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边境一条不知名的河流下游,俞晚替照南处理好伤口,两个人累得瘫倒在这片沼泽地上。
天空很黑,星光很亮。
俞晚想起一些事,白天在硝烟都散去后,在徐六的救兵还没来之前,要害他们的人正包围过来。她给了身边这个男人十几个巴掌,才硬是把他从小四身边拖走了,然后一路跑,没有方向不敢回头,一直来到这里。
俞晚拼命地让自己不要回想起小四的模样,可脑海里却不停地出现他的面孔,嬉笑着、憨厚的、淳朴的模样。这个大男孩,在前不久才和她说过,一定要吃三大碗饺子,还说要跟她一起学着剪窗花送给他喜欢的姑娘。这是他和她之间的小秘密,在大其力时,那个给他热粽粑的姑娘,是她牵的线。离开时,他答应那个姑娘要回去娶她。
他比徐六年长两岁,性情却不如徐六沉稳。徐六和单遥举办仪式的时候,他别扭了一整天,说是让自己弟弟赶在前头娶妻了,怪没面子的。
那时,他应该很想念那个姑娘吧……
只是想着,眼眶再度湿了,俞晚强忍着没发出声音,用双手遮住整张脸。下一刻,有人从后面抱住了她。
“我曾经发誓,再也不会让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为我牺牲,可是现在,我又食言了……”照南声音很低,她感受到了一种无法言说的悲伤。
俞晚一直没有转身,给了这个男人脆弱的空间,可是她知道,他流泪了。
此时,只剩下一个念头,简单而直接——报仇。
修整一番后,他们开始往缅甸中北部的高原山区前进,那里是整个“黑色走廊”最危险的地段,野人山就在那片山区。同时,那里还是邬邦核心势力的大本营。
他和她的主张都是——直捣黄龙。
很显然,这次对他们下手的只会是邬邦军队。不曾有会面,不曾想过示好,他们只有一个目的,灭掉掸邦联合军队的首领。
在这条势力复杂的中东沿线上,一直都是由掸邦军和邬邦军队联合管辖着,他们为了土地和势力斗争过许多次。最初,南风军不会参与械斗,只守着着自己的山区。因为地势等多种因素,三股势力彼此都有牵制,多年以来谁也不敢轻易动手,唯恐另一方黄雀在后。
今后东北这条线只会有一支联盟军队,这一战也在所难免。
他们走在河流的边缘,有时候会遇见一两个来山里打猎的猎人。这些猎人都随身带枪,看见他们时很戒备,但依旧会问他们需不需要帮忙。
俞晚用地道的方言与这些猎人交流,和他们说同是来山中打猎的,不幸被野兽袭击,她的丈夫还因此受了重伤。
其中有个猎人半信半疑地看着他们,并且要求看照南的伤口。照南的衣服本就破了,干脆脱掉上衣给那猎人看,密密麻麻的伤口遍布了他的全身,大小各异。
因为一直没有得到良好的处理,伤口受到了感染,正在发炎,有些已经化脓了。大概是觉得挺严重的,那个猎人在离开前给了他们一些干净的水和花生酱。
他们就靠着山里的果子和那些花生酱沿河走了十几天,照南一直都在发烧,总是昏昏沉沉的,其间还晕倒过两次。临近一个村落时,俞晚决定去找一些酒精和干净的衣服。
她和照南趴在河岸堤坝上,看见许多人围在一起,男人们握着长刀,女人们拿着花环,应该是在进行什么祭祀活动,身边还有邬邦军队的士兵在巡逻和察看着。
“如果我没猜错,现在整个东北沿线都在找我们。在村落里行走很危险,每道关卡都有人核查。”他说话很慢,目前的身体状况根本支撑不了他走到中东高原。
俞晚点了点头,观察了一阵后,估计这场法事大概要进行到深夜,现在是他们最好的时间。
“我去引开那些士兵,你趁机进入村中,给我留下记号,我会去找你。”余光中可以瞥见他苍白的脸色,额头上全是冷汗,她的语速变快,“一定要先清理伤口,最好能吃点药。”
照南不同意,俞晚试图说服他,“听我说,我的面孔太引人注目了,他们很容易就能察觉到。我求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该知道的,我不能失去你。”她捧起他的脸吻住他的唇。
失去了血色的唇,干裂地像是树皮,碰触起来的感觉并不美好。俞晚迫使自己从不舍中抽离:“我一定会回来,我会找到你,相信我。”
她绕了很大的弯走到人群中,和一个妇人商量着要来了笠帽,又拿着花环挡住脸,混入游行的祭祀队伍。因为服侍的不同,她的出现立即吸引了巡防士兵的目光。他们交接了眼神后,从几个方向包围过来。
俞晚在拥挤的人群中慌忙回头,看见照南已经从河堤后面爬出来,从另一面进了村里。她吁了一口气,开始在游行队伍里制造混乱。她拉女人的裙子,踩男人的脚,引得本来就不是很整齐的队伍顿时嘈杂声一片,有人当即在里面爆了粗口。
她跑到队伍最前面,拿了放在祭台上还算干净的衣裳披在肩上,再次混入僧人的队伍中。混乱的游行队伍着堵住了路,士兵们一时无法前进。等到从人群中突围时,她已经重新跑回堤坝。
