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剧学校地方不大,一栋两层的老式砖楼,楼梯阴暗狭窄,楼下排练,楼上住宿。大房间摊开通铺供学生休息,教员们有单独的宿舍,也是四人合住一间。
一群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们,最大不过二十岁,最小的才十二。来历各异,都是江湖儿女,不知为着什么样的缘故飘零至此,无家可归。也谈不上多喜欢歌舞表演,不过是外面谋生艰难,仗着青春寻一个落脚处,摸着石头边走边看。
有吃有住,每天最要紧的事是各种歌舞训练。
学校提供的伙食很简单,一蔬一饭就是一餐。萝卜汤清得像水一样能照出人影,逢着年节才能偶见荤腥。
上完半天的课,中午领了饭食,大伙排排坐在楼前台阶上,边纳凉边吃。
琳琅把饭盒里稍好些的菜全搛到嘉树碗里,又把半个巴掌大的白面馒头也让给弟弟,自己往剩下的杂粮米饭上浇点冬瓜汤,拌匀了吃。
嘉树八岁了,正长身体的时候。俗语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学校的伙食清淡没油水,总是容易饿。琳琅便养成习惯,吃得很少,把自己的份额省下来给他。毕竟寄人篱下,不敢多添麻烦,学校能同意破格收留这么个什么也不会的小男娃下来一同照管着,已经十分难得。
住的地方有了,暂时也不愁填饱肚子,琳琅不许嘉树再跑出去捡烟头拾煤渣,每天都必须按时坐在教室旁听,把文化课上完。能学多少算多少,聊胜于无。成天瞎混在市井里打架胡闹能有什么出息?等以后赚到钱,还要设法把这孩子送到正经学堂念书。这么默默盘算着,自有主张。
同伴冯如兰坐到她旁边搭话:“你吃这么少不饿吗?都快瘦成竹竿了,哪还有力气跳舞。”
琳琅抬起头对她笑笑,“我吃不多,任老师也说,太胖了不好练功的。”
“咱们这群人里,就数你练功最厉害,底子也好,能跳能唱还会弹钢琴。你家以前是不是挺有钱的,怎么就跑这儿来了?大伙都觉着你以后准能红!哎,再排练两个礼拜咱们就能上台演出了,我想改个艺名儿,叫冯兰兰,听着像不像大明星?好多大明星都是从小演员做起的嘛,我就不信我以后成不了!”
对叵测的未来充满憧憬,口口声声给自己鼓着劲儿,实则非常没有自信,才非要喊得震天响。
这群无家可归的少女,聚在一起像唧唧喳喳的鸟儿,但谁也说不清自己的明天在何处——是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还是在娱乐场所充当花边背景的歌舞女郎?都前途未卜。
冯如兰比琳琅年长四岁,性子活泼乐观,对这个剧团里最漂亮也最沉默的小姑娘满怀好奇。她整个人都充满神秘,没人知道她的来历和过往,不知怀着什么心事,从不肯透露。
身上永远有一股不甘示弱的狠劲。
练功排练能下十足的苦功,天资拔萃,嗓子好悟性也高,柔韧性和弹跳力都是最出挑的那个。书读得多,尤其胆色过人,琳琅渐渐成为一群女孩子里的主心骨。
任凌飞之所以在窗下一瞥就看中叶琳琅,也是在她身上押一把注,相信这女娃一旦有机会踩上登样的台毯,必定能打开名声,一改剧团萎靡不振的现状。
他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个子很高,头发却早早稀疏了,谁能想象当年风光?如果还算有过的话。任凌飞早年也曾出国进修,学西洋声乐,一心想当音乐家。奈何归国不久便家道中落,撑持不起这么阳春白雪的前程,他发现自己除了拉一手漂亮的小提琴,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干什么都不对劲。
舞厅里,萨克斯、喇叭等重管弦合奏风靡一时,旋律多是欢快铿锵的,没人有那份闲情逸致来听他独奏靡靡之音。
末了景况越颓,他不得不另辟蹊径,苦思冥想之下终于寻摸出门道来,把西洋乐改编了,谱成伴奏舞曲,也算首创新篇,果然风靡一时。
娱乐场所的风化问题向来令当局头疼不已,北平应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也开始推行新式的公共管理和风化审查。所有传统或新式节目,都需经过社会局审查备案,制度愈见严苛,取得许可的才能公开表演,以免“有伤良善风俗”。
有段时间,北平所有舞厅都被勒令停业整顿,但三令五申之下,效果并不理想。
社会上摩登的青年男女正对这些新式娱乐消遣趋之若鹜,哪能因为官家封了舞场就不去跳舞。于是便有外商闻风而动,看准时机,在洋人的势力范围内开设了许多舞场,把失业的歌舞剧团和舞女们全部搜罗了去,大张旗鼓重操旧业。譬如北平饭店、德国饭店、利通饭店、长安饭店等,都设有舞场。警察厅对这些场所确实也下过停办禁令,奈何洋人置若罔闻,也只得听之任之。而由华人开设的舞场,要么设法融合外资背景充作保护伞,要么转入地下继续营业,活动极为隐蔽,同样很难管理。
【注:相关民俗资料均采集自《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
