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又到处都是伤口,秦越那厮混账极了,投石伤人不挫筋骨,却偏偏叫人痛楚缠绵,十分使不上劲。
“曙光,”他朦朦胧胧间叫唤,一时想起前世遭人网暴的事儿来,一时又想起自己投保千万的双手给人再三摧折,人好似还在昨夜那场撕心刨恨的折磨里挣扎,牙齿打战,拧眉不安,“曙光……”
秦越没回答,这叫得也不是他,他把人抱到床上,被那身滚烫吓人的温度唬得心虚,才想起来林子舟这身细皮嫩肉跟兵汉不一样。
当兵的被砍两刀揍两拳,但凡没有伤及筋骨那都不算事,然而这锦绣细雪里堆出来的公子哥儿瘦弱单薄,他昨儿已经收了七分力道,没成想这人还是难受起来。
这也罢了,他哪里料到男人也会这么容易受伤发热,故此头夜只把人送过来,而后就打着哈欠去睡了,竟是连个大夫都没给他喊。
这下好了,人烧得昏昏沉沉,都开始说胡话了。
“曙光……”
“别瞎叫唤,”秦越纡尊降贵地给他换衣裳,抓起那青肿的手腕,动作算不得温柔,但也不算太粗暴,“本将打小叫人伺候,还是第一次伺候人,差不多得了啊。”
林子舟呼吸困难,喉鼻堵塞,听见声儿睁开眼,就瞧见一个模糊影儿,“曙光……”
秦越不耐烦听他喊曙光的名儿,把在怀里不老实动弹的人摁住,瞥了眼那点了淤青的肩膀跟瘦削的胸口,嗤声一笑。
“瘦得跟弱鸡似的,还曙光曙光呢?真让那傻子来给你换衣裳,能把你手给拧下来。”他说话时看着林子舟的眼,那双眼闭着,鬓眉都透着股倔性。
林子舟还沉浸在乌烟瘴气的幻觉里,两条手臂下意识地掐着秦越,嘴巴里嗫嚅着嘟囔着什么。秦越仔细一听,登时给他逗笑了。
“曙光不是傻子,你才是……”
都到了这份上了还跟他作对,秦越给他拢紧衣裳,把人往被褥里一裹,裹完了发现也没占多大地方,抓着人的头发看了两眼。
林子舟微张着嘴喘息,鼻子里发出闭塞的哼音,白皙俊秀的面烧得通红,昨夜那小豹子似的少年意识模糊时软得倒像只可以任人揉捏的兔子。
秦越微眯了眼,支着一条手臂把人靠在肩上,扫了眼被抓破皮的手也不在意,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在思忖些什么。
“十五岁的三元小案首,还是个小解元,啧。”
按着大周的规矩,一年二考,成了童生过县试、院试、乡试,三考皆为头名才算得上是“三元案首”。这样说来,林子舟得十二岁就大放异彩。
年纪轻轻能得解元,又是三元案首,此次入王城参加会试,纵不取会元,进殿试也必定十拿九稳。
今上好求仙问道,已有五年不曾理朝,日日与丹道相伴,却是个最喜欢仙风道骨、神童灵子的,王室所向,民心所趋,秦越若猜得不错,只怕那前小三元,未必没有考官看这小子年纪轻轻给了青眼的缘故。
但无论这小三元有多少运气成分在里面,若无意外,林子舟只要进了殿试,只要不胡编乱造,要得个好名次简直轻而易举。
然而偏偏路上就是出了意外。
林子舟不仅丢了考牌,还不幸父母双亡,贼寇戕害,前途渺然。
便纵是找回考牌,父母皆去,也需按礼持丧三年,丁忧之间,若是服丧赶考,便是文堪状元,一个不孝压下来,也能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除非今上“夺情”赐考,不愿埋没人才,或可一试。
他默默思忖着,颈侧突然贴上一片温热,秦越天生心冷,真气也与煞气一般,是从战场上杀出来的,仿佛连躯体都被血液浸泡过,通身微凉。
林子舟往他肩上靠,下意识就去寻了那凉爽处,在颈窝里埋得很深。
秦越不惯这猫挠似的动静,啧了一声,抬手挑起少年的下巴,“占你哥便宜呢?”