俞晚沿着河流一直往前跑,因为体力的缺失,很快就让后面的人追赶上来。他们大声喝止她站住,就在她快要被捉住时,看到河流中心的浅湾口。
这个湾口有很多石头,水流湍急,两边全是水椰树丛,不知道有没有水蛇之类的生物。
追赶而来的邬邦士兵离她就还剩几米距离,俞晚不停地喘着气,却没有其他的选择。她咬咬牙,眼睛一闭跳下了浅湾。落水时,她尽量护着小腹和头部,不让漩涡里的大石头撞到身体这两个地方。但水流实在太急,她被卷入其中,很快就失去了自主的能力,不断的冲撞中,她感觉到全身的骨头都断裂了。
最后她被河水一路冲到静水区域。此时,俞晚面前是一块很大的石壁,挡住了水流的路,她算了下时间,在天黑之前应该能赶回她与照南分别的那个村落。
于是,俞晚游到石壁边上,想休息一会,可刚刚闭上眼睛,便感受到一阵猛烈的撞击从大石壁后面传过来。
她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里,屏住了呼吸,不敢再发出任何动静。
剧烈的震颤,好像能将石壁打穿,撞击声一下又一下地从大石壁后传过来,夹杂着一些费力的喘息声,粗壮而有力。
俞晚小心的探头瞄了眼,是四只成年的鳄鱼,正在相继用尾巴撞击着这块卡在了河中心的大石壁。一股无以名状的惊悚从脚底迅速地往上窜,她一时没喘过气来,连声咳嗽了好几下。
鳄鱼还在攻击着大石壁,她感觉有凉风从脚下石头的缝隙里透进来,这块石头似乎已经要被掀开了。。
俞晚迅速往河边游去,就听身后一声响,有石头直接被打碎了,从她面前砸落河流中,溅起的水花模糊了她的眼,紧接着,石壁四分五裂。
领头的鳄鱼在短暂的停住后,摇了摇尾巴,虎视眈眈的朝俞晚游了过去,其余几只相继跟着。他们的身体几乎全都隐藏在水下,只有那双吃人的眼睛,展露着不容忽视的贪婪和血性。
河畔水椰树丛生,俞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飞速地钻入水下,往河岸树丛茂密处游过去,希望丛生的树枝能庇护她。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躲进树丛里,就被水藻缠住了脚,她挣扎了几下没能挣开,反而被拉扯着下沉。
慢慢地,她的意识变得模糊起来,感觉在这黑暗的地方,从四面八方伸过来许多长长的水藻,将她紧紧包裹住,无法再动弹,最后被夺去所有呼吸,她好像要失约了……
就在这时,枪声响起。同一时刻,有人抓起了她的脚,飞快地解开了缠住她的水藻,然后抱住她的身体。
那双手从碰到她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知道是谁。他环住她的腰,吻住她,找到她的舌头吮吸着,但很快这个深吻就结束了,他带着她游出水面。
俞晚看到追过来的邬邦士兵,因为他们开枪,使得刚刚包围她的几只鳄鱼转头朝着他们攻击过去了。
照南拉着她的手迅速地穿过水椰树丛,从另一边的荆棘树林里上了岸。他们上了岸才发现这是一个环形状的小岛,从外面的浅湾口中分支出来,一边的水流涌向鳄鱼沉潭,另一边则是她刚刚的位置。
他们在全是灌木的树林里艰难地前进了一会,在一棵大榆树下站住脚,两个人背靠着背坐在一起休息。
照南说祭祀的人群都乱了,他在祭台上拿了些酒处理了下伤口,后来跟着士兵们的方向一路追了过来。有八个人,两个人跳了浅湾,还有几个应该在这。”
还剩六个。
她勉强可以和两个人耗一耗,这也就意味着,他还需要对付四个,以一对四?
俞晚有些想笑:“照南将军,你以前最英勇的记录,是徒手撂倒了……”正说着,他忽然转过头捂住她的嘴。
有两个人走近了,用枪对着树丛大声地喊道:“里面是谁?抱头走出来。”
照南没动,那人继续威胁着说:“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他看了她一眼,慢慢地站起来,给她的示意是不要露面。
她本来很害怕,却因为他刚刚的眼神,突然安心。可能一对四于他而言只是件很简单的事情,比不上让他多说两句话更难。
照南抱着头走过去,士兵上前来检查树丛。他出手得很快,两个人几乎没看清他的动作,就被齐齐撂倒了。他从对方手里拿过枪,在她站起来的一瞬间,对着她连开了两枪。俞晚吓得魂都没了,半晌后才发现自己安然无恙,而就在她身后不远处,两个士兵倒了下去。
也就是说,还剩两个?
她跑过去在士兵身上寻找弹药,照南却阻止了她:“这种长杆枪不好掩藏,带太多子弹也没有用,待会回到村庄,这些都要丢掉。”
俞晚犹豫了下,还是随手拿了把枪扛在肩上,追问着之前的问题。
他过去的战绩?
