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风云>第488章:王起盛不幸婚姻
  郑万江他们马不停蹄,找到了曹红薇的前夫王起盛,他比曹红薇大五岁,是海发石料场一名货车司机,中下等身材,显得有些清瘦,长相一般,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可以看出他和曹红薇很不般配,以曹红薇的眼光,不可能会看上他,郑万江把曹红薇的情况和他说了,他听了好一会儿没有说话,不由深深叹了一口气。

  “这也是她应得的下场?都是她自作自受的结果。”王起盛说。

  “曹红薇突然死亡,实出我们的意料之外,为了弄清死亡真相,缉捕凶手,所以来找你了解她的情况。”郑万江说。

  “我和她的结合实属于无奈,我的家里很穷,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王起盛说出了他们结婚的情况。

  曹红薇这个人十分的争强好胜,在社会上有着一定的活动能量,十分的活跃,结交的人也多,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但也有些风言风语,说她有些轻浮,不是个正经的女人,可是这事谁都又没有亲眼看见。他们是通过他表姐介绍认识的,两人见面以后,曹红薇对他很是满意,虽然听说过关于她的谣言,但是由于家里穷,能找上这样一个漂亮女人做媳妇也是他求之不得的事,尤其是年龄比他又小了许多,认识不到三个月,他们便结了婚,开始曹红薇对他还算是可以,可是结婚几个月以后,本质便暴露出来,很是不安分,经常在外面过夜不回家,有时在外面喝得烂醉,回到家里对他不是打就是骂,说他没有本事,纯属窝囊废一个,一个大男人连家都养活不了,没有给她带来一点欢乐,事事全都靠她去跑,自己真是瞎了眼,怎么会嫁给这样一个废物点心。

  由于家里的大事小事还全都靠着曹红薇,包括婚事都是她一手操办的,自己除了会开车并没有其它的本事,只知道把自己的车开好就行了,对社会交往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可是他只挣二千多元的工资,根本无法满足曹红薇的要求,他的那点钱说句实话还不够她买化妆品的,但是又没有其它的办法,像他这种人对象不好找,要是离了婚,成家没有太大的希望,只能独身过一辈子,出于对以后生活的考虑,对曹红薇很是容忍,毕竟家里的一切事情都得靠她去张罗,这让他省去许多心,好赖这也算是一个家,等到年龄一大有了孩子,她的心或许会收回来。

  女人往往会把事情想得很完美,有着自己的美好心愿,待到了一定的年龄,经过一些磨难和风雨会醒悟过来,不得不接受现实,人不可能一辈子总是这样轻浮。漂亮的脸蛋不能当饭吃,还得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你们结婚以后怎么没有孩子?是不是她不愿意要?还是有其它原因?”郑万江问。

  “我开始是想要个孩子,这样可以拴住她的心,可以一心一意过自己的日子。可是她死活不干,说是有了孩子会拖她的后腿,没有这样活得自在,可以无拘无束的生活下去。事后我才知道她采取了措施,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难道她就想这样过一辈子。我无法得知她的心里想法,可这样下去又总不是个办法。”王起盛说。

  为了这个家,对她总是容忍迁就,希望能打动她的心,可是她是后来越来越不像话,脾气也越来越大,根本不把他当人看,高兴了便和她睡在一起,不高兴根本不让他上床,开大货车很是辛苦,时常没有白天黑夜的,令他疲惫不堪,本想到家以后能吃上可口的饭菜或能安心的待一会儿,能够解除一天的疲劳。

  可是,到家一看,家里没有人,不知她又到那里鬼混去了,即使是她在家,见他回来没有一点好脸,并经常的数落他,为了一点小事而大吵大闹,真让他难以承受。特别是到天马实业有限公司上班以后,简直说是对他变本加厉,一句话不对她的心思,便大发雷霆,根本没有一点夫妻感情,不得已他们只得离了婚。

  这也使他得到了解脱,离婚时他什么也没有要,毕竟她是一个女人,以后的路还很长,她这辈子也不容易,和她结合本身就是个错误,因为他俩的性格根本不同,曹红薇属于外向型,而自己属于内向型,不善言辞,又没有其它的本领,只求过得安稳,不可能会在一起过日子。

  离婚后不久经人介绍他便结了婚,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带着一个男孩,现在他们过得很好,和以前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虽然清苦些,但是觉得很是幸福。

