿混沌地去恋爱”的幌子,推掉很多聚会,也拒绝过几次真心。

  我一直高喊着“我是一定要嫁给爱情的”,可自己从未主动地去遇见爱情,甚至有时候还会故意逃避。

  它不来,我会幻想;它来了,又悄悄地走了。

  02

  年少时喜欢“一个人”,现在喜欢一个人。

  初中的时候,一见钟情于一个大男孩,花了一年的时间偷窥和仰视他,花了八年的时间去想他和懊悔。

  这段美其名曰的“暗恋”缱绻了我整个青春,直到最后,时光将关于他的所有记忆吞噬得一干二净。

  年少时喜欢一个人,不过是因为他刚好喜欢我喜欢的运动,穿着我心仪的那件白衬衫和牛仔裤。

  事到如今,我不得不承认,我还是不够喜欢他,因为真正的喜欢,怎么能等得了,而且一等就是那么多年。

  我曾把他写进我的文字中,也曾将他装订进我的小说里,独独不敢告诉他我喜欢他。

  渐渐地明白了,对于他,“喜欢”并没有那么深,深的只是自己的执念。

  到现在这个年纪,我已经不想去取悦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个人了,怎么舒服怎么过,不迎合也不谄媚。

  我越来越相信缘分,我相信你会来,所以我一直在等。当然,如果你不来,我觉得这就是命数。

  我这并不是消极怠工,而是觉得像“爱情”这样神圣的情感,或许真的需要一丝庄重。

  我一如既往地相信爱情,依旧执迷不悟地信奉“不强求”和“不将就”。

  “宁可孤独,也不违心。宁可抱憾,也不将就。能入我心者,我待以君王。不入我心者,我不屑敷衍。”

  03

  你来了我热烈拥抱,你不来我寂静守候。

  我一直是那个给身边人出谋划策、分析感情的人,鼓励他们勇敢去爱,而自己是那个一直站在原地的人。

  其实我也不是没有想过谈恋爱,只是行动总比思想慢二分之一拍。

  而你总比爱要晚到。

  当受了委屈,一个人蜷在角落默默抹去眼泪时,会特别想要一个宽厚的肩膀,就算什么也不说,我也觉得安稳。可当哭过后,眼泪由湿热变为冰冷,又觉得是自己太过矫情。

  当一个人外出采景,在黑夜中心惊胆战地穿过一条又一条街巷时,会突然想结束单身这种状态。可当汇入了人群,又觉得一个人其实也挺好的。

  当半夜做噩梦睡不着的时候,突然想给一个人发条信息,告诉他自己很害怕,哪怕那时对方并不会回应。可当黎明来临光透过纱窗洒下来后,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一个人不也挨过来了。

  我依然相信爱情。

  只是我天生执着。

  在这个明码标价的时代,我依旧不允许自己的爱情太过污秽,一点儿也不行。

  我不想突然地去开始,也不想轻易地去结束。因为害怕到了说分手的时候,自己会哭闹个不停,会表现得很难堪。

  所以,我在等一个人,等一个不会轻易丢下我的人。

  04

  不必那么介意孤独,或许它比爱更舒服。

  我并不知道谈恋爱有多好,所以我觉得单身好像也不差。

  你没来之前,我就做自己的女王,我会努力活得精致,心无旁骛地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我会保持好身材,我会努力变得越来越好,活得更有趣一点儿。

  假以时日,如果我遇见你,或许我不会再端着掖着,而是会一头栽进你的臂弯。

  “嘿!等你好久啦。”

  而你会揉着我的秀发,宠溺地说:“来晚了,余生补给你好不好?”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想象而已,如果你一时半会儿赶不过来也没关系,反正我还年轻。

  等到你足够成熟,我也足够温柔,再见也不迟。

  05

  “我爱大风和烈酒,还有孤独的自由。”

  我这个人呀,随性又内敛,敏感又大条,贪玩又磨人,一根筋,理想主义得很,偶尔还会闹小脾气,对于自己珍视的人霸道又自私,小心眼得很。

  所以,你还是晚点儿来吧,我还不够好。

  但我希望你来了就不要走了。

  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

  01

  昨晚一时兴起,一口气翻了好几十条空间动态。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条动态,是来自一个许久没有联系的女生的空间里,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年轻的时候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要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所以我会不停地秀恩爱,不停地宣示自己的主权,可现在不会了,现在只要我知道你过得很好,我可以悄无声息地隐退出去。”

  这个朋友过去的脾性什么样我是知道的,喜欢的人或事物是一定要抓在自己手中的,不喜欢藏着掖着,更别说将自己的心爱之物拱手让人了。

  那时候的她,如果喜欢上一个人,你千万别说让她克制或放手之类的话,不然她绝对会一句话将你堵回去。

  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在还可以喜欢的时候,能握多紧就握多紧。

  年少时的喜欢是放肆的。高中那会儿,她会和男朋友一起熬夜,一起唱歌,一起吃饭,一起打游戏,一起坐绿皮火车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两人就像天空中的热气球,五彩斑斓,缤纷耀眼,好看极了。