林子舟皱眉,哼哼两声,吐词不清地嘟囔了什么,硬是拿那滚烫的额头去碰秦越,“别闹。”
秦越嘴角一抽,撒手由他去了,右手搭在膝盖上偏头看向门口。
那傻子是不是去得太久了?
当值正午,酒楼很静,街道上行人来来往往。骑兵掣马而来,在楼前驻足,一回头就见到曙光扛着个中年人发足狂奔,一路过关斩将横冲直撞,那阵仗简直比他胯下的马还要勇武凶悍,气势堪比冲锋陷阵的战车,一往无前,无人敢挡。
那中年人被颠得哀哀嚎叫,跟个被强抢的良家妇女似的,直接给扛进了酒楼。
骑兵看得一乐,跃下马背,抻了下马鞭,将缰绳丢给小二,“干什么呢这是?”
小二讪笑,“回客官,是林公子发了高热,二公子请的大夫。”
小二叫王泰叮嘱过,知道林曙光原来“出身不俗”,是个“大人物”,连称呼都变了,往日私底下都是傻子傻子的叫,现在改称二公子。骑兵看了他一眼,“挺有眼色啊,这就巴结上了?”
小二不敢搭话,只得陪笑。
“得,去准备饭食吧,”骑兵大步一跨,手里捻着马鞭并没有放下,“再备点干粮。”
他径自上了二楼,一眼就看见蹲在门口抓耳挠腮的曙光,那乌青的眼看过来,骑兵又想到了昨儿当胸一拳就忍不住龇牙。
他正想问这小子蹲在这里干什么,里头就传出一声熟悉而洪亮的训斥,“霍邦!给本将滚进来!”
霍邦,骑兵已经好久没听自家将军叫过自己的名字了,心里蓦觉不妙,“来了将军!将军,我已经打点好了,马上就去丹阳!”
“少跟你主子耍心眼,要不了你的命,滚进来,”秦越一手揽着林子舟,视线冷冷扎向门口探头探脑的霍邦,“我依稀记得,我们在丹阳还有一支驻军?”
霍邦点头,“是有一支驻军,前年丹阳闹寇,齐老元帅手里握着的兵马都拿去对付吐蕃骑兵了,太守林山不中用,四处求人,咱们刚好在哪里巡防驻扎。将军说您不好插手丹阳政务,也不能越俎代庖替齐老元帅出兵,所以就顺便招了支民兵,这人应该还在太守手里。将军您要用?”
秦越摩挲着手背上抓痕,破了皮的地方有些痒,他垂眸不语,霍邦盯了两眼,福临心至。
“嗨,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咱们帮了那林山,那林山怎么着也得念着这份旧情吧?将军要用人,他敢不答应,我看那太守也当到头了!”
这番话说得杀气腾腾,大夫诊脉的手都在发抖,眼睛直盯着地,半点不敢抬头去看林子舟。
秦越余光瞥见少年呼吸微弱,眉头一皱,眼里带煞。
“你这大夫看病,不瞧人专瞧地,怎么,这人躺在地上?”
霍邦悻悻,顺手将在后面张望的曙光摁出去。
大夫惊恐万状,不知为何,极为恐惧。
“回回、回将军,草民……草民诊了,发、发现小公子……乃翕翕表热,自、自汗凉嗝,有有有恶寒之症,血虚、脉迟,当、当……”
曙光眨着眼,仰头见秦越整张脸已经黑了大半,茫然地扯了扯霍邦的裤子,“哥哥,他在说什么啊?”曙光听不懂!
霍邦看了他一眼,语重心长道:“遗言。”
大夫:“嗝。”
秦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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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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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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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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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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