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锦年觉得有点压力山大,如果可以的话,兄弟你直接放弃怎么样?
认真的打量着季韶华,十八岁的青葱少年,阳光俊朗,属于小鲜肉一级的,对陆锦年这个喜好美人的人来说,确实是喜欢看的类型,但也仅仅是看而已。
不及裴钰沉稳可靠,不如萧夙腹黑心眼多,在一个经历过生死的成年人眼里,只是一个还未长成的小娃娃而已,陆锦年可没有给人当奶妈的兴趣。
“这个嘛……在下先问一句,季兄是因为父亲所嘱,才对陆大小姐上心的,还是自己真的喜欢陆大小姐?”
少年人不都喜欢叛逆,长辈越让做什么,越不去做么?你这么乖顺真的好嘛……
犹豫了一番,季韶华道,“其实我有默默关注陆大小姐,先前的时候我偷翻过大将军府的院墙,陆大小姐偶尔出门的时候,我也尾随过……”
“只不过陆大小姐身边有人跟着,未免被发现,都没敢靠近过,而且翻墙之事实在不好为之,陆大小姐出门的次数又太少……”
陆锦年忍住抽、动的嘴角,敢问您是哪里来的跟踪狂么!
好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录音笔,也没有电话,更没有妖妖灵和警察蜀黍,不然她现在就要报警!
不过季韶华竟然能察觉到她身边的人,武功应是不俗的样子,季淮将军果真严父啊。
感慨归感慨,陆锦年觉得虽然自己伪装成了别的身份,但听着这群纨绔针对攻略自己出谋划策,总觉得怪怪的,便借口匈奴的热闹看完了,告辞离开,将整个包厢都留给了他们。
走出茶楼,陆锦年直奔锦绣坊而去,在锦绣坊内的房间中,燕泽早已恭候多时。
燕泽也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即使往来匈奴、西域诸国也没被晒黑的皮肤,穿着长衫,斯斯文文,一派书生的模样。
只有熟悉的人才知道,这人虽然武功不出彩,眼睛里闪烁的可都是算计,城府颇深。
看见男装打扮的陆锦年,燕泽仅仅惊讶的微怔一下,便恢复如常,拱手见礼,“属下见过小姐。”
陆锦年笑吟吟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坐下,“欢迎回来,辛苦你啦。”
这声‘欢迎回来’着实熨烫燕泽的心,此时他才真正放松下来,舒了口气道:
“是够辛苦的,不说咱们要跟那些西域商人抢生意,单是往来西域的路途就够惊险刺激的,强盗山贼可比咱们这多多了,第一次觉得能生在自己的国家,能遇上小姐,简直是三生有幸。”
陆锦年无语,“许久不见,嘴皮子见长啊。”
燕泽满头黑线,“属下句句肺腑,不信拉倒。”
燕泽是孤儿,或者说陆锦年手下的人,大多无父无母,原因无他,他们都是陆锦年从人贩子或是强盗山贼手中救出来的。
陆锦年想要在这个世界上发展自己的势力,必须要有自己的人手,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培养,便想到了捅贼窝这种方式。
一来被拐骗强掳的孩子确实需要救助,二来若是让她自己找人还不定要到什么时候呢。
但是陆锦年将他们救出来后,并没有强迫他们必须跟随她,而是分给他们一定的银两,如果父母还在,可以拿着钱回家。
没有父母,或是本身就是被父母卖了的,这些钱财也让他们有离开独自生活的资本。
如果选择跟随她,那么这些就是他们的零花钱,她对自己人要求很高,却也足够放纵,只要用心忠诚,不随便惹是生非,在惹事前跟她说一声,她还能帮忙出出主意什么的……
被拐骗强掳的孩子小的有三四岁的,大的有十三四岁的,初见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横刀立马的只身进入贼窝救了他们,心情是何等震撼和惊讶,大部分无家可归的人都选择了追随。
虽然紧接着被陆锦年操练得不要不要的,甚至开始怀疑留下的决定是不是错了,毕竟他们感受到了比进了贼窝还要强烈的恐惧,那就是上了贼船,还是自己主动的那种。
陆锦年的训练方式,是沿用上辈子训练军人的方式,与这个世界的武术内力结合在一起,从增强他们的体质开始,到按照他们的个人特长进行识文断字方面的定向化教育。
刚开始是会很辛苦,但只要熬过最初那阵,日子还是很舒心的。
燕泽就是很有经商天赋,也喜欢经商,所以陆锦年才放心大胆的将和西域往来经商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
“我本以为你作为明轩国与匈奴往来最密切的商队之一,匈奴使者第一次觐见陛下,会找你带路呢。”陆锦年支着下巴看着他道,“没想到你脱身的还挺早。”
“你也说了,咱们的商队只是其中之一,这次会和匈奴使者同路回来,也是赶巧了,再加上来使的匈奴王子阿努比冀和你有过结,否则我也不会巴巴的凑上去。”
燕泽摊开手道,“我一布衣商旅,人家是匈奴王族,单是身份,就足够让咱们商队拘谨束缚的了,而且他们带来的公主还是那样的性子,险些被折腾死。”
陆锦年挑眉道,“公主不好看?”
燕泽,“……”都说了是性子不好,和长相有什么关系!
“自己不吃带着的干粮,非要打猎果腹就算了,还强迫我们也不吃干粮,吃她打的猎物,说尽情吃,她管够。”
陆锦年摸摸下巴,“不吃自带的干粮而是打猎,看样子公主很喜欢草原的生活方式,强迫你们也这样,是不愿意入乡随俗改变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
“让你们尽情吃,管够,是看不起你们这些中原男子,还不如她一草原女子厉害呢,啧啧,燕泽,你被鄙视了啊。”
对上燕泽无言以对的眼神,陆锦年哂然一笑,“这位公主对所谓的和亲并不满意啊。”
燕泽从鼻子里冒出一声轻哼,把一卷卷宗扔给了陆锦年,“我是个商人,只管做生意,别的事情你自己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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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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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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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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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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