说实话,他自己记得不是太清楚:“大概有八十多个。”
那时他的状态很好,没有受伤也不发烧,心情很愉快,是和南风军的兄弟们闹着玩。一整夜都在徒手搏斗,摔了好几支队伍的士兵。连小四和徐六也被他狠狠地扔在了一旁的土坑里,好久都爬不起来。
所以,如果是战斗状态,可能还不只是这个数字。
俞晚震惊地看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们此刻,是在‘黑色走廊’逃亡吗?”她仰着头,树林里有细碎的霞光从中间投射下来,有漂亮的光影照在她脸庞上。照南低下头吻住了她的唇,轻声回道:“是的,我们现在在逃亡,所以不要撩拨我。”
刚刚在河中生死一线的时刻,他迫切地想要她。这一次,他一定要活着带她离开这个鬼地方,然后把她按在地上。
他一手提着枪,另一只手环绕住她细窄的腰身,将这个吻深入。从此刻开始,他不会再惧怕和她亲密,不会再掩藏眼神里每一个爱慕和火热的瞬间。
面前这个女人,他爱了她十五年。
他们在树林里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回到了之前的浅湾,有两个士兵蹲守在那里。照南绕到后面把两个人打晕了,找了些树藤将他们绑在树上。
到村庄时天已经黑了,祭祀的人群因为先前的混乱都已经散去。他们了一户偏僻的人家,家中只有一个老太太,听她说儿子和媳妇都去城里买办货物去了。老太太对他们没有防备,给他们准备了热菜热饭,还烧了热水让俞晚简单地梳洗了下。
她穿的是老太太媳妇的衣服,淡黄色的紧身开襟上衣,下面是纱笼。当她换好衣服出来,照南有一种错觉,好像她就是这里的姑娘。
晚上坐在墙根上吹风,她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散发着很淡的香气。照南换好衣服后走出来,在她身边坐了会。俞晚摸了摸他的额头,还是很热,然后摸到他的手心,特别烫。
“去睡觉好不好?今天晚上我来守着,如果条件允许,我们在这里休息两天再赶路,你的身体需要快点康复。”
他眯着眼睛看天空,想到很久之前,伤重得差点死了都没有人问过他一句还好吗?更不用说用这样心疼的语气和他说话,强烈的保护姿态。
他捧起她的头,吻上她的唇……很久之后,节制地放开她,换了个姿势抱住她。
“明天早上就要离开这里,我们需要赶在那些邬邦士兵被找到之前离开这个村落。”
俞晚舔了舔唇,问他:“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野人山,我要去找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可以在野人山自由出入的人,一个可以掌控这片山区丛林和暴风雨的人。”
邬邦首府密支那本来是她计划中在缅甸的最后一站,只是没想要此刻要用这样的方式去那里。
她点点头,又忍不住劝他:“那你快点休息吧。”
“好。”他一口答应下来,俯下身将她整个人都抱起来往屋里走去。
因为他们到来,老太太特地将儿子媳妇的房间打扫了下给他们住,还热心地换了干净的床单。
屋里的窗户上还贴着大红喜字,台下有一对烫金烙印的红蜡烛,整齐地摆放在镜子旁。俞晚一直看着那对红蜡烛,直到被照南放在床上,听见他低沉的声音。
“今天夜里不会有问题,所以,你也可以睡觉。”
俞晚看他手臂的伤口没有裂开,这才松了一口气:“你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个正在生病的人。”
照南在她身后躺下来,俞晚找到他的手,交缠在一起。她的目光还停留在红蜡烛上,有些不合时宜的幻想。很久以后才听到他的回答,不知道是呓语还是梦中场景,总之让她脸红心跳,身体都僵住了。
他说:“因为生病,所以不碰你。”
俞晚简直哭笑不得,说了这样的话怎么能够这么快就睡着?
她太眷恋这样的时刻,这些日子,她常常回忆过往不可自拔,却每在沉沦之际让自己从残酷现实里面抽离出来,一心一意地喜欢身边这个男人。
就这么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老太太在屋子里收拾东西,以为动静太大吵醒了她,露出抱歉的神情。俞晚赶紧解释不是她的原因,想了想,从脖子里解下玉佩送给老太太。
他们身上也就只剩下这一件值钱的东西了,老太太坚决不肯收,俞晚没有办法,最后从她家中带走了一些水果干粮,算是和她买的,老太太这才勉强收下了。
他们都穿着很普通的当地服装,俞晚的头上包了头巾,在脸上涂了些蜡,加深了肤色。他们从集市上公然离开,有巡逻的士兵让他们俩停下来接受检查,看他们的行囊里都是简单的蔬果干粮,又听他们都是很纯熟的本地口音,就没有多加猜疑,放了他们进城。
在城里转悠了大半个时辰,临近傍晚时集市喧闹起来,有许多邬邦士兵开始出城,往他们之前停留的村落里赶去,城中也加强了警备。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跟着一个戏班子混了出去。
她脸上化了妆,早已经瞧不出原来的面容,又因为这只戏班子在当地很有名气,和巡城的士兵交情匪浅,所以被免去了洗面审查。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出了城又连夜赶路,等到了另外一个山区边围处,才找了一个歇脚的地方。一路上他们交流都很少,俞晚和照南走在戏班子中间,领班走在他们前头,偶尔和照南有几句交流。其他的人则是偷偷地打量她,有个小女孩还曾拉着她的手,毫不避讳地夸赞她:“姐姐,你长得真漂亮。”
“哪里漂亮呀?”
“很白。”
“很白?”她无奈地笑道,“你们这里对一个人的评价,都只是看肤色吗?”
“不是。”小女孩很正经地给她分析起来,“我们都认为白花花的姑娘最好看。”
她认真地想了下,随即起了坏心,拉着小女孩偷偷地问:“你听说过‘罂粟精灵’吗?就是女神萨绮娜。”
“父亲曾经去景栋唱戏的时候,我跟大哥哥在赌场里面见过他。”
“你去过赌场?你应该还没满十岁,你的父亲和哥哥怎么会允许你去赌场?”
“这有什么?我们这里的女孩不拘小节的。”
俞晚忍不住笑:“那你玩过百家乐麻将吗?会玩梭哈吗?”
“不会。”小女孩脸有些热,感觉失了面子,赶紧转移了话题,“萨琦娜是缅甸公认最美的女人,我的父亲和哥哥都为她着迷。”
“嗯,那你怎么看?”
