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劲呀,没吃饭吗?”
吭哧吭哧!
当最后一辆马车被抬出泥泞,众人如释重负地坐在了地上,大口喘起粗气。
自从前天下过一场大雨,使得路况泥泞不堪,这一段路实在太难走了。
幸亏大伙们都是练家子,劲大,否则根本通过不了。
至此,长达半个月的第一阶段的行程,总算是完成了。依照地图显示,再穿过前面的小林子,即可转上官道。
行程坎坷,一路颠簸,三辆马车虽然维修了好几回,而今看上去,仍显得破损残旧。至于马匹,由于喂养得当,倒没有减员。
用方巾洗了把脸后,陈有鸟打量着一个个浑身泥浆的队员们,很是无语:在这时空,长途远行,实在是一种非人的折磨,难怪无数普通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故乡,除了没有必要之外,以他们的能力,也根本走不远。
圣贤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原来光是能走那么远的路途,就足以自傲的了。
陈有鸟莫名怀念起飞机高铁的美好时光。
好吧,那都是过去式,一切得向前看。
前面是一片稀疏的松树林子,可见度颇高,举目看去,就见到有人在那探头探脑,形迹可疑的样子。
萧成不无担忧地道:“那是三川镇上派来的探子。”
陈有鸟不懂就问:“探子?”
“三川镇地理扼要,有多处出入口,在那些地方,都有这样的探子,专门负责盯人,看有没有肥羊来。”
陈有鸟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所以,咱们也会成为肥羊了?”
萧成一耸肩:“他们知道我们是从仙遗镇回来的探险者,身上肯定带着大量钱财和特产物资;不过好消息是,他们也明白像我们这般冒险者都凶悍好斗,所以有所顾忌,一般不敢贸然下手,要摸清楚底细再说。”
潘道人插口道:“咱们这次行伍的人数不够多,使得看上去显得单薄,这个很要命。”
萧成说:“虽然人数少了点,但我们有先生在。”
陈有鸟笑笑:“我们先就地修整一番,然后再过去。”
“好。”
一路上,众人唯他马首是瞻,让怎么做就怎么做。
于是喂马的喂马,洗车的洗车,清点物资的清点物资……还有人专门生火做饭,要吃饱肚子后再进入镇子。
吃饱喝足,才有劲力,才好应付各种意外状况。
清闲的,除了两个女眷和个别伤员外,也只得陈有鸟一个了,他盘膝坐在草地上,剑匣横陈在膝间,手抚剑匣,心情微微有些荡漾。
回首过往,万水千山,早已看不见的云梦大泽,那里代表着这个时世上所剩无几的方外之地;再往前看,则是秩序混乱的三川镇,和传言中的藩国禁区,还有广袤繁华的中原大地……
从海岱郡出发,到云梦大泽,又回到中原,整个路程,如同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子。
一同绕过来的,正是陈有鸟的心境转换,以及他看待这方时世的态度变化。
初来之际,迫于生计,各种忙活着寻求生存之道;后来因缘际遇,获得化神真功,踏入新的天地。那一阵子,是陈有鸟最为淡漠的时光,感觉对于身边一切,都漠不关心,只想着埋头苦修,追求那无穷无尽的神通道法。
再后来,他霍然发现这一条路遥遥无期,看不到头,于是一个漂亮的转身,考取到了举子功名。
这代表着他重新入世。
关于“出入之道”,在海岱郡时,陈有鸟便曾与孟北流有过讨论,引得孟夫子大为赞赏。
而今经过了这趟波澜起伏的云梦之旅,帮画眉完成了夙愿,陈有鸟的心性变得更为锐意进取,正如匣子内的断水剑:
“好不容易来到这个精彩纷呈的异世界,就该睁眼看遍,踏足万里!既然道法末世,与其缘木求鱼,不如退而结网,在万丈红尘中潇洒仗剑,也是不错。”
想到这,心神意志犹如得到了一份加持,变得更为坚定,使得对《此心剑》的领悟跃然提升,萌生出一种扬眉剑出鞘的冲动来。
此门神通剑诀,核心要领本就在于心境之上。
吃过午饭,小憩一会,队伍朝着三川镇出发。
一路吃喝,马车上装载的补给物资基本消耗殆尽,到此阶段,也算是轻装上阵了。
陈有鸟骑在马上,背负剑匣,迎面有风,他竟生出意气风发之感:
这个世界,我来了!
……
三川镇,名为“镇”,实则占地颇阔,比寻常的一个县城还要大得多。
此地形成,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最初时是一处重犯流放地,后来有人杀官造反,使得秩序混乱,变成了一处无主之地。既是无主,就看谁的拳头硬,谁的刀锋利,谁就能在此横行霸道。
秩序混乱,却还是有一定的秩序,只是维持秩序的不再是朝廷律法,更多的是江湖上的规矩。
三川镇顾名思义,有三个出入口,分别通往不同的地域,其中一个,正是前往云梦大泽;另一个出入口,则是大胤王朝,中原大地。
今天,有探子带来了消息,说有一队行伍从云梦方向出来了,三辆马车,人数不多,只得十人左右。
这个消息犹如一块石头,立刻引起了波澜。
其实平常时候,从云梦回来的行伍并不多见,但不知怎地,今年年末,就这一段时间,前前后后,竟然回来了好几拨人,最大的一支队伍,人数足有五十多人,个个都是彪悍会武的汉子。即使如此,他们通过三川镇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至于别的人数少的队伍,就像是送到虎口的羔羊,被镇上的各方盘踞势力吞噬得渣都不剩。
从仙遗镇回来的人个个都是肥羊。
如今听到又有队伍从那边出来了,还是一支人数少得可怜的队伍,镇上的各方势力顿时像嗅闻到了血腥的鲨鱼,摩拳擦掌起来。
“他们是我石天虎的!”
一名身高达到两米的巨汉吼叫道:“前几次,我天虎帮只喝到点汤,这次,我要吃肉。谁来抢,谁便是与天虎帮为敌!不死不休!”
他一挥手,把手下二十多名精锐全部带上,气势汹汹地赶到三川镇入口处等着。
没等多久,石天虎便看到了陈有鸟,还有,陈有鸟的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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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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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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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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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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