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沧海情>第二十二章 写诗,我最擅长了
  不愧为雾柳镇上的第一才子,方贤的一首咏梅诗,顿时便让花船上的十八位姑娘为其揭开了面纱

  众人纷纷抬头看去,只见那十八位揭开了面纱的女子,一个个生的面容娇美双目含情,竟然全都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

  众书生们看了,心中难免升气了一丝嫉妒之情,恨不得能够取方贤而代之。

  而围观众人则纷纷欢呼起来,那感觉,简直就好像是他们自己取得了胜利一般。

  红娘也默默点头,笑着点评了方贤的这首咏梅诗。

  至于方贤自己,却是略感遗憾,疑惑只有十八位姑娘为其揭开了面纱,却没能让全船的姑娘们都为其揭开面纱。

  接下来,在红娘的示意下,百越花船上延伸下来一条木梯,将船下的方贤给接引了上去。

  随后,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方贤便被引入了百越花船的船舱之中,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只有方贤去干嘛了?众人全都心照不宣,纷纷露出了羡慕的神情,再次欢呼起来。

  或许是因为方贤起了个好头的原因,接下来,又有几位书生走上前来,纷纷念出了自己所做的咏梅诗。

  只可惜他们的才气有限,十几个人中,也只有两人勉强通过了考验,各有一位姑娘为其揭开了面纱,其余之人则全都铩羽而归。

  如此一来,今日便有三人通过了百越花船的考验。

  与前两日相比,今日雾柳镇上的才子们可谓是一雪前耻,在围观的众人面前终于挺直了腰杆。

  而且这还只是刚刚开始,书生们的时间还有很多,只要日落之前能够酝酿出一首好诗来,便也拥有登上花船的希望。

  只可惜,众人的想法虽然不错,可写诗这种事情,岂能以时间长短来衡量?

  剩下的这些书生们,看似一个个的都在摇头晃脑的酝酿着佳句,可实际上,他们的才华有限,哪怕就是给他们几天的时间,他们怕是也难以写出堪比方贤所作的那首佳作。

  就这样,时间一点点过去,虽然时不时的都会有人陆续上前,但却全都没能再让一位姑娘为其揭开面纱。

  再后来,眼看天色渐暗,许多书生们都开始焦躁了起来,这就更难写出什么好的诗句来了。

  有人不甘心,于是便将那些描写其它花朵的诗句套用在了梅花的身上,想要以此蒙混过关,可惜却被红娘与船上的姑娘们给一一识破了。

  那红娘与船上的众姑娘们,竟然也都是饱读诗书之人,点评书生们的诗句可谓是句句入理,直将众书生们说的哑口无言,再也生不出一丝侥幸的心里。

  又等了一会儿,眼见众书生们都有些江郎才尽了,连‘一朵梅花五个瓣,瓣瓣都像小雪花’这种打油诗都出来滥竽充数后,白沧海这才走到了莫大同的身旁,在其耳边轻轻低语了几句。

  一旁的小郡主见了,心中略感好奇,不知白沧海对莫大同说了些什么,于是轻移脚步,悄悄的靠了过来。

  只见那莫大同,在听了白沧海的话后却突然瞪大了眼睛,露出了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继而又猛地抓住了白沧海的手腕,颇为激动的问道:“这,这真是你写的诗?”

  “当然!”白沧海感觉自己的手腕都要被他抓断了,好不容易挣脱之后,方才自信满满的说道:“写诗,我最擅长了,你就放心大胆的去吧。我保证,只要你念出这首诗来,一定比那什么第一才子强,就是让满船的姑娘都为你揭开面纱也是大有可能的。”

  “噗”听了白沧海的话,小郡主顿时猜出了个大概,却差点没有笑出声来。

  她可不认为白沧海会写什么诗,虽然他先前曾经自信满满的扬言自己会写诗。

  看到小郡主的反应,莫大同顿时也变得有些不自信了,向白沧海确认道:“真的能行?”