小女孩挑了挑眉,睁着大眼睛看她:“我觉得你比她漂亮,她像波斯猫,你像……野猫?哈哈……”说完小女孩就跑去了队伍后面,还不忘回头冲她做了一阵鬼脸。
俞晚又气又恼,这才发现她被一个小女孩耍了。
“我看上去就这么……”她尝试着让他能理解她的意思,可是实在词穷,“为什么班主的女儿说我看起来像野猫?”
他双目深陷于她的面孔在中,眼睛亮晶晶的:“有点像。”有一点笑意,继续说,“刚刚那个小女孩,她是在吴哥寺出生的,很多德高望重的僧人将她养育大,后来才被班主收养。她如果觉得一个人真实善良,才会主动和她说话。所以,如果她说你像野猫,那应该也是佛祖的想法,野猫的生命力一般都很顽强。”
好吧,很理直气壮的理由,让她拒绝不了。
她在戏班里转了圈,继续问他:“你和班主很熟吗?”
“他是南风军。”
“南风军?”
“对,到了这片区域,有很多南风军的暗线。以前我不太愿意让军中的士兵潜伏在市井中,但是邬邦的前首领,我曾经和那个人打过交道,为人阴辣狠毒很是卑鄙,所以留了一个后手准备。”他看着她,“本来只是权宜之计,却没想到他们做得很好。”
“所以,他们不是恰好出现在城里,而是为了等你?”
“嗯。”他漫不经心地回答着,俞晚却变了脸色。聪明的男人很多,莽夫也很多,可聪明的莽夫就少了,他就是一个。
“你这样是在向我炫耀吗?南风军不仅遍布各大山区,还润物细无声地渗透了市井。这才是真正地大隐隐于市,将军这一招好高明。”她真心夸赞,“幸好我和将军是朋友,而不是敌人。”
照南握住她的手,指腹轻轻摩挲着,眼底的热忱忽然冷却下去:“以后没有南风军了。”俞晚哑然,他却又抬起头,“我们不会成为敌人,我不会让自己有那么糟糕的一天。”
天放亮之后,他们和戏班的人告别,俞晚听见照南和班主说:“密支那见。”戏班子里所有人都笑起来,回应他的也是这句话:“密支那见。”
后来的行程里,这句话出现过很多次。俞晚一直到最后才知道,那不只是当地的一支戏曲名字,更是一个直接的召令——所有南风军暗线即刻前往密支那。
在他们进入密支那之前,所有人都已如期而至,那是一场别开生面的聚会。
进入山区,照南退烧了,身体变得健康起来,这次上路带了枪和一些钱。不过在山区里行动,似乎不太需要这些东西,到后就还剩下一些水果。
她依旧对椰子汁情有独钟,不得不感慨:“在秦鲲家中喝到的椰子汁真是我喝过最清新爽口的,好甜。”
照南安抚她:“等到了野人山,你应该还会尝到好喝的椰子汁。”
“为什么?”
“我要找的那个人,他脾气很怪,对所有东西的要求都很高。所以,他应该也会比较倾向于甘甜可口的椰子汁。”他思索了下,发现这个解释不太有说服力。
俞晚已经笑出来:“那个人和你关系应该很好?”
“我们认识了很久。”
“那你喜欢吗?我是说椰子汁。”她忽然转移了话题,照南一时错愕,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回应道:“不太喜欢。”
“为什么?”
“甜腻的东西容易让人心情愉快,不能够保持原本该有的清醒和理智。”
好吧,俞晚体谅他是个粗糙的男人。
他们走了很久,从山脚走到山顶上,很意外地看到一片向日葵田。来到这里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片的向日葵花田,花朵向阳,姿态统一。
她高兴地奔进花田里,照南跟在后面,沉静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这里有群居部落,附属独立军势力,和之前的达籁族不一样,这个群居环境里男女比例均衡,人群庞大,是很强悍的个体族落。
照南心头一凉,还来不及去拉俞晚的手,花田里忽然起风了,余光里似乎可以看到身后若有似无的黑影,可等他转头,却只剩下摇曳的向日葵。
他压低了声音,开始喊俞晚的名字,跑上去拉住她的手,以回护的姿态开始往来的方向迅速撤退。
没走几步,他们就被越来越强大的风势阻挠了。周围的黑影快速地移动起来,向日葵随风动荡摇摆,异常诡谲。
黑影的移动速度非常快,那并不是人,是狼群。
“我们被狼群包围了?”俞晚从怀里掏出枪,镇定地调整着呼吸。
照南示意她不要轻易开枪:“这些狼应该是人为养育的,可能并不单纯地想要攻击他们,而是为了保护庄园。”
狼群行动统一,围绕着他们并不轻易进攻,却让人感受到压迫。
照南举着枪,以投降的姿态扬声说道:“我们只是碰巧来到这里,没有恶意,我和我妻子想要去野人山。”
俞晚学着他的样子把手举高了,把枪悬挂在食指上,放弃了攻击。
包围他们的狼群靠近了一些,好像在嗅着他们身上的味道。俞晚已经能够清晰地看见它们的眼睛,阴森森地泛着绿光,让人恐慌。
一道声音传过来,从窸窸窣窣的风声里穿透,辨别不出方向。
“你是谁?”
“我是照南。”
“南风军的照南?”
“是。”
“你来中部高原做什么?”
“我要去野人山找一个人。”
“什么人?”
