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那会是谁的迷药?九环坞吗?
郭让开始怀疑芥川南宥抢走冲儿其实只是调虎离山,以便九环坞的人翻查他的镖车。他的确藏着一本天书,可那天书并不在镖车里。
施药的人并没有走,当他再一次出现的时候郭让才知道,他不是九环坞的人,因为他是钟堃。
阴魂不散!郭让暗想着。可受了重伤的他此刻不便运气,他虽为一代豪侠,却一时间奈何不了那个魅灵蛊师,况且,钟堃还是个施毒的高手。
酒癫不在,唐不悔不在,郭让对于钟堃来说也不再是个威胁,他真的是一个幸运的人。
可钟堃忽略了一个人,一个从一开始他就没放在眼里的人。
朱老七在江湖虽然排不上名号,但他也绝非一个可以被忽略的人,他手里的刀也是一把可以杀人的刀。他能凭借着这把刀盘踞在鸭嘴山数十年,自有他刀口下的实力。
所以,当钟堃扑向郭让的时候,却差点丧命在朱老七的刀下。
“我的天罡刀打不赢郭让,但要杀你,绰绰有余。”朱老七怒眼盯着钟堃道。
是的,体内没有了蛊虫,朱老七就不会再受钟堃的操控,他的刀终于可以精准地砍向他要砍的地方。
而现在他最想砍的地方,是钟堃的脖子。
“你真的就不想报割耳和挖眼之仇了吗?”钟堃问,“你有今天这副狼狈模样,都是拜他所赐!”
朱老七不是不想报仇,相反,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仇。
“我说过,报仇我会用自己的法子。”
“你的天罡刀就算再苦练十年,也不会是郭让的对手,”钟堃道,“你可以等,可他呢?他已经老了,十年之后你也许连报仇的机会都没有。”
是啊,郭让已经老了,十年之后的郭让根本不需要朱老七动手,他的仇恨也会永远窝在心中,挥之不去。
钟堃果然是个蛊惑人心的高手,有时候不需要蛊虫,一样能操控人心。
朱老七转身看着盘坐在地上的郭让,似乎真的要被说动了。
钟堃嘴角勾出一丝得意的笑,慢慢走近朱老七。
就像前日在风平寨的酒桌上一样,钟堃又一次低估了朱老七。
当他靠近朱老七的时候,朱老七手里的刀突然向他劈来,幸在他反应及时,一个旋身躲开,却还是被刀划破了背。
钟堃终于不再试图说服那个冥顽不灵的人。起码不会在用嘴巴说服。
既然不再用嘴巴,那就用别的东西。要说服一个人其实有很多办法,比如兵刃。可无论钟堃手里握着什么样的兵刃,它都未必是天罡刀的对手。于是,钟堃还是用了他最擅长的法子。
蛊,钟堃最擅长的是蛊,无论是谁中了他的蛊,都会任凭他摆布。
而朱老七的体内已经没有了蛊虫。
朱老七的刀又一次挥向钟堃,这一次钟堃并没有躲,因为他不需要躲。
那一刀在距离钟堃的脖子只有两寸的地方停住。不是朱老七不想杀钟堃,而是他杀不了。
蛊虫虽然被驱出,但他的体内还残留着蛊毒。只要还有蛊毒,朱老七手里的刀,就是钟堃的刀。
一个人不会被自己的刀杀死,除非是他想死。钟堃不想死,所以那把刀转向郭让。
朱老七又一次被钟堃控制,他讨厌这样的控制,也开始讨厌他那只持刀的手。
没有了蛊虫,钟堃对朱老七的控制不像先前那样得心应手。朱老七在反抗,同自己的手在反抗。
刀一点点压向郭让,朱老七的脸紧绷着,脸上的每一寸肌肉都在颤抖。
“你不想得到天书了吗?”朱老七大声对钟堃喊着,“杀了他你还如何找到天书?”
