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风云>第489章:不安分的女人
  “没错,就是他。是个地痞流氓,我根本惹不起他,这也是我和她离婚的主要原因,本想那件事以后,对她应该是个教训,可以痛改前非,我也可以既往不咎,谁让自己没有本事,可是没有想到。”王起盛说。

  曹红薇的胆子是越来越大,认为王起盛好欺负,不敢把她怎么样,和邓世非依然相互往来,有时甚至大白天的到家里来,王起盛又打不过他,没有办法最后只能离了婚,这种日子哪还能过下去,对王起盛对她都是个解脱。反正有没有孩子,没有任何牵累,多亏是没有孩子,要不然还真不好办,这让孩子如何生存下去。可是离婚以后,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和邓世非结婚,现在依然没有再嫁,这个人在社会上是个说,手下有着一帮弟兄,一般人惹不起,以后的情况王起盛就不知道了,说不定邓世非原来就没有和她结婚的意思,只是贪图曹红薇的美貌,和她只是随便玩玩而已。

  “她还和什么人物有些来往?”郑万江问。

  “这我确实不知道,我也只看见她和邓世非有过那事情,和其他人我没有看到,这事情也不能瞎说。离了婚我还管她干什么,我要是管得了她也不至于离婚,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走这条路。”王起盛说。

  “你的表姐叫什么?是哪里人?”郑万江问。

  “她叫王素珍,在国税局上班,是个热心肠的人,为了我的婚事没少操心,虽然我的婚姻破裂,但我还是十分的感谢她,是她帮我成了家。”王起盛说。

  郑万江和李艳秋离开了王起盛的家,李艳秋说:“郑队,这个王起盛也真是够窝囊的,竟然对这种事情一忍再忍,一般男人做不到这一点,不过最后还是有点男人骨气,和她离了婚,离婚时并在财产分割上有着一定的度量,自己什么都没有要,也算是对的起曹红薇了。”

  “他是个老实本分人,不愿惹出事端来,再有他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能说上曹红薇这样一个漂亮女人也是一种荣耀,同时他的心里也十分自卑,认为自己配不上她,所以才这样忍让,希望能把这个家维持下去,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离婚的。”郑万江说。

  “可是曹红薇以后为什么没有结婚,她和邓世非有着不正当的关系,应该和他结婚,为什么又和赵明辉好上了,她究竟想要干什么,难道她是那样的女人。”李艳秋说。

  “至于曹红薇是怎样想的,我们一时还难以摸透,这个邓世非应引起我们的注意,他原来在天马实业有限公司呆过,在社会上又是个人物,有必要对他进行调查。”郑万江说。

  “你是说案件和他有关系?可是他早已辞职不干了,一些事情并不知道。”李艳秋说。

  “关键是他和曹红薇的关系,曹红薇和王起盛的结合可以说是一个误区,曹红薇并不想这样做,她怎么会看上王起盛这样的男人,一些事情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我有种预感,赵明辉的死绝不是偶然现象。”郑万江说。

  “这难道和案子有关系?”李艳秋说。

  “我说的是案件起因,杀死赵明辉的凶手意图我认为并不是为了保险柜了的巨额现金,而是另有企图。”郑万江说。

  “那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还有它因,可是巨额现金被盗这可是个事实,我们谁也无法否定,我认为杀死赵明辉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险里的现金。”李艳秋说。

  “一些事情还有待于作进一步的调查,曹红薇这个人背景极为复杂,王志刚已经说了一些她的情况,还有她突然被害,说明有人已经注意到我们的行动。所以我们要弄清她的背景,包括和她接触密切的每一个人。”郑万江说。

  “可是他说的也是看表面现象,并没有掌握她的证据,曹红薇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又是一个副经理,人们对她十分的嫉妒,很容易引起人们的非议,王志刚也是给个体老板打工的,对老板有些怨气,他的话也不一定可信。”李艳秋说。

  他们来到国税局,找到了王素珍,简单的把情况和她说了。

  曹红薇和王起盛的结合可以说是她一手操办的,本想他们会没有事情,毕竟都是大人了,结了婚成了家,会安心的过自己的小日子,虽然人长得漂亮,但这又不能当饭吃,人的一生还不就是那么回事,特别是女人,青春饭没有几年,早晚都得走这条路,不可能一辈子不嫁人,除非她是变态或者是生理有毛病的女人,可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们还是离了婚,让她做了蜡。这让她心里很是不安,表弟王起盛是个老实人,结果把他害成这样,感到十分的对不起他。

  结果是好心办了坏事,当时也是看自她的父母老实的份上,才极力撮合这门婚事。曹红薇这个人性格比较开朗,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父母都是个农民,又只有她一个女儿,对她十分的宠爱,事事都依着她的心愿,毕业以后整日无所事事,家里的农活也不让她干,便在社会上游荡,经常和一些人搅在一起,思想上有了极大的变化,她的活动能量不小,好胜心和虚荣心较强,人又长得不错,结果没有把握住自己,和社会上的人物混在一起。

  致使在这个漩涡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外人都说这个孩子学坏了,父母也无法管得了她,见女儿发展到这个地步,她的父母很是着急,这样下去如何了得,岂不是把孩子给害了,就把她给找回家看管起来,不让她再到外面鬼混,以为这样能收收她的心,为了女儿以后的生活,不要惹出事端来。

