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寄鹤抄(完本)>第九十二章 魂兮归
  孙廷钰见锦珊只强笑,忙开口助阵:“久仰叶小姐大名,怎么如今在上海扎下根了么?恭喜恭喜。可见时运是多么要紧,现在报上都在骂歌舞团,说卖大腿的伤风败俗,要是当年在丽都……”

  话未竟,被安陵清冷冷打断:“这儿没你说话的份。”

  语气沉冷,不无威胁之意。

  胳膊拧不过大腿,孙廷钰看出来自己的位置,也就讪讪噤声。

  这丢脸的一幕,当然巨细无遗地被摄进镜头里了。

  锦珊这才知道,即使用同样的方式试图给对方难堪,她和孙廷钰厮混所能造成的轰动,远比不上安陵清和叶琳琅站在一起的效应。她太天真,真要针尖对麦芒起来,自己根本不是安陵清的对手。

  有他这样当众捧着,琳琅不必担心旧账被翻抖出来,谁也不敢硬给她脸色。她知道自己如今的锋芒,因他给予她。

  他拉着她的手,一直在微笑,可琳琅觉得那笑容里满是黯淡。

  何苦呢。当下只觉意兴阑珊,推说暑热头晕,执意要回到车里。

  少帅颇怜香惜玉,很快携叶小姐双双离去。

  那天晚上锦珊在沙龙喝到人事不省。

  艰难地把眼睛张开一道缝,头疼得像要裂开一样。神志尚未恢复,所有的痛苦便迫不及待围攻而来。

  她痛得呻吟,勉力也支不起身子。

  忽被一股浑浊酒气迎面喷来,“珊珊……你要什么?”

  锦珊猛地一个激灵,几时到了这里?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床,陈设十分精致华丽,空气中一片柔靡芳菲。

  “这是什么地方?”

  孙廷钰脱了鞋,从床边蹭上来,“一个没人知道知道地方,放心吧,很安全。”

  她伸出手乱挥,却推不开缠磨粘人的孙廷钰,顿时慌了起来,“你让开,我要回去!”

  “着什么急回去,回哪儿?你还看不明白吗,他身边早就没你的立足之地。何必去给那混蛋独守空房?”

  为这一天,孙廷钰已经等了不知多久。当年……多遥远的当年,不是没有过一点真心的。他爱她,他不信她一点也不知道。谁料世事变迁,竟成了这番境地。他低声下气陪在她身边,当她的陪衬,当她的出气筒,甘当一件被拿来和安陵清赌气的工具,任由轻视辱骂——当然,也因而得到大笔的银钱。

  两人的关系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心底也有不是滋味的愧怍。他瞧不起自己,索性破罐破摔。一咬牙,扯开帐子扑上去,非要她不可。

  和平饭店最好的房间,位置很僻静,谁也不会知道。捡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今天,安陵清是怎么当众侮辱他来着?当年横刀夺爱在前,如今当众挎着情妇羞辱发妻,还有脸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没你开口的份儿”?大权在握的军阀头子,他自问奈何不了,可那又怎样,华北少帅明媒正娶的夫人如今还不是落在他这无名小卒手里。

  长久以来的渴念被酒精烧得再难遏制,孙廷钰激动得舌头根打卷,急吼吼往她身上摸索。“这么多年了,难道你一点都不明白我的心意?凭什么只许他在外面左拥右抱,你这么苦守着,他也不会在乎……珊珊你看着我,我会对你好的,你相信我……”

  锦珊扯过一个枕头来拼命砸他,声嘶力竭地抗拒。

  “你放我走吧!不要逼我!我、我给你钱……”

  孙廷钰眼睛血红,他不明白,自己做了那么多,锦珊何以一点都不领情。自己在她心里,从头到尾只是条摇尾乞食的狗?

  她挣扎得太不留余地,拼死一样。这么尖叫、踢打,死活不让他近身,该怎么办才好。

  他凶暴起来,气喘咻咻,“我不要钱,只要你!”

  扬起手臂就在她娇艳的脸庞上刮了两记耳光,马上辣辣地透红。趁她眼冒金星的当口,又用手掌狠狠捂住她的嘴,把尖叫和呼救堵个严实。

  锦珊泪水冒涌而出,几乎不能呼吸,只听见他困兽一样的嘶吼,“他是不是已经很久没碰过你了,我不信你一点都不想……”

  突然一声巨响,房门被猛地踹开。孙廷钰被拎小鸡子一样掼到地上,还没等爬起来,森寒的枪管已顶在眉心,子弹咔嚓上了膛。

  锦珊受到接二连三的刺激,连哭都忘了,抽噎着盯住那破门而入的身影。帽檐压得很低,是个一身戎装的男人,军服的颜色却是铁灰蓝,而非华北军的服色。来人并不是安陵清。可他又是谁?

  孙廷钰吓得肝胆俱裂,跪在地上磕头不迭,满口语无伦次地求饶。

  僵持半晌,那人却迟迟未曾开枪,忽偏过头,竟问起锦珊的意见来。“这混账是你表哥,要怎么处置,听你的。”

  锦珊只觉那声音听在耳中无比熟悉,搜遍记忆的角落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她此刻脑子一片混乱,只蜷缩在床角,双臂抱紧遮住被扯烂的领口,又啜泣了一会儿,终于开口,低低说:“……放他走吧。”

  男人收了枪,忍不住朝孙廷钰肩头狠踹一脚,怒吼挤着牙缝迸出:“滚!”

