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江湖的人大都豪迈,不拘小节,不讲究繁文缛节。但其实,也是因为他们没有进过学,不懂那些。
在这群人中,潘道人算得上是个“异类”了,他是个散修道士,所学颇杂,没有正经传承,反正见啥学啥,会点道法,会些剑术,还懂得治病疗伤……
另外,他还是个较为注重礼节的人。
潘道人性子稳重,识得分寸,在这一点上,倒和萧成差不多,所以他们才有这么多年的交情。
相比之下,吴志就显得轻浮多了。
要不是看在多番一起闯荡寻宝的情分上,有些话,潘道人都懒得跟这厮说。
特别是在对待陈有鸟的这件事上。
潘道人也算是道门中人,知道其中奥义,很明白化神的陈有鸟与他们根本不会是一路人。
化神道者,已经“非人”。
因此想和陈有鸟做朋友的,想什么呢?
吴志之前更离谱,甚至还想与人为敌……
其实那时候,在吴志的蛊惑下,潘道人也曾动过一回心思……
因为当其时,他还不清楚陈有鸟的道行境界如何。
直到陈有鸟施展出剑意,再到今晚,斧劈魈魔。
潘道人就觉得,该给陈有鸟一个正式的称呼,以表尊重了。不能再用“他”,或者直呼其名,叫“陈兄”更不合适。
虽然陈有鸟似乎并不在意,但潘道人认为,做人,最重要的是能够清醒认识到自己的本分。
于是他找到萧成,直接将此想法说了出来。
萧成深以为然,他虽然叫“陈兄”叫得最多,可心底里着实心虚,并不觉得自己与陈有鸟有称兄道弟的资格,即使与对方有更多的交情。
再这么叫下去,却和吴志一个德行了。
“可是,该如何称呼呢?”
“我也是感到为难,这才来与你商量。”
萧成想了想:“我不久前才知道,陈兄不但是修行者,他还是个举子,是个功名在身的读书人。”
听闻此事,潘道人也是神情呆滞,好一会才回过神来,一拍大腿:“如此的话,不如称他为‘先生’,正符合了身份。”
“先生”此词,本为敬语,应用场景广泛,正所谓“达者为先,师者之意”。
萧成拍手赞同道:“甚好。”
两人当即分头行动,向其他人传达,让大家从此以后,见了陈有鸟,得称呼“先生”。
众人闻言,自无不可,没有反对的。
一个称呼而已。
最重要的是,人家有当“先生”的实力。
闭目养神的陈有鸟感官灵通,对于这些动静,尽收于耳内,一时间感到无语:一个称呼何至于大费周章?
摇摇头,不再理会,任由他们去折腾。
……
白纸展开,上面笔墨勾勒出一幅简易的地图。
在这时代,地图属于奢侈事物,寻常人家难得一见。不过对于走南闯北的江湖人,手上拥有地图却不奇怪。他们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往往会手绘下来。
这都是经验。
陈有鸟可没有这方面的阅历经验,他读过的书,脑子里记着的山河图册,属于理论部分。
实际与理论,总会存在诸多差异。
更何况,从仙遗镇离开,回归中原的途径,根本没有记载到书本上。
这一条路,走过的人并不多。
这是一条开荒之路。
严格来说,这甚至不算是路,而是由各种山野荒地、林间陌径组合起来的,各种坎坷的路况层出不穷,有时候,马车得让人抬着才能过去。
如此遭遇,让陈有鸟勾想起某些久远的记忆,有个很现代化的名词,叫做“驴友”!
路况稀烂,再加上凛冬天气,更增添了几分阻难。
在路上,山贼之类不曾碰到过,想来也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哪个不开眼的跑这来做买卖?虎豹猛兽倒遇到些,可刀枪无眼,鸟兽送上门来,最后都成了盘中餐,大补!
除此之外,较为棘手的是山林精怪,它们神出鬼没,还掌握某些特殊的手段,让人防不胜防。一名队员便受到了蛊惑,离开队伍,独自走进了深山里头,一去不复返。
众人寻找不得,无奈放弃,继续上路。
总体而言,这一段路程算是顺利的。
“我们现在在这里,继续往南方走,从这边穿过去,越过那片山脉,后面就是中原地域了。”
萧成手指在地图上比划着。
陈有鸟问:“大概要走多久?”
“八天左右,不会超过十天。”
萧成很肯定地回答。
“八天……”
陈有鸟沉吟道,他考虑的是会试的时间。
这趟云梦之行,着实耽误了不少工夫,若是赶不及去考试,那就搞笑了。
萧成的手指头往山脉后面的区域重重一点,苦笑道:“此地乃伏猛国与中山国交界处,名为‘三川镇’,有名的三不管地带,鱼龙混杂,很是混乱。”
潘道人说:“三川镇常年动乱,势力割据,无数的亡命之徒出没,现在大战将起,更乱了。”
陈有鸟问:“朝廷灭藩,究竟是怎么回事?”
潘道人一摊手:“这等大事,江湖上只得传言,纷纷扬扬,具体如何,谁能知晓?”
萧成道:“三川镇虽然乱,却是必经之地。”
陈有鸟疑问:“两边不是两大藩国吗?我看地图,直接从中山国走会更快些。”
萧成面色一变:“先生,中山国去不得,伏猛国更走不得。常言道:世家国土,形同禁区。外人进去,就再出不来了。”
陈有鸟眉头一挑:“那么恐怖?”
萧成咂咂嘴唇:“反正大家都是这么说的,早成为共识。当然,吾等从没有去过。”
陈有鸟冷然道:“国中有国,而且是这等藩国,难怪朝廷要灭藩。”
对于这些时政大事,萧成并不热衷,也不具备参与的资格,把话题拉回到三川镇上:“说起来,阔别多年,不知现在的镇子变化成什么模样。咱们的行伍,个个身上有钱,车里有货,势必会引起觊觎,这才是问题所在。”
旁听的吴志不服气地道:“咱们也有人,也能打,连妖魔都杀过了,还怕他们不成?”
萧成嘴一撇:“吴志呀吴志,你真是越活越糊涂了。人心,很多时候比妖魔更可怕。”
陈有鸟笑笑:“再可怕也得面对,走吧,我想去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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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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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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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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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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