  她的父母便找到王素珍,让她给女儿找个对象,家庭条件好赖无所谓,只要人老实就成,必定他们是过一辈子,王素珍知道曹红薇这孩子有些轻浮,但是她的父母特别老实,心想不会有其它的大事,女孩子都是这样,总是对自己十分的自信,一旦结了婚,也就会面对现实,有了孩子心里想法更会有极大的转变,年轻人的想法毕竟简单,便会全心投入这个家庭当中。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每个人都会是这个结局,谁也不会逃得出去。小的时候都有着美妙的幻想,单纯幼稚,但到了成年,面对现实社会,会彻底改变小时候的幻想,一心一意的过自己的日子。

  没有想到曹红薇会是这样一个人,她的那颗心一直就没有安稳过。结婚的头几个月还算可以,象个过日子的女人。可是以后越来越不像话,表弟王起盛多次找她诉说,并想把婚离了,可离婚这毕竟不是见光彩的事情,这对谁都不好,便多次劝说他,必定他们是原配夫妻,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也是前世修来的缘分,好赖是个家,曹红薇这个姑娘人长得不错,能找这样漂亮一个女人做老婆也是不错,一些事情要多忍耐一下,真要是离了婚,再找这么漂亮的女人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么看来,他们的婚姻可以说是曹红薇的父母和你一手操办,按条件和人品曹红薇不可能会看上王起盛这样的男人。”郑万江说。

  “应该是这样。”王素珍说。

  曹红薇的虽然有些脾气,但她的父母都是老实的农民,不愿在让曹红薇这样发展下去,在农村这可是件丢人现眼的事情,以后在人们面前还能抬得起头来,他们便把曹红薇看了起来,不让她在步入社会,这样和外面就没有了接触,她的心也会收回来,为了尽快了结自己的心事,便四处张罗给她找对象,女孩子年龄一大,不结婚成家也不是回事,会受到人们的非议,特别是像曹红薇这样的女孩子,人虽然长得不错,但是名声不太好,可是正经过日子的人家不会娶她。

  王素珍便想到了表弟王起盛,由于他的家里比较穷,人长得又差点,一般的姑娘也看不上他,所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家里也很是着急,父母也曾托付于她,给他踅么个对象。毕竟她长期在外面跑,接触的人多一些,于是便让表弟先和曹红薇的父母见了面,老两口对此很是满意,主要原因就是王起盛老实憨厚,又是个大货车司机,收入不算低,养家糊口绝对没有问题。

  他们知道自己女儿脾气,十分的任性,只有找个老实人,才会听女儿的话,如果找个脾气大的人,那还过得了一块,不天天打架才怪,曹红薇开始极不愿意,经过父母的苦心开导才算同意自己的婚事。但有一条,必须搬出来住,不和他父母住在一起,起盛的父母为了自己的儿子能有个家,也就同意她的条件。

  见女儿同意了自己婚事,双方老俩口都十分的高兴,拿出所有的积蓄为孩子举办了婚礼,并在县城为他们买了房子,以为这样能把孩子的心拴住。可结果并不是这样,开始还算是可以,象过日子的样子,双方父母也就安了心,没想到曹红薇时间一长又旧病复发,和社会上的人来往。

  “离婚以后她和哪些人来往密切?”郑万江说。

  “后来曹红薇和王起盛离了婚,等于断了情分,和她也就没有了来往,以后她的情况我一点都不知道,我不愿意和她来往,和这样的女人经常接触也不是件光彩事情。”王素珍说。

  郑万江找到曹红薇的父母,了解曹红薇的情况,基本上和王素珍说得差不多。

  “这都怪我们对孩子管束不严,以致造成现在这个样子,本想成了家有了孩子,会把她的心拴住,她的脾气也会改变,可是没有想到她是越来越不像话,毁了自己不说,也把起盛这个孩子给毁了,他和他的父母都是老实人,我们感到很是对不起他们,这都是曹红薇不是。”曹红薇的爸爸曹大刚说。

  “邓世非这个人你们是否认识,对他的印象如何?”郑万江问。

  这个人不是个正经人物,来过家里几次,表面上跟个笑面虎似的,花钱很是大方,他很会说话,但觉得他有一股阴气,让人难以接受,他们必定是个地道的农民,说起话来不会拐弯抹角,所以根本看不上他,但是又没有办法,女儿的脾气他们知道。现在也管不了她,总不能天天屁股后面跟着她,真是前世做了孽,怎么生出这样一个女儿,一点不让他们省心,本想找个老实人成了家,她的脾气会改改。一门心思过自己的日子,这可以了却他们的心愿,自己不可能跟她一辈子,但是女儿不争气,最后还是离了婚,这是他们没有想到的事,可是她以后又没有结婚,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为了这事没少说她,可她一句话都听不进去,这让老俩口大伤脑筋,可实在又是没有办法。

  有一点曹红薇还是不错的,对他们老俩口敢花钱,不用说会把家里需要的东西送来,并给老俩口买了养老保险,解决了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这一点使他们心满意足,毕竟是儿女大了,有着自己的想法,他们也管不了她,只得顺其自然,可是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局,稀里糊涂的把命给丢了,这也是没有想到的事情。

  “在出事前她有没有异常的表现?”郑万江问。

  “她离婚以后一直住在县城,根本不回家里住,只是有时候给我们送些东西来,对我们老俩口照顾的还是可以,但是没有跟家里住过,我们老俩口也管不了她,只得事事都依着她,或许年龄一大会好些,不可能总是这样稀里糊涂的过下去,她的事情从来不对我们说,有时我们也不想知道,要是知道了心里又是块病,不把我们老俩口急死才怪。”曹大刚说。

  “这个人您是否认识,来没来过你们的家?”郑万江拿出赵明辉的照片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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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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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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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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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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