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寄鹤抄(完本)>第八十四章 雏凤声
  影剧学校的宿舍里挤满了铺盖,一张挨着一张,连翻身也艰难。一到了暑夏,沤热得痱子爬满身,说不尽的煎熬。隔宿的粗茶淡饭和廉价胭脂水粉混在一起,发出熏人欲呕的气味。然而到了晚上又是另一个世界,像变魔法般,一切的贫穷、落魄、寒酸、迷茫……都被五光十色的声与光给粉饰了。

  年纪稍大一些的舞女最先按捺不住。见识过了花花世界,谁肯轻易回头。水总是越趟越深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没顶之前,已经深陷泥沼之中。

  冯如兰不肯放弃她的明星梦,合同到期以后死活不肯再续签,收拾包袱和另外两个小姐妹去了上海。听说那是冒险家的乐园,也是全国最盛产娱乐明星的地方,贩卖平地青云的梦想。就算还是跳大腿舞,换个更大的舞台,指不定能撞上什么机遇。

  也有女孩子开始在后台收到客人送的鲜花和小礼物,欢快又傲娇地互相攀比显摆。下了夜场,被小车接出去宵夜就不见踪影。夜不归宿是常事,白日里排练也懈怠起来,隔三差五要歇中觉,动辄呵欠连天。再过一阵,干脆连舞台都不肯上了。华灯渐浓,打扮好了出门交际应酬去,和有钱的客人谈恋爱,喝到酩酊大醉回来就撒酒疯,连哭带闹,问受了什么委屈又不肯说。

  大伙心知肚明,要往上攀爬谈何容易。都是一无所有的新人,手中所持的,亦无非那副青春皮囊可做资本,一旦看走眼,输起来定也是连皮带肉血淋淋的撕扯。

  人大心大,管不过来。任凌飞也苦口婆心劝过:“一个个都各怀鬼胎了!那地方有几个是正经人?四六不着的,赶明儿害了你们都不知道!”

  女孩子嘴硬不服,“只是朋友罢了,连交个朋友也不许?又没卖给永芳,管头管脚操哪门子闲心!”

  还有谨慎些的,没胆量就这么光手光脚跑去异乡重新开始,也不愿再在台上跳这种热热闹闹的花边群舞,便滑进舞池做了伴舞女郎。

  做生不如做熟,有什么区别?反正都是跳,一对一地摇摆,总好过天天光着胳膊腿在灯下被一群人围观。且算下来,收入还更高些。

  伴舞女郎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舞票。一枚大洋可购得三张,舞女则从舞客手中得到舞票作为酬金,歇了场,到舞场老板处兑换,六张舞票抵一个大洋。除掉抽成,一晚上伴舞的收入,比得过小学教员一月的薪水。

  永芳歌舞剧团的第一期学员,很快走的走散的散,各奔前程去了。

  任凌飞押中了宝,他最看重的当家花旦叶琳琅,竟成了最沉得住气的一个,拒绝一切诱惑,跟定了没有跳槽。

  影剧学校新招收了一批学员,她协助管理,负责编舞和督导排练。

  嘉树渐渐长大,老混在一群女孩子里同吃同住终究不大方便,琳琅用她的薪水在剧团附近又赁下一间瓦舍,姐弟俩搬出去独住。

  斜帽儿胡同有间私塾,学堂就设在废弃的关帝庙里。教书先生年近六十,穿打着补丁的长袍马褂儿,一顶圆头帽盖住半秃的脑壳,后半勺的长辫子剪掉了,稀稀拉拉的白发垂在耳下。

  小小少年叶嘉树,穿黑色无翻领的中山装,澄黄铜纽扣,每天坐包月的拉洋车来上学,看着几乎像是有钱人家的子弟。

  他把文具从皮书包里拿出来,也能吸引许多艳羡的眼神——精致的竹编带盖笔盒、景泰蓝墨盒、黄铜兽首压尺和带橡皮头的铅笔。坐定在一条二人长桌上,翻开书卷,跟着先生念读晦涩难懂的句子。

  今天仍然教《蒙求》:“渊明把菊,真长望月。子房取屡,释之结袜。郭丹约关,祖逖誓江……”

  褚老先生摇头晃脑,沉浸在古人的状迹里,心头颇不是滋味。想当年,他也曾是学富五车的乡绅秀才。年年考举,还没等出个结果,连皇上都被赶出了紫禁城。天下乱成这样,也没什么出将入相靠写几笔八股文章就升官发财的好事。身为读书人,在街头代人执笔书信兜售字画,终究脸面上过不去。迫于生计,只得办了个私塾招徕子弟,把他的满腹学问零沽贱卖。最大的优点是学费便宜,仅够潦草糊口。更有钱一些的人家,都把孩子送到上教会洋学堂去了。

  院内有接放学的,也有娘亲心疼孩子念学辛苦,给送来加餐点心。但琳琅没有来过,实在抽不出这个功夫。能供嘉树来此处读书,已经是她眼下能做到的最好的安排。

  碎嘴的孩子一壁吃点心,一边拿胳膊肘捅捅嘉树:“怎地从没见过你爹娘?上次来给褚先生送节礼那个是你姐么?长得真好看,她是做什么的?”

  嘉树不知道怎么搭腔,只得默默收拾好书包,朝等在胡同口老槐树下的洋车夫招招手,跳上去头也不回地走掉。脚踩的铜铃在夕阳下丁铃当啷洒了一路,影子很长。

  身后隐隐传来议论,有家长趁机板着脸教训:“听说他那个姐是在饭店做舞女的,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一家子不正经,以后少跟他说话,学坏容易学好了难,抽你丫个不成器的!”

