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修仙生涯>第二百三十四章 最头疼的一个人
  傍晚的时候,张朝阳从梁斌的办公室离开。西边的天空,红透了半边天,就像儿时,万亩麦茬燃烧时,放出的熊熊火焰。张朝阳的第二个心境漏洞,顺利补上。

  梁斌坐在办公室里,怔怔出神,望着对面空空如也的黑色座椅。张朝阳的话令他深思,就算张朝阳早已经离开,梁斌还是没有回过神来。

  张朝阳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母亲的故事。

  与现在不同,那是一个大雪天,床上的女人已经知道自己快要咽气,却挣扎着像个正常人一样,双目空洞的望着天花板,不想让装满眼眶的泪水流下来。女人对自己的孩子说,等着吧,在院里等着,妈妈这就起来,陪你堆雪人。

  然后孩子真的跑进院子里,一脸兴奋的等待自己的母亲赶快好起来,陪自己堆雪人。

  孩子最后当然没能等到他的母亲。

  当张朝阳开口讲的时候,梁斌已猜出来,那个垂死的女人就是张朝阳的母亲,至于那个傻乎乎的孩子就是张朝阳。可是他不懂,为什么张朝阳会对他讲这样一个故事,直到张朝阳说了下面的一句话。

  “这么好的母亲,怎么会让人恨得起来!”

  梁斌得到一个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答案,摇头苦笑一番,望着外面火红的天空,雏鹰终于变成了雄鹰,飞向了更为广阔的天空。

  晚霞时分,太阳已经不在耀眼,太阳在此刻是火红色的,跟周边的云一样。张朝阳坐在一柄金色的大剑上,欣赏着远方的火烧云。在张朝阳身下,万里高空之下是张朝阳的母校。

  母校门口是一条东西方向的路,这条路很宽,很笔直。太阳升起的时候,太阳正好出现在路的最东边,太阳落山的时候,又正好出现在路的最西边。小的时候,放学时,张朝阳以为太阳是长在路上的。

  不然为什么刚刚好,就悬在路中央。那不是太阳,那是一道门,来来往往的车子都从门里来要到门里去。那道门后面一定是极为精彩的世界,无论自己是贫穷或者富有,走上一段落,走到路的尽头,一张开双手,那道红色的光一定也能包容自己。

  容得下自己的所有委屈,贫穷,难过。

  年少时的想法,自然跟现在大不相同,张朝阳悬在高空之上,如果可以他能看得更远,看得更清楚。是啊,世上从来不会有那样美好的地方。

  张朝阳的第三个心境缺陷是关于窦雯雯,一个不知道该怎么弥补的人。从一个方面说,他一点也不欠窦雯雯,可是偏偏自己又是欠她最多的人。

  张朝阳在一座边陲小镇找到了她,此处已经是极为靠西的地方,远离里钢筋混泥土的现代城市,远离了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

  张朝阳黄昏时候开始赶路,赶到时正是午夜。这是一座被沙漠包裹着的边陲小镇,小镇的环境很简陋,因为经常有风沙的缘故,每家每户都有地下室,门窗都很小。

  窦雯雯来了这里支教五六年,早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简单生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后半辈子也会在这里生活。

  此时已经是凌晨,窦雯雯房间的昏黄台灯还亮着,张朝阳看见她披着一件鹅黄色毛衣外套,正在写教案。边陲小镇的条件刻苦,老师很少,与别的老师一样,窦雯雯也是带了三样课,语文,英语和音乐。

  教的科目多,不提前做教案,很容易把课程弄混,窦雯雯初来的时候,没有经验,弄混过好几次。所以现在习惯了熬夜写教案,提前准备课程,窦雯雯每天都睡得很晚。也就周日有时间,骑着单车,或者是骑马四处走走。

  这里虽然简单,交通不便捷,但有一个好处,可以自由自在的骑马。窦雯雯来到这里的第二年学会了骑马,自那以后,有点时间就骑着马儿在村庄四周,闲庭漫步。

  张朝阳飘在夜色中,如果他不想,不会有人发现他的存在。本来张朝阳想要直接出现在窦雯雯面前,直接了当的问她需要做什么。但是当张朝阳看到了窦雯雯的过往,看见这段时间的生活状态,张朝阳打消了这种想法。

  她现在过得很好,或许自己不该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打搅她。

  “呵——-”已经不知道第几次打哈欠,窦雯雯忍着困意把最后一点写完,合上日记本,熄灯睡觉。

  外面并不算黑,月光在这里格外耀眼,满天星空点点斑斑,张朝阳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要怎么样去帮助此女,才能顺利弥补自己的心境。

  一夜很快过去,月亮隐去了光芒,小镇响起此起彼伏的嘎嘎声,这里的人不喜欢养鸡,反而喜欢养鸵鸟,嘎嘎声便是鸵鸟发出的。

  窦雯雯在听到鸵鸟声后,开始起床洗漱,把马尾辫挽进网状的发套里,有点像丸子头。窦雯雯打开窗,把一盆绿茵茵的盆栽放出窗外,喷了点水。

  窦雯雯浇完水,出神的向张朝阳的方向望了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那里什么都没有,却老感觉有个熟悉的人在那里注视自己。

  窦雯雯漏出苦笑,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还有什么熟人会来看自己。窦雯雯收起多余的心思,准备去上课,每天的工作忙着呢!现在可不是分心的时候。

  “叮铃铃”的上课铃声敲响后,教室里停止了左右交头接耳的声音,学生并不多,却每个人都坐得很端正。

  张朝阳凭空出现在最后一排,虚无的落座在空座位上,也像别的小孩子一样认真听讲。

  窦雯雯带的班级是二年级,第一节课是语文,由窦雯雯先读一遍,然后由窦雯雯讲解一遍,优美的句子让班里的小孩画出来。

  最后,由窦雯雯领读,她读一句,下面的孩子跟着读一句。张朝阳当然没有跟着读出声,但也有些受教室里的氛围影响,在心里默念出声。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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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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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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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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