“我的朋友,如果没有猜错,也就是你们的老大。”
问话的人冷哼了下,不情愿地吹了声口哨,那些狼群忽然都撤退了回去。不一会儿,花田里又恢复先前的平静。
俞晚和照南都松了一口气,把枪收起来时,看见说话的人从花田里走出来,竟然是一个孩子。
能够让性情乖张凶狠的狼都变得温顺听话的人,竟然只是个个头不高,满脸稚气的孩子。
一问才得知,这小孩才九岁,在这个部落里,有个“小九爷”的称呼,是老大面前的红人。
小九爷带他们从花田里穿过去,东绕西绕就到了一块平地。放眼望去,村庄错落有致,炊烟袅袅。不远处的工厂里,工人们穿着一致的服装在搬运货物。
一切都有条不紊,俞晚有种来到了“桃花源”的错觉,和照南解释起《桃花源记》,没想到他竟然点头表示赞同,这说明在他们面前的的确是一个鲜为人知的部落。
他们刚刚进来的地方,翻过山头可以看到野人山的东面。可这个村落却在野人山的西北角落,三面悬崖,地势险峻,无人可以窥探。
而他们仅仅只是走过了一片花田,竟然就能够从东面横穿了大山,来到西北角这个地方?这个曾经吞噬了几万大军的野人山?
“这真的是那个到处充满了黑白色的大蝴蝶的野人山?”
小九爷嫌弃地看了她一眼,补充道:“不止,还有活死人墓和吃人的蚂蟥,遍地都是有毒的瓜果,幸亏你们是遇见了我。否则的话,你们俩的命就要留在野人山了。”说完,他得意洋洋的看着俞晚和照南。
俞晚认真地点点头,对小九爷满脸敬畏。
“我们老大多少年没走出去过了,他已经不杀生了,你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小九爷生气地瞪着照南,眼里写满了抗议。
照南静静地说:“我需要他。”
他们进了村,一路上的人都纷纷给他们打招呼。俞晚发现这个村落和景栋城中心差不多,比许村庄要发达许。最重要的是,她真的能够在这里喝到比秦鲲家中更甜腻的椰子汁,非常新鲜。
“我开始非常期待与你的那位朋友见面了。”她拉着照南的手,将凉浸浸的椰子汁递到他手中。照南浅浅啜了一口后轻声说:“我也很期待。”
他们在一个院子门口停下来,小九爷还是不甘心地拦着了照南的路,喃喃说道:“我们老大不可以离开这里。”
“我和他达成约定时,你还没出生。而且你的老大都打不过我,你也想试试?”照南说的话让小九爷面红耳热。
小九爷委屈地哼了声,让他走了进去。
院子中心有两颗槟榔树,齐头并高,大概有十来米。有人在背对着他们爬树,已经爬到了中间的位置。照南很快卸下身上的枪和包袱放在地上,然后走到另一颗槟榔树前,也跟着爬起来。
不知道什么原因,那人的动作非常滞缓,以至于照南都爬到顶上摘下来槟榔,他还在慢悠悠地爬着。过了好一会,才碰到槟榔。
小九爷看到这一幕时惊讶地合不上嘴:“老大,老大你快下来呀!”
照南跟着说:“老大,还是身体重要,这种没有意义的较量以后不用再拿命来拼。”
被称作老大的人气得手都颤了,指着他的鼻子大骂:“臭小子,十年前打不过你,现在我更打不过你了,连爬个树都要输给你,白养这两玩意这么多年了。”之后手忙脚乱地要下来,还是小九爷飞快地爬上树,小心翼翼地带着他滑了下来。
俞晚这才能够看清他的样子,大概在四十岁左右,可却是满头白发,走路也挺有精神,就是爬树不行。然后她听见照南恭恭敬敬地叫他:“风哥。”
风哥,全名陆南风。
南风军是由他的名字来命名的,照南的名字也是他取的,寓意照拂南风,又或者肝胆相照,这是属于他们之间的一段过去。
陆南风拍了拍照南的肩膀,转过头来看着俞晚,慢慢地眯起眼睛,意味深长的打量着她。很久很久,久到所有人都开始错愕时,他忽然把刚刚摘的槟榔丢俞晚怀里,乐呵呵地搂着照南往屋内走去,留下她和小九爷面面相觑。
小九爷嫉妒了,望着她怀里的槟榔泫然欲泣:“老大都还没亲自爬过树给我摘槟榔,可他给你了,给你了……”
俞晚却觉得不对劲,刚刚那个眼神是怎么回事?
陆南风这个人性情很古怪,听小九爷说,他经常一个人独处,偌大的屋子也只有他一个人住,底下没有一个仆人,每天都会有人给他送饭,会给他收拾屋子。他高兴的时候亲人家一口,不高兴的时候谁也不理,他最爱做的事就是看书。
家里整整两面五米高的书架全是书,地上也到处都是,像一个书库。俞晚看那些书新旧不齐,里面还有她不太认识的文字,。
她翻了几页,发现书里做了许多标记,这表示他看过,并且看得懂。
他和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上个世纪的经济管理模式在这里没用了。”
第二句话是:“你要不要和我细致地讨论一下?”他表现地很有兴趣,俞晚拒绝不了,就单纯地和他说了些在德国所学的经济管理,有部分是专门为陆俞家族量身打造的规则。
但不久前,她就已经发现所有的规则对金三角都没有太明显的用处。因为这片土地,每天都会给她刺激和惊喜。
陆南风悠长而火热的目光注视着她,简直想要为她的某些看法而喝彩,附和道:“我同样认为,在这里只有强悍才能成为统一的度量衡。”他很兴奋地说,“我曾经用过很多套方案,实验对象就是这个村落。最初我失败过很多次,后来终于有一套方案成功了。你看它只发展了十年,就能够和景栋不相上下。”
俞晚惊讶地看着他:“你的意思是,你用十年的时间把这个村落发展成今天的样子?”