“谁说我是要杀了他?”钟堃阴笑着,“我只是借你的刀废了他持剑的手。他是郭让,只要他那只手还能握剑,他就依然是让人恐惧的郭让!我不敢冒这个险。”
朱老七额头的汗如豆般滴落。是啊,只要他的手还能持剑,他依旧是郭让。他的剑就插在他的身旁的泥土里,他随时可以拔出那把剑刺穿朱老七的心,可他没有,一直就盘坐在原地。
持剑的手无法持剑,郭让就不再有威胁。持刀的手呢?持刀的手若握不了刀,是不是就不会再受人摆布?
朱老七把双目转向那把剑,然后一脚将剑勾飞在半空。
他用左手接住了那把剑,大叫了一声,剑向持刀的手砍去。
朱老七竟然断了自己的手!他用仇人的剑,断了那只用来向仇人复仇的手!
朱老七倒在地上的刹那,郭让突然站起身子接过了他的剑,然后一个跃起,剑锋直指钟堃而去。
原来,郭让一直盘坐在地上并不是在坐以待毙,他是在疗伤,用内力为自己疗伤。
同样,在郭让接住那把剑的时候,钟堃知道大事不好,所以他也跃起了身子。
但他不是逃,而是跃向了冲儿。他知道郭让很在意那个孩子,很在乎无辜的生命,所以他知道郭让的弱点。
郭让的剑停了下来,因为冲儿已在钟堃的手里,他的手就掐在冲儿的脖子上。
被钟堃推到在地的梁丘老伯惊恐地喊了句冲儿,他手里抱着一把刀,那是芥川南宥送给冲儿的武士刀。梁丘生了一双妙手,可那双手是救人的手,不会杀人。刀在他的手里同一根煮饭用的柴火没有什么区别,梁丘不会用刀。
“天书在哪?”钟堃问郭让说。
“我说过,在我这里,”郭让收起他的剑,“放了孩子,我给你天书。”
“先交天书,否则,他随时会死!”
“他若伤了一根汗毛,别说你得不到天书,你的命也保不住。”
当正义与邪恶对垒的时候,如果双方都握有彼方的命脉,那么胜的总是邪恶的一方,因为邪恶是不择手段的邪恶,它不懂仁慈。
可郭让交不出天书,因为他身上根本就没有天书。
天书不在郭让身上,也不在镖车里,更不在唐不悔的身上,那么天书到底藏在了哪里?
在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向郭让和他的镖车的时候,他们都忽略了一个地方,那个看似与郭让、与镖队无关的地方——镖队的后面。
镖队的后面藏着什么?
什么都没藏。跟在镖队后面的是一辆马车,梁丘老伯和冲儿的马车,他们一直光明正大地跟着,所以不能说是藏。
天书就在那辆不起眼的马车里!
所以,天书一直都在梁丘老伯和冲儿的身上。
郭让交不出天书,也不能说出它的真实下落,因为一旦说了,钟堃更不会放过冲儿。
在他无计可施的时候,梁丘老伯却做出了让郭让震惊的举动。
梁丘老伯突然抽出了武士刀,挥向钟堃。
从他挥刀的姿势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的确是不会用刀的,一个不会用刀的人,又怎威胁得住钟堃?他的刀只是多余的刀。
可很快钟堃就发现他错了,因为那一刀并不是为了杀他而挥过来的一刀。
在钟堃被那一刀分神的刹那,冲儿挣脱出了他的手掌,与此同时,武士刀也脱离了梁丘的手。
他把刀扔给了冲儿!
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孩子要一把刀有何用?而且是同他的身形极不相称的刀,那把刀几乎与冲儿的身高差不多。
可就是那个孩子和那样的刀,要了钟堃的命!
“归海流——豚鱼跃!”
