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往前走了一步,笑着打量林子舟,瘦了,脸上也没什么光彩,头发有点油,过得还没有他当初把人虏回洛邑好,清俊入画的小画圣风光没多久,转眼又成了阶下囚。
看来曙光也没多大用处,起码他在洛邑的时候,就没人敢动手动脚。
“卫王,”绑架犯额头冒着冷汗,手指突然掐住林子舟的喉咙往后退,“你怎么会在这里?闵瑭呢?”
林子舟呼吸一急,踮着脚倒退,仓促之间目光恨恨瞪向秦越,做着嘴型:快、救、我!
秦越不紧不慢,从山坡上走下来,盯着林子舟沾满泥尘的衣摆,“本王就在此处,你说闵瑭会在哪里?这几日也没下雨,这衣裳怎么这么脏?嘿,让他说说话。”
林子舟翻了个白眼。
他是人质,又不是座上宾,衣服脏而已,真够墨迹的,还不救人?
长老也想翻白眼,却是吓的。秦越能够让人忌惮绝非浪得虚名,他从山坡上出现,明明人就站在眼前,却像是藏匿在林间无声无息的猎豹,完全感受不到他的呼吸!
那双眼睛藐视一切,冷酷而轻蔑,只是看了过来,就让他不敢动弹。
汗水濡湿他的后颈,长老掐着林子舟的手指紧张地用力,喉咙里却发出几声僵硬的冷笑,“卫王殿下,在下也只是个做生意的,就为了捞两个银子,您跟闵家的矛盾跟我们好像也没有什么关系,不如这样,今日王爷卖我一个面子,往后在下就替王爷做两单如何?”
林子舟脸都白了,眼睫上突然落下一滴冷汗,他奋力抬头,眼神落在那长老的侧脸上。
秦越眯起眼,停住脚,悠然自若的样子,仿佛丝毫没有将岌岌可危的人质放在眼里,“说说看,你要什么面子?”
长老动作微松,呼吸缓了缓,低笑道:“其实这生意跟谁做不是做?闵瑭就是个绣花枕头,帮他也没什么好处。不如这样……王爷放我一马,等到了安全地方,在下就将林公子放下,如何?”
可以可以!
我同意了!
林子舟在心里疯狂呐喊。
奈何秦越这厮偏不,他抱着手笑得吊儿郎当,“然后呢?这对本王有什么好处?”
长老哽了一下,“王爷何必装腔作势呢?在洛邑混过的人谁不知道享誉都城的小画圣是王爷的心上人?这年头龙阳之好也不稀罕,何必为了在下这等贱命,损了一个价值千金的画圣?”
“去你大爷……唔!”
谁特么是他的心上人?分明是这厮心怀不轨痴心妄想,我呸!
林子舟涨红了脸,话才出口就被长老掐着脖子提离地面,额头青筋一跳,眼前视野模糊。
心上人这词有意思,带点说不出的亲密跟单纯。
秦越默念两遍,却觉得不够准确,林子舟不是他的心上人,是他手里的人,“本王可没有什么心上人,这小子最近不大听话,你要是能掐死他,本王倒也省了一番功夫。”
“这可是天子面前的红人,就这么舍弃了,王爷不觉得可惜?”长老不信,也不敢去信。
如果信,那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掣肘秦越的物件,恐怕有来无回。
“有用的人舍弃了自然可惜,”秦越重新迈开脚步,语气轻描淡写得让所有人心寒,“没用的人,舍弃了有何可惜?”
林子舟指尖发白。
青黑面具之下,长老的脸瞬间扭曲,似乎有什么花纹藏在其中,也被拧成了狰狞的模样。林子舟还想看清楚,窒息感却让他有些神识恍惚了。
“秦越,”长老心觉不妙,声音微急,“你放我一次,我告诉你一个有关于闵家的消息如何?”
秦越充耳不闻,速度忽地加快,林子舟只感一道劲风从鬓边扫过,掐着喉间的手蓦然松开,耳边鼓噪的心跳声被尖锐的惨叫瞬间压过。
幽林肃冷,片云遮蔽阳光,仅有的几缕热度仿佛被冻住,惨叫的声音像是突然被掐断了,整片林子都变得异常安静。
空气挤入肺腑,林子舟剧烈地咳嗽着倒在地上,眼泪鼻涕一齐流了出来,几乎干呕。
“草!”
地上都是青泥,林子舟眼前发白,大口大口地喘息着,余光看向秦越。只听扑通两声,男人四肢软软地垂下,头面着地,鲜血从喉间喷溅而出,染红地面。
秦越这才转过身,慢吞吞甩开手指上的鲜血,半跪在他面前,挡住他的视线,一把扣住他的左脚,“缓过气了?”
“别碰我!”林子舟脸色难看,拍开他的手爬起来,不去看鲜血淋漓的尸体,转身向着原路返回。
秦越蹲了会儿,站起身不紧不慢地跟上,看他将脏兮兮的外套脱了扔掉,“这就是你对救命恩人的态度?”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池鱼难道还要感激放火的元凶?”林子舟喉咙火辣辣的,回头冷冷瞥他一眼,“你还想我感谢你吗?”
老子没画圈圈诅咒你祖宗十八代都算良心的了,尼玛。
林子舟心里窝火,任谁平白无故被人劫持、下药、掐脖子窒息,末了罪魁祸首还特么说什么“没用的人”来膈应他都要气得火冒三丈。
秦越居然还能若无其事的自诩“救命恩人”,真是可笑,如果不是他,自己会遭遇这些混账事吗?在林府跟曙光、陈琳一起过个新年它不香吗?
