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知道,在昨晚之前,她们还哭得差点就死了。
因为这么多年了,安陵王还是娶了别的女人当了他的王妃,而对她们,却始终置之不理。
没想到啊,这风水轮流转,这事儿,也发生在了这新王妃的身上,这一下马上让她们心里有了平衡感了,想着,这王妃在王爷那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呀!
“王妃,可醒来了?”
有女子清脆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声音轻巧却很是恭谨,并不像府中其他的侍女一般对姬红骨很是轻视。
这会姬红骨已经醒来梳洗完毕了,晚云去开门,便看见门外站了一个粉衣侍女,模样清俊,是个美人儿,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十分的好看。
她身上还带着两个婢女,两个婢女手中各自端着一个托盘,一个托盘上面是月牙色的素衣白鞋,另外一个托盘上,是精致的象牙酒壶酒杯。
见晚云来开门,粉衣侍女朝着晚云点头示意,便走了进去,姬红骨坐在桌前,易水在边上给她念书,她微微眯着眼睛听着,眉目安静。
粉衣侍女弯唇笑了笑,给姬红骨行礼:“奴婢文殊,是这后院的总管事,王妃躬安!”
她很是谦和礼貌地给姬红骨行礼,倒是一个自然不做作的姑娘。
易水停下来念书,抬头看向文殊,虽然对初来王府,这王府里的人对她们的不理不睬十分的不满,但是语气还算温和:“你便是后院的总管事?”
文殊点头:“是的!”
“这王府可算是来了一个敢说话的了,王妃到府上的第一天,按照礼仪,府中众人应当前来拜见的,为什么一个人都没有?而且,你们更过分的是,连早膳,都没有给王妃准备!”
易水说起这件事就来气,声音也大了起来了:“更可恶的是,我去厨房找吃的,他们竟然告诉我,没有上面的命令,是不能给王妃供吃的,这怎么回事?”
这王妃嫁过来了,后院的事情,不就是王妃说了算吗?
在王妃上面的人,就是安陵王了,难不成王妃要吃点东西,还要问安陵王不成?
这真是太荒唐了!
所以到现在,姬红骨还饿着肚子呢,倒是姬红骨看得开,并没有生气,只是安静地等着,天天书,也是不错的。<>
对于易水的抱怨,文殊也只是温淡地笑着,女子看起来脾气很好,解释道:“姑娘别生气,府中众人并不是有意冒犯王妃,只是因为在王府之中有明确的规定,每个人只能谈自己岗位上的事情,其他的事情没有上面的命令一概不能做,所以……”
“上面的命令?谁的命令,王妃的命令还不算,难不成要等安陵王开口?”易水觉得越发荒唐。
但是文殊却依旧淡定温柔,包容地笑着说:“倒不是要王爷亲自下命令,他已经交代下来给奴婢代办,王府有规定,不管是王妃还是侍妾,进门的第一天,在没有拜过先人的灵位之前,是不能进食的。”
她轻轻摆手,让身后的两个婢女端着托盘走过去,把托盘放在了桌面上,易水惊诧地问:“这是什么东西?”
文殊温柔地抿唇微笑:“去拜见先人必须素衣而行,不能浓妆华服,这些酒,是奴婢准备给王妃拿去供奉先人的。”
初来王府,乍然听到王府有这么一个诡异的规定,还是让人有些毛骨悚然的。
其实新娘嫁到夫家的第一天,是应该给公婆供茶的,但是重楼月的父皇已经死去,母亲又不想看到他,便免去了供茶的这一环节了,谁知道,现在竟然要给死人敬酒!
太奇葩耸人听闻的规定!
“这是什么事,大喜的事情,怎么能穿着丧衣给一个死人供酒?”易水为姬红骨觉得不公平,所以嚷嚷了出来。<>
但是马上的,她便看见跟前的文殊似乎眼神冷了冷,但是女子却把自己的情绪把持得十分的妥当,安安稳稳地说:“姑娘可不要这么说话,这不是丧衣,只是素衣而已,每个嫁给王爷的女子,都必须要这么做,并不是针对王妃的,而且,姑娘以后切不可再说这么大逆不道的话,王爷要是听到了,他会很不高兴的。”
这语气似乎不是唬人的,易水觉得怎么背后一股凉飕飕的,嫌弃地说:“这都是什么癖好啊!”
重楼月也真是能做,让每一个嫁给他的女人都要在嫁给他的第一天去拜见一个死人,那个死人,到底是他的什么人啊?
一直都是易水抱怨,文殊遂看向姬红骨,笑着恭敬地提醒她:“王妃赶快换衣服去祠堂吧,莫要耽误了时辰,耽误了时辰,王爷也是会不高兴的。”
听这话是恭恭敬敬的,但是怎么感觉有种让人不舒服的感觉。
阴森森的。
姬红骨是记得这个婢女的声音的,她第一次去蜀山找重楼月,便是她和一个叫绿香的婢女把她带到重楼月的跟前的,能被重楼月这般看重的女子,也非什么等闲之辈。
她倒是没什么所谓,随和地说:“入乡随俗,既然是每一个嫁进来王府的女人都要这么做,那我便也无可厚非了。”
“那王妃换衣裳吧,奴婢在外面候着!”说着便带着那两个婢女退了出去了,留下晚云和易水在屋内侍候姬红骨换衣。<>
晚云关了门走过来,抬手拿起托盘上的素衣裙来看了一眼,附和易水的话说:“易水说得在理,属下也觉得这是丧衣,安陵王怎么能这么做呢?!”
真不明白,这王府里,怎么还会有这么奇葩的规定!
姬红骨听了晚云的抱怨,不在意地笑了一下说:“或许,他只是想要通过这样的事情,寻求到一些心理安慰罢了,我们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替我更衣吧。”
她从来都不是会在这种小事上拧巴的女人,更何况,她也想知道,祠堂里的女人到底是谁!
换了素衣出来,文殊瞧了瞧她,满意了之后才说:“奴婢带您去祠堂。”
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吩咐晚云把她带来的酒给带上。
祠堂设在偏僻的东院,和前院重楼月的书房,只有一墙之隔。
晚云小声在姬红骨耳边说:“敢情安陵王,时辰来这个地方的。”
/a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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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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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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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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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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