  白沧海白了他一眼,激将道:“能不能行,也要你去试过才能见分晓。你若连去都不敢去,我这诗句再好那也没用”

  “……”两年前的尴尬遭遇让莫大同有些犹豫不决,不知该不该凭借此诗上前一试。

  毕竟他自己不通诗文,虽然下意识的感觉白沧海教给自己的这首诗很是不错,可若是不被船上的姑娘们认可,那就太过丢人了。

  就在这时,百越花船上的红娘见迟迟再无人上前,于是清了清嗓子,对着船下的众人说道:“还有哪位才子写出佳作了吗?若是没有,那么今日的诗会,便到此”

  “且慢!”眼看那红娘就要宣布诗会结束,莫大同被逼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喊了一声。

  被他这一打断,在场众人纷纷侧目,都将目光汇聚了过来。

  红娘见此,眼中闪过了一丝不快的神情,盯着莫大同道:“不知这位公子,有何指教?”

  在红娘看来,莫大同手中拿着宝剑,一身衣着也不想是个读书人,分明就是来找麻烦的。

  这种人红娘可是见得多了,也不知被其私下里处理了多少,所以根本就不怕莫大同敢来闹事。

  刚才的那声喊后,莫大同就后悔了,可既然已经站了出来,也只能是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走上前去。

  莫大同也学着那些书生的样子,对着船上红娘行了一礼,然后才开口说道:“在下心中倒有一首诗,也想前来一试,不知可否?”

  “什么?你也是来写诗的?”

  “哈哈哈哈,当真可笑,写诗乃是我们读书人的事,又岂是你能玷污的?”

  “我看你还是赶紧离开吧,不要在这里自取其辱了。”

  不等红娘开口,莫大同的话便引来了众书生们的一片口诛笔伐。

  在他们看来,吟诗作赋这种事情,乃是他们读书人自己的事情,他们自己写不出什么好诗也就罢了,却绝不允许莫大同这个外人也来掺和。

  这是他们的领域,事关他们的荣誉,绝不允许别人践踏。

  若是人人都能前来一试,又如何能够彰显他们读书人的与众不同呢?

  莫大同心中有些恼怒,但却没有过多理会这些书生,而是转头看向了船上的红娘,道:“难道在下就不能参加这场诗会吗?”

  红娘闻言,挥手示意众书生们稍安勿躁,盯着莫大同看了又看道:“我百花船选人的条件只有一条,那就是才华出众之人。既然公子如此自信,不妨就将您的佳作咏来,让船上的姑娘与众书生们品鉴一番”

  众书生们闻言,心中虽然不快,却也不敢当众反驳红娘的话,于是只能站在了莫大同的身旁,等待着他念出自己所谓的诗句。

  在他们想来,若是这人写不出什么好的诗句来,到时候再出言讽刺他几句也是不迟。

  莫大同的心中略感不快,红娘的话虽然看起来客气,但实际上却也有些看不起自己。

  因为她竟然说要船上的姑娘们与众书生们一同品鉴自己的诗,这显然是存了羞辱自己的心思,一旦自己的诗作不好,便要承受众书生们的讽刺了。

  莫大同心中憋了一口气,暗暗运功,以自己的先天修为,控制着自己的声音,当着众人的面,大声的念出了白沧海教给自己的一首诗:“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不得不说,莫大同的声音十分好听,再加上他有样学样,既像红娘一般控制着声音的大小,又如方贤一般吟诵的抑扬顿挫,直将众人都有些听的痴迷了。

  此诗念完之后,众人全都哑口无言,一时间都沉浸在诗的意境之中,有些忘乎所以了。

  就连那些早就做好了口诛笔伐的书生们,也都变得傻傻的愣在了哪里,因为他们发现,竟然根本就找不出此诗的一丝缺点,让他们有种含了一口痰却吐不出来的憋屈之感。

  红娘显然也没有想到莫大同会写出这样一首梅与雪交相呼应的佳作来,一时间也愣在了那里。

  但更让她惊讶的是,莫大同不但诗写的好,竟然还是一个先天高手,这就更为难得了。

  要知道,一般的武者,是不会将太多精力用着读书这种事情上的。

  他们更看重如何不断的提升修为,毕竟得道长生才是他们的目的,读不读书,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太重要。

  至于船上的那些轻纱遮面的姑娘们,她们虽然没有如红娘一般看出莫大同的深浅,但却几乎全都被莫大同的声音所震撼了。

  在她们看来,莫大同不但诗写的好,其声音也是颇为洪亮,具有阳刚之气,那些娇弱的书生们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于是,在莫大同念完了这首诗后,几乎所有的姑娘们都有了反应,纷纷揭开了自己的面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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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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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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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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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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