  孙廷钰二话不说,连滚带爬冲了出去,跑得比兔子还快。

  那男人这才去把房门重新关上,走到床边查看。

  锦珊仍在瑟瑟发抖不止,头发散乱遮住了她的脸,纵横交错的发丝间隐约透出失神的眼睛和半张的嘴。气若游丝,声音几不可闻:“你是谁……你……别过来……”

  他缓缓抬起手,摘下了军帽,露出一张她怎么也想不到的脸。左边面颊还横亘着一道很长很长的伤疤,扭曲的蜈蚣般,从下巴盘桓到额角。

  可那眉眼如旧,还是熟悉的。

  锦珊大骇,“怎么是你……你……你不是已经……怎么会?”

  “是我。我没死……这次,是为你回来的。”

  许平川脱下大氅,轻轻盖在锦珊身上,把她被撕扯到衣不蔽体的身子整个包拢起来。

  “别怕,有我在,没人能伤害你。”

  她绷紧的神经松弛下来,软弱无依地倒在许平川怀里,浓密的睫毛底下重新流出眼泪。泪水大团大团渗进他胸前的衣襟,洇出一滩渍子,把那铁灰蓝染得更深了几重,暖暖的,融烫进他的五脏六腑。

  故人还魂,岁月隔了种种凄凉故事,何以细说从头?回首半生已匆匆。

  众生沉浮于世,鱼有鱼道虾有虾道。有些人一手好牌打稀烂,人不人鬼不鬼地混日子,活着和死了没差别,比如孙廷钰;有些人一身刀剐犹顽强地活着,火海里翻个筋斗,就此脱胎换骨,比如许平川。

  当年恭克钦的轰炸机到底没能炸死他,又或许其中另有不可告人的曲折,谁知道。总之,他如今摇身一变,竟已成为太行军麾下一员高级将领,第10师28旅旅长。

  生命原没有那么多奇迹。当初华北军联军设在山坳的指挥部何等隐蔽,是如何被太行军定点突袭炸个措手不及?内情暗藏多少曲折,都已经无处追究了。

  这邪恶迷离的世界,动辄血肉横飞,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但那炸弹落下时,他纵身一扑,把安陵清掩在了身下。也就算全了多年兄弟情义吧。

  副官许平川“死”在西南战场上,连尸身都找不回来。还魂重归的,早已是面目全非的的另一个人。

  没人知道他这些年究竟经历了什么,是怎么在曾经的对头手里一步步攀爬上高位。人不人,鬼不鬼。他是早就死过一回了,还有什么豁不出去。

  置诸死地而后生,说到底,却只为了一个女人。一个求而不得,也欲罢不能的,他上司的女人。都是儿女私情,一些与民生、政治、派系斗争无关的心事,阴魂不散,夜夜火烧火燎。若不设法脱离华北军,他永远没机会来到她身边。

  锦珊不断痛哭,泪流成河,连话都说不完整。

  这些年的委屈和波折,把她折磨得濒临崩溃。他却是什么都知道得清清楚楚,用不着她再复述。

  从小产,到丧父,再到失去亲弟……曾经风光无量的千金小姐,如今只挂着一个有名无实的少帅夫人头衔,与深闺弃妇无异。

  许平川心底始终怀着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当年的林婉慈是他给带到安陵清面前,叶琳琅也是。

  如果没有这些事,锦珊本该花团锦簇的人生或许不至如此一败涂地。

  多希望闭上眼再睁开,看到的还是那年珊瑚树旁娇俏的少女,抿着嘴角笑吟吟看着丫环打趣他的木讷和耿直,往后那些残酷的、侥幸的,统统都没有经历过。纵然那甜美绽放的笑容,并不是为了他。

  赛马会后第二天,报纸上刊出了这场闹剧。好事者众,专等着看曾经傲慢不可一世的少帅夫人会对如今气焰高涨的“情敌”做出何种回应。

  但等来等去,连个水花也溅不起来。看客们纷纷失望了。什么也没有,锦珊从此尽量避免和安陵清出现在同一场合,以免被叶琳琅气焰所伤。

  但一味逃避也不是办法,上流社会圈子就那么大,转个圈几乎都互相认识,简直避无可避,人人看她的眼神都带着嘲讽的同情。

  煎熬了一阵,情况出乎意料地好转起来。

  最后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倍受鄙夷唾骂的,却是孙廷钰。报道立场鲜明,指责这有妇之夫行为不端,举止浮浪,为贪求钱财,多年来对少帅夫人纠缠不休。且又烂赌成性债台高筑,仗着点亲戚关系死皮赖脸赶也赶不走。

  言之凿凿有理有据,甚至还配有孙廷钰追在锦珊汽车后头满地捡钞票的照片和他躺在鸦片烟馆吞云吐雾的模样。内容劲爆,一时占据了各花边小报的头条,很是沸沸扬扬了一阵。

  锦珊自然猜到这一切都出自许平川的手笔。原来这么些年,他始终都像个忠实的影子,守在不见光的暗处,默默跟随她,保护她。

  当她和孙廷钰跑出去彻夜疯玩,深宵买醉,社交场合毫无顾忌地挥金如土用作发泄……难怪他什么都知道。所以那天在和平饭店,才能在紧要关头及时出现,使她免遭那禽兽凌辱。

  少帅夫人的名誉或多或少得以挽回,如此一来,孙廷钰的日子就变得相当不好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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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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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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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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