这是芥川南宥的刀法!只见冲儿如豚鱼一样高高跃起,一刀劈在了钟堃的头部。
如果冲儿不是孩子,如果使出这一刀的是任何一个成年人,钟堃的头颅都会被生生斜劈成两截。
刀自头部一直劈到左腮,钟堃的脸上又多了一道伤,但那道伤永远不会像他左脸上的伤口一样结成疤,因为他死在了冲儿的那一刀之下。死人的伤口,是不会结疤的。
最惊讶的并不是临死之前的钟堃,而是郭让,想不到小小的一个孩子,这么快就领悟到了归海流的武学。
芥川南宥在冲儿面前把归海流的刀法演练了十遍,一边演练一边念着心法。
其实他不必演练十遍的,因为在第一遍的时候,冲儿就已经将所有的心法和刀法牢记于心。
将来这个孩子,无论是善还是恶,都会惊诧世人!郭让这样想着。
“你怎么知道冲儿一定就能接住那把刀,并杀了钟堃?”郭让问梁丘道。
“我不知道,”梁丘道,“但我知道冲儿是识记的天才。”
“看来芥川南宥是幸运的,他选对了人。”
在梁丘老伯为倒在地上的人解迷药之毒时,郭让走到朱老七身旁将他扶起。
“为何不杀了我?”郭让问。
“我何尝不想杀了你,”朱老七面色苍白,看了看他那只断掉的手臂说道,“恐怕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你还有左手,左手一样可以握刀。”
“握不动了,”朱老七苦笑了一声道,“而且我也不想再握刀。”
“你的仇不报了?”
“如果我说,我一直就没有把你当做仇人,你信吗?”
“我割了你的耳朵,瞎了你一只眼,这也不算仇吗?”
“你的确割了我的耳朵,也弄瞎了我的眼,”朱老七道,“可你没有杀我,你两次都可以杀我的,但你没有。你对于我而言,有残体之仇,却也有不杀之恩!”
“能把恩仇看得如此分明的人,也只有你朱恨天了!”郭让道。
朱老七笑了,眼泪却流了出来。
朱恨天?他都快忘了自己叫朱恨天了,想不到还有人记得他的名字。
“很久都没有人这样称呼我了,”朱老七道,“我以为世人早已忘记了朱恨天,而只记得朱老七。”
“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郭让说,“重要的是,无论是朱老七还是朱恨天,都是响当当的一条汉子!等走完了这趟镖,我会再来一次你的风平寨,到那时还要劳烦你再备一桌酒。”
“我会备好酒席等你,”朱老七笑了一声道,“而且不再是有毒的酒。”
重新收拾好了镖车,镖队还要继续赶路。
“不等那位唐公子了吗?”梁丘问。
“他会追来的。”郭让回答。
“你们走吧,”梁丘老伯道,“我和冲儿留下。”
“为何?”郭让惊讶地问。
“你已经把我们送到了地方。”
“可这里距离武当还很远。”
“有道士的地方就有武当,既然道士来了,那么武当也就到了。剩下的路,就让我和那位道人同行吧。”
听了梁丘老伯的话后朱老七才突然想起,酒癫第一次进到风平寨的时候说过,他在等一个要死的人。只有最老的人才是最接近死亡的人,梁丘已经足够老了,所以他才是要死的人。原来酒癫要等的人并不是郭让,而是梁丘。
郭让这趟镖的路线是经过武当的,这是他刻意挑选的路线,因为他的使命不仅是唐不悔的镖,还有绝妙山庄里一位画师的镖。那位画师的镖是一童一叟,正是携带着天书的梁丘老伯和冲儿。
“跟着他的确比跟着我们镖队安全多了,”郭让道,“他看似一个疯疯癫癫的酒鬼,实则是一个大智大勇之人。”
世人之知酒癫之“酒”,却不懂酒癫之“癫”。
“我陪你等他回来。”郭让说。
他只有把镖亲自送到才能安心,既然酒癫不在,那么他就不会把他的镖丢在这里。
“不必了,”梁丘指着不远处说,“接镖的人不是来了吗?”
郭让寻着梁丘手指的方位看去,那里果然有一个人,一边摇晃着步子,一边还喝着葫芦里的酒。
郭让摇头笑了声,然后上了马。马是朱老七的马,因为郭让的马已经被芥川斩杀了。
郭让双腿蹬了马鞍,马迈开了步子。
“有句心里话我从来没有和人讲过,”朱老七对着郭让的背影喊着,马停了,朱老七继续说道,“你是我最恨的人!可也是我最敬的人……”
马走了,郭让没有回头,只是在马背上喊了句:记得我的好酒!
接下来的镖似乎变得无比轻松,因为郭让只需要把唐不悔的翡翠,送到八台山即可。这样的镖他不知道走过多少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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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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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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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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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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