他猛地停住,伸手从上到下抹了把脸,忍着怒气道:“陈琳就在前面,去救他。”
秦越挑眉,却不动了,“你让我去我就去?”
林子舟冷道:“他是因为你才被抓的,秦越,你一点责任都不需要负吗?”
“嚄,稀奇,原来在你心中,我秦越还是这么有情有义的人,”秦越看着林子舟的侧脸,那脸颊上有一块灰,他伸手将灰擦去,手指停在他鬓角,“小诗书,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样子。”
林间寂静,林子舟头上还淌着冷汗,他心里有千百句粗话憋得难受,但突然间就什么都不想说了。
他什么也没说,也没有管秦越是不是跟上来。日光一缕缕变幻而过,林子舟的耳廓在日光下时而透明时而沉暗。
秦越静静看了他片刻,手指捏了下眉心。
算了。
回去的路并不平坦,林子舟强撑着走了一半,剩下的路程全靠秦越。秦越抱着人踏叶飞花,不一会儿就回到了原地,然而陈琳已经不见踪影。
还未随着冬日消散的枯叶上流着一大片骇人发麻的鲜血,林子舟呼吸急促,倏然抓住秦越的衣领,“你的人呢?让他们去找,”林子舟失声吼道,“让他们去找!!”
“别激动,”秦越还是那副淡然从容的模样,掰开林子舟的手,看着血迹前行的方向,“放心,他们逃不出十重山。”
山战,居高而临下方能俯瞰全局。
秦越在险峻山脉中很快寻出了适合埋藏伏兵之地,而后顺藤摸瓜找到了闵瑭的藏身之所,但闵瑭倒也不傻,他知道自己跟秦越的差距,要在千军万马之中斩杀敌首,秦越有这个本事,他没有。
他只能躲,不停得躲,如果说狡兔有三窟,那闵瑭起码给自己准备了三十个窟。
秦越可没那份闲心一个一个去找,索性施了个引蛇出洞的计划,故意露出形迹让人来绞杀禁军——那三十个跟随而入的禁军,本也就是死士。然后趁着大军围剿,寻找闵瑭的踪迹。
只是没想到,两人前后相差半步,闵瑭没找到,林子舟先出现了。
闵谷山这老匹夫,动谁不好,偏偏要动林子舟……这不像是他的作风。
“是那群绑匪的自作主张,”林子舟喝了口水,干燥裂开的唇得了一丝凉意,胸口的郁气似乎也松快很多,忍着恶心一把掀开那染血的面具,看着男人脸上复杂的花纹皱眉,“我听他们的意思,恐怕是想从闵瑭跟闵谷山两边赚取赏金,这是一群江湖人,多半不是闵谷山的下属,而是基于某种利益合作。这花纹是什么?江湖的杀手组织还有自己的标识?是深怕朝廷找不到他们吗?”
秦越看他丢了面具后退上两步,嫌恶地撇嘴,微微一乐,“杀手不需要江湖,只需要钱。”
林子舟心下一动,“你是说,这群人不是杀手?”
“你不是已经见过一次?魔教曼陀罗,”秦越将男人尸体踹开,那喉结破开的恐怖伤口显露在天光之下,“当初我们入洛邑之前就有魔教之人设伏袭杀,你的《厮杀》画中就有他们的身影。”
“又是他们?”林子舟嫌弃,小说里的魔教个个都快意恩仇,正道反而藏污纳垢,突然来个不一样的,林子舟简直有点惊奇了,“魔教的业务这么广吗?山贼打劫是他们,收金买命也是他们,连丞相的生意他们都接?”
秦越道:“魔教在几年前有过一场动乱,前教主梵林亡于盟主步晚钟之手,新任魔教掌教行事狠辣作风猖獗,几乎算是南武林的无冕之王,不过是接一笔生意而已,有何可惧?”
林子舟咂舌,“朝廷不管的吗?”
秦越看他一眼,“你可知道魔教的来历?”
“不是江湖帮派?”
“是大周将领,被朝廷舍弃的大周将领与被充军流放的囚徒游聚之地,那里原本就是朝廷抵御边患的据点。”那是个有故事的地方,秦越曾去过一次,秦越缓缓道,“魔教虽然割据一方,却牢牢堵住了鲜卑吐蕃等异族从南武林关入侵中原的一条道路,迫使异族只能从西南丹阳、东南会庸闯关,大大减轻朝廷的压力。是你,你会管吗?”
林子舟默了片刻,神情古怪,“一个江湖帮派,有这么厉害?”
秦越压低声音,“如果这个江湖帮派总有登峰造极的妖孽坐镇呢?”即便这些妖孽总是比正常的登封高手短命,最多活到五十岁,就必须要传位于下一代。
林子舟有点蒙,他还不是很明白秦越为什么这么推崇登峰造极。
在他的认识中,一个人再厉害,总是抵不过千军万马的。
然而秦越给了他不一样的答案,“小诗书,你要明白,有的人不需要千军万马,只需要能够独步天下无孔不入的实力,就足以令人寝食难安、夜夜噩梦了。你能想象自己的枕边,藏着一只时时窥探生命的鬼吗?”
千军万马固然可怕,但就如秦越闯十重山一样,只要他愿意行事收敛一些,要在千军万马剑取走闵瑭项上人头,轻而易举。
林子舟微怔,讷讷半晌,却问:“我记得曙光已经能够辟谷,那你是……登封?”
林子舟记得曙光说过,秦越比他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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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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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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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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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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