  “和她结婚简直就是一场梦,而且是一场噩梦,这也许就是我的命,注定要遭此劫难。漂亮女人不一定心地善良,和那样的女人在一起不会有好的结果,自己也不会有好的下场,现在想起来还十分的震撼。”王起盛说。看来他对那段婚姻有着一定的恐惧感。

  “你们结婚以后多长时间到天马实业有限公司上的班,是通过什么人去的?”郑万江问。

  “在我们结婚几个月以后,是通过一个她的一个表叔去的,他和杨继光的关系不错,便直接让她到了财务科工作,不长时间便当上了财务科长,说句实话,曹红薇这个人十分的聪明,头脑灵活,很会讨男人的喜欢。就是太争强好胜,脾气也不小。”王起盛说。

  “他的表叔是谁?”郑万江问。

  “是副县长张万仓,也不知她是从哪里论的表叔,结婚以前没有听她说过,是结婚以后和他认识的。”王起盛说。

  “她和赵明辉的关系你以前是否知道?”郑万江问。

  “这我确实不知道,不过曹红薇这个人可能是生理因素,对那方面的事情要求特别强烈,她就是那样的女人,对房事特别感兴趣,甚至有时候不分时间,让我都承受不了,这也是我和她分手的原因之一,我是个司机,整天要出车,需要一定的精力和体力,那样身体上根本吃不消。”王起盛说。

  “那么她和谁的关系较为密切?”郑万江问。

  “这个吗?”王起盛有些犹豫地说。

  郑万江知道他的心里,必定他们是夫妻,这种事情是不好说出口的,特别是对他自己没有一点好处,这事情好说不好听,别人还会看他的笑话,说他软弱无能,连一个女人都看不住,使自己戴上了绿帽子。

  “你也不要有什么顾虑,毕竟夫妻一场,她突然死亡,不管她有什么过错,为了查清事实真相,你也应把一些情况说出来,以便为我们提供破案线索。”郑万江说。

  “她的事我本不想说出来,夫妻一场,虽然她有对不住我的地方,但我也有着一定的责任,都怪我太无能了,没能把一个女人的心拴住。”王起盛说。

  “这可以说是你们的隐私,但是为了破案,你应当说出来,这样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查出杀人凶手。”李艳秋说。

  “事情都已到了这份上,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你们。”王起盛说。

  曹红薇到天马公司上班以后,更是看不上他了,经常和他无故找碴,王起盛知道她的心里想法,是想尽快把婚离了,可他当时并不想这样做,离婚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情,不论是谁,人们对他都会有看法,会说他的不是。毕竟是个大老爷们,一家之主,为了这个家,只得忍气吞声,希望她能够回心转意,可是没有想到,她是越来越不像话,夜不归宿不说,竟发展到乘他不在家的时候,把人带到家里鬼混,这岂能是人能忍受得了的。

  有一天夜里三点出车回来,打开房门一看,气的肺都要炸了,她正和一个男人躺在床上,因为窗户上有护栏,加之又是四楼,那个人想逃也无法逃走,被抓个正着。一个男人即使是在能忍让,这种事情也不会等闲视之,他的怒火终于爆发了,便和那个人打了起来。可是那个人身体强壮,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结果反而被他打伤了。那人乘机逃了出去,为了自己的名声,没有把这事声张,说他戴了绿帽子。邻居对他们打架的事情也习惯了,没有人出来劝阻。因为曹红薇这个人嘴茬子十分厉害,话语极为刻薄,会让人下不来台,所以也没有人来找这个麻烦,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比什么不强,何必无缘无故的给自己找顿骂。

  事情发生之后,曹红薇到是很害怕,害怕把这事张扬出去,对他痛哭流涕,说是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发誓以后一定痛改前非,对他一辈子好,看着她那可怜的样子,王起盛的心又软了下来,看在以往的情分上,原谅了她,对她抱有一线希望,希望她能回心转意。不要在做荒唐的事了。再有这事张扬出去,对谁也没有什么好处,为了脸面和今后的生活,王起盛还是做了妥协。

  “那个人是谁?他是干什么的?”郑万江问。

  “他叫邓世非,原来和她是一个单位工作的。”王起盛说。

  “邓世非,就是那个给天马公司讨账邓世非,后来辞职不干了。”郑万江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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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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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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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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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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