陆南风慢悠悠地瞄了她一眼:“如你所见,如我所说。”见俞晚没有任何反应和表示,他从书堆里走出来,含笑接道,“咦?你不信吗?你看小九爷,他也是我悉心培养的,是不是有超出同年孩子的聪敏和睿智?”
说这句话时,小九爷正在院子里向照南挑衅,和他比赛谁能更快地爬上槟榔树。照南的目光落在对面坐在路牙子的老人身上,悠长而凝重。
俞晚知道陆南风在开玩笑,接着他的话说:“我倒觉得小九爷有点被过度开发了。”一点也不会看人脸色,而且非常不自量力,不过却很有天性使然的快乐。
她转过头看着面前男人:“你刻意把照南支出去,不会只是想要和我讨论经济形势和管理吧?”她坐在桃红木的椅子里,摊了摊手,“有什么话就说吧,陆老大。”
陆南风遗憾地放下书,坐在她旁边,表情有些像垂死的老人,悲戚而荒凉:“他曾经和我有过约定,如果十年之内,他能够将南风军壮大到无法撼动的地步,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统一中东山区,我就会出去帮他管理军队。”
其实不只是单纯的军队,如那位高僧曾经所说,应该是一个政治团体里面的一部分,它由强悍的军事力量为基础,打造类似这个“桃花源”一样的帝国,发展成有规则可循的经济政治并重的商业众城。简单来说,现在缅甸中东一条线上的城市和部落都像一盘散沙,而他的理想是,让他们受军事管束,变得有规矩有法律,迅速发展,不再落后。
这是照南的理想。
南风军由他一手壮大,再一手解散,十年的时间,他无数次地把命豁出去,清除秦鲲这样的毒瘤,合并掸邦联盟军,都是因为这个听起来有些荒谬的理想。
陆南风喝了一口茶,把白玉瓷杯的后面转过来,对着俞晚:“说实话我都没敢想象过他能活着来见我,达成这个约定的最初,我认为结局不会太好。如果他真的死了,我一定会奋不顾身地替他接手军队。可是现在他还好好的,我就有点不乐意了。”他的眼神终于让她明白里面的意思。
原来从一开始,在大哥、小五相继离开照南时,或者更早的时候,他就没有想过活。
院子里,照南看着路牙子上的老人,眼睛眯成一条线,让人看不清他瞳孔的颜色。
小九爷坐在他身边,尝试了几回,还是说了最老套的话题:“你和我老大的十年之约,一定要践行吗?”他啧了啧嘴,顺着照南的视线看着路牙子上那个老人,“这些年我在老大那里听过很多你的故事,你在山区开始杀第一个人时,只有四岁。你和你的兄弟们在中东某个山区建了家园,被无数次攻击,修了又修,补了又补,到最后还剩三个人,你和你的大哥,还有个女人。你们在山区逃亡的时候遇见了我老大,在那之前,你的名字都只有一个单音节的发音,好像是zeng。后来,你跟着我老大离开了这里。你们在德国接受训练,十年后回来组建南风军。那时才十八岁,你的名字取自单音节里的z和n,照南。”
十八岁,开始有南风军。那一年,他收养了小四、小五和徐六。
二十岁时,大哥因为救他和二娘而死。
二十二岁时,小五被秦鲲丢进了野人山。同年,云二娘来到湄公河,接近秦鲲。
……
他只有这些至亲的兄弟,为了他的理想,他只能拿这些人的性命去拼。他每一日活着,都是为了未来某个时间的死亡。
小九爷嗅了嗅鼻子,眼睛有些酸,不知道是因为阳光太刺眼,还是因为路牙上的老人给他的感觉。他努力将他所知道的都说出来:“你和我老大离开的十年,在所有人的记忆里都是一段黑暗的、不容许提及的十年。老大说,因为那十年,你们都不属于自己。”
照南看到那个老人满脸皱纹,额头上的纹路非常深,粗粗一看甚至会觉得有些恶心。但仔细看,才能够发现那些原来都是一道道伤疤。他一整张脸都是伤疤,大大小小,深深浅浅。
这是军人的印迹,只有军人,才可以拥有这样挺拔的姿态和坚韧的意志,在别人目不转睛的目光中,依旧能够坦然微笑。
照南很艰难地开了口,拍了拍小九爷的头,轻声说:“过去我的命一直都不是我自己的,没有办法替自己的心做主。可能要等到我死后,才可以给自己一条路。”
小九爷努着嘴,生气地瞪着他。他觉得老大要被卷入一场变故的漩涡里了,他很不高兴。
而照南收回目光,看向屋里。屋子很暗,他看不清里面的人是否还在说话,是否已经达成共识……或者是否已经知道某些东西。
俞晚沉默了很久,看着阳光下那道挺拔而英俊的后背。他的面孔其实很漂亮,只是被隐藏在阴冷的眼神中了。很多人看到他,第一眼都会被他这样的眼神慑住,先入为主地将他与善良和温和这样的字眼剖离开来,但其实他很坚忍,能够让她无底线地心疼他的处境。
她一直愣愣的看着,直到他也转过头来,。她才猛然惊了一下,缓过神来,然后撞进陆南风毫不掩饰的暧昧笑意里。
“你和照南,你们是不是……”
“嗯?”
陆南风换了个姿势,很八卦地解释起来:“我的意思是,你们是不是肌肤相亲,水乳交融?”
俞晚红着脸瞪他:“陆老大,你竟然这么粗俗?”
