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是大天元巅峰,有人说是辟谷巅峰,很少有人说他是登封。然而要成登封,除了天赋还需要静下心时间修炼,但秦越哪里来的这么多时间?因此整个朝堂对秦越的定位最多也就在辟谷巅峰。
就连肖安子、霍邦都不知道秦越的实力。
战场之上,秦越也从没显露过什么真正的实力。战场,是群狼的征伐地,要打赢一场仗,不单单只是杀某个人就可以,他们需要的是将所有觊觎中原的侵略者逐出中原!彻底击溃他们的觊觎之心!
况且那些头狼们的身边,也有暗藏的顶级高手。
“那闵瑭身边可有高手?”林子舟坐在树干上往下看,峡谷中无声无息,禁军的尸体横在谷中,叛军凌乱的脚步痕迹将路边的斑竹都踩得稀碎。
微风习习,风里还带着几分血腥气,林子舟看向秦越。
秦越高大的身体正踩在一支小手指粗细的枝条上,随着枝条上下浮动,看起来好像没有重量一般。无论看了多少次,林子舟都还是忍不住担心他从上面掉下来。
“闵瑭身边要是没有高手,也不会逃到现在,不过留下的痕迹太多,他也逃不了太久,”只有抓到闵瑭,叛军才会伏诛,也才有机会找到陈琳,这不是件难事,秦越现在不急,“禁军已经开始向山内围剿,静观其变就好。”
林子舟记得这十重山里有瘴气困扰,“他们进得来?”
秦越不以为意,“战时太长,许听风受到的压力越大,你以为想对付丞相的人只有我一个?许听风只会比我更急,闵何的到来对他而言有害无利,他一定会选在闵何到达前想尽办法让闵瑭伏法认罪,签下罪状,拉下闵家。”
东宫是王储,是未来大周的主人,然而现在朝中却是三鼎坐分天下权,许听风再怎么附庸风雅故作从容,能够将政敌拉下马的机会他当然也不会放过。
但林子舟却有些等不及,“你不能先抓住闵瑭?”
“南镛城的大军与许听风手下禁军形成的包围圈足够将闵瑭咬死在十重山,闵瑭尚不知道闵何的消息,他要想活命,除了趁机突围,就只有束手就擒。”秦越踩着瘦弱的枝条走到林子舟身边,“你都说洛邑之中,闵家拿我洗白自己的‘污名’了,我若还要当这个急先锋,岂不让人觉得是做贼心虚?”
这件事,最好还是让许听风来办最为名正言顺,秦越才不会给人留下把柄。
林子舟不是不知道,他抬头看看秦越,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还是放弃了。
秦越待他或有不同,但绝不会为自己去背这黑锅。
他只能等。
时过晌午,秦越带着林子舟从树上跳下,开始往外围移动。远山丛林翻腾,有兽吼猿啼由远及近,大量禁军移动的轨迹惊醒了冬眠的野兽,十重山内瞬间热闹了起来。
林子舟没有经过多久就见到了前来巡逻的步兵,步兵看见秦越之后慌忙报给许听风,不多时,许听风策马前来。
“卫王,”许听风吃惊地看着林子舟,“林大人怎会在此?”
林子舟累得不想跟他说话,趴在秦越肩膀上装死。秦越捏着他的手像招财猫似的挥了挥,冲许听风笑道:“这就要问太子殿下了。”
许听风身穿银色铠甲,大红色的披风将他身形衬得修长如玉,那俊厉的眉毛下是一双困惑却微笑的眼。他就跟他身上那把剑一样,精致锋利,看着十分美观。
但这美观的剑显然装饰性比实用性大,秦越看不上眼,林子舟心里憋着暴躁的火花,也不想看。
秦越笑得寒碜,说话也寒碜,许听风从马上下来,“卫王此话,孤听得不甚明白。孤与林大人虽有交情,但总还不至于邀请林大人来这战场上做客吧。”
他大步走上前,看看林子舟,“林大人看起来情况不太好,需要孤叫御医吗?”
废话。
林子舟极轻地嗤了一声,但凡是个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来他现在精疲力竭,还“需要”吗?
装模作样好歹也走点心吧。
“不用了,这御医您还是留着自个儿用吧,”秦越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似笑非笑道,“有人劫持朝廷命官从太子眼皮子底下大摇大摆招摇而过,殿下不如先检查一下自己的脚底透不透风吧。”
禁军三五成群,眼观鼻鼻观心,恍若未闻。近处的枣红大马打着响鼻,马蹄踏过湿润的泥地,局促不安地躁动着。
许听风笑了一下,侧身看向秦越,“说起来,孤还以为卫王带着五十禁卫入山能够将闵瑭手到擒来,不想带回来的竟然是林大人,两位倒是缘分不浅。”
“人都给你轰到最大的山头上了,要是这样太子殿下还不能拿下闵瑭,”秦越顿足,转身挑眉,“那就只能等本王吃了饭,再入山一趟,将闵瑭束手束脚挂在树尖上的,等着太子殿下带领精兵数千去围剿了。”
“……王爷说笑,王爷亲临险境,劳苦功高,接下来的事情,交给孤就好。”许听风道。
秦越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太子殿下如此殚精竭虑,实乃大周之福,本王就等着殿下的好消息。”
他扶了下林子舟,悍利的侧脸上浮现一个讥讽的笑,手指勾了下林子舟笔直如绸的长发,转身就走。
许听风在原地看他片刻,压着长剑转身,声音骤沉,“查!”
禁军重重围困,竟然还是让魔教的人神不知鬼不觉进入十重山,这不仅仅是许听风的失误,更说明如今的禁军人马之中,还有人与叛军暗通款曲。
查不出来,就是许听风御下不严。
林子舟回头看了一眼,视线在那猩红嗜血般的披风上停了片刻,收回目光。
闵谷山、宁盼山、许听风……
这三个人,一个老奸巨猾,一个笑里藏刀,一个伪君子真小人,林子舟目露寒意,这些人,都是为了对付秦越,却一个个都拿他开刀。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真以为他就没有给自己留下后手吗?
他想起三清殿内的壁画,眼中冷光一闪,毒液仿佛从心底渗出,侵蚀目之所及的一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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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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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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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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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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