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他们先前所猜测的一样,心中不免暗喜,已经查阅了百花图样的他们,这次可谓是有备而来。
且说此时的莫大同,在听了红娘的那番话后,脸色变得有些凝重了起来。
因为莫大同发现,这个叫做‘红娘’的女子竟然很不简单,她竟然也是一名先天高手。
红娘站在船上说话,声音虽然不大,但却清晰的传入了在场众人的每一个人的耳中,让人感觉她就像是在自己耳边说话一般自然。
能够将声音控制的如此微妙,也只有先天高手才能做到。
因为只先天高手才能够做到天人合一,才能控制好声音在周围空气中的传播方向。
同样都是先天修为,莫大同感同身受,虽然自信自己也能够做到此事,但却无法肯定自己是否也能如这女人一般做的举重若轻。
看清了这一点后,莫大同的心中不免暗道侥幸,两年前的他也曾见过这个红娘,当时的他还没有突破,还是一名后天武者,自然没有发现这个红娘的深浅。
也幸亏他为人比较谨慎,哪怕当是受了羞辱也没有起什么歪心思,否则若是不知深浅的敢去强行登船,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如今莫大同突破到了先天修为,其见识自然也是水涨船高,他可不信这船上只有红娘一个先天高手,或许还隐藏着其他一些高手也未可知。
想到这里,莫大同又想起了白沧海说过的那句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这百越花船看起来深不可测,可若是自己三人能够登上此船,却也正是最佳的藏身之地。
有了百越花船的保护,即便是被白眉总管知晓了,他们怕是也不敢明目张胆的上船抓人。
只是让莫大同感到可惜的是,他自己不通诗文,小郡主虽然也读过几年书,但与这些书生们相比,却还是差距太大
就在莫大同有些患得患失,不知该如何才能登上百越花船时,就见那船上的红娘突然伸出了一只手,指着岸边不远处的一片梅林,道:“如今已是入冬时节,正是百花凋零寒梅待放的时节,今日不妨就以‘梅花’为题作诗一首好了”
“什么?梅花?”
红娘的话让众人顿时一愣,继而纷纷露出了一副苦涩的面容。
这个红娘还真是让人意外,似乎知道众人将已经花了心思研究那些没有见过的百花图,如今却又反其道而行,又拿众人所熟知的梅花来做诗题了。
可这梅花又有什么可写的呢?
雾柳镇外到处都是,此花开在冬季,正是万物萧条的时节,而且它的花瓣只有拇指那么一点点大小,花香也不浓郁,既没有牡丹艳丽也没有莲花的圣洁,尤其还是开在枯枝一般的枝节上,连点绿叶映衬都没有,显得十分萧条。
试问如此一种不起眼的小花,又有什么可写的呢?这让他们提前做下的准备,全都成了无用功。
众书生们面面相觑,于是都将目光转向了面前的方贤,想要看看这个雾柳镇上的第一才子会有什么反应。
只见这方贤,在听了红娘的话后,脸色上看不出什么变化,只是轻摇着手中的羽扇,迈步上前,对着船上的红娘行了一礼道:“小生方贤,这厢有礼了。”
见其上前,红娘还以为他才思敏捷,只这片刻功夫便已写好了诗句,于是面露欣喜的开口问道:“公子莫非已经有了佳作?那就当着众姑娘们的面念出来好了,若有一位姑娘能为你揭开面纱,则公子就可以上船了……”
“非也。”方贤摇了摇头,回道:“在写诗前,小生心中尚有一个疑问,还请红娘为我解惑。”
红娘的脸上明显的闪过了一丝失望的神情,道:“你有什么疑问?但说无妨。”
方贤拱手道:“正如红娘所说,只要小生的诗作能让一位姑娘为我揭开面纱,小生便可以登上此船。那么若是小生的诗作让多位姑娘揭开了面纱,或是让全船的姑娘们都揭开了面纱,又当如何呢?两者之间差距明显,总不能都一视同仁没有区别吧?”
“当然会有区别。”多看了一眼这个方贤,红娘笑着解释道:“这个问题,本来只对能够登上百花船者才会解释,但公子既然问了,那么红娘就解释给你听好了。姑娘们脸上的面纱,实际上就代表了各位书生才子们的才气,只有才华横溢之人,才会有姑娘为你等揭开面纱。而解开面纱的多少,则能反应出公子们才华的高下……”
红娘略一停顿,继续说道:“作为奖励,姑娘们揭开面纱的数量,则代表公子们能在百越花船上停留的天数。一人揭开面纱,则表示公子只可以在百花船上停留一日;两人揭开面纱,则表示可以停留两日,以此类推。当然,若是全船的姑娘们都为你揭开了面纱,那么公子将会成为我百越花船的真正主人。从此之后,百越花船便属公子一人,船上姑娘们则都将成为公子的奴婢,任公子所驱使”
红娘此话一出,顿时引来了众人的一片议论之声。
先前那些登上此船的人,归来后都绝口不提船上的事情,倒是无人知晓,这百越花船上竟然还有这等规矩。
若能让全船的姑娘都揭开面纱,那么将会称为百越花船的主人。
这等消息,只是听听就让人感到疯狂,有那心急的书生,更是激动的脸色通红,就连呼吸也都变的急促了起来。
还有一些人,再也顾不得旁人了,而是凝神思索起来,想要竭尽所能,写出一首最好的诗句来。
至于那第一才子方贤,在听闻此话后,却淡定从容的轻摇着手中的纸扇,看了一眼远处的梅林,又看了一眼面前的河流,这才大步上前,当着众姑娘们的面,念出了自己所写的一首咏梅诗:“一树寒梅白玉条,迥临林村傍玉桥。不知近水花先发,疑是经春雪未销。”
‘好’
方贤的诗刚一念完,立即便引来了围观众人的一阵叫好。
围观的众人中不乏懂诗之人,方贤的这首咏梅诗中,有寒梅,有玉桥,有水,也有雪,与周围的景色颇为契合,可谓是意境深远。
不得不说,这个方贤还是很有才华的,不愧为雾柳镇上的第一才子。
果然,在听了方贤的这首诗后,花船上的众姑娘们纷纷意动,更有十几人对着方贤行了一礼,缓缓揭开了自己脸上的面纱……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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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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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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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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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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