陆南风不置可否,依旧专注于他的臆想:“什么时候?在哪里?”突然恍然大悟般,点了点头喃喃道,“顺理成章,情有可原,可是、可是那会才十几岁呀……”
俞晚见他一个人喋喋不休的,有些无奈,低下头时看见白玉瓷杯上的图案,非常隐秘,却因为太独特而熟悉的标记,让她一下子注意到。她沿着杯盏往里面看去,果然有一小排刻字,写的是陆俞家训:一饭三吐哺,风雨四百年。
俞晚惊讶地抬起头,很显然陆南风也注意到,摆着笑脸任由她打量。
陆姓,陆南风。
收藏着陆俞家族定制的茶具。
在缅甸中部高原的“桃花源”里,创造了一个帝国的商业鬼才。
……
她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这个人会不会是二十几年前在云南边境,从一个占山为王的土匪到统领过几十万大军的军阀,斩杀过无数枭雄外寇,哪怕到云南解放后,依旧让人闻风丧胆的十八城老大?也就是她从小在长辈口中听说过的小叔叔?父亲最小的弟弟——陆禅?
不过,她的小叔叔已经失踪很多年了。外界对他的传闻很多,连父亲也和她说,陆禅已经死了。
是的,陆禅已殁,从那之后世上只有陆南风。
俞晚从他的眼神中得到肯定的答案,一时间满眼热泪,低低地叫了他一声:“小叔叔?”
他戍边戎马,征战四方,多少人恨他入骨,多少人又对他情深不渝。在云南,陆禅的名字是一个奇迹。
而这个奇迹,现在就在她面前。
“哎,你别哭你别哭……”陆南风手足无措地看着俞晚,忍不住懊恼,“怎么还是个泪包,你这样难怪照南要投降了。”
俞晚哭笑不得,好好的气氛都被他破坏了:“为什么扯到他?”一双美目埋怨地瞅着他,一直瞅到陆南风也浑身不自在起来,求饶道,“我的姑奶奶,我错了,你别哭,我这不是好好的嘛……”
俞晚被他的表情逗乐了,好一番追问才知道,他在离开云南时受了重伤,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救回了一条命,却落下了病根。最初身体真的很差,但好在当时有医生跟随,多年来隐姓埋名,又调养得当,所以还算健康。只是可惜了他一代枭雄,竟然打不过一个毛头小子,连爬树也要输给他。正值壮年,却白了头。
俞晚已经可以猜到他来到这里的初衷,想必也是为了陆俞家族。难道他也是父亲安排在这里的卧底之一?
陆南风对此猜测表示了肯定:“不管是从军,还是行商,换了方式,目的总是一样的。”
“那照南也是?”
陆南风的目光审视着她,带着难以察觉的揣度,他尽量散漫着答道:“他不是,他只是我看中的一颗棋子,壮大南风军的棋子。”
“这不可能。”
“你要是觉得棋子太难听,可以认为他是我培养的人才,我和他也是好兄弟。”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真的很离谱,她笃定那些年在德国接受生存考验的人都是父亲为了日后用在金三角的卧底,同时,她也坚定地认为救她的人是照南,一定是他。
她抬起头,直视着陆南风:“在德国的是不是他?救我的是不是他?”
陆南风从余光中瞥见庭院里高大威猛身影,忽然站了起来,朝坐在路牙子上的老人走过去。他沉吟了下,微笑起来:“原来你说那个,救你的人是我。”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带着几个卧底在德国接受训练,看见你有危险我能不救你?我是你小叔叔,怎么不可能救你了!”
俞晚不肯相信这个事实。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人和她提起当年训练的事,可却抹杀了她对那个男人所有的幻想。
“那……为什么你们都瞒着我?”
陆南风气馁地叹了声气:“那个时候陆禅已经死了,你再也没有小叔叔。所以,仅仅只是为了避免麻烦。”
“是吗?这么简单。”
“是的。”
“那么为什么,我出发来这里时,父亲不告诉我你的存在?”
“俞晚,不要被你的感情冲昏了头脑。”陆南风有些苦恼,说谎这项技能他根本不具备,连看她的眼睛都不敢,“所有卧底的职责都是为你提供帮助。”
“我不相信,也不想再和你争执下去。”她敷衍而心虚地结束了这场谈话,开始往屋外走。
陆南风张了张嘴,想叫她,却好半天没能吱出个声,索性作罢。
院子里,小九爷看着照南走到了老人身边,从怀里掏出一把枪交给老人。老人的表情从微笑到震惊,然后木讷到失笑,此刻,眼中又闪出泪光。
老人双手颤抖地握着枪,然后动作迅速地拉套筒,检查枪内无弹后开始拆卸,弹匣弹出,左手拉板向下……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般拆卸了枪,这是一个老兵的自豪。
在他们都看不到的角度,照南对这个老人红着眼微笑起来,声音很低,说出了他所有的无可奈何:“我们都从地狱来,纵身烈火。如果死亡,失去所有欲望,如果受伤,无力给予补偿。到老到死,我们都适合一个人,我们不适合爱情,这是最好的方式。”
晚上在小九爷家中,陆南风用一顿好酒好菜招待了俞晚和照南。先前那一场不欢而散的谈话,已经让俞晚得到答案,陆南风和照南的十年之约,他会履行。也就是说,陆南风会离开这里,帮助照南管理军队。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有点心慌,这一路上有些事情太顺利,反而会给她一种暴风雨来临前夕的错觉。
她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身边这个男人,正如对面那个姑娘的目光,总是在陆南风身上。她不经意间察觉到,心情忽然好了许多。
陆南风倒是毫不客气地接受着姑娘端茶倒水的伺候,却一点也不看不到姑娘眼底的失望。俞晚发现其中的故事,特地和小九爷换了位置,坐到那姑娘身边去。夹了一口咖喱菜慢慢咀嚼着,和姑娘攀谈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阿福。”
“福气的福?”