  琳琅护惜自己的嗓子,除了每晚固定的两场演出,不愿喝酒应酬,也不肯陪人跳舞,收入比起那些先一步“想得开”的姐妹来,还是少得可怜。光是另择住处就得花去一大笔,支付私塾学费也是笔不小的开销,姐弟俩衣食再紧缩,她也丝毫不愿委屈了嘉树。

  仲秋的新月特别皎黄。街巷上点路灯的已扛着木梯子,爬到高高的木桩杆子上面,挨个给路灯添煤油点火了。

  每天傍晚,是琳琅坐洋车去丽都饭店赶场上班的时辰。

  秋柿子色的布旗袍长及脚踝,穿一双黑布圆口带袢布鞋,头发梳成两条麻花辫子垂在腰际,干净清爽别无花哨,连一件首饰也无。

  到了后台,那是个迥异斑斓的浮华世界。

  长长的梳妆桌一字摆开,对排方镜上装了满满一溜化妆灯泡,照得四下明晃晃。桌面堆满了胭脂水粉、仿造成水晶的玻璃首饰、丝带花边、廉价香水、羽毛扇子……都是道具。衣架上挂满了色彩缤纷的演出服,一件紧挨着一件,分不出谁是谁的,今晚你穿,明晚她穿。舞女们的长指甲在绸面上勾了丝,有刮痕、唇膏染出的印子、烟灰和酒渍,还有隐隐约约残留的汗味,交汇成热烈芜杂的海洋。

  但琳琅如今已有了自己独立的化妆间和戏服箱子。粗布帘一拉,她钻进去,一点一点地,把自己妆扮成另一个人。

  资历见长,琳琅的天地还是在台上,只不过换了更新鲜的花样。

  去上海另奔前程的冯如兰给昔日的小姐妹写信来,哦不,如今她叫冯兰兰,是上海私立电影明星学校的学员了。她在信里感叹,上海滩真是个好地方,繁华无比,电影界都是女人的天下。

  早在几年前,华法交界的民国路上,就已经搭建了“共舞台”,连传统戏曲都已经可以男女同台共演,是最文明的新风潮。

  自古以来,曲艺行里的旦角都由男子扮演,自幼坐科,分行以后按天资择出生旦净末丑,乾坤方定。但如今不是了,挂头牌的以“坤旦”居多。这股日新月异的风向,还远远没刮到北平。

  北平和上海,生生差着十几二十年光景。男女同台作艺,是从未有过的奇景。

  男旦便是男子扮女角儿,那反过来为啥不行?

  这场景如今在丽都饭店的大舞台上呈现了。

  琳琅把辫子拆散,一头长发全拢起来,紧挽在脑后。戴上贝雷帽、窄檐礼帽,穿量身定制的窄腰小西服,长裤皮鞋加手杖,摇身一变,俨然成了个俊秀潇洒的小男孩。

  这个年轻“小男孩”,身量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因为瘦削,倒并不显矮。面庞白皙外加四肢修长,轮廓带着精致的阴柔,毫无一丝成年男人的须眉浊气,举手投足间英气飒飒,颇似模似样。“他”在台上和女孩子们共舞,踩着流行的西洋舞曲节拍,穿梭花丛中。搂搂抱抱姿态亲昵,十分吸人眼目,倒也无伤大雅。

  灯光和音乐交织激荡,琳琅随着鼓点在舞台的木地板上跳“踢踏舞”,皮鞋是经过改造的,鞋跟和前掌加了层金属垫,有点沉,哒哒踩在木地板上,节奏清晰。声音响亮清脆,能传出老远。

  “他”牵着女舞伴的手,半举、旋转,若即若离你进我退。一曲终了,女伴飞扬着裙摆向后仰倒,腰身当即被牢牢托住。

  聚光灯定格在这一刻,画面奔放而浪漫。琳琅单手搂住舞伴的腰肢,承当她全部的重量,然后俯身迁就,一上一下面面相对,姿态风流,嘴里还横咬着一枝玫瑰。

  无数彩纸碎片纷扬飘洒下来,适时地妆点着这个颠倒迷离的梦。分不清假凤虚凰,都是人间旖旎色相。在这个荒唐的人生大舞台上,她是唯一的王,坐拥无数妖娆艳姬。换舞伴像换手帕子,呈现给观众迷醉的错觉。于是他们满足地笑,心甘情愿掏钱捧场。

  关山曲折,上海寄到北平的信总是很慢,有时能迟上一两个月。

  冯兰兰的信只来得及报她寻到落脚点的喜讯,当琳琅收到信时,她所描绘的美景早已被现实碾碎得渣都不剩。

  开办上海明星电影学校的,是一群无良骗子,专坑怀揣明星梦的少男少女。报名费和学费收完,实习也捱过了,临了把学员们的临时演员酬金全捞得一分不剩,连夜悄无声息地卷款跑路,一走了之。茫茫“海上”,再到何处找去,只得吃瘪认栽。

  冯兰兰的明星梦像个脆弱的肥皂泡泡,不得不悄无声息地破灭掉。就这么铩羽再回北平么?她是绝不肯的,太过丢脸,当初那么义无反顾地翻脸走人,任凌飞也不见得肯再接纳。再说身上带去的一点积蓄已经全被骗光,想要离开上海连路费都凑不够。

  就在冯兰兰日渐沦落之际,恰是叶琳琅一天更比一天红火之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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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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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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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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