  女生会整日叫嚷着问男生:“你到底爱不爱我,爱不爱?”而男生则会当着很多人的面大声回答:“爱,非你不娶。”

  那时候的爱情矫情而亲密,没有太多责任,靠近可不是为了大胆地试探,而是我就是决定要跟你在一起,不会有过多冗长的前戏,而是直接就进入缠绵的热恋,从而抵达难舍难分的阶段。

  那时候,不会因为喜欢上某个人就得忍着、让着,依旧是该玩的玩、该喝的喝,纵意又忘我。

  会为他染上他喜欢的发色,佩戴他喜欢的头巾,恨不得头发丝里都盛满他喜欢的气味,也依旧会无理取闹地挑逗,毫无缘由地发脾气。

  谁说不是呢?年轻时的喜爱,要么胆怯得小心翼翼,不露丝毫马脚,要么爱得轰轰烈烈,巴不得将对方每一寸肌肤都烙上自己的名字,向外界炫耀:这个人属于我。

  以前很羡慕这种霸道无理的爱情,虽蛮横又放肆,可心依然怦怦直跳,觉得如果有一个人当着所有人的面宠你、护你、爱你,是一种怎样的羞怯而又心动呀。

  现在,我却越来越偏向于那种收敛而又温润的爱情。

  他或许不会当着很多人面大声说“我爱你”这类情话,却会在每个深夜为你拉平褥角,然后将自己的手垫在你的脖颈处。

  他大可不必让全世界都知道他最爱的人是我,只需要我一个人知道就好。他不会说众人都能听得懂的情话,但他说出来的情话,我都懂。

  02

  都说,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喜欢一个人是放肆,爱一个人是懂得收敛、克制。

  我想这是没有错的。

  最近去凤凰古镇,在古城里相遇一家寄明信片的小店。我和另外一个同去的朋友挑挑拣拣地看着明信片上的景色,闺蜜却一个人坐下来写起了寄语,打算寄一张出去。

  坐在桌前握着笔的她,显得格外认真,我打趣她说:“做作业的时候,都没见你这么认真。”

  我不问也知道,她这张明信片是要寄往哪里,收信人是谁。

  她换了一张又一张,写得总觉得不尽如人意,一点点小错误——只是文字的位置不当,她也毫不犹豫地换一张重新写过。

  她的紧张不安和小心翼翼全暴露在了她那只握着笔的、微微颤抖的手上。

  “小妹,收信人和寄信人你都没写,对方收不到的。”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店主好心提醒着。

  闺蜜愣了愣,拿过明信片,心有余悸地将那个人的名字“刻”在了上面。

  我不知道,当她再次书写那个人的名字时,是怎样的感受,不舍还是留念。但我知道,她终于学会了克制。

  她还是爱他的,但她不会要求见他,也不会再提过分的要求,只是会一如既往地履行那年的承诺,在约定的地方给彼此留个纪念。

  闺蜜的这份爱是小心翼翼的,没有步步为营的筹划,也没有攻城略地的进攻。她知道不可能再回到过去,所以她选择不打扰和收敛,暗自饮下“爱一个人”那杯苦水。

  经常会有人问我,喜欢和爱不是一样的情感吗?为什么很多人还要把两者分开谈论?

  看过一个很经典的比喻,喜欢跟爱是不一样的:喜欢是荡秋千可以自得其乐,无须别人的回应;爱是跷跷板需要一个人坐在对面与你互动,贴近你内心的感觉。

  喜欢是一个人也能眉飞色舞,而爱是把所有的欢笑留在人前,将弥留下的思念独吞。

  年龄越长,我越觉得得到一份纯粹的爱情是不容易的,它既要年少时的炙热,也要成熟时的温润,克制而又让人欢喜。

  或许,正是因为它的难得,更显其珍贵,更让人珍视。

  喜欢是天空里摇摇晃晃的热气球,弥漫着浪漫和激动,而爱是热气球着地后的酱醋盐茶,是守候与陪伴。

  03

  塞林格说过这样一段话:“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大概,我们都会从当初炽热烫手的喜欢里找到日后浅浅流长的爱。

  我身边有很多朋友,以往大大咧咧、脾气暴躁,后来都因为爱,收敛了自己的那份躁动和不安分。

  喜欢一个人是要求他包容你所有的坏脾气,有时争吵说出口的话,也像一根钢针,无形却刺得人生疼。

  但是爱一个人,拌嘴时你会选择沉默,生怕自己赌气的话会伤对方一分一毫。

  因为你爱他,你不会因为他没回消息而大发雷霆,你会体谅他的繁忙,心疼他的劳累。

  因为你爱他,你不会因为小事和他争吵怄气,你害怕生活的琐碎磨掉你们彼此之间的默契。

  因为你爱他,你宁愿自己忍着、让着、气着,也不会埋怨半分,你给他爱也给他自由。

  喜欢是放肆,是年轻时候的“我不管,我要我要我就要”的恃宠而骄,而爱是克制,是成熟后的“只要你好,我便不打扰”的温暖如玉。

  有多少人是因为爱他,才学会克制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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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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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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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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