姑娘红着脸,点点头。
俞晚笑得不怀好意,指着陆南风问:“他给你起的?”姑娘诧异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羞涩的表情却是默认了。
“你喜欢他?”她忽然又问。
在座几人都抬头看过来,只除了陆南风还在狼吞虎咽着。好半天才意识到众人的目光,陆南风后知后觉地说了句,“今天的菜味道真不错,阿福,一定是你母亲帮忙的吧?你平时手艺没这么好。”
阿福被说得又羞又恼,丢了碗跑到外面去。小九爷不谙情事,单纯地认为姐姐被误会了,于是解释道:“老大,你平时吃到的那些菜,有些是我做的,我偷偷放在姐姐给你送去的食盒里的。”
陆南风被噎住,怔愣地盯着他。
小九爷挠挠头,有些羞涩:“你是我老大,姐姐怎么可以比我对你还好。”
俞晚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突然有些心疼阿福,这种情商真的是有一种在对牛弹琴的感觉。
陆南风咽了咽嘴里的饭菜,拍着肚子瞪小九爷:“我说阿福的手艺怎么时好时坏的,以后你别做了,吃得我快犯胃病了。”
小九爷一听顿时不高兴了,哼了一声,抱着碗蹲门槛上去。
本来还嫌拥挤的小桌上一下子少了两人,最后就剩他们三了。俞晚撑着下巴在碗里挑着肉夹给照南,一边和陆南风说着话。
“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了,你没有话要嘱咐给我吗?”
陆南风只看到她的偏心和睚眦必报,有些不情愿地说:“去了密支那小心一点。”
“就只有这么多?”
“还有一句。”他放下筷子,缓慢地擦着手,含笑看着照南,“密支那见。”
……
“4月中旬是泼水节,那几天会有大型的游行活动,是最好的时机。”晚饭后,她和照南在村庄里散步。这个地方临山而落,四面山清水秀,夜晚了还有人聚在一起唱歌跳舞,一点也不比夜夜笙歌差半分。
俞晚沉吟了下,又问:“4月就要准备动手吗?你已经打算好了?”
她并不知道他具体的安排,也不想问。只是觉得那天人应该很多,所有的南风军和前不久统一的掸邦军都会出现在密支那。
他们沿河而走,看见有两个孩子在放水灯。一时兴起,俞晚也跟着他们折叠起来:“在云南也有类似的祈福,不过都是在大庆的节日才会这样。”
照南抱着手臂靠在树上看她:“云南应该很美。”
“的确很美,云南有很多玉器和服饰,满山都是绿竹,那里的姑娘热情而矜持,勤俭持家。”
他轻轻颔首,在身后抽了一根绿枝走到她身边,眼底倒映着水光和红色的烛火,特别明亮:“俞晚,你这么说,我会认为,你在暗示我。”
俞晚看到他手里的绿枝,不客气地拿过来绕进头发里,笑道:“照南将军真是聪明过人,绿萝绕青丝,结发筑深情。绿枝在你们这里,是不是有向喜欢的姑娘示好的意思?”
“不是。”晚风拂过面庞,吹动了她的头发,他动作轻缓地替她拨开,“绿枝,柔软坚韧,我认为它代表投降。”
俞晚禁不住笑:“我真的很好奇,以陆南风的情商,不可能教会你油嘴滑舌这个本领,究竟是谁教你的?”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和你说,我在英国做生意。那次购买枪支火药,在英国停留了大概有十天。我找到的那个翻译是个说情话的高手,他十天换了十个女伴,常常一本正经地说着胡话,却让身边的女伴很高兴。”他将水灯放进河里,面庞被烛火点燃了,“那个翻译和我说,天下乌鸦一般黑,连女人也是一样。不分国界,都喜欢听情话。”
后来,那个翻译当真是教了他一些技巧,比如要留神女人的妆容和打扮,要在见面时不分青红皂白地夸赞她美丽。真实且不浮夸,就是睁眼说瞎话的修行。
“所以,你刚刚那些话都是瞎话?”
“不是。”他很无奈,“我一直没有机会练习这样睁眼说瞎话的本领,所以并不擅长。”他认真地说完,伸手抱住她。
声音低低沉沉陷入夜色水光中,“俞晚,你是我唯一的女人。”
皮影戏,又称傀儡戏。
时年一月,从缅甸东部往北的各大城市村落、每个山区角落里都开始流传这支皮影戏曲。戏中的故事复杂,讲述了某个不知名古老王庭近百年的的桃色轶事,演绎真实,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短短半个月,街头巷尾无不口口相传。但所有听得懂这个故事的人,都能在第一时间破解里面传达的暗号:密支那见。
在麻栗坝那场伏击后,掸邦联盟军和邬邦军队陷入了僵局。
掸邦联盟军既没有实证可以证明那场爆炸是邬邦军队动的手,又没有找到照南的尸首。三个月内,双方数次交火,还算维持着表面的平静,可四下里却都在紧锣密鼓地寻找着他们的下落。
因为这支皮影戏,缅甸中部和东北地区,都忽然风平浪静。后来,有人用“冰冻期”形容这段时间,从真正开始到真正结束,历时半年。
上下浮屠,皆为地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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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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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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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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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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