任凌飞的“永芳少女歌舞团”为避过这阵整肃的风头,在集训长达八个月后,终于正式成立。经多方疏通,谋得丽都饭店一个场子,开始登台演出。
丽都是大帅府的产业,也有外资注入,没人敢查。出入宾客都是所谓高等华人,场所十分奢华安全,入夜照样灯红酒绿。
“桃花江”、“游园蝶”、“毛毛雨”……都是最受欢迎的新节目。
一群短衣短裙的女孩子,放出笼中,被斑斓的彩灯包围着,化上浓妆载歌载舞。
聚光灯下,扮作蝴蝶游园的少女,一律穿肉色长筒玻璃丝袜,露出光致致的胳膊和大腿。舞衣沿着曲线紧身勾勒,穿了和没穿一样。外面还披着层翼形薄纱,当作蝴蝶翅膀,轻盈翻飞着,缀满了闪闪发亮的珠片和金银双色丝线流苏。
正式登台的前两天,有人赶时髦,去剪了流行的女学生短发,齐耳的“瘦月式”清爽利落。有人把一头长发都绞短了,烫成妩媚的薄卷,紧贴头皮,十分俏皮。琳琅没舍得剪去齐腰的长发,只得全部盘起来,用发网紧箍在脑后。
颈项凉飕飕,仿佛连最后的一点遮掩和保护也失去了。
一开始难免怯场。
平时排练尚不觉得怎么,反正都是女孩子,日日同游共息的亲密,当真无拘无束。可如今台下一片漆黑,全场的电灯都熄灭了,唯有五色彩灯聚拢于台上方寸。满池座里不知藏着多少双猎奇的眼睛,会被怎样地玩味和揣摩。
小舞女们缩在后台面面相觑,只感到万分窘迫,浑身都暴露无遗。
怵阵也毫无用处,事到临头没得选。
永芳歌舞团的彩灯海报早就张贴出去,预告吸引了大批观众,票一开售不到两天就告罄。广告写得极诱惑,用尽香词艳字,什么“绮年玉貌、风流娇娃”之流,无外乎博人眼球。
能怎么办?旋律催促着,一咬牙也就挺身而出。
像一朵朵含苞半放的花,招展着,手臂扬起,偶尔贴碰到脸颊,从没那么滚烫。
伤风败俗标新立异的演出,果然大获成功。看的人一面惊异着,一面指指点点斥其低俗,又丝毫舍不得移开目光。
琳琅是领舞,有时候也是领唱。她的身量在一群年少的女孩子里,已是鹤立鸡群般的高挑修长,跃动开了,更显得没处躲没处藏。暴露的衣着实在单薄,怎么束手束脚也遮蔽不过来,极其委屈。
穿着绑带圆口白舞鞋,麻木地重复排练时的动作。春光无限,轻纱作成的翅膀却飞不起来,花蝴蝶们都被困在这一方光怪陆离的天地里,不知廉耻地任由观览着。原来平时那些看似无伤大雅的舞蹈动作,上了台,是这样的。
不管是舞还是唱,她都得站在最前,舞台上最显眼的地方。其余同伴便随着她的歌声,在身后翩翩伴舞。
琳琅有副极好的嗓子,既不过分柔腻,也不沙哑低沉。非常之灵动剔透,是恰到好处的清泉漱玉。任凌飞栽培她颇费心思,倾心教授了各种运气和发声的窍门,那悠扬的颤音令人过耳难忘,唱起流行曲子来别有一番况味。
她确实不曾出过差错,从未唱错、拔高、接不上。拿手的曲目,是《小冤家》、《四季歌》、《五月的风》……而最动人的地方,是她的年纪,跟唱词里的况味完全不符合。
“五月的风,吹在花上,朵朵的花儿吐露芬芳,
假如呀花儿你确有知,懂得人海的沧桑。
它该低下头来哭断了肝肠。
五月的风,吹在树上,枝头的鸟儿发出歌唱,
假如呀鸟儿你确有知,懂得日月的消长。
他该息下歌喉羞惭的躲藏。
五月的风,吹在天上,朵朵的云儿颜色金黄,
假如呀云儿你确有知,懂得人间的兴亡。
它该掉过头去离开这地方。
……”
【注:歌词出自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流行歌曲,周旋原唱,非原创。】
青春娇嫩的少女,都是五月初绽的芬芳。却小小年纪就沦落到风月场,在满座的男人面前跳艳舞谋生。大世界里的兴亡轮替,造就多少人间沧桑,要潇洒地掉过头就离开又谈何容易。
这样不顾廉耻地风尘里打滚,终究不是长久之计。鞋子里跑马能有多大发展?莫说北平有多少舞厅,歌舞女郎都数以万计,卖大腿跳跳就到了三十岁。女孩子最好的光景也就几年吧,实在经不起蹉跎。
渐渐地人心思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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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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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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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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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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