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笙一鼓作气,连进了深山三天,晒出来满满三大竹篓的蘑菇,用两天时间卖了个干净。

  加上许默抄的书,一共到手八十个铜板。

  并上之前的,足足有百文还多。

  姜笙热泪盈眶,偷蒙拐骗着活了七年,她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赚到这么多钱。

  虽然这其中也有三个哥哥的功劳,但姜笙自恋地认为,自己的决策才是重中之重。

  “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她拍着胸脯吹牛,“我可以带哥哥们吃肉,带个哥哥们成为大员外。”

  在小姜笙有限的七年人生里,见过最有钱的人就是城东的牛员外了,所以她立誓,与哥哥们都要成为员外。

  每天都吃猪肉,带盐味的猪肉!

  就连刨地都要用金锄头!

  许默忍俊不禁,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好,以后你就是姜员外。”

  指了指方恒,“方员外。”

  又指了指郑如谦,“郑员外。”

  “吃了吗,许员外。”姜笙学着村民的样子打招呼。

  郑如谦乐到笑出猪叫,就连最不爱说笑的方恒嘴角都微微翘起。

  欢快的气氛持续到夜里,就连睡觉时,姜笙脸上都带着笑。

  可等到第二天睁开眼,姜笙就笑不出来了。

  她是被冻醒的。

  透过破庙大门的缝隙,她隐约看到外面苍茫一片。

  不是那种纯白的刺眼,而是雾蒙蒙的半透,是霜。

  往年姜笙最畏惧冬天,天冷需要更多的衣物御寒,而她没有,草鞋破衣会冷到手脚僵硬,偷剩饭费劲不说,还容易被人抓住,打上个半死。

  但此刻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山上的蘑菇。

  深山森凉,越往里走越凉。

  霜降后,山脚的蘑菇还能活,深山里的蘑菇却都会被冻死。

  但山脚上的蘑菇,哪轮得到他们捡。

  这样一来,才刚刚攒够百文铜钱,他们就没了谋生的手段。

  姜笙一屁股坐在地上,心头满是无助与凄凉。

  “姜笙。”方恒从外头回来,依旧穿着单薄的衣衫,“你怎么了?是冷?”

  他说着,要脱下外衫。

  姜笙赶紧按住他,摇头道,“三哥,你比我穿的还单薄,脱掉就什么都没了。”

  是她思虑不周,前几天只顾着满足口腹之欲,忘记御寒一事。

  姜笙回过头,由于唯一的棉被给了伤患许默,躺在草席上的郑如谦颤抖着缩成了刺猬。

  “二哥,二哥。”她冲过去拍醒郑如谦。

  人在睡觉时感受寒冷,最容易被冻死。

  姜笙见过很多和她一样的乞儿,在大雪地里躺下,就再也没能站起来。

  幸好今天只是霜降,郑如谦醒来之后就不再哆嗦,只是嘴唇微微发白。

  姜笙赶紧煮了点面疙瘩端过来。

  热乎乎地吃上一碗,脊背就出了薄汗。

  “今天要去给大哥换药。”姜笙把佛祖脚下的所有钱取出来,似下了很大的决心,“把金豆子给郎中大夫,剩下的钱我们买棉被。”

  不过在那之前,还需要去租一辆平车。

  姜笙一路小跑到镇子上,租了辆平车,拉回破庙,由方恒郑如谦小心翼翼地抬着,将许默放在平车上。

  有两个健全的哥哥就是好,方恒主动承担起拉平车的任务,郑如谦负责推,两个人偶尔调换,虽气喘吁吁但还能接受。

  姜笙小跑着跟在后头,离医馆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她看到一队人从医馆里走出。

  这队人穿着铁皮马甲,手里拎着带鞘长刀,表情冷峻无情。

  在他们身后,是被枷锁套住的郎中大夫,以及郎中大夫的夫人。

  两个人似是经过了一番拷打,衣衫凌乱,面容憔悴,嘴角还有血迹。

  方恒拉车的动作一顿,速度骤降。

  郑如谦刹车不及,差点飞出去。

  “我说,你怎么忽然停下……”他絮絮叨叨,才说一句,就被许默喝止。

  “低头,别看他们。”

  方恒迅速垂下脑袋。

  郑如谦慢了半拍,跟带刀捕快对视了一眼,幸好他眼神呆滞,活像地主家的傻儿子,带刀捕快们只是瞟了一眼就扭过头。

  “嘴巴这么严谨,许县令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为首的大喝,“跟我去县衙地牢,我倒要看看,是你们的嘴巴硬,还是县衙的刑具更硬!”

  说完,还在郎中大夫的身上踹了一脚。

  “当家的。”郎中夫人大哭,旋即挨了一鞭子。

  “再哭,再哭把你卖进青楼!”

  在方恒有意的控制下,他们慢吞吞地跟在人群后,直到距离被拉开,带刀捕快的身影消失不见,才敢停在医馆门口。

  姜笙眼角含泪,不明白郎中大夫到底犯了什么错,要被这样对待。

  许默牙关紧咬,一言不发。

  方恒表情阴冷,眼神森凉。

  郑如谦左看看,右看看,摸着后脑勺轻声道,“大哥的腿可怎么办。”

  是呀,郎中大夫都不在了,谁给他们看病呀。

  姜笙再也忍不住,眼泪破眶而出。

  “只能去县里了。”方恒皱着眉头。

  但以他们拉平车的速度,从破庙到镇上都要一个时辰,从镇上去县里,更是足足需要四个时辰。

  来回八个时辰的路程,即使拉空车都受不了,更何况还载着人。

  姜笙咬咬牙,“我们在这里等等,万一郎中大夫回来呢。”

  大家没有异议,她便推开了医馆的大门,把许默放在看诊的床上,安静等待。

  然而等了大半天,始终都没有人来。

  姜笙饿地受不住,拉着方恒出去买了四个包子。

  回到医馆,一人一个,热乎乎地包子啃上两口,可真幸福。

  姜笙正大口吞咽,冷不丁有木头挤压的声音响起。

  紧接着,许默床后的箱笼抬起个狭窄的缝隙,缝隙露出一双黢黑的眼珠。

  姜笙吓了一跳,包子都差点掉地上。

  幸好被手忙脚乱接住,她拍拍胸口,心有余悸地问,“是谁?”

  那人没说话,只是盯着她的包子,目露渴望。

  想必也是饿了。

  姜笙没说话,只是蹲在箱子跟前,大口咬起了包子。

  肉香混着葱香飘荡在鼻尖,箱子里的人忍了半天,居然把缝隙给合上了。

  来个眼不见为净。

  姜笙彻底没话说,把包子揣进怀里,用力打开箱子。

  入目,就见一个瘦瘦弱弱的小男孩,蜷缩在木箱的角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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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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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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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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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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