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第6章 给哥哥们排序
  姜笙说的没错,大家都没有爹娘,凭什么要别人供养,这里本就不该有吃白饭的。

  深山冷幽,三个人就是比两个人要快,也才半下午,就捡满了两抱菌子。

  郑如谦背着竹娄,方恒拎着包袱。

  姜笙难得不需要负重,心底特别不得劲,想了想还是摘下十几个菌子,用衣服兜着,小心翼翼地跟在两个哥哥身后。

  路上遇到相熟的村民,看见三个小孩瞪大了眼睛,“小姜笙,你前头两个是谁啊。”

  “是我哥哥。”姜笙大声回答。

  村民更疑惑了,这小姑娘在村里流浪了五六年,什么时候有哥哥了。

  “真的是我哥哥,这是我二哥,这是我三哥。”姜笙炫耀似的介绍,“我还有一个大哥,不过他生病了。”

  “哦哦哦,四个孩子啊。”村民叹了口气,“这样乖的孩子都舍得扔掉,真是造孽。”

  不过叹气归叹气,大家都不富裕,也都养不起那多出来的一张嘴。

  希望小姑娘的哥哥能对她好吧。

  回到破庙,郑如谦忍不住嘀咕,“你什么时候给我们排序的?”

  “当然是按照遇见你们的顺序了。”姜笙理直气壮,“叫名字多不好听,以后就叫大哥二哥三哥。”

  “可是,你不是先遇见的我吗?”郑如谦急了,“我应该是大哥才对。”

  姜笙没说话,瞟了一眼正在抄书的许默。

  论起刚正不阿,儒雅温和的大哥气质,郑如谦被许默甩出八条街。

  “你……”郑如谦刚开始还挺悲愤,想想许默说话做事的确更为优秀,只能强行自我安慰,“没关系,好歹不是老三。”

  方恒,“……”

  没有表情的脸出现细密裂纹。

  这次晒菌子,姜笙本打算再晒三天,可许默的书只用两天就抄完了,需要去换新书。

  没办法,姜笙只能把菌子装进竹娄里,去集市叫卖。

  上次三天晒出了大半竹娄,这次差不多的量,竟然装了满满一竹娄。

  姜笙若有所思。

  等卖完菌子,查了查铜钱,发现竟有二十枚之多。

  “比上次多卖了四文钱。”郑如谦惊呼,“就因为少晒一天?”

  兄妹俩对视一眼,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再把抄写的两本书兑了,今天的收入就是足足二十八文。

  姜笙兴奋极了,她还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分配。

  “我们买点米面吧。”方恒难得出声建议,“菌子好像比米面要贵,我们吃菌子有点浪费。”

  其实是连吃了三天菌子,吃地他头晕眼花,再也不想看见菌子。

  “好。”姜笙用力点头。

  等去了菜场问一问,精米面贵,但高粱糙米面很便宜,姜笙捡最糙的各买五斤,也才用了五文钱。

  菜叶不用买,村里到处都是野菜,揪一点就能用。

  路过肉摊,姜笙嘴里疯狂分泌唾液。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最开始是不好意思去偷东西,后来是知道几位哥哥接受不了捡残羹剩饭,就老老实实煮菌子吃。

  可姜笙还是馋肉啊,哪怕只是喝口肉汤都行。

  但他们今天赚了二十八文,存起来二十文,就只能花八文。

  已知花掉五文钱买米面,剩下就三文钱,估计连个猪尾巴都买不到。

  姜笙蹲在肉铺摊跟前来回打量,最终把目光放在角落里几乎不剩肉的猪大骨上,“老板,来根猪骨头。”

  “小姑娘,你要这骨头作甚?”老板疑惑不已,“这骨头上的肉沫子都不够塞牙缝的。”

  姜笙咽了口唾沫,“我就喜欢啃骨头。”

  得,老板不再说话,按照一文钱两斤称了根猪大骨,“一共五斤,给两文钱吧。”

  姜笙欢快地付了钱,扛着猪骨头,如获至宝。

  方恒在后头跟着,顺手扯过抱在怀里。

  于是,姜笙又空军了。

  她看看郑如谦背上十斤的竹娄,又看看方恒怀里的猪大骨,心底涌起欢喜。

  如果说最初留下他们,只是因为可怜,又或者贪图保护。

  那么这一刻,姜笙突然体会到了,陪伴的意义。

  “姜笙,这猪骨你要怎么吃啊。”郑如谦突然扭过头,嘴里包着一泡口水。

  姜笙,“……”

  刚才的欢喜飘走一大半。

  “清水煮不好。”方恒也难得蹦出几个字。

  欢喜都飘完啦,两个挑嘴巴,竟然嫌弃她的厨艺。

  姜笙气鼓鼓的,但还是路过调味品店,仔细地买了一文钱的盐。

  一文钱能买两个包子,能买半根猪大骨,但只能买一小包的盐。

  姜笙表示痛心疾首。

  回到破庙,许默还在熟睡。

  姜笙冲过去,刚要给他拽一拽被褥,许默就猛地睁开眼。

  当看见熟悉的三个小孩,他松了口气,放下戒备,“你们回来了。”

  “嗯,买了猪骨头呢,今天吃骨汤面。”姜笙献宝,“大哥,你有口福了。”

  不是许默哥哥,而是更为亲昵的大哥。

  许默心头一跳,怔愣原地。

  他是独子,一直很期待有弟弟或者妹妹,但母亲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

  不曾想家中骤变以后,居然能够遇到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这种感觉……挺好的。

  许默缓缓勾起嘴角,“我很期待。”

  不过这种期待,在看到黏黏糊糊的一大碗之后,变成了惊愕。

  “大哥,我不太会做面条。”姜笙搓着还带面块的手,羞赧道,“我只看见过张姑姑这样做。”

  没成想自己一上手,面就不听使唤了。

  不是水多,就是面多。

  原本打算吃一顿的量,慢慢就增加到了三顿。

  这也就罢了,面活地太软,切的时候不成个,也没撒面粉阻挡粘性,导致本来有韧性的细长面条,变成了黏软的面疙瘩。

  骨汤也没熬浓白,更没有去腥,煮出来这一锅,味道可想而知。

  但好歹,有盐了。

  许默没有嫌弃,接过面碗,小口品尝着喇嗓子的粗面。

  吃过没加盐的菌子,吃过清水煮的烂菜叶,这在他眼中已是美味。

  方恒跟郑如谦也没挑,老老实实吃完,收拾了碗筷。

  姜笙从怀里掏出来二十枚铜板,和之前的铜板,以及两个金豆子一起藏在佛祖脚下。

  算一算,距离从医馆回来已经十天,再过五天就是半个月,要给